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成立的实质要件包括结婚的必备条件和禁止条件.结婚的必备条件有:(1)男女双方有结婚的合意.《婚姻法》第五条,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2)达到法定婚龄.《婚姻法》第六条,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晚婚晚育应予鼓励.禁止条件有:(1)禁止重婚.(2)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3)禁止结婚的疾病.第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二)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dengs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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