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特长生:艺术特长生是指在艺术的某个领域(声乐、器乐、舞蹈、戏剧、书法、绘画等)有比较突出才能的考生。
1、招生人数:招生学校招收艺术特长生的人数控制在国家核定的该校年度招生计划总数的百分之一以内。
2、招生简章:招生学校要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和该校招生章程编制艺术特长生招生简章,其内容应包括艺术特长测试科目、时间、地点,选拔人数,录取办法等并向社会公布。
二、音乐特长生就业方向:
1、中、小学以及大中专艺术院校音乐教师。
2、专业文艺团体演奏、唱员、创作员。
3、社会儿童艺术培训机构、青少年宫、儿童之家的音乐教师、辅导员。
4、各地市县行政、企、事业单位文化局、文化站、基层厂矿企业工会及相关部门、机构的管理者、辅导员以及文艺演出、比赛等活动的组织者。
1、招生人数:招生学校招收艺术特长生的人数控制在国家核定的该校年度招生计划总数的百分之一以内。
2、招生简章:招生学校要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和该校招生章程编制艺术特长生招生简章,其内容应包括艺术特长测试科目、时间、地点,选拔人数,录取办法等并向社会公布。
二、音乐特长生就业方向:
1、中、小学以及大中专艺术院校音乐教师。
2、专业文艺团体演奏、唱员、创作员。
3、社会儿童艺术培训机构、青少年宫、儿童之家的音乐教师、辅导员。
4、各地市县行政、企、事业单位文化局、文化站、基层厂矿企业工会及相关部门、机构的管理者、辅导员以及文艺演出、比赛等活动的组织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