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流程1.纳税人填写《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并以u盘导出的方式(无税控系统的纳税人可下载表格填写)递交所属国税机关税源管理科室的审核人员,申请出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2.审核人员审核通过后,由销货方申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的,将《通知单》打印一式二联,一联由销售方税务机关留存、一联由销售方留存;3.审核人员审核通过后,由购货方申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的,将《通知单》打印一式三联,一联由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留存、一联由购买方送交销售方留存、一联由购买方留存.注意事项超过180天认证期未认证且属于扣税项目范围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一律不得开具《通知单》及红字专用发票。
@uskak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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