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与行人发生交通事故,在责任未下达之前,医疗费用都由机动车一方垫付.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及《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中规定,暂扣事故车辆的目的只能是检验、鉴定的需要,暂扣期限限定为20天,需要延期的,经上级公安机关批准可延长10天,检验鉴定后车辆立即放行.楼主要做的是保证伤者的医疗费用(车子有保险,这个垫付费用就不必要过多担心),如果因医疗费用不足而延误治疗产生更高的医疗费用就不值得了,待交通管理部门制作并送达《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后,双方对交通事故赔偿的争议,可一致请求交通管理部门予以调解,或者起诉至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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