(一)招聘对象疆外各省市高校符合招聘条件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二)招聘对象的基本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政治思想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品行端正,志愿从事教育工作.3.年龄在32周岁及以下(198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年龄以身份证为准.4.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5.学历要求学前教育阶段要求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小学阶段要求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初中阶段要求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6.专业要求严格按照《2018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招聘考试专业目录》执行.7.普通话水平要求普通话水平需二级乙等及以上。
@iis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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