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划拨土地使用权可以进行抵押贷款,但必须交纳抵押期间的土地出让金。
2、需提供的申报资料:
(1)抵押人、抵押权人的抵押申请。
(2)双方的法人身份证明书、身份证复印件。
(3)双方法人的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抵押合同(原件)。
(5)借款合同(原件)。
(6)双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代码(复印件)。
(7)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原件)。
(8)土地评估报告。
(9)交纳土地出让金凭证。
3、需缴纳的费用:他项权利登记发证的登记费、工本费。
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是什么?
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者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无偿取得的或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取得的没有使用期限限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这里所指的补偿、安置费用是指用地单位在征用集体土地或者通过行政划拨取得其他单位已经使用的划拨土地的基础上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时支付给农民或原用地单位的,不是付给国家的。
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是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一种,其特殊之处主要有两个方面:
一是权利取得的方式,因为没有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费,属于无偿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
二是权利的期限,除有法定期限的情形外,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一般没有使用期限。在此基础上,还有一个特点,那就是权利的交易限制,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出租、抵押,如果土地使用者需要将划拨土地用于交易,一是要经过国家土地管理部门批准,二是要取得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随地上建筑物、附着物转让或以其他方式交易的,其土地收益应当上交国家。
可以依法取得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用地:
1、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
2、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
3、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项目用地。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符合条件的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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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拨土地能否抵押贷款[朗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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