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房屋开具办证发票日开始算.也就是购房发票开始算.在这点上我要说明一点,就是在购房时候,你可能几次付款几次开票,但那不是正式的办证发票,那只是预收款发票,真正的购房发票是在交房时候统一合并开具的,一般一共是三联,客户联,办证联和财务联.就是说你的办证发票是2009-01-01,你过了两年之后到2011-1-1去办理房产证,房产证的日期还是以2009-01-01为准.你可以根据这个标准来判断你的房屋情况.如果发票日期滞后的,你不想你继母分财产的,你现在就去收集保留好你们购房的所有的过往的出资情况,把所有的涉及到的票据和日期做个备份,这样的话就算你继母有私心,只要有证据证明这房子她没出过一分钱,你们还是有利的,不一定就要跟她分。
@kakaxinw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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