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正规途径捐赠遗体,不会对捐赠者及其家属产生任何危害。
捐赠遗体是对社会医疗卫生事业做出贡献的行为,体现了捐赠者及其家属崇高的品质和奉献精神。
关于遗体捐赠,200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1号颁布,《人体器官移植条例》已经在2007年3月21日国务院第171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07年5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中对人体器官捐赠的相关行为做出了明确规定,实现了人体器官捐赠行为的合规进行。
人体器官捐赠应当遵循自愿、无偿的原则;任何组织与个人不得强迫、欺骗或者利诱他人捐赠人体器官,或通过器官捐献牟利。
捐赠遗体是对社会医疗卫生事业做出贡献的行为,体现了捐赠者及其家属崇高的品质和奉献精神。
关于遗体捐赠,200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1号颁布,《人体器官移植条例》已经在2007年3月21日国务院第171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07年5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中对人体器官捐赠的相关行为做出了明确规定,实现了人体器官捐赠行为的合规进行。
人体器官捐赠应当遵循自愿、无偿的原则;任何组织与个人不得强迫、欺骗或者利诱他人捐赠人体器官,或通过器官捐献牟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