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我市开展“剖析典型案件推进以案促改专项工作”以来,按照市纪委的总体安排,本人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认真学习贯彻关于以案促改工作讲话精神,对照李宏伟典型违纪违法案件及发生在我市的典型案件,认真查找剖析,更加深刻认识到违纪违法问题的严重性、危害性,更加清醒地认识到“千里之堤溃于蚁穴”的深刻警示,进一步认识到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开展以案促改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同时,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深入查找问题,深刻剖析原因,明确了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现将我本人有关剖析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对以案促改工作的认识和体会。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提出了一系列全面从严治党的新理念新思想新举措。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深入剖析严重违法干部的典型案件,发挥警示教育作用”要求,我市围绕李宏伟等3起违纪违法案件,开展了“剖析典型案件推进以案促改”专项工作。近段时间,我深入学习了市纪委编印的以案为鉴等学习资料,深感被查处的李宏伟等违纪违法案件,发人深省、令人警醒。这些被查处的干部,受党教育多年,也曾有过理想、有过奋斗、有过追求,但随着他们自身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出现偏差,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发生扭曲,最终陷进了违纪违法的深渊,给党和人民的事业带来巨大损失,给党的形象造成严重的损害。
因此,我深深地感受到要严格要求自己的重要性,加强自己道德修养的重要性。以后要“高标准,严要求,抓细节,修己身,善反省”,做人民的好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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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案件剖析材料 15篇[朗读]
根据信粮机[2018]27号文件精神,我库党支部8月27日上午召开以“平桥昌利案件”为专项主题的组织生活会,以剖析案件原因、查找自身不足、坚决整改为主线,此次组织生活会对我个人而言,是一次审视自我、反省自我、剖析自我、提高自我的良好机会。
下面,根据对平桥昌利案件的深刻认识,结合自己的工作实际,对镜反思,将自我剖析情况汇报如下:
一、“一岗双责”履行情况
实际工作中,能够严格落实党风党纪,做到政治上清醒、经济上干净、生活上自重、作风上务实、工作上进取,在廉洁自律上作出表率。
存在的不足:一是对履行“一岗双责”的重大意义理解不深、不透。认为落实“一岗双责”是上级党委、纪委的责任,是主要领导干部的责任,忽视了自己也是一名基层领导干部,也有自己分管的科室。
二是对履行“一岗双责”意识不强。在工作中,对自己分管的科室业务工作要求多,讲党风廉政要求不够。
整改措施:强化责任意识。把履行“一岗双责”作为一种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贯穿于日常工作之中,在安排部署业务工作的同时,不忘党风廉政建设,让自己分管的科室每一名党员干部职工都能够真正守住拒腐防变这条“生命线、高压线、警戒线”,进一步强化纪律和意识,远离腐败深渊。
二、对照典型案例剖析
平桥昌利案件中无一不是通过起初的“吃拿卡要”,慢慢走向犯罪的深渊,中央“八项规定”颁布实施以来,奢靡之风虽被狠刹,但讲排场好面子思想还没有完全消除,这是受人情世故的影响,对自身要求不严格。
存在的不足:一是中共中央“八项规定”颁布实施后,在坚持学习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和自觉用党的纪律约束自己方面还不够深入,有时存在把关不严的现象。
二是自认为受党教育多年,思想素质是高的,就渐渐放松了自我要求,满足于不违规、不触线、不出事,党风廉政问题和各种不正之风还没有完全杜绝,勤俭节约意识不够强,艰苦奋斗精神有所弱化。
整改措施:一是深入学习《党章》、《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八项规定”等各项规章制度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三严三实”要求,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作风精神,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二是从身边小事做起,做到“防微杜渐”,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三、对照党性剖析长期以来,深受党的教育培养,对党感情深,党性观念强,能够切实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存在的不足:对照这次“以案促改”学习教育及《准则》基本精神和《条例》基本要求,一是慎微意识不强。对上级领导检查指导工作和兄弟单位来我库交流学习中,有时碍于面子,想把接待标准提高一点。
二是慎独意识不强。有时下乡调研粮情工作时,遇到超标准接待,态度不够坚决,制止不够到位,思想上有“随大流”的思想观念。
整改措施: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增强党性观念,强化意识。同时,加强自身艰苦奋斗的思想和廉洁文化,弘扬正气,根除邪气,彻底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尽职尽责努力用心做好各项工作。
四、对照岗位职责剖析情况
在工作上,能够爱岗敬业,努力完成领导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存在的不足:一是满于现状,进取意识不强。自认为自己在粮食系统摸爬滚打了二十多年,对业务工作底子清、业务熟,因此满足于自己的经验和知识,固步自封,存在“安于现状、无过即安”和“求稳多、求进少”的思想。
二是工作缺乏激情,精神状态与新形势下对领导干部的要求有一定的差距。
整改措施: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务实创新,在科学理论的指导下,不断总结和完善工作经验,提出新思路、新方案,拿出新举措,开创工作新局面。
由于个人认识水平、思想觉悟所限,可能还有一些问题对照检查的不够深刻、不够全面、不够准确。原因剖析和整改措施也不一定到位,敬请领导和同志们批评指正。我将虚心接受,认真加以改进。
下面,根据对平桥昌利案件的深刻认识,结合自己的工作实际,对镜反思,将自我剖析情况汇报如下:
一、“一岗双责”履行情况
实际工作中,能够严格落实党风党纪,做到政治上清醒、经济上干净、生活上自重、作风上务实、工作上进取,在廉洁自律上作出表率。
存在的不足:一是对履行“一岗双责”的重大意义理解不深、不透。认为落实“一岗双责”是上级党委、纪委的责任,是主要领导干部的责任,忽视了自己也是一名基层领导干部,也有自己分管的科室。
二是对履行“一岗双责”意识不强。在工作中,对自己分管的科室业务工作要求多,讲党风廉政要求不够。
整改措施:强化责任意识。把履行“一岗双责”作为一种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贯穿于日常工作之中,在安排部署业务工作的同时,不忘党风廉政建设,让自己分管的科室每一名党员干部职工都能够真正守住拒腐防变这条“生命线、高压线、警戒线”,进一步强化纪律和意识,远离腐败深渊。
二、对照典型案例剖析
平桥昌利案件中无一不是通过起初的“吃拿卡要”,慢慢走向犯罪的深渊,中央“八项规定”颁布实施以来,奢靡之风虽被狠刹,但讲排场好面子思想还没有完全消除,这是受人情世故的影响,对自身要求不严格。
存在的不足:一是中共中央“八项规定”颁布实施后,在坚持学习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和自觉用党的纪律约束自己方面还不够深入,有时存在把关不严的现象。
二是自认为受党教育多年,思想素质是高的,就渐渐放松了自我要求,满足于不违规、不触线、不出事,党风廉政问题和各种不正之风还没有完全杜绝,勤俭节约意识不够强,艰苦奋斗精神有所弱化。
整改措施:一是深入学习《党章》、《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八项规定”等各项规章制度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三严三实”要求,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作风精神,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二是从身边小事做起,做到“防微杜渐”,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三、对照党性剖析长期以来,深受党的教育培养,对党感情深,党性观念强,能够切实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存在的不足:对照这次“以案促改”学习教育及《准则》基本精神和《条例》基本要求,一是慎微意识不强。对上级领导检查指导工作和兄弟单位来我库交流学习中,有时碍于面子,想把接待标准提高一点。
二是慎独意识不强。有时下乡调研粮情工作时,遇到超标准接待,态度不够坚决,制止不够到位,思想上有“随大流”的思想观念。
整改措施: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增强党性观念,强化意识。同时,加强自身艰苦奋斗的思想和廉洁文化,弘扬正气,根除邪气,彻底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尽职尽责努力用心做好各项工作。
四、对照岗位职责剖析情况
在工作上,能够爱岗敬业,努力完成领导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存在的不足:一是满于现状,进取意识不强。自认为自己在粮食系统摸爬滚打了二十多年,对业务工作底子清、业务熟,因此满足于自己的经验和知识,固步自封,存在“安于现状、无过即安”和“求稳多、求进少”的思想。
二是工作缺乏激情,精神状态与新形势下对领导干部的要求有一定的差距。
整改措施: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务实创新,在科学理论的指导下,不断总结和完善工作经验,提出新思路、新方案,拿出新举措,开创工作新局面。
由于个人认识水平、思想觉悟所限,可能还有一些问题对照检查的不够深刻、不够全面、不够准确。原因剖析和整改措施也不一定到位,敬请领导和同志们批评指正。我将虚心接受,认真加以改进。
10月11日,召开征迁安置领域专项专题以案促改专题会,传达了《推进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征迁安置领域专项以案促改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要求大家结合实际认真开展以案促改工作,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提醒广大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一定要以案为鉴、深刻反思,进一步增强拒腐防变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从严律己,筑牢防线,坚守担当。
通过学习发生在身边的典型案例,我深受教育,深刻感受到了只有认真执行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时刻牢筑反腐倡廉的思想防线,克己奉公,廉洁自律,才能葆住纯洁本色,认认真真做事,踏踏实实清清白白。
做人,身体力行,才能保证我们的工作从胜利不断走向胜利。具体体会如下:
一、不断学习,提高认识,增强拒腐防变的免疫力。
在思想上高度重视,用心参加集中学习、群众讨论。通过学习发生在身边的典型案例,我明白他们的不义之财来自手中的权力,用他们的权力演绎了一场场淋漓尽致的权钱交易。他们无视党纪国法,目无组织纪律,不顾群众利益,弄虚作假,欺上瞒下,独断专行,横行霸道,腐化堕落,不仅仅严重败坏了党风政风,更使人民群众利益遭受了严重损失。透过警示教育活动,使我清醒地认识到作为一名党员身上担负的历史使命,深刻领会了党中央在党的廉政建设中的深谋远虑,增强对拒腐防变的认识,自觉提高自身法律法规的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防御能力、保护能力,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自觉加强思想改造,树立牢固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做到自重、自律、自警。
二、以案促廉、警钟长鸣,筑牢拒腐防变的防线。
要坚决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不断强化“纪在法前、纪比法严”的意识,时刻绷紧纪律规矩这根弦,严守党的“六大纪律”,常怀敬畏之心、律己之心,不踩底线、远离红线,始终做讲政治、守纪律、懂规矩的“明白人”。
当今社会出现了“只讲实惠,不讲理想;只讲索取,不讲奉献;只讲钱财,不讲原则”等现象。背弃理想和党的宗旨,道德观念失衡,政治。
上丧失信念、经济上贪得无厌、生活上腐化堕落,透过学习对照,既提高了自己的认识水平,又从反面教材中汲取了教训。今后要从点点滴滴严格要求自己,清醒地明白自己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在本职工作岗位上,始终持续清醒的头脑,拒绝收受各方的贿赂。要严于自律、公道正派、洁身自好,清廉自守,在自己心里真正筑起一道防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三、多做实事,乐于奉献。
作为政府工作人员,要始终坚持为人民群众服务的宗旨,坚持为群众解难事、办实事、做好事。作为一名共产党员,要坚定自己的信念,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任何时候都要把党和人民利益放在首位,提高自我约束力,提高自我警省力,坚决抵制诱惑,过好权利关、金钱关、人情关,才能经受住各种考验,抵御住各种诱惑。
透过警示教育学习,触动很大,为我自己今后的人生道路敲响了警钟,在自己的本职工作中要以身作则,要做到廉洁自律,自觉把自己放在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要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严格遵守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自觉地做到一切以党的利益为重,以人民的利益为重,从而让组织放心,让领导满意。
通过学习发生在身边的典型案例,我深受教育,深刻感受到了只有认真执行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时刻牢筑反腐倡廉的思想防线,克己奉公,廉洁自律,才能葆住纯洁本色,认认真真做事,踏踏实实清清白白。
做人,身体力行,才能保证我们的工作从胜利不断走向胜利。具体体会如下:
一、不断学习,提高认识,增强拒腐防变的免疫力。
在思想上高度重视,用心参加集中学习、群众讨论。通过学习发生在身边的典型案例,我明白他们的不义之财来自手中的权力,用他们的权力演绎了一场场淋漓尽致的权钱交易。他们无视党纪国法,目无组织纪律,不顾群众利益,弄虚作假,欺上瞒下,独断专行,横行霸道,腐化堕落,不仅仅严重败坏了党风政风,更使人民群众利益遭受了严重损失。透过警示教育活动,使我清醒地认识到作为一名党员身上担负的历史使命,深刻领会了党中央在党的廉政建设中的深谋远虑,增强对拒腐防变的认识,自觉提高自身法律法规的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防御能力、保护能力,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自觉加强思想改造,树立牢固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做到自重、自律、自警。
二、以案促廉、警钟长鸣,筑牢拒腐防变的防线。
要坚决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不断强化“纪在法前、纪比法严”的意识,时刻绷紧纪律规矩这根弦,严守党的“六大纪律”,常怀敬畏之心、律己之心,不踩底线、远离红线,始终做讲政治、守纪律、懂规矩的“明白人”。
当今社会出现了“只讲实惠,不讲理想;只讲索取,不讲奉献;只讲钱财,不讲原则”等现象。背弃理想和党的宗旨,道德观念失衡,政治。
上丧失信念、经济上贪得无厌、生活上腐化堕落,透过学习对照,既提高了自己的认识水平,又从反面教材中汲取了教训。今后要从点点滴滴严格要求自己,清醒地明白自己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在本职工作岗位上,始终持续清醒的头脑,拒绝收受各方的贿赂。要严于自律、公道正派、洁身自好,清廉自守,在自己心里真正筑起一道防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三、多做实事,乐于奉献。
作为政府工作人员,要始终坚持为人民群众服务的宗旨,坚持为群众解难事、办实事、做好事。作为一名共产党员,要坚定自己的信念,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任何时候都要把党和人民利益放在首位,提高自我约束力,提高自我警省力,坚决抵制诱惑,过好权利关、金钱关、人情关,才能经受住各种考验,抵御住各种诱惑。
透过警示教育学习,触动很大,为我自己今后的人生道路敲响了警钟,在自己的本职工作中要以身作则,要做到廉洁自律,自觉把自己放在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要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严格遵守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自觉地做到一切以党的利益为重,以人民的利益为重,从而让组织放心,让领导满意。
民生领域发生的贪腐行为,极大地损害了民众的切身利益,伤害了民众的感情,民众对调查这些领域的问题、查处这些领域的问题干部呼声很高、尤其敏感。办案的经济账值得算,政治账、社会账、民生账更值得算。去年年初,群众举报县供销社政工股股长范学魁,反映其在社会养老保险过程中存在贪污受贿问题,县纪委监察局对此高度重视,安排精干力量慎密调查。
查出所谓的“穷庙”却发生了小官大贪的问题——范学魁贪污受贿110余万元,通过对范学魁采取“两规”措施调查,深挖出县社保局一系列贪腐串案、窝案。县纪委监察局对这些问题、对这类贪腐行为进行了严肃查处,让民众看到了党和政府保障民生的决心,看到了相关机构着力构建清正廉明行政的希望。
一、基本案情
范学魁,男,1967年1月18日出生,汉族,浠水县蔡河镇人,大专文化程度,中共党员,浠水县供销社政工股原股长。2012年年初,纪检检查一室对群众反映的范学魁有关违纪违法问题进行慎密初查,发现其在帮他人办理社会养老保险过程中存在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12年3月20日,浠水县纪委监察局对范学魁采取“两规”措施立案调查,调查中发现,范学魁在2006年至2012年。
利用职务之便,帮助清泉、华桂等11个供销社324人办理了进入社保,收受他人贿赂1236514元,在办理“五七工、家属工”进社保工作中贪污公款24800元;县人社局易友、县社保局朱彦、陈建白、陈建平、何军民、县供销社张介中存在严重违纪违法问题。6月19日,县纪委监察局对范学魁解除两规措施并依纪依法将其移送浠水县检察院,与此同时,对陈建白等人的违纪违法问题进行深入调查。
朱彦,男,1984年1月出生,中专文化程度,浠水县社保局核定股副股长。2012年5月12日,浠水县纪委监察局对朱彦立案调查,调查发现其在县社保局核定股工作期间,多次利用职务之便帮范学魁办理相关人员进入社会养老保险,从中贪污社保款计128460元和收受贿赂20000元。5月17日,将朱彦移送浠水县检察院,浠水县纪委监察局跟进该案后续调查。
陈建白,男,汉族,1961年5月18日出生,浠水县竹瓦镇人,大学文化程度,中共预备党员,县社会保险局稽核股股长。何军民,男,汉族,现年36岁,浠水县竹瓦镇人,大学本科文化程度,中共党员,浠水县社会保险局支付股股长兼微机中心主任。陈建平,男,汉族,现年50岁,浠水县团陂镇人,大学文化程度,中共党员,浠水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局副局长。
经查,2006年12月底,浠水县供销社政工股股长范学魁找到当时在县社保局核定股工作的陈建白,并将30人共60万元参保费汇入陈建白帐户。陈建白利用职务之便利,伙同何军民、陈建平二人,采取1988年至1996年不缴费也视同缴费年限、分年度计算少核定缴费等手段截留并贪污社保资金29.1万元,三人各分得9.7万元。
易友,曾用名易细友,男,1963年7月26日出生,汉族,高中文化程度,中共党员,浠水县人社局档案管理中心主任。其利用县人社局档案管理中心负责人身份的便利,请托同事帮16名不符合进保规定的社会人员办理了社会养老保险,并收受好处费合计30100元。2012年5月23日,浠水县纪委监察局将易友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移交给浠水县检察院,浠水县纪委监察局跟进案件后续调查。
张介中,男,汉族,浠水县巴河镇人,1956年10月出生,大专文化程度,中共党员,浠水县供销合销社正科级主任科员职务,分管人事、党务和计划生育等工作。2012年10月11日,县纪委监察局对张某违纪问题立案调查,调查发现,2011年11月,在县供销社办理本系统“五七工、家属工”进社保工作中,其贪污公款11000元。
二、违纪违法的主要原因
任何一件腐败案件的发生,都有其内、外因素并两者交织而就,内因是人性的贪婪,外因是制度的缺失,此案也不外乎于此:
1、放任自流,拜金主义恶性膨胀。
此案的始作俑者是范学魁,直调查组到其单位走访、座谈、调查时,单位领导、同事对范某的评价是为人老实、做事勤奋,认为在其身上发生小官大贪的行为是不可思议。不可否认,范某在以前工作中的确做到了踏实、勤奋、自律,得到了领导同事的认同,但是在后来思想发生了大的转变,“拜金”思想充斥大脑,不知不觉越滑越远,贪污受贿金额从几百元发展到几千元、几万元。
范某在《悔过书》中这样写道:“幼时的清贫经历及组织、亲人给予的关怀让我一度怀有回报社会的想法,但是到了2005年左右,我的理想信念发生了动摇,看到周围的人都发了财,眼睛红了,生起了‘人往利边走’的念头,起了利用职务优势搞钱之意,服务意识滑坡,被金钱冲昏了头,越滑越远,直到案发被组织双规后才猛然觉醒,感到悔恨无比,无颜面对家人,辜负了组织期望。”。
朱彦是范学魁拉拢腐蚀的第一个对象,是该案中最年轻的一位涉案人员,其工作时间最短,但涉案资金较大。朱彦在忏悔书中写道:“刚才加工作没多久,我就被安排到核定参保人员社保费这样的权重岗位上,我逐渐发现这个岗位的好处。
经常有人求我办事,送我财物,我知道不是我这个人重要,而是我的岗位重要,我没有多少自律意识,而且我周围的人也在利用手中的权力搞钱得好处,所以我也就放任自流。后来我与范学魁搭上了线,我接受了范学魁‘人往利边走’的思想,只要他给钱我,我就帮他办理进保,我们之间没有什么交往,只是金钱关系。”?
2、制度缺失,内外勾结有机可乘。
随着人们收入的增加,生活质量逐步提高,人们对参加社保的意愿更强烈,迫切希望自己的退休生活能得到一份经济上的保障,但是由于我国正处于经济转型期,养老制度时间不长,本身还不是很成熟,养老保险覆盖率低,因此,有时这种需求与我国现行养老体制有一定的冲突。国发(2005)38号文件《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规定。
缴费年限累计达到15年,男满60岁、女干部满55岁、女工人满50岁,达到退休年龄,退休后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达到退休年龄但缴费年限累计不满15年的,不发给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执行养老制度过程中,相关管理部门制度的缺失,给了具体工作人员较大自由“裁量权”,并沦为内外勾结、手中权力“金钱化”的工具。在此案中具体表现是:liuxue86.com
一是对废旧工作物品无管理制度,废纸、旧纸翻身变大钱。劳动关系证明是企业(包括已破产企业)职工参保的第一道关口,县人社局劳动关系股以前只是证明职工与企业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第三方人,在很多人眼中属于“鸡肋”部门,但是由于职工参保需要劳动关系证明的原因,一些不符合参保条件的人员甚至是没有在企业工作过一天的人员,由于想参保的原因。
愿意花大价钱在劳动关系股买一个假劳动关系证明,劳动关系股因此而水涨船高,原来的废纸、旧纸、旧公章成为作假的载体,价值被一路推高,原来一纸正规的证明只需几元钱,后来要花几百甚至几千元才能买得到假证明。这些都是劳动关系股关于废旧工作纸张、公章收缴和销毁方面没有工作制度造成的,让工作人员有机可乘。
二是保费核定工作人员权限过大,无制度约束有制度也是一纸空文。核定人员手中有三大利器:补缴以往年份保费、核定保费应缴额度、核定视同缴费年限。由于没有制度或行之有效的制度约束核定人员如何行使手中权力,最终沦为他们个人捞钱的工具。只要范学魁给好处费,朱彦就可以不讲原则,无条件的帮范学魁办理相关人员参保。
陈建白、陈建平、何军民三人共同贪污社保费29.1万元,三人各分得9.7万元的案例中三人串通一气,不讲原则,相互勾结,这正是范学魁所看中的,是范学魁屡次能把相关人员的社保办下来的关键。范学魁将相关人员的参保费打包给陈建白办理,由陈建白去摆平内部人员,范学魁省钱、省事,还能得大好处。
三是县供销社对本系统买断工龄的原职工没有管理制度。名义上县供销社与各乡镇供销社没有行政隶属关系,各基层社与原职工已解除劳动关系,实际上,各基层社的原职工的养老保险、退休、医保等工作还是依照管理将部分工作交给县供销社政工股办理,由于县供销社对此根本就没有建立相关管理制度,既给办事的原下岗职工带来了不便,也给了范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请托他人弄虚作假并个人从中收受好处的可能。
3、监管失控,终造成大面积腐败。
从本案发生在民生领域,犯罪呈系统性,作案手段市场化、专业化,涉案人员熟悉社保操作规程,在实施犯罪过程中采取各种形式规避法律,掩盖罪行痕迹,县供销社、县人社局内部监管失控,大面积腐败,“办一案,牵一串;查一个,带一窝”。
一是县供销社对政工股及基层社监管失控。政工股里的三个人都有自己的“社保代办业务”,有自己的“业务”来源渠道、业务办理“合作伙伴”;各基层社也在介绍或自己办理社保时得好处。县供销社对此根本就没有监管。
二是县人社局对办理社保相关业务的关键股室及二级单位监管失控。县人社局对劳动关系股、档案管理中心、社保局等多个关键节点监管失控,范学魁案发后,这些环节的关键人员纷纷落马。在金钱面前,这些节点形同虚设,不但没有把不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拒之门外,相反把部分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拦住了,甚至这些关键节点成为了他们吃拿卡要、贪污受贿的工具。
三是县社保局对核定股、记录股、微机管理股监管失控。首先,县社保局对核定权限作了分工,但在实际工作中根本就没有去真正监管如何落实。其次,在2009年时,朱彦在核定股岗位上利用职权少核参保人保费收受好处,社保局发现了这一问题并没有深究,只是将朱彦调离核定股岗位,时隔两年,朱彦又重新被调回核定股岗位。
如果不是组织在查处范学魁贪污贿赂问题时及时介入调查朱彦,朱彦在贪污受贿的问题上可能会滑得更远。最后,县社保局核定、记录、财务、退休管理、危机管理股室之间的相互监管机制没有形成,只要其中的一个环节发现问题就可以对问题进行纠正,但这些问题都没有被发现或已发现被主动忽略。
三、重要启示
当前民生领域中的腐败问题出现新动向,呈现新特点,并成为腐败的“重灾区”,此案为我们敲响了警钟,务必引起我们高度警觉并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对实权中层干部的监管,避免发生大面积腐败问题。
1、必须强化思想教育,提升党性修养,筑牢思想防线,努力改造和完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范学魁案发生后,县供销社组织系统内干部职工到看押范学魁的看守所进行警示教育,县人社局组织全体全体干部职工,采取组织谈心、案例警示、学习党纪国法等方式,进行廉洁从业教育,警醒了一批正游走于违法犯罪边缘的党员干部,他们写出了深刻的心得体会,主动向组织说明了自己的问题,共退交了违纪违规所得资金达15万元以上。
该案提醒我们,我们要在廉洁教育内容上精选重点,更加突出实效性;在廉洁教育方法上创建载体,更加突出新颖性;在教育对象上分层施教,更加突出针对性。要以各级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为重点,坚定不移地加强党性修养和理想信念教育,筑牢思想道德防线。
要大力加强廉洁从业教育、党纪条规教育、警示教育,注重实效,增强责任感、使命感、荣誉感,促进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忠于职守,秉公办事,廉洁从业。要以“六进”活动为载体,开展形象、生动、活泼的廉洁文化创建活动,通过典型倡廉、警示醒廉、读书思廉等多种方式,让廉洁的思想、廉洁的理念、廉洁的制度,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形成干事创业、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2、健全管理制度遏制权力滥用,推行办事公开增加权力运行透明度。
一是要健全的制度来遏制权力的滥用。民生领域中的腐败与职务犯罪紧密联系在一起,说到底是吏治腐败。而解决惩治吏治腐败的关键点就是遏制官员在权力运行过程中的滥用,切实做到科学配置权力、科学运用权力、科学审计权力、科学评议权力、科学监控权力,实现权力在正确的轨道上行驶。
二是要全力推行办事公开制度来增加权力运行的透明度。民生领域里腐败现象与政府信息,办事不公开、不透明搞暗箱操作密切相关。要解决与惩治民生领域中的腐败,政府及其各部门在办事中,特别是涉及到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所出台的惠民政策。如项目的申报、行政项目的审批、惠民政策主体的享受、惠民资金发放到户到人等各个环节上,程序上要向群众公开、在网上登陆、要曝露在阳光之下,要做到广大人民群众知情、知晓,让人民群众公认,让人民群众做主。
3、建立监督机制,强化监督检查,防止出现“监控真空”。
民生领域中的腐败成为“重灾区”,缺乏监督是一个重要原因,尤其是部门内的一些关键岗位虽然职位较低,但是权力相对较大,其潜在的腐败危险也较大,且容易出现“监控真空”。要解决与整治民生领域里腐败,必须严格履行领导干部、关键岗位人员选拔任用程序,把好用人关,提前发现不良倾向,预知违法违纪苗头,早教育、早提醒或早交流岗位。
必须形成一般干部职工参与监督的氛围,实行有效的群众监督;必须认真开展信访、审计、效能监察和巡视工作,切实发挥监督职能;必须形成集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政协监督、舆论监督,社会监督于一体的监督体系,并要充分发挥各类监督主体的优势与职能作用,不断创新监督的方式与方法,切实提高监督的实际效果,对民生领域里的出现的腐败现象,在监督上不留有空档、不缺空位、不出现死角。
4、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加大惩处力度。
“小洞不补,大洞受苦”,如果早一天发现并严肃查处范学魁贪污贿赂系列案中的相关人员的违纪违法行为,他们就不会滑得这么远,就不会有牢狱之灾,表面看上去严肃查处的是一两人,实际上无形中挽救的可能是一大批人。民生领域中的腐败致所以成为当今腐败的“重灾区”,与惩处失之于宽、失之于软有着直接关联。我们要将制度的约束力、监督的制衡力,与惩治的威慑力相结合,惩治与打击“重灾区”的腐败,必须下猛药用重典。
特别是对那些群众反映极为强烈,并造成恶劣影响的,各级党委政府、纪检监察机关及政法机关要加大力度形成合力严厉查办,严厉惩处,毫不心慈手软,对触犯刑律者坚决移送司法机关,彰显惩治腐败决心,使腐败分子受到应有的惩罚,使以身试纪、以身试法者受到震慑,使党员领导干部受到教育,发挥案件查办的治本功能。查处一个案件,健全一套制度,教育一批干部,铲除民生领域里腐败滋生的土壤,打消违纪违法者的侥幸心理,使图谋不轨者望而却步,让腐败在民生领域无藏身之处。
查出所谓的“穷庙”却发生了小官大贪的问题——范学魁贪污受贿110余万元,通过对范学魁采取“两规”措施调查,深挖出县社保局一系列贪腐串案、窝案。县纪委监察局对这些问题、对这类贪腐行为进行了严肃查处,让民众看到了党和政府保障民生的决心,看到了相关机构着力构建清正廉明行政的希望。
一、基本案情
范学魁,男,1967年1月18日出生,汉族,浠水县蔡河镇人,大专文化程度,中共党员,浠水县供销社政工股原股长。2012年年初,纪检检查一室对群众反映的范学魁有关违纪违法问题进行慎密初查,发现其在帮他人办理社会养老保险过程中存在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12年3月20日,浠水县纪委监察局对范学魁采取“两规”措施立案调查,调查中发现,范学魁在2006年至2012年。
利用职务之便,帮助清泉、华桂等11个供销社324人办理了进入社保,收受他人贿赂1236514元,在办理“五七工、家属工”进社保工作中贪污公款24800元;县人社局易友、县社保局朱彦、陈建白、陈建平、何军民、县供销社张介中存在严重违纪违法问题。6月19日,县纪委监察局对范学魁解除两规措施并依纪依法将其移送浠水县检察院,与此同时,对陈建白等人的违纪违法问题进行深入调查。
朱彦,男,1984年1月出生,中专文化程度,浠水县社保局核定股副股长。2012年5月12日,浠水县纪委监察局对朱彦立案调查,调查发现其在县社保局核定股工作期间,多次利用职务之便帮范学魁办理相关人员进入社会养老保险,从中贪污社保款计128460元和收受贿赂20000元。5月17日,将朱彦移送浠水县检察院,浠水县纪委监察局跟进该案后续调查。
陈建白,男,汉族,1961年5月18日出生,浠水县竹瓦镇人,大学文化程度,中共预备党员,县社会保险局稽核股股长。何军民,男,汉族,现年36岁,浠水县竹瓦镇人,大学本科文化程度,中共党员,浠水县社会保险局支付股股长兼微机中心主任。陈建平,男,汉族,现年50岁,浠水县团陂镇人,大学文化程度,中共党员,浠水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局副局长。
经查,2006年12月底,浠水县供销社政工股股长范学魁找到当时在县社保局核定股工作的陈建白,并将30人共60万元参保费汇入陈建白帐户。陈建白利用职务之便利,伙同何军民、陈建平二人,采取1988年至1996年不缴费也视同缴费年限、分年度计算少核定缴费等手段截留并贪污社保资金29.1万元,三人各分得9.7万元。
易友,曾用名易细友,男,1963年7月26日出生,汉族,高中文化程度,中共党员,浠水县人社局档案管理中心主任。其利用县人社局档案管理中心负责人身份的便利,请托同事帮16名不符合进保规定的社会人员办理了社会养老保险,并收受好处费合计30100元。2012年5月23日,浠水县纪委监察局将易友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移交给浠水县检察院,浠水县纪委监察局跟进案件后续调查。
张介中,男,汉族,浠水县巴河镇人,1956年10月出生,大专文化程度,中共党员,浠水县供销合销社正科级主任科员职务,分管人事、党务和计划生育等工作。2012年10月11日,县纪委监察局对张某违纪问题立案调查,调查发现,2011年11月,在县供销社办理本系统“五七工、家属工”进社保工作中,其贪污公款11000元。
二、违纪违法的主要原因
任何一件腐败案件的发生,都有其内、外因素并两者交织而就,内因是人性的贪婪,外因是制度的缺失,此案也不外乎于此:
1、放任自流,拜金主义恶性膨胀。
此案的始作俑者是范学魁,直调查组到其单位走访、座谈、调查时,单位领导、同事对范某的评价是为人老实、做事勤奋,认为在其身上发生小官大贪的行为是不可思议。不可否认,范某在以前工作中的确做到了踏实、勤奋、自律,得到了领导同事的认同,但是在后来思想发生了大的转变,“拜金”思想充斥大脑,不知不觉越滑越远,贪污受贿金额从几百元发展到几千元、几万元。
范某在《悔过书》中这样写道:“幼时的清贫经历及组织、亲人给予的关怀让我一度怀有回报社会的想法,但是到了2005年左右,我的理想信念发生了动摇,看到周围的人都发了财,眼睛红了,生起了‘人往利边走’的念头,起了利用职务优势搞钱之意,服务意识滑坡,被金钱冲昏了头,越滑越远,直到案发被组织双规后才猛然觉醒,感到悔恨无比,无颜面对家人,辜负了组织期望。”。
朱彦是范学魁拉拢腐蚀的第一个对象,是该案中最年轻的一位涉案人员,其工作时间最短,但涉案资金较大。朱彦在忏悔书中写道:“刚才加工作没多久,我就被安排到核定参保人员社保费这样的权重岗位上,我逐渐发现这个岗位的好处。
经常有人求我办事,送我财物,我知道不是我这个人重要,而是我的岗位重要,我没有多少自律意识,而且我周围的人也在利用手中的权力搞钱得好处,所以我也就放任自流。后来我与范学魁搭上了线,我接受了范学魁‘人往利边走’的思想,只要他给钱我,我就帮他办理进保,我们之间没有什么交往,只是金钱关系。”?
2、制度缺失,内外勾结有机可乘。
随着人们收入的增加,生活质量逐步提高,人们对参加社保的意愿更强烈,迫切希望自己的退休生活能得到一份经济上的保障,但是由于我国正处于经济转型期,养老制度时间不长,本身还不是很成熟,养老保险覆盖率低,因此,有时这种需求与我国现行养老体制有一定的冲突。国发(2005)38号文件《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规定。
缴费年限累计达到15年,男满60岁、女干部满55岁、女工人满50岁,达到退休年龄,退休后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达到退休年龄但缴费年限累计不满15年的,不发给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执行养老制度过程中,相关管理部门制度的缺失,给了具体工作人员较大自由“裁量权”,并沦为内外勾结、手中权力“金钱化”的工具。在此案中具体表现是:liuxue86.com
一是对废旧工作物品无管理制度,废纸、旧纸翻身变大钱。劳动关系证明是企业(包括已破产企业)职工参保的第一道关口,县人社局劳动关系股以前只是证明职工与企业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第三方人,在很多人眼中属于“鸡肋”部门,但是由于职工参保需要劳动关系证明的原因,一些不符合参保条件的人员甚至是没有在企业工作过一天的人员,由于想参保的原因。
愿意花大价钱在劳动关系股买一个假劳动关系证明,劳动关系股因此而水涨船高,原来的废纸、旧纸、旧公章成为作假的载体,价值被一路推高,原来一纸正规的证明只需几元钱,后来要花几百甚至几千元才能买得到假证明。这些都是劳动关系股关于废旧工作纸张、公章收缴和销毁方面没有工作制度造成的,让工作人员有机可乘。
二是保费核定工作人员权限过大,无制度约束有制度也是一纸空文。核定人员手中有三大利器:补缴以往年份保费、核定保费应缴额度、核定视同缴费年限。由于没有制度或行之有效的制度约束核定人员如何行使手中权力,最终沦为他们个人捞钱的工具。只要范学魁给好处费,朱彦就可以不讲原则,无条件的帮范学魁办理相关人员参保。
陈建白、陈建平、何军民三人共同贪污社保费29.1万元,三人各分得9.7万元的案例中三人串通一气,不讲原则,相互勾结,这正是范学魁所看中的,是范学魁屡次能把相关人员的社保办下来的关键。范学魁将相关人员的参保费打包给陈建白办理,由陈建白去摆平内部人员,范学魁省钱、省事,还能得大好处。
三是县供销社对本系统买断工龄的原职工没有管理制度。名义上县供销社与各乡镇供销社没有行政隶属关系,各基层社与原职工已解除劳动关系,实际上,各基层社的原职工的养老保险、退休、医保等工作还是依照管理将部分工作交给县供销社政工股办理,由于县供销社对此根本就没有建立相关管理制度,既给办事的原下岗职工带来了不便,也给了范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请托他人弄虚作假并个人从中收受好处的可能。
3、监管失控,终造成大面积腐败。
从本案发生在民生领域,犯罪呈系统性,作案手段市场化、专业化,涉案人员熟悉社保操作规程,在实施犯罪过程中采取各种形式规避法律,掩盖罪行痕迹,县供销社、县人社局内部监管失控,大面积腐败,“办一案,牵一串;查一个,带一窝”。
一是县供销社对政工股及基层社监管失控。政工股里的三个人都有自己的“社保代办业务”,有自己的“业务”来源渠道、业务办理“合作伙伴”;各基层社也在介绍或自己办理社保时得好处。县供销社对此根本就没有监管。
二是县人社局对办理社保相关业务的关键股室及二级单位监管失控。县人社局对劳动关系股、档案管理中心、社保局等多个关键节点监管失控,范学魁案发后,这些环节的关键人员纷纷落马。在金钱面前,这些节点形同虚设,不但没有把不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拒之门外,相反把部分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拦住了,甚至这些关键节点成为了他们吃拿卡要、贪污受贿的工具。
三是县社保局对核定股、记录股、微机管理股监管失控。首先,县社保局对核定权限作了分工,但在实际工作中根本就没有去真正监管如何落实。其次,在2009年时,朱彦在核定股岗位上利用职权少核参保人保费收受好处,社保局发现了这一问题并没有深究,只是将朱彦调离核定股岗位,时隔两年,朱彦又重新被调回核定股岗位。
如果不是组织在查处范学魁贪污贿赂问题时及时介入调查朱彦,朱彦在贪污受贿的问题上可能会滑得更远。最后,县社保局核定、记录、财务、退休管理、危机管理股室之间的相互监管机制没有形成,只要其中的一个环节发现问题就可以对问题进行纠正,但这些问题都没有被发现或已发现被主动忽略。
三、重要启示
当前民生领域中的腐败问题出现新动向,呈现新特点,并成为腐败的“重灾区”,此案为我们敲响了警钟,务必引起我们高度警觉并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对实权中层干部的监管,避免发生大面积腐败问题。
1、必须强化思想教育,提升党性修养,筑牢思想防线,努力改造和完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范学魁案发生后,县供销社组织系统内干部职工到看押范学魁的看守所进行警示教育,县人社局组织全体全体干部职工,采取组织谈心、案例警示、学习党纪国法等方式,进行廉洁从业教育,警醒了一批正游走于违法犯罪边缘的党员干部,他们写出了深刻的心得体会,主动向组织说明了自己的问题,共退交了违纪违规所得资金达15万元以上。
该案提醒我们,我们要在廉洁教育内容上精选重点,更加突出实效性;在廉洁教育方法上创建载体,更加突出新颖性;在教育对象上分层施教,更加突出针对性。要以各级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为重点,坚定不移地加强党性修养和理想信念教育,筑牢思想道德防线。
要大力加强廉洁从业教育、党纪条规教育、警示教育,注重实效,增强责任感、使命感、荣誉感,促进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忠于职守,秉公办事,廉洁从业。要以“六进”活动为载体,开展形象、生动、活泼的廉洁文化创建活动,通过典型倡廉、警示醒廉、读书思廉等多种方式,让廉洁的思想、廉洁的理念、廉洁的制度,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形成干事创业、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2、健全管理制度遏制权力滥用,推行办事公开增加权力运行透明度。
一是要健全的制度来遏制权力的滥用。民生领域中的腐败与职务犯罪紧密联系在一起,说到底是吏治腐败。而解决惩治吏治腐败的关键点就是遏制官员在权力运行过程中的滥用,切实做到科学配置权力、科学运用权力、科学审计权力、科学评议权力、科学监控权力,实现权力在正确的轨道上行驶。
二是要全力推行办事公开制度来增加权力运行的透明度。民生领域里腐败现象与政府信息,办事不公开、不透明搞暗箱操作密切相关。要解决与惩治民生领域中的腐败,政府及其各部门在办事中,特别是涉及到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所出台的惠民政策。如项目的申报、行政项目的审批、惠民政策主体的享受、惠民资金发放到户到人等各个环节上,程序上要向群众公开、在网上登陆、要曝露在阳光之下,要做到广大人民群众知情、知晓,让人民群众公认,让人民群众做主。
3、建立监督机制,强化监督检查,防止出现“监控真空”。
民生领域中的腐败成为“重灾区”,缺乏监督是一个重要原因,尤其是部门内的一些关键岗位虽然职位较低,但是权力相对较大,其潜在的腐败危险也较大,且容易出现“监控真空”。要解决与整治民生领域里腐败,必须严格履行领导干部、关键岗位人员选拔任用程序,把好用人关,提前发现不良倾向,预知违法违纪苗头,早教育、早提醒或早交流岗位。
必须形成一般干部职工参与监督的氛围,实行有效的群众监督;必须认真开展信访、审计、效能监察和巡视工作,切实发挥监督职能;必须形成集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政协监督、舆论监督,社会监督于一体的监督体系,并要充分发挥各类监督主体的优势与职能作用,不断创新监督的方式与方法,切实提高监督的实际效果,对民生领域里的出现的腐败现象,在监督上不留有空档、不缺空位、不出现死角。
4、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加大惩处力度。
“小洞不补,大洞受苦”,如果早一天发现并严肃查处范学魁贪污贿赂系列案中的相关人员的违纪违法行为,他们就不会滑得这么远,就不会有牢狱之灾,表面看上去严肃查处的是一两人,实际上无形中挽救的可能是一大批人。民生领域中的腐败致所以成为当今腐败的“重灾区”,与惩处失之于宽、失之于软有着直接关联。我们要将制度的约束力、监督的制衡力,与惩治的威慑力相结合,惩治与打击“重灾区”的腐败,必须下猛药用重典。
特别是对那些群众反映极为强烈,并造成恶劣影响的,各级党委政府、纪检监察机关及政法机关要加大力度形成合力严厉查办,严厉惩处,毫不心慈手软,对触犯刑律者坚决移送司法机关,彰显惩治腐败决心,使腐败分子受到应有的惩罚,使以身试纪、以身试法者受到震慑,使党员领导干部受到教育,发挥案件查办的治本功能。查处一个案件,健全一套制度,教育一批干部,铲除民生领域里腐败滋生的土壤,打消违纪违法者的侥幸心理,使图谋不轨者望而却步,让腐败在民生领域无藏身之处。
一、认真对照,查摆问题不足
结合本次民主生活会主题,对照***违纪违法典型案件所暴露出的问题,自觉将自己摆进去,总的看来,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思想认识上还有偏差。一是对理论学习的认识有偏差。缺乏系统性、连续性的长期学习规划,总认为自己身处基层,对于党的方针、路线、政策等执行就是了,学习浅尝辄止,偏向于实用主义,导致对党的基本路线和政策学习不深不透。二是对党建工作认识有偏差。重业务轻党建,对分管部门指业务导的多,对党建工作关注的少,满足于开会、参加学习等,没有把党建与业务工作融合起来,在业务工作会议上,也没有对党建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二、深入剖析,挖掘问题根源
剖析反思自身存在的问题,根本原因在于:
一是理论学习有所弱化。作风问题本质上是党性问题,纵观张海涛、崔国欣、袁宝根的犯罪轨迹,腐败的起点就是来源于思想观念上的变质。张海涛在忏悔中说:他犯下如此重罪,就是在人生最关键的阶段放松了学习,导致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出现了问题,以致越走越远,无法回头。而对照自己存在的问题,最根本原因也是理论学习有所弱化。虽然我对理论学习态度是积极的,认识是坚定的,但是随着职务升迁,事务性多了,理论思考的时间少了,常把工作当成硬任务,学习也就逐渐当成软任务,加之心理上有认为自己是搞业务的,理论少学一点、慢学一时也不会造成太大影响。还有时认为自己是二十多年的老党员了,受党教育多年,信念比较坚定,有一种放松感,缺乏“把为党和人民的事业而奋斗作为人生的最高目标,把为人民服务作为人生的最大追求,把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工作的最终目的”的崇高追求和坚定信念,时间久了,思想这个“总开关”就松了,行动上就考虑个人得失多,考虑大局少了。
二是自我要求有所放松。一个人能否廉洁自律,最大的诱惑是自己,最难战胜的敌人也是自己。怎样才能管住自己、战胜自己?关键就是能不能时刻从严要求,自警自律、慎独慎微。**在谈到自己犯罪原因时就说到:年龄大、工作时间长,让他开始骄傲自满、摆老资格,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加上同事的迁就,长期缺少监督提醒,以致后来一步步走进犯罪深渊。对照自己,自我要求标准越来越低的问题在我身上不同程度地存在。我是82年参加工作,09年以前长期在基层工作,自认为有工作经验,工作生活中便有意无意地放松了自我要求,处理问题总是习惯于凭经验、凭感觉;有时也觉得自己年龄也大了,又交流工作,该歇一歇了,于是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意识逐渐淡薄了。认真反思,主要是自我要求不严、自律意识不强、防微杜渐不够。这种错误如不及时纠正,很容易造成“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后果。
三是制度落实不够严格。过去总认为,自己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具有正确对待个人利益、不计名利得失这种好的素质,不会违犯党规党,更不会贻误党的事业。反思***等人之所以走向犯罪的道路,其主要原因在于不严格执行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对党纪国法不知敬畏,没有按照党对领导干部的要求来严格约束自己,没有按一个遵纪守法公民的基本行为规范来严格要求自己。对照自己存在的问题,其实也是党规党纪意识的弱化,缺少严格遵守和执行制度的自觉性,错误地认为物质生活条件变得越来越好了,只要原则上不出事,就没有事,满足于不违规、不触线、不出事,对一些铺张浪费的行为抵制不够坚决,导致一些小节、细节出现问题。
三、明确方向,坚决改进提升
前车之鉴,后事之师。通过对****违法违纪典型案件的学习剖析,还有在总局党校三个月的学习,让我更加清醒认识到自身存在问题的严重性和危害性,更加坚定了我坚决改正问题、提升完善自我的决心和信心。
加强理论学习。一是对市委印发的典型案例和系统内通报的典型案例进行再学习、再反思,坚持把自己摆进去,揽镜自照、见鉴自省,深入思考腐败分子的“总开关”是怎么关上的、“缺口”是怎么打开的、“防线”是怎么崩溃的,“围猎”是怎么开始的,真正从警示中读出教训,从警示中强化纪律底线,从而强化思想自觉、行动自觉。二是将加强理论学习作为一种追求,积极参加中心组学习、集中培训和个人自学,将在总局党校学习的理论知识与税收实践结合起来,准确把握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实质和精髓,从根本上坚定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对社会主义的信念,对改革开放的信心,提高自己的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三是深入学习分管业务,熟知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开展调查研究,掌握基层实情,增强对分管工作探索规律和决策的水平。要确定一到两项工作中的难点、焦点问题作为研究课题,深入一线调研,提高自己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和水平,更好地适应新时期国税事业发展需要?
结合本次民主生活会主题,对照***违纪违法典型案件所暴露出的问题,自觉将自己摆进去,总的看来,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思想认识上还有偏差。一是对理论学习的认识有偏差。缺乏系统性、连续性的长期学习规划,总认为自己身处基层,对于党的方针、路线、政策等执行就是了,学习浅尝辄止,偏向于实用主义,导致对党的基本路线和政策学习不深不透。二是对党建工作认识有偏差。重业务轻党建,对分管部门指业务导的多,对党建工作关注的少,满足于开会、参加学习等,没有把党建与业务工作融合起来,在业务工作会议上,也没有对党建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二、深入剖析,挖掘问题根源
剖析反思自身存在的问题,根本原因在于:
一是理论学习有所弱化。作风问题本质上是党性问题,纵观张海涛、崔国欣、袁宝根的犯罪轨迹,腐败的起点就是来源于思想观念上的变质。张海涛在忏悔中说:他犯下如此重罪,就是在人生最关键的阶段放松了学习,导致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出现了问题,以致越走越远,无法回头。而对照自己存在的问题,最根本原因也是理论学习有所弱化。虽然我对理论学习态度是积极的,认识是坚定的,但是随着职务升迁,事务性多了,理论思考的时间少了,常把工作当成硬任务,学习也就逐渐当成软任务,加之心理上有认为自己是搞业务的,理论少学一点、慢学一时也不会造成太大影响。还有时认为自己是二十多年的老党员了,受党教育多年,信念比较坚定,有一种放松感,缺乏“把为党和人民的事业而奋斗作为人生的最高目标,把为人民服务作为人生的最大追求,把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工作的最终目的”的崇高追求和坚定信念,时间久了,思想这个“总开关”就松了,行动上就考虑个人得失多,考虑大局少了。
二是自我要求有所放松。一个人能否廉洁自律,最大的诱惑是自己,最难战胜的敌人也是自己。怎样才能管住自己、战胜自己?关键就是能不能时刻从严要求,自警自律、慎独慎微。**在谈到自己犯罪原因时就说到:年龄大、工作时间长,让他开始骄傲自满、摆老资格,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加上同事的迁就,长期缺少监督提醒,以致后来一步步走进犯罪深渊。对照自己,自我要求标准越来越低的问题在我身上不同程度地存在。我是82年参加工作,09年以前长期在基层工作,自认为有工作经验,工作生活中便有意无意地放松了自我要求,处理问题总是习惯于凭经验、凭感觉;有时也觉得自己年龄也大了,又交流工作,该歇一歇了,于是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意识逐渐淡薄了。认真反思,主要是自我要求不严、自律意识不强、防微杜渐不够。这种错误如不及时纠正,很容易造成“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后果。
三是制度落实不够严格。过去总认为,自己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具有正确对待个人利益、不计名利得失这种好的素质,不会违犯党规党,更不会贻误党的事业。反思***等人之所以走向犯罪的道路,其主要原因在于不严格执行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对党纪国法不知敬畏,没有按照党对领导干部的要求来严格约束自己,没有按一个遵纪守法公民的基本行为规范来严格要求自己。对照自己存在的问题,其实也是党规党纪意识的弱化,缺少严格遵守和执行制度的自觉性,错误地认为物质生活条件变得越来越好了,只要原则上不出事,就没有事,满足于不违规、不触线、不出事,对一些铺张浪费的行为抵制不够坚决,导致一些小节、细节出现问题。
三、明确方向,坚决改进提升
前车之鉴,后事之师。通过对****违法违纪典型案件的学习剖析,还有在总局党校三个月的学习,让我更加清醒认识到自身存在问题的严重性和危害性,更加坚定了我坚决改正问题、提升完善自我的决心和信心。
加强理论学习。一是对市委印发的典型案例和系统内通报的典型案例进行再学习、再反思,坚持把自己摆进去,揽镜自照、见鉴自省,深入思考腐败分子的“总开关”是怎么关上的、“缺口”是怎么打开的、“防线”是怎么崩溃的,“围猎”是怎么开始的,真正从警示中读出教训,从警示中强化纪律底线,从而强化思想自觉、行动自觉。二是将加强理论学习作为一种追求,积极参加中心组学习、集中培训和个人自学,将在总局党校学习的理论知识与税收实践结合起来,准确把握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实质和精髓,从根本上坚定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对社会主义的信念,对改革开放的信心,提高自己的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三是深入学习分管业务,熟知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开展调查研究,掌握基层实情,增强对分管工作探索规律和决策的水平。要确定一到两项工作中的难点、焦点问题作为研究课题,深入一线调研,提高自己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和水平,更好地适应新时期国税事业发展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