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6年起,国家全面放开二孩生育政策,即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故第一胎为多孩时,不可生第二胎.法律依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qianhuy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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