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章第一章第三条规定。
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加党的有关会议,阅读党的有关文件,接受党的教育和培训。
(二)在党的会议上和党报党刊上,参加关于党的政策问题的讨论。
(三)对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
(四)在党的会议上有根据地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向党负责地揭发、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法乱纪的事实,要求处分违法乱纪的党员,要求罢免或撤换不称职的干部。
(五)行使表决权、选举权,有被选举权。
(六)在党组织讨论决定对党员的党纪处分或作出时,本人有权参加和进行申辩,其他党员可以为他作证和辩护。
(七)对党的决议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声明保留,并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
(八)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请求、申诉和控告,并要求有关组织给以负责的答复。
党的任何一级组织直至中央都无权剥夺党员的上述权利。
党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一)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二)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带头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带动群众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艰苦奋斗,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三)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
(四)自觉遵守党的纪律,首先是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党的任务。
(五)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坚决反对一切派别组织和小集团活动,反对阳奉阴违的两面派行为和一切阴谋诡计。
(六)切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揭露和纠正违反党的原则的言行和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
(七)密切联系群众,向群众党的主张,遇事同群众商量,及时向党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
(八)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带头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提倡共产主义道德,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为了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在一切困难和危险的时刻挺身而出,英勇斗争,不怕牺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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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和义务权利方面集合9篇[朗读]
广大党员和领导干部只有把党章学习好、遵守好、贯彻好、维护好才能有效引导党员加强党性修养,严格遵守党员标准,特别是纪检监察干部,面对新形式,新任务,如何要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加大防治腐败力度,与时俱进,奋发有为,促进反腐倡廉的健康发展,然而部分领导干部和个别党员在学习遵守贯彻维护《党章》中出现了一定的偏差,存在着一定的问题,需要采取措施予以解决。
一、执行党章存在的问题
(一)学习不够深入,内容理解肤浅。
一些党员干部学习意识淡薄,自觉学习意识差,对《党章》的学习,只在入党的时候拿来看看念念,入党宣誓后便束之高阁,对内容知之甚少、理解得机械、教条,不能深刻领会其内涵和实质,导致党员干部理论素质不高,政治上发生摇摆性,认识上出现片面性,工作上产生盲目性,思路上陷入局限性。
(二)注重享受权利,忽视履行义务。
党员干部不能把《党章》中规定的权利和义务统一起来,而是把二者对立起来。只注重党员应享有的权利,忽视应履行义务,主要表现在享有党员规定的权利,行使表决权、选举权、被选举权时,以个人利益为重,不认真履行自己的义务,给党的事业带来了不应有的损害,有的甚至步入腐败的泥潭,跌入犯罪的深渊。
(三)纪律意识淡薄,不能学以致用。
学习《党章》目的是要深刻认识其科学内涵和本质,切实用武装自己的头脑、指导工作、研究问题,努力把《党章》中理论思想转化为正确的工作思路、政策措施,落实到实际行动中,解决问题上。然而一些党员、干部纪律观念淡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有。
的人认为,组织纪律、财经纪律是高压线、是硬的,碰不得,而政治纪律是软的,触犯了关系不大,导致一些人对党的方针政策合意的就执行,不合意的就不执行,我行我素;有的缺乏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对违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的错误言行不报告、不抵制、不引导,甚至听信政治谣言。在贯彻学习过程中,也不能学以致用,不能与实践结合,不能与发展同步的问题依然存在。甚至有个别干部不能经受住权力、金钱和美色的考验,丧失了党性原则最终走上犯罪道路。
(四)责任意识淡薄,影响《党章》权威性。
目前,一些党员对党章的实质、内容、规定和效力,缺乏深理解,更没有自觉同违反党章的行为作斗争的责任意识;一些党员干部把党章看做是抽象的条条,不能自觉规范自己的言行,制度意识、制度观念淡薄,缺乏遵章守纪的自觉性;在制度面前做不到人人平等,这严重缓释了制度应有的严肃性。更有把制度当儿戏,对普通群众严,对领导干部松,今天需要则严,明天不需要则松,采取适用主义的态度对待制度。有的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不能持之以恒地开展正常的支部生活,没有凝聚力和战斗力,严重影响了党的形象,也损害了《党章》在党员和群众中的权威性。
二、解决党章执行过程中存在问题的对策
(一)坚定理想信念,提高理论素养。
认真学习、切实贯彻党章,就是要加强对广大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教育,进一步坚定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的理论素养,正确履行职责关键在加强学习,纪检监察干部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章,全面理解和把握其丰富内涵和精神实质。尤其是要结合纪检监察工作实际,认真实践,切实加强自身修养,做到学以致用、知行合一。要在真学、真懂、真信、真用上下工夫。要通过学习,进一步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不断提高运用辨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认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在任何情况下,都要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和坚定,明辨是非,经受住各种考验。
(二)加强自身建设,提高道德修养。
千里之堤,溃于蚁穴。一些党员干部出问题大都是从道德品质上出问题开始的。只有加强自身建设,提高道德修养,才能防患于未然,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预见性。学习贯彻党章,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利益观、地位观、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抵制各种腐朽和落后思想文化的侵蚀,保持共产党人的高风亮节,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使全体党员在遵守《党章》时,能把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有机地结合起来,统一起来,使全体党员都能正确使权力,对党的事业高度负责;忠实履行应尽的义务,保证党的事业健康发展。
(三))坚持党性原则,严明党的纪律。
纪律是执行路线的保证。如果没有铁的纪律,党就会成为一盘散沙,因此党员都必须自觉接受党的纪律的约束,特别是纪检监察工作的特殊岗位、特殊性质,决定了这支队伍必须具备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奉献的精神,要充分认识到当前反腐败斗争的艰巨性和复杂性,树立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不怕困难,百折不挠,始终保持昂扬向上的斗志,把反腐败斗争推向深入。要发扬公正无私、刚直不阿、不徇私情、敢于碰硬的精神,坚决同各种腐败现象做斗争。不论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坚持党性原则,旗帜鲜明地按照党章办事,坚决维护党纪政纪的严肃性。
(四)增强大局意识,维护《党章》权威。
牢固树立大局观念,不断维护和增强党的权威,广大党员干部要经常性的重温党章,培养党章意识,认真严格地执行党章,确保党章的权威性。要加大执纪力度,对违反党章规定的,进行严肃批评教育;对屡教不改的,要作出组织处理;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要绳之以党纪国法。通过着力解决一些实际问题,真正维护好党章的权威性,使党内法规制度成为全党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我们才能在错综复杂的国际国内形势下,成功化解各种风险,解决各种问题,推进我们的事业。
(五)抓好纪检队伍建设,要坚持与时俱进。
纪检监察干部要切实做到正人先正己,带头遵守党章,自觉遵守党纪国法,主动接受监督,不能有特权思想,不能以监管者自居,无论办案办事都要依法进行,时刻体现先锋模范作用和示范引导作用。要严于律己,始终保持艰苦奋斗、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的作风,工作高标准,生活低要求,淡泊名利,抗住诱惑,管住小节,清白做人。要在工作实践中不断增长本领,提高素质,把纪检监察队伍建设成为一支永远忠于党、忠于人民,能打硬仗、胜仗的铁军,以一流的素质、一流的作风,创造出一流的业绩。
一、执行党章存在的问题
(一)学习不够深入,内容理解肤浅。
一些党员干部学习意识淡薄,自觉学习意识差,对《党章》的学习,只在入党的时候拿来看看念念,入党宣誓后便束之高阁,对内容知之甚少、理解得机械、教条,不能深刻领会其内涵和实质,导致党员干部理论素质不高,政治上发生摇摆性,认识上出现片面性,工作上产生盲目性,思路上陷入局限性。
(二)注重享受权利,忽视履行义务。
党员干部不能把《党章》中规定的权利和义务统一起来,而是把二者对立起来。只注重党员应享有的权利,忽视应履行义务,主要表现在享有党员规定的权利,行使表决权、选举权、被选举权时,以个人利益为重,不认真履行自己的义务,给党的事业带来了不应有的损害,有的甚至步入腐败的泥潭,跌入犯罪的深渊。
(三)纪律意识淡薄,不能学以致用。
学习《党章》目的是要深刻认识其科学内涵和本质,切实用武装自己的头脑、指导工作、研究问题,努力把《党章》中理论思想转化为正确的工作思路、政策措施,落实到实际行动中,解决问题上。然而一些党员、干部纪律观念淡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有。
的人认为,组织纪律、财经纪律是高压线、是硬的,碰不得,而政治纪律是软的,触犯了关系不大,导致一些人对党的方针政策合意的就执行,不合意的就不执行,我行我素;有的缺乏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对违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的错误言行不报告、不抵制、不引导,甚至听信政治谣言。在贯彻学习过程中,也不能学以致用,不能与实践结合,不能与发展同步的问题依然存在。甚至有个别干部不能经受住权力、金钱和美色的考验,丧失了党性原则最终走上犯罪道路。
(四)责任意识淡薄,影响《党章》权威性。
目前,一些党员对党章的实质、内容、规定和效力,缺乏深理解,更没有自觉同违反党章的行为作斗争的责任意识;一些党员干部把党章看做是抽象的条条,不能自觉规范自己的言行,制度意识、制度观念淡薄,缺乏遵章守纪的自觉性;在制度面前做不到人人平等,这严重缓释了制度应有的严肃性。更有把制度当儿戏,对普通群众严,对领导干部松,今天需要则严,明天不需要则松,采取适用主义的态度对待制度。有的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不能持之以恒地开展正常的支部生活,没有凝聚力和战斗力,严重影响了党的形象,也损害了《党章》在党员和群众中的权威性。
二、解决党章执行过程中存在问题的对策
(一)坚定理想信念,提高理论素养。
认真学习、切实贯彻党章,就是要加强对广大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教育,进一步坚定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的理论素养,正确履行职责关键在加强学习,纪检监察干部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章,全面理解和把握其丰富内涵和精神实质。尤其是要结合纪检监察工作实际,认真实践,切实加强自身修养,做到学以致用、知行合一。要在真学、真懂、真信、真用上下工夫。要通过学习,进一步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不断提高运用辨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认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在任何情况下,都要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和坚定,明辨是非,经受住各种考验。
(二)加强自身建设,提高道德修养。
千里之堤,溃于蚁穴。一些党员干部出问题大都是从道德品质上出问题开始的。只有加强自身建设,提高道德修养,才能防患于未然,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预见性。学习贯彻党章,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利益观、地位观、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抵制各种腐朽和落后思想文化的侵蚀,保持共产党人的高风亮节,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使全体党员在遵守《党章》时,能把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有机地结合起来,统一起来,使全体党员都能正确使权力,对党的事业高度负责;忠实履行应尽的义务,保证党的事业健康发展。
(三))坚持党性原则,严明党的纪律。
纪律是执行路线的保证。如果没有铁的纪律,党就会成为一盘散沙,因此党员都必须自觉接受党的纪律的约束,特别是纪检监察工作的特殊岗位、特殊性质,决定了这支队伍必须具备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奉献的精神,要充分认识到当前反腐败斗争的艰巨性和复杂性,树立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不怕困难,百折不挠,始终保持昂扬向上的斗志,把反腐败斗争推向深入。要发扬公正无私、刚直不阿、不徇私情、敢于碰硬的精神,坚决同各种腐败现象做斗争。不论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坚持党性原则,旗帜鲜明地按照党章办事,坚决维护党纪政纪的严肃性。
(四)增强大局意识,维护《党章》权威。
牢固树立大局观念,不断维护和增强党的权威,广大党员干部要经常性的重温党章,培养党章意识,认真严格地执行党章,确保党章的权威性。要加大执纪力度,对违反党章规定的,进行严肃批评教育;对屡教不改的,要作出组织处理;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要绳之以党纪国法。通过着力解决一些实际问题,真正维护好党章的权威性,使党内法规制度成为全党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我们才能在错综复杂的国际国内形势下,成功化解各种风险,解决各种问题,推进我们的事业。
(五)抓好纪检队伍建设,要坚持与时俱进。
纪检监察干部要切实做到正人先正己,带头遵守党章,自觉遵守党纪国法,主动接受监督,不能有特权思想,不能以监管者自居,无论办案办事都要依法进行,时刻体现先锋模范作用和示范引导作用。要严于律己,始终保持艰苦奋斗、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的作风,工作高标准,生活低要求,淡泊名利,抗住诱惑,管住小节,清白做人。要在工作实践中不断增长本领,提高素质,把纪检监察队伍建设成为一支永远忠于党、忠于人民,能打硬仗、胜仗的铁军,以一流的素质、一流的作风,创造出一流的业绩。
(一)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二)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带头参加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带动群众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艰苦奋斗,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三)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
(四)自觉遵守党的纪律,首先是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党的任务。
(五)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坚决反对一切派别组织和小集团活动,反对阳奉阴违的两面派行为和一切阴谋诡计。
(六)切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揭露和纠正违反党的原则的言行和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
(七)密切联系群众,向群众宣传党的主张,遇事同群众商量,及时向党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
(八)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带头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提倡共产主义道德,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为了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在一切困难和危险的时刻挺身而出,英勇斗争,不怕牺牲。
(二)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带头参加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带动群众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艰苦奋斗,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三)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
(四)自觉遵守党的纪律,首先是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党的任务。
(五)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坚决反对一切派别组织和小集团活动,反对阳奉阴违的两面派行为和一切阴谋诡计。
(六)切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揭露和纠正违反党的原则的言行和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
(七)密切联系群众,向群众宣传党的主张,遇事同群众商量,及时向党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
(八)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带头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提倡共产主义道德,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为了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在一切困难和危险的时刻挺身而出,英勇斗争,不怕牺牲。
党员对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和义务权利,对照《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照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等,查找党员意识、担当作为、服务群众、遵守纪律、作用发挥等方面的差距和不足。
一、对照党员条件和义务权利
* 是否符合党员条件。
* 是否正确履行党员义务?差距和不足有哪些。
* 是否正确行使党员权利?差距和不足有哪些。
具体内容:
第一章 党员。
第一条 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
第二条 中国共产党党员是中国工人阶级的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
中国共产党党员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惜牺牲个人的一切,为实现共产主义奋斗终身。
中国共产党党员永远是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除了法律和政策规定范围内的个人利益和工作职权以外,所有共产党员都不得谋求任何私利和特权。
第三条 党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一)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二)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带头参加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带动群众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艰苦奋斗,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三)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
(四)自觉遵守党的纪律,首先是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模范遵守国家的法规,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党的任务。
(五)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坚决反对一切派别组织和小集团活动,反对阳奉阴违的两面派行为和一切阴谋诡计。
(六)切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揭露和纠正违反党的原则的言行和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
(七)密切联系群众,向群众宣传党的主张,遇事同群众商量,及时向党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
(八)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带头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提倡共产主义道德,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为了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在一切困难和危险的时刻挺身而出,英勇斗争,不怕牺牲。
第四条 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加党的有关会议,阅读党的有关文件,接受党的教育和培训。
(二)在党的会议上和党报党刊上,参加关于党的政策问题的讨论。
(三)对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
(四)在党的会议上有根据地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向党负责地揭发、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法乱纪的事实,要求处分违法乱纪的党员,要求罢免或撤换不称职的干部。
(五)行使表决权、选举权,有被选举权。
(六)在党组织讨论决定对党员的党纪处分或作出鉴定时,本人有权参加和进行申辩,其他党员可以为他作证和辩护。
(七)对党的决议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声明保留,并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
(八)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请求、申诉和控告,并要求有关组织给以负责的答复。
党的任何一级组织直至中央都无权剥夺党员的上述权利。
二、对照《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
* 是否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差距和不足有哪些。
* 是否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差距和不足有哪些。
* 是否继承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差距和不足有哪些。
* 是否自觉培养高尚道德情操?差距和不足有哪些。
* 作为党员,是否做到“坚持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克己奉公”?差距和不足有哪些。
* 作为党员,是否做到“坚持崇廉拒腐,清白做人,干净做事”?差距和不足有哪些。
* 作为党员,是否做到“坚持尚俭戒奢,艰苦朴素,勤俭节约”?差距和不足有哪些。
* 作为党员,是否做到“坚持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甘于奉献”?差距和不足有哪些。
* 作为党员领导干部,是否做到“廉洁从政,自觉保持人民公仆本色”?差距和不足有哪些。
* 作为党员领导干部,是否做到“廉洁用权,自觉维护人民根本利益”?差距和不足有哪些。
* 作为党员领导干部,是否做到“廉洁修身,自觉提升思想道德境界”?差距和不足有哪些。
* 作为党员领导干部,是否做到“廉洁齐家,自觉带头树立良好家风”?差距和不足有哪些。
具体内容:
中国共产党全体党员和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必须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必须继承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必须自觉培养高尚道德情操,努力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廉洁自律,接受监督,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党员廉洁自律规范。
第一条 坚持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克己奉公。
第二条 坚持崇廉拒腐,清白做人,干净做事。
第三条 坚持尚俭戒奢,艰苦朴素,勤俭节约。
第四条 坚持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甘于奉献。
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范。
第五条 廉洁从政,自觉保持人民公仆本色。
第六条 廉洁用权,自觉维护人民根本利益。
第七条 廉洁修身,自觉提升思想道德境界。
第八条 廉洁齐家,自觉带头树立良好家风。
三、对照《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
* 是否做到坚定理想信念?差距和不足有哪些。
* 是否做到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差距和不足有哪些。
* 是否做到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差距和不足有哪些。
* 是否做到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差距和不足有哪些。
* 是否做到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差距和不足有哪些。
* 是否做到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差距和不足有哪些。
* 是否做到发扬党内民主和保障党员权利?差距和不足有哪些。
* 是否做到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差距和不足有哪些。
* 是否做到严格遵守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差距和不足有哪些。
* 是否做到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差距和不足有哪些。
* 是否做到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差距和不足有哪些。
* 是否做到保持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差距和不足有哪些。
四、对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全文见附件2)
* 是否做到“两个坚决维护”(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 是否存在“三个重点”情况?即: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的三项重点审查内容;
* 是否存在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违反国家法规,违反党和国家政策,违反社会主义道德,危害党、国家和人民利益的行为。
* 是否做到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差距和不足有哪些。
* 是否存在“对组织、利用宗教活动反党,破坏民族团结,搞有组织的拉票贿选或者用公款拉票贿选,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民生保障显失公平,组织利用宗族势力对抗中央方针政策、破坏基层组织建设,贯彻新发展理念失职等六种违纪行为。
* 是否存在“七个有之”问题(一些人无视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为了自己的所谓仕途,为了自己的所谓影响力,搞任人唯亲、排斥异己的有之,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的有之,搞匿名诬告、制造谣言的有之,搞收买人心、拉动选票的有之,搞封官许愿、弹冠相庆的有之,搞自行其是、阳奉阴违的有之,搞尾大不掉、妄议中央的也有之)。
* 是否存在八种典型违纪行为?(即:对干扰巡视巡察工作,党员信仰宗教,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钱款、住房、车辆等,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利用宗族、黑恶势力欺压群众,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表现,不重视家风、对家属失管失教)。
一、对照党员条件和义务权利
* 是否符合党员条件。
* 是否正确履行党员义务?差距和不足有哪些。
* 是否正确行使党员权利?差距和不足有哪些。
具体内容:
第一章 党员。
第一条 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
第二条 中国共产党党员是中国工人阶级的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
中国共产党党员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惜牺牲个人的一切,为实现共产主义奋斗终身。
中国共产党党员永远是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除了法律和政策规定范围内的个人利益和工作职权以外,所有共产党员都不得谋求任何私利和特权。
第三条 党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一)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二)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带头参加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带动群众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艰苦奋斗,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三)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
(四)自觉遵守党的纪律,首先是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模范遵守国家的法规,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党的任务。
(五)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坚决反对一切派别组织和小集团活动,反对阳奉阴违的两面派行为和一切阴谋诡计。
(六)切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揭露和纠正违反党的原则的言行和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
(七)密切联系群众,向群众宣传党的主张,遇事同群众商量,及时向党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
(八)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带头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提倡共产主义道德,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为了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在一切困难和危险的时刻挺身而出,英勇斗争,不怕牺牲。
第四条 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加党的有关会议,阅读党的有关文件,接受党的教育和培训。
(二)在党的会议上和党报党刊上,参加关于党的政策问题的讨论。
(三)对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
(四)在党的会议上有根据地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向党负责地揭发、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法乱纪的事实,要求处分违法乱纪的党员,要求罢免或撤换不称职的干部。
(五)行使表决权、选举权,有被选举权。
(六)在党组织讨论决定对党员的党纪处分或作出鉴定时,本人有权参加和进行申辩,其他党员可以为他作证和辩护。
(七)对党的决议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声明保留,并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
(八)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请求、申诉和控告,并要求有关组织给以负责的答复。
党的任何一级组织直至中央都无权剥夺党员的上述权利。
二、对照《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
* 是否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差距和不足有哪些。
* 是否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差距和不足有哪些。
* 是否继承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差距和不足有哪些。
* 是否自觉培养高尚道德情操?差距和不足有哪些。
* 作为党员,是否做到“坚持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克己奉公”?差距和不足有哪些。
* 作为党员,是否做到“坚持崇廉拒腐,清白做人,干净做事”?差距和不足有哪些。
* 作为党员,是否做到“坚持尚俭戒奢,艰苦朴素,勤俭节约”?差距和不足有哪些。
* 作为党员,是否做到“坚持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甘于奉献”?差距和不足有哪些。
* 作为党员领导干部,是否做到“廉洁从政,自觉保持人民公仆本色”?差距和不足有哪些。
* 作为党员领导干部,是否做到“廉洁用权,自觉维护人民根本利益”?差距和不足有哪些。
* 作为党员领导干部,是否做到“廉洁修身,自觉提升思想道德境界”?差距和不足有哪些。
* 作为党员领导干部,是否做到“廉洁齐家,自觉带头树立良好家风”?差距和不足有哪些。
具体内容:
中国共产党全体党员和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必须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必须继承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必须自觉培养高尚道德情操,努力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廉洁自律,接受监督,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党员廉洁自律规范。
第一条 坚持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克己奉公。
第二条 坚持崇廉拒腐,清白做人,干净做事。
第三条 坚持尚俭戒奢,艰苦朴素,勤俭节约。
第四条 坚持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甘于奉献。
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范。
第五条 廉洁从政,自觉保持人民公仆本色。
第六条 廉洁用权,自觉维护人民根本利益。
第七条 廉洁修身,自觉提升思想道德境界。
第八条 廉洁齐家,自觉带头树立良好家风。
三、对照《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
* 是否做到坚定理想信念?差距和不足有哪些。
* 是否做到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差距和不足有哪些。
* 是否做到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差距和不足有哪些。
* 是否做到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差距和不足有哪些。
* 是否做到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差距和不足有哪些。
* 是否做到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差距和不足有哪些。
* 是否做到发扬党内民主和保障党员权利?差距和不足有哪些。
* 是否做到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差距和不足有哪些。
* 是否做到严格遵守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差距和不足有哪些。
* 是否做到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差距和不足有哪些。
* 是否做到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差距和不足有哪些。
* 是否做到保持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差距和不足有哪些。
四、对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全文见附件2)
* 是否做到“两个坚决维护”(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 是否存在“三个重点”情况?即: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的三项重点审查内容;
* 是否存在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违反国家法规,违反党和国家政策,违反社会主义道德,危害党、国家和人民利益的行为。
* 是否做到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差距和不足有哪些。
* 是否存在“对组织、利用宗教活动反党,破坏民族团结,搞有组织的拉票贿选或者用公款拉票贿选,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民生保障显失公平,组织利用宗族势力对抗中央方针政策、破坏基层组织建设,贯彻新发展理念失职等六种违纪行为。
* 是否存在“七个有之”问题(一些人无视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为了自己的所谓仕途,为了自己的所谓影响力,搞任人唯亲、排斥异己的有之,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的有之,搞匿名诬告、制造谣言的有之,搞收买人心、拉动选票的有之,搞封官许愿、弹冠相庆的有之,搞自行其是、阳奉阴违的有之,搞尾大不掉、妄议中央的也有之)。
* 是否存在八种典型违纪行为?(即:对干扰巡视巡察工作,党员信仰宗教,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钱款、住房、车辆等,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利用宗族、黑恶势力欺压群众,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表现,不重视家风、对家属失管失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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