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增强教师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的自觉性,提高教师职业道德水平,根据《中共山西省高校工委 中共山西省教育厅党组关于印发学习讨论落实活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晋教党〔2015〕13号)和《关于在全院深入开展学习讨论落实活动的实施意见》(晋工院党〔2014〕26号)精神,决定在全院教职员工中开展师德师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强化队伍管理,优化师德师风为核心,以思想教育、集中整顿、制度建设为抓手,结合学院实际,着力解决学院师德师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努力打造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敢于创新、作风扎实的教职员工队伍,全面推动我院内涵建设提档升级。
二、工作目标。
通过集中开展师德师风建设专项整治活动,坚决纠正教师队伍中存在的违反师德师风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违反师德师风行为,制定整改措施,健全完善规章制度,构建防范违反师德师风行为长效机制,从根本上遏制和杜绝师德失范现象发生,切实提高我院师德建设水平,全面提升师德素养。
三、工作机构及职责。
为确保本次活动取得实效,学院成立“师德师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组”,负责活动整体部署、监督检查和协调指导。具体整治活动工作方案由教务处牵头制定。
工作组成员如下:
组长:陈清胜。
成员:蔡红新、张兴、张生梁、李宏毅、薛巧英、孙亦慧、吉子轩。
工作组下设宣传教育组、自查自纠组、监督检查组,在学院师德师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组指导下具体负责师德师风整治的各项事宜。
(一)宣传教育组。
牵头部门:宣传部。
工作职责:
1.通过学院网站、校园广播、宣传栏、简报等宣传阵地和媒介,深入宣传开展“师德师风建设专项整治”活动的重大意义。
2.收集整理《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育法》、《高等教育法》、《职业教育法》《教师法》、《习近平总书记9月9日在北京师范大学师生代表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教师〔2014〕10号)、《教育部关于印发〈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的通知》及教育规划纲要等法规文件,形成学习材料,印制成册并组织学习。
3.结合学习材料组织校内外专家对师德师风教育理论水平考核进行命题,组织教职员工实施答卷,并组织专家进行阅卷。
4.举办或邀请督导组进行师德师风专题教育辅导和推进会。
5.及时宣传整治工作的进展情况及工作成效,切实发挥舆论宣传的导向与监督作用。
(二)自查自纠组。
牵头部门:教务处、人事处。
工作职责:
1.印制发放自查自纠材料、师德承诺书,协调各部门、各系部开展师德师风自查自纠活动。
2.组织召开教师、学生师德师风座谈会,征求学生、教职工意见,及时发现师德师风中的突出问题。
3.协调各部门、各系部进行学生评议、同事互评、系部考评等师德师风考核活动,加大师德师风在年度考核中的力度。
4.发现问题深入调查,对共性问题制定整改措施。
5.制订出台《山西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强化师德师风建设实施细则》。
(三)监督检查组。
牵头部门:纪检监察室、督导处。
工作职责:
1.设立师德师风专项整治举报电话,受理查处举报事宜。
2.采取随机抽查、明察暗访、谈话教育等方式,及时纠正不良倾向和问题。
3.对违反师德13个方面的问题做到诉必查,查必果,果必复。
四、整治范围和内容。
(一)整治范围。
学院全体教职员工师德师风中存在的问题。
(二)整治内容。
本次师德师风整治专项活动着力针对我院教师在《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教师〔2014〕10号)中规定的七种情形和《教育部关于印发〈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的通知》中规定的六种情况中存在的问题,紧密结合在学习讨论落实活动中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良好契机,全面摸排,对照检查,对于师生反响强烈、严重影响校风教风的不正之风,要严格按照师德师风一票否决的相关规定,从严从快处理。
五、整治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专项整治活动从 2015年3月1日开始,12月底结束,共10个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第一阶段 学习宣传发动阶段,突出“营造氛围,学深学透” (2015年3月1日—2015年 3月15日)。
1.动员部署。成立师德师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组,制定工作方案,召开全体教职工会议,对师德师风专项整治活动进行动员部署,及时传达和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关于“师德师风专项整治”活动的工作要求。
2.广泛宣传。利用学院网站、校园广播、电子屏、宣传栏、简报、标语等载体营造舆论,形成浓厚氛围,使每一位教师提高对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紧迫性和必要性的认识,明确师德师风建设的具体要求,增强师德修养的自觉性。
3.专题学习。按照“师德师风专项整治”活动要求组织全体教师通过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的方式,认真学习《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育法》、《高等教育法》、《职业教育法》《教师法》、《习近平总书记9月9日在北京师范大学师生代表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教师〔2014〕10号)、《教育部关于印发〈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的通知》及教育规划纲要等法规文件中有关师德的要求。每次学习要做好记录备查。
(二)第二阶段 自查自纠整改落实阶段,突出“找准问题,整改及时”(2015 年3月15 日—2015年5月31日)。
1.查摆问题。紧紧围绕 “师德师风整治”专项活动内容,全体教职工要对照《高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教师〔2014〕10号)和《教育部关于印发〈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的通知》认真查摆个人师德问题,深刻反思个人从教以来的师德行为,形成个人剖析材料。查摆问题主要从以下十三个方面进行:
(1)查有无损害国家利益,损害学生和学校合法权益的行为。
(2)查有无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有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
(3)查有无在科研工作中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篡改侵吞他人学术成果、违规使用科研经费以及滥用学术资源和学术影响。
(4)查有无影响正常教育教学工作的兼职兼薪行为。
(5)查有无在招生、考试、学生推优等工作中徇私舞弊。
(6)查有无索要或收受学生及家长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财物。
(7)查有无对学生实施性骚扰或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
(8)查有无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的可能影响考试、考核评价的宴请。
(9)查有无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支付费用的旅游、健身休闲等娱乐活动。
(10)查有无让学生及家长支付或报销应由教师个人或亲属承担的费用。
(11)查有无通过向学生推销图书、报刊、生活用品、社会保险等商业服务获取回扣。
(12)查有无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其他行为。
(13)其他违反高校教师职业道德的行为。
2.整改落实,务求实效。学院根据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实际,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做到“三有三必”,即有诉必查,有查必果,有果必复,并采取适当方式进行公布。
3.惩前毖后,强化警示。对在专项整治活动开展过程中由于师德师风问题造成一定影响的教师,学院将按照师德师风建设的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4.签订承诺,增强责任。每位教职员工都要与学院签订师德师风承诺书,并建立教师师德档案;每名教师的师德师风承诺书和师德师风考评情况都要进入教师的师德档案,以此规范教师的职业道德行为,进一步增强师德师风建设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三)第三阶段 监督检查阶段,突出“重点检查,责任追究”(2015 年6月1日—2015年10月31日)。
1.设立师德师风专项整治投诉电话:3350484、3350524,向全院师生公开,对来信、来访、来电反映的师德师风问题,进行重点检查,严肃查处。
2.学院师德师风建设专项整治工作组将不定期对全院师德师风建设各阶段的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并将督查情况及时通报。
3.严格执行师德师风建设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师德行为监管不力、推诿隐瞒,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部门,要追究相关领导人责任。
4.学院把此次师德师风专项整治情况纳入各部门年度工作目标管理,予以考核。
(四)第四阶段 整改建制阶段,突出“总结提高,形成长效机制”( 2015年12月底前)。
“师德师风整治”专项活动结束时,学院师德师风专项整治活动工作组对活动开展情况、实施效果、选树典型等进行认真总结,形成书面材料。特别是对在专项整治活动中师德师风建设方面探索尝试的好做法、好经验认真进行提炼,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建立学院师德师风建设工作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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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师德师风专项整治方案集合12篇[朗读]
为贯彻落实县教体局《关于峡江县教体系统师德师风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峡教字〔2020〕119号)相关要求,进一步加强我校教师师德师风建设,回应社会关注和家长诉求,提升全校教师职业道德水平,制定以下。
一、总体目标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提高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为目标,加强师德师风教育,规范从教行为,努力提升人民群众对教师从教行为的满意度,切实提升我校教师职业道德水准。
二、主要内容
根据教育部印发的《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和《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确定本次专项整治活动的重点内容如下:是否有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组织、参与校外培训机构对学生有偿补课的;课上不讲课下讲;违反规定收受家长、学生礼品、礼金、购物卡、有价证券的;组织或者参与针对学生的经营性活动,或者强制学生订购教辅资料、报刊等谋取利益的;在教育教学活动、学生管理、评价中不公平公正对待学生的;体罚学生或以侮辱、歧视等方式变相体罚学生的等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行为的。
三、实施步骤
本次专项整治工作分学习动员、自查自纠、督查整改、完善制度和巩固提高五个阶段进行。
(一)学习动员阶段(9月30日前)。
1.广泛动员部署。及时制定活动实施方案,成立组织机构,9月底前召开师德师风教育专项整治工作动员大会。
2.开展法制学习。主要组织学习《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教育部《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教育部《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等法规和文件规定。
3.举办学习活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事业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全国、全省全市以及我县教体系统师德师风先进典型事迹,形成良好学高为师、身正为范的师德师风建设氛围。通过组织问题通报会、举案说法讲座等方式,进行警示教育,深入剖析,吸取教训,做到警钟长鸣。
4.开展公开“师德承诺”活动。组织广大教师向社会作出“师德承诺”,将承诺内容公布在学校橱窗等醒目位置,并将承诺书内容以致家长信的形式公开,在承诺中公开县教体局和学校的举报电话。(县教体局举报电话:0796-7187911,学校举报电话:0796-3662317)。
5.签订师德师风建设责任状。学校是师德师风建设的责任主体,党政“一把手”是师德师风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学校与老师要签订师德师风建设责任状,严肃承诺践诺,严格责任追究。
(二)自查自纠阶段(10月1日-10月20日)。
深入开展师德师风问题查摆活动,通过自查自纠对重点环节、突出问题进行全面梳理。
(三)督查整治阶段(10月20日-12月20日)。
配合县教体局整治违反师德师风突出问题专项督查组,进行专项督查,本着有案必查、有错必纠的原则,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整治。
(四)完善制度阶段(12月20日-今年1月20日)。
学校根据自查自纠和督查整改阶段查找出的问题,建立针对性和操作性强、切实可行的相关制度,形成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加强师德师风日常检查监督力度,建立师德师风考核与评价机制,细化师德师风建设的内容,强化考评评价机制,建好师德,把师德师风考评结果与教师聘用、评优、晋职及绩效工资等紧密挂钩。
(五)巩固提高阶段(今年1月20日-12月30日)。
通过学习动员、自查自纠、督查整改、完善制度四个阶段发现的问题深刻剖析,狠抓制度落实,加大宣传力度,巩固前几阶段的成果。提高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引导教师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高尚师德、清正廉洁的氛围。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校长是本校师德师风专项整治第一责任人,成立师德师风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确保师德师风专项整治工作制度化、常态化。
2.建立监督制度。建立、、家长、学生四位一体的师德师风监督网络。在醒目的位置公布师德师风监督举报电话、举报邮箱、举报箱。(县教体局举报电话:0796-7187911,学校举报电话:0796-3662317)。
3.坚持正面引导。大力弘扬师德师风正能量的先进典型,不断提高每位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引导广大教师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一、总体目标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提高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为目标,加强师德师风教育,规范从教行为,努力提升人民群众对教师从教行为的满意度,切实提升我校教师职业道德水准。
二、主要内容
根据教育部印发的《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和《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确定本次专项整治活动的重点内容如下:是否有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组织、参与校外培训机构对学生有偿补课的;课上不讲课下讲;违反规定收受家长、学生礼品、礼金、购物卡、有价证券的;组织或者参与针对学生的经营性活动,或者强制学生订购教辅资料、报刊等谋取利益的;在教育教学活动、学生管理、评价中不公平公正对待学生的;体罚学生或以侮辱、歧视等方式变相体罚学生的等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行为的。
三、实施步骤
本次专项整治工作分学习动员、自查自纠、督查整改、完善制度和巩固提高五个阶段进行。
(一)学习动员阶段(9月30日前)。
1.广泛动员部署。及时制定活动实施方案,成立组织机构,9月底前召开师德师风教育专项整治工作动员大会。
2.开展法制学习。主要组织学习《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教育部《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教育部《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等法规和文件规定。
3.举办学习活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事业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全国、全省全市以及我县教体系统师德师风先进典型事迹,形成良好学高为师、身正为范的师德师风建设氛围。通过组织问题通报会、举案说法讲座等方式,进行警示教育,深入剖析,吸取教训,做到警钟长鸣。
4.开展公开“师德承诺”活动。组织广大教师向社会作出“师德承诺”,将承诺内容公布在学校橱窗等醒目位置,并将承诺书内容以致家长信的形式公开,在承诺中公开县教体局和学校的举报电话。(县教体局举报电话:0796-7187911,学校举报电话:0796-3662317)。
5.签订师德师风建设责任状。学校是师德师风建设的责任主体,党政“一把手”是师德师风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学校与老师要签订师德师风建设责任状,严肃承诺践诺,严格责任追究。
(二)自查自纠阶段(10月1日-10月20日)。
深入开展师德师风问题查摆活动,通过自查自纠对重点环节、突出问题进行全面梳理。
(三)督查整治阶段(10月20日-12月20日)。
配合县教体局整治违反师德师风突出问题专项督查组,进行专项督查,本着有案必查、有错必纠的原则,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整治。
(四)完善制度阶段(12月20日-今年1月20日)。
学校根据自查自纠和督查整改阶段查找出的问题,建立针对性和操作性强、切实可行的相关制度,形成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加强师德师风日常检查监督力度,建立师德师风考核与评价机制,细化师德师风建设的内容,强化考评评价机制,建好师德,把师德师风考评结果与教师聘用、评优、晋职及绩效工资等紧密挂钩。
(五)巩固提高阶段(今年1月20日-12月30日)。
通过学习动员、自查自纠、督查整改、完善制度四个阶段发现的问题深刻剖析,狠抓制度落实,加大宣传力度,巩固前几阶段的成果。提高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引导教师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高尚师德、清正廉洁的氛围。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校长是本校师德师风专项整治第一责任人,成立师德师风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确保师德师风专项整治工作制度化、常态化。
2.建立监督制度。建立、、家长、学生四位一体的师德师风监督网络。在醒目的位置公布师德师风监督举报电话、举报邮箱、举报箱。(县教体局举报电话:0796-7187911,学校举报电话:0796-3662317)。
3.坚持正面引导。大力弘扬师德师风正能量的先进典型,不断提高每位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引导广大教师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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