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随着私家车增多,小区停车费成为业主绕不开的话题.各停车场相互独立,车位信息交流共享存在障碍,使“停车难、难停车”的问题日益严峻,小区停车位收费标准如下:根据《物权法》第73条的规定,小区内的道路、绿地、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第74条规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由此可知,土地使用费收费的法律依据是《物权法》,收费主体是业主.业主可以因车辆占用土地而收取土地使用费。
@mysql
顶0
加入收藏
相关问答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