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乡镇综合文化站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办公共发〔2018〕71号)精神,为贯彻落实全省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暨基层文明中心建设工作推进会精神,针对当前我省部分乡镇综合文化站存在的突出问题,省文化厅决定自2018年9月至今年底,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乡镇综合文化站专项治理工作,提升乡镇综合文化站服务效能,推动文化强省建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一)到2018年底,针对部分乡镇综合文化站在资源利用和服务效能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采取排查摸底、组织抽查和集中整改等方式进行专项治理,通过健全服务项目、落实免费开放经费、配齐工作人员等措施,使部分乡镇综合文化站“不开门、不见人、没馆舍、没经费、活动少”等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二)到今年底,通过完善设施功能、增加经费投入、建立监管平台和强化评估考核等措施,建立乡镇综合文化站服务效能建设长效机制,增强群众对公共文化服务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二、治理范围
全省范围内由县或乡镇人民政府设立的乡镇综合文化站。
三、检查重点
(一)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乡镇综合文化站设施存在闲置、出租、挪作他用等情况,未按照规定对公众开放。
(二)乡镇综合文化站基本服务项目未达到国家指导标准和省级实施标准要求,未按规定提前公示,未正常开展文化惠民服务。
(三)乡镇综合文化站未对辖区内的村级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工作进行指导,未对业余文艺团队和群众自办文化进行指导和培训。
(四)设在乡镇综合文化站的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基层服务点或公共电子阅览室未有效利用。
(五)县、乡两级人民政府对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不重视,履行建设和监管的主体责任不到位。乡镇综合站免费开放资金不到位、地方政府配套资金不到位、免费开放资金没有有效利用在群众文化惠民活动中。未按规定为乡镇综合文化站配备专兼职工作。
四、工作步骤
(一)组织动员部署。2018年9月下旬至10月15日,以设区市为单位,由文化主管部门向下逐级部署,对本地区乡镇综合文化站服务效能情况进行全面摸底,建立清晰准确的工作台账,针对存在问题的乡镇综合文化站,逐个列出问题清单,重点治理对象清单,明确工作的路线图、时间表,为专项治理工作有序推进奠定基础。
(二)开展自查自纠。以县为单位进行集中治理,2018年10月16日至10月31日,由县级文化主管部门牵头,会同纪检、财政、审计等有关部门,对辖区内乡镇综合文化站进行逐一实地检查,根据工作台账和重点治理对象清单,集中开展专项治理工作,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采取有力措施,限定时间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
(三)进行异地抽查。在以往乡镇综合文化站服务效能抽查工作基础上,完善随机抽查与常规监测相结合的长效机制。2018年11月1日至11月31日,各设区市组成专项检查组,开展跨县易地抽查,抽查和被抽查的县通过抽签方式随机确定,抽查发现的问题由各设区市文化主管部门报省文化厅统一处理;省文化厅将组成专项督查组,通过抽签方式组织异地督查。
(四)及时通报情况。市县两级文化行政部门要定期编发治理情况通报,对检查中发现乡镇综合文化站存在严重问题且治理不力的,对所在县、乡两级人民政府和文化主管部门要进行点名批评,并通过媒体向社会曝光,通报抄送县乡两级人民政府。省文化厅将对治理工作执行不力的设区市进行通报批评,并抄送当地人民政府。
(五)坚持标本兼治。市县两级文化主管部门应结合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和总分馆制建设,尽快完善乡镇综合文化站设施功能;选好配齐工作人员,充分发挥文化志展愿者队伍的作用,不断提高业务水平;以县为单位制定乡镇综合文化站服务目录清单,实行错时开放;建立乡镇综合文化站数字监管和服务平台,逐步实现对乡镇综合文化站服务情况的实时动态掌握。
(六)建立报告制度。各设区市文广新局于10月15日前报送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及重点治理对象名单;2018年底前,每个月25日前对治理情况进行汇总上报,年底形成阶段性报告报省文化厅。2019年至今年,每半年报送一次治理情况。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乡镇综合文化站在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中起着承上启下的作用,各地要对专项治理工作高度重视,将专项治理工作与贯彻落实《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文化强省建设的实施意见》等相关文件、会议精神结合起来,将专项治理工作作为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标准化均等化建设关键环节抓实落细。为加强对我省乡镇综合文化站专项治理工作的领导,省文化厅成立全省乡镇综合文化站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省文化厅党组书记、厅长池红任组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任永新任副组长,厅社文处、计财处、机关党委负责人任成员,办公室设在省文化厅社文处。市县两级文化主管部门都要加强乡镇综合文化站专项治理工作的领导,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工作中要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的实施方案,明确治理重点,层层传导压力,特别是强化县级人民政府的主体责任,加强部门联动,形成工作合力。
(二)坚持问题导向。专项治理工作要围绕乡镇综合文化站在效能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找出问题产生原因,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力争做到标本兼治、精准治理。要在推动乡镇综合文化站解决问题的基础上,强化责任意识,真正发挥好公共文化服务效能,提升群众对乡镇综合文化站工作的信任度和满意度。
(三)严肃追究责任。省文化厅将对各设区市专项治理工作进行不定期督促检查。市、县两级文化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大督导力度,对治理不力、敷衍应付、弄虚作假的,要根据有关法律和政策要求,严肃追究责任。
(四)建立长效机制。市县两级文化主管部门要着眼于建立乡镇综合文化站服务效能建设长效机制,完善考核和评估制度,健全群众评价和反馈制度,推动乡镇综合文化站服效能建设纳入政府公共文化服务考核指标,考核结果作为经费拨付和人员奖惩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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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治理工作方案[朗读]
市域社会治理,是指以地级市的行政区域为范围,依靠党委政府、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及个人等主体,创新社会治理机制,对辖区内的人民、事务、组织等进行管理和服务的总和或过程。市域社会治理在整个国家治理体系中扮演着承上启下的枢纽角色和作用。以xx市为例,当前正处于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全面提升的关键时期,要在既有基础上寻找深化之路、实现在新时代市域治理水平和治理能力进一步提升,面临诸多挑战,亟需深入研究并予以破解。
一、xx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探索
(一)坚持党建引领。xx市强化党建引领,加强市域社会治理力量和资源统筹。一方面,以“五星达标、3a争创”“五星达标、和美家园”创建活动为载体,强化党建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建设,以基层党建全域提升引领市域社会治理全面提升。另一方面,全面加强基层(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以集中培训、基地跟学、师徒结对等方式,提高其能力。制定并实施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底线管理标准、党员干部面对群众“十条忌语”等,促进党组织书记作表率、守规矩、履好职。
(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充分发挥广大群众在市域社会治理中的主体作用。一是以保民安赢民心。把人民满意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持续加大对黄赌毒、盗抢骗、食药环等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违法犯罪活动打击力度,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危化物品、敏感物资、寄递物流、网吧、民宿等行业领域大排查大整治行动。二是以集民智聚民力。创新组织群众、发动群众的体制机制,激发、调动“红枫义警”“五邻社”“越乡村嫂”等一大批基层群众,开创专群结合、群防群治新局面,打造市域社会治理新增长点。三是以纳民言重民意。把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涉黑涉暴、“两抢一盗”、电信网络诈骗、校园安全侵害等违法犯罪活动作为打击整治重点,健全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
(三)坚持防范化解矛盾。把预防化解矛盾纠纷和防范风险作为市域社会治理的前提和基础。一是及早防范,严把矛盾风险源头关。推广应用寄递实名信息采集系统,实现寄递信息实时采集、实时比对、实时预警。加强民宿行业治安监管,全市291家提供住宿服务的民宿(农家乐)实现“民宿移动采集系统”安装应用全覆盖。全面推进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做到把问题解决在决策前。二是及早发现,严把矛盾风险化解关。建成市、县两级大调解平台7个,乡镇平台118个,形成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等多元主体互动的矛盾化解体系。在交通、医疗、社保等13个行业设立69个专业调委会、157个调解工作室。注重培养专业调解人才,建立专职调解员队伍,充实基层调解力量。三是及早处置,严把矛盾风险管控关。全面整合各类防控力量和群防群治队伍,开展治安大巡防活动。加强社区矫正人员、刑事解教人员、精神病患者等重点人群管控,再犯罪率和脱漏管率均低于省定标准。
(四)坚持夯实基层基础。市域社会治理的重点在基层,关键在基础。一是做强乡镇(街道)治理单元。深入推进乡镇(街道)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着力打造乡镇(街道)治理中枢,按照社会治理“一张网”要求,规范机构设置、加强人员配备、改善运行模式,推动行政资源、服务资源有效整合。二是做细市域社会治理细胞——“全科网格”。以农村80—120户、城市300户以下为标准,彻底整合原先的“七网八网”为一张“全科网”。切实发挥好网格员的信息员、服务员、宣传员作用。三是做专市域社会治理的社会组织。充分发挥广大乡贤及其组织在反哺家乡、奖教助学、扶危济困、道德示范、矛盾化解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培育发展1832个村级乡贤参事会(占全市村、社区总数的72%),会员20918名。
二、市域社会治理存在的问题
(一)公共安全风险带来新问题、新挑战。
1.风险的不确定性和难以预测性。高度不确定性和难以预测性,是现代公共安全风险的最大特征。比如极端个人事件、生态环境危机、债务危机等,可能导致大规模社会恐慌传导。当前群众对环保、生产安全、食品安全等公共安全风险的“燃点”和耐受度不断降低,一些以往的“普通事件”容易通过传播发酵引发公众负面情绪,甚至触发恐慌。
2.风险的易触发性和复杂多变性。当前自然和人为的致灾因素相互联系、互相影响,一些“天灾”受到“人祸”而放大影响。社会流动加剧,人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加快流动,违法犯罪空间扩大、链条拉长、机动性增强,既有社会矛盾和新生社会矛盾相互交织,传统安全与非传统安全因素相互作用,潜在风险源不断增多。
3.风险的监管缺位和机制不健全。维护社会稳定任务繁重,反恐防暴斗争复杂严峻,人员管控压力逐步增大,重点场所目标防范漏洞仍然存在。安全生产工作量大面广,执法代替管理的现象广泛存在。同时新兴行业领域不断出现,导致安全监管盲区随之而来,安全监管责任难于落实。
(二)社会结构调整带来新问题、新挑战。
1.矛盾纠纷和群体性事件增多。随着经济的持续发展,短期内由于政策调整及配套措施不能及时跟进,各种矛盾纠纷多发、易发,且相互交织,城乡利益调整面将更大、更深刻,各方利益博弈冲突更为激烈,既对大局稳定、社会安定、公共安全等提出更高要求,又使社会治理难度增大、隐患增多。征地拆迁、环境污染、劳动争议、涉法涉诉等问题诱发的群体性事件及参与人数不断攀升。
2.信访压力和金融案依然严峻。当前由利益问题引起的矛盾和冲突不少,涉及的群体多、领域宽、诉求多,群众信“访”不信法的思维仍根深蒂固。总体信访维稳形势仍较严峻,越级上访居高不下,信访案件逐年增加。与此同时,一些全国性、全省性的非法集资风险扩散到外地,外地输入型非法集资风险急剧上升,致使部分投资人经济损失较大,维稳压力增加。
3.心理问题和价值取向的错位。当前,新旧观念激烈碰撞,家庭结构和生活方式不断变化,学业、竞争等心理压力加剧,导致儿童和青少年心理问题、精神疾患、抑郁自杀等方面的问题日益突出,扭曲的心态、变异的心理,情感、理智和行为上的“错位”,使得报复社会、应激恶性案件等风险增加。
(三)网络技术革命带来新问题、新挑战。
1.网络犯罪成为第一大犯罪类型。利用网络谣言、舆情炒作等使社会热点发酵,进而带来群聚事件屡见不鲜。传统违法犯罪借助网络蔓延,利用信息技术进行黄赌毒、盗窃、诈骗、传销及窃取公民个人信息等违法犯罪快速增多。因网络漏洞造成秘密失泄、基础数据改变蒸发,进而引发金融紊乱、供电中断、交通瘫痪等公共安全事件将进一步增多。
2.网络空间治理缺乏有效的手段。以手机为基本平台的网络社会,使社会舆论、社会情绪甚至社会行为以新的机制形成,传统的社会管理已难以奏效。具体表现为:手段不适应,现有的新闻管理方式手段和工作机制有待完善;管理缺乏支撑,对一些网站的查处存在处置效率低甚至无法处置等问题;治理缺乏震慑,查封的处置权限、约谈等措施没有震慑力;风险缺乏评估,缺乏网络舆情风险的评估意识和工作机制,容易导致舆情的发酵和事件的复杂化。
3.平台整合数据共享进程有差距。网络技术与社会的全方位融合,数据信息炸裂式增长,但操作平台分散,大部分不能互通,还存在不断新增的趋势。部门数据鸿沟、数据壁垒依然存在,重要信息无法共享,多头采集、更新不快、利用不足等问题难以在短时间内消除。如一些村级网格员要熟练掌握十来个app采集信息方式,一些镇级指挥室有七八种系统接入,并要分别受理、处置各个平台的事件和信息。
(四)履职能力不足带来新问题、新挑战。
1.部分工作理念不够适应。市域社会治理涉及众多主体与对象,需要统筹全局、系统治理、整体发力。但在现行条块分割的体制下,不少地方和部门,仍存有老观念、运用老方法,在开展社会治理工作中,仍存在“做自己会做的,而不做自己应当做的”,有时出现治理“真空”,有时又存在交叉治理,甚至存在“文件打架”。一些基层干部还存在“搞定就是稳定、摆平就是水平”的老思想,运用法治思维、法律手段破解难题的能力不足。
2.社会参与程度不够深入。培育、引导、推动社会组织、社会力量参与治理的办法和措施仍然不足,群众自治队伍相对缺乏,对社会组织的引导不够,社会组织在社会治理中的应有作用未充分发挥。一些地方社会组织还处于初级发展阶段,内部管理体制不健全,人员专业素质管理水平不高,在社区教育、社区治安、流动人口管理等基层治理方面存在参与领域不广、不深,发挥作用及社会影响力十分有限。
3.治理体制机制不够完善。新时代的城乡社区治理体系有待完善,以基层党组织建设为统领、政府治理为主导、居民需求为导向、多元化参与为补充的城乡社区治理新格局还未形成。统筹衔接机制尚不完备,资源共享共用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信息化建设需要继续打通卡口。人才保障机制有待加强,社会治理人才还有一定的缺口,特别是需要大量素质高、能力强、热心肠的网格员、调解员、村官、社区社会工作者等。
三、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对策思考
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实现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保证。要在始终坚持党的领导、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夯实基层基础等前提下,在加强和创新市域社会治理模式、丰富市域社会治理主体、健全市域社会治理体系等方面下功夫求突破,全面提升市域社会治理能力和水平,努力构建共建共治共享市域社会治理新格局。
1.提升党组织统筹能力。加强党对市域社会治理的领导,充分发挥党建统领的政治优势,始终坚持党在市域社会治理工作的领导核心地位,发挥好党组织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以及各级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提高各级党委统筹谋划市域社会治理能力,研究确定本地市域社会治理的总体思路、政策导向、目标任务、方法路径,制定出台政策意见。深化完善“堡垒指数”星级管理,定期分析研判基层党组织战斗力,倒排一批软弱落后党组织,加快整转提升。深化“亮旗”行动,全面推进“五星”系列活动,引导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主动亮剑,带头示范,形成比学赶超、创先争优的良好氛围。
2.提升依法办事能力。大力实施“法润xx”行动,使尊崇法治、敬畏法律、依法办事的理念深深扎根广大市民的内心,融入到血液。实施“民主法治村(社区)”亮牌提升工程,发挥其示范引领作用。实施“法治惠民”工程,健全村(社区)法律顾问制度,构建网络立体化的法律服务模式。培育一批以村(社区)干部、农村党员为重点的“法治带头人”,挖掘一批具有法律知识背景的党员、村(居)民代表以及居住在村(社区)的法官、检察官、警官、律师等“法律专业人”,命名表彰一批“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示范户”,实现家家都有“法律明白人”。
3.提升文化引领能力。健全“最美xx人”挖掘培育、学习宣传工作机制,实施“千村万户文明示范工程”,设立“新风榜”“功德榜”“和谐榜”等文明榜单,实现德润人心。推进农村文化礼堂建设,依托其开展各类群众喜闻乐见、易于接受、深入人心的法治小品、法治汇演、法治晚会等乡土气息较强的活动,发挥其中心集聚效应,成为农民群众的精神家园。广泛开展村级道德评议、乡风评议活动,加强身边好人选树培育和学习宣传,组织先进典型“晒、比、读、讲、演”等活动,用好典型示范,汇聚社会善行。挖掘乡土文化,厚植文明乡风,弘扬乡贤文化,为乡村振兴提供文化引领。
一、xx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探索
(一)坚持党建引领。xx市强化党建引领,加强市域社会治理力量和资源统筹。一方面,以“五星达标、3a争创”“五星达标、和美家园”创建活动为载体,强化党建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建设,以基层党建全域提升引领市域社会治理全面提升。另一方面,全面加强基层(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以集中培训、基地跟学、师徒结对等方式,提高其能力。制定并实施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底线管理标准、党员干部面对群众“十条忌语”等,促进党组织书记作表率、守规矩、履好职。
(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充分发挥广大群众在市域社会治理中的主体作用。一是以保民安赢民心。把人民满意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持续加大对黄赌毒、盗抢骗、食药环等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违法犯罪活动打击力度,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危化物品、敏感物资、寄递物流、网吧、民宿等行业领域大排查大整治行动。二是以集民智聚民力。创新组织群众、发动群众的体制机制,激发、调动“红枫义警”“五邻社”“越乡村嫂”等一大批基层群众,开创专群结合、群防群治新局面,打造市域社会治理新增长点。三是以纳民言重民意。把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涉黑涉暴、“两抢一盗”、电信网络诈骗、校园安全侵害等违法犯罪活动作为打击整治重点,健全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
(三)坚持防范化解矛盾。把预防化解矛盾纠纷和防范风险作为市域社会治理的前提和基础。一是及早防范,严把矛盾风险源头关。推广应用寄递实名信息采集系统,实现寄递信息实时采集、实时比对、实时预警。加强民宿行业治安监管,全市291家提供住宿服务的民宿(农家乐)实现“民宿移动采集系统”安装应用全覆盖。全面推进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做到把问题解决在决策前。二是及早发现,严把矛盾风险化解关。建成市、县两级大调解平台7个,乡镇平台118个,形成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等多元主体互动的矛盾化解体系。在交通、医疗、社保等13个行业设立69个专业调委会、157个调解工作室。注重培养专业调解人才,建立专职调解员队伍,充实基层调解力量。三是及早处置,严把矛盾风险管控关。全面整合各类防控力量和群防群治队伍,开展治安大巡防活动。加强社区矫正人员、刑事解教人员、精神病患者等重点人群管控,再犯罪率和脱漏管率均低于省定标准。
(四)坚持夯实基层基础。市域社会治理的重点在基层,关键在基础。一是做强乡镇(街道)治理单元。深入推进乡镇(街道)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着力打造乡镇(街道)治理中枢,按照社会治理“一张网”要求,规范机构设置、加强人员配备、改善运行模式,推动行政资源、服务资源有效整合。二是做细市域社会治理细胞——“全科网格”。以农村80—120户、城市300户以下为标准,彻底整合原先的“七网八网”为一张“全科网”。切实发挥好网格员的信息员、服务员、宣传员作用。三是做专市域社会治理的社会组织。充分发挥广大乡贤及其组织在反哺家乡、奖教助学、扶危济困、道德示范、矛盾化解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培育发展1832个村级乡贤参事会(占全市村、社区总数的72%),会员20918名。
二、市域社会治理存在的问题
(一)公共安全风险带来新问题、新挑战。
1.风险的不确定性和难以预测性。高度不确定性和难以预测性,是现代公共安全风险的最大特征。比如极端个人事件、生态环境危机、债务危机等,可能导致大规模社会恐慌传导。当前群众对环保、生产安全、食品安全等公共安全风险的“燃点”和耐受度不断降低,一些以往的“普通事件”容易通过传播发酵引发公众负面情绪,甚至触发恐慌。
2.风险的易触发性和复杂多变性。当前自然和人为的致灾因素相互联系、互相影响,一些“天灾”受到“人祸”而放大影响。社会流动加剧,人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加快流动,违法犯罪空间扩大、链条拉长、机动性增强,既有社会矛盾和新生社会矛盾相互交织,传统安全与非传统安全因素相互作用,潜在风险源不断增多。
3.风险的监管缺位和机制不健全。维护社会稳定任务繁重,反恐防暴斗争复杂严峻,人员管控压力逐步增大,重点场所目标防范漏洞仍然存在。安全生产工作量大面广,执法代替管理的现象广泛存在。同时新兴行业领域不断出现,导致安全监管盲区随之而来,安全监管责任难于落实。
(二)社会结构调整带来新问题、新挑战。
1.矛盾纠纷和群体性事件增多。随着经济的持续发展,短期内由于政策调整及配套措施不能及时跟进,各种矛盾纠纷多发、易发,且相互交织,城乡利益调整面将更大、更深刻,各方利益博弈冲突更为激烈,既对大局稳定、社会安定、公共安全等提出更高要求,又使社会治理难度增大、隐患增多。征地拆迁、环境污染、劳动争议、涉法涉诉等问题诱发的群体性事件及参与人数不断攀升。
2.信访压力和金融案依然严峻。当前由利益问题引起的矛盾和冲突不少,涉及的群体多、领域宽、诉求多,群众信“访”不信法的思维仍根深蒂固。总体信访维稳形势仍较严峻,越级上访居高不下,信访案件逐年增加。与此同时,一些全国性、全省性的非法集资风险扩散到外地,外地输入型非法集资风险急剧上升,致使部分投资人经济损失较大,维稳压力增加。
3.心理问题和价值取向的错位。当前,新旧观念激烈碰撞,家庭结构和生活方式不断变化,学业、竞争等心理压力加剧,导致儿童和青少年心理问题、精神疾患、抑郁自杀等方面的问题日益突出,扭曲的心态、变异的心理,情感、理智和行为上的“错位”,使得报复社会、应激恶性案件等风险增加。
(三)网络技术革命带来新问题、新挑战。
1.网络犯罪成为第一大犯罪类型。利用网络谣言、舆情炒作等使社会热点发酵,进而带来群聚事件屡见不鲜。传统违法犯罪借助网络蔓延,利用信息技术进行黄赌毒、盗窃、诈骗、传销及窃取公民个人信息等违法犯罪快速增多。因网络漏洞造成秘密失泄、基础数据改变蒸发,进而引发金融紊乱、供电中断、交通瘫痪等公共安全事件将进一步增多。
2.网络空间治理缺乏有效的手段。以手机为基本平台的网络社会,使社会舆论、社会情绪甚至社会行为以新的机制形成,传统的社会管理已难以奏效。具体表现为:手段不适应,现有的新闻管理方式手段和工作机制有待完善;管理缺乏支撑,对一些网站的查处存在处置效率低甚至无法处置等问题;治理缺乏震慑,查封的处置权限、约谈等措施没有震慑力;风险缺乏评估,缺乏网络舆情风险的评估意识和工作机制,容易导致舆情的发酵和事件的复杂化。
3.平台整合数据共享进程有差距。网络技术与社会的全方位融合,数据信息炸裂式增长,但操作平台分散,大部分不能互通,还存在不断新增的趋势。部门数据鸿沟、数据壁垒依然存在,重要信息无法共享,多头采集、更新不快、利用不足等问题难以在短时间内消除。如一些村级网格员要熟练掌握十来个app采集信息方式,一些镇级指挥室有七八种系统接入,并要分别受理、处置各个平台的事件和信息。
(四)履职能力不足带来新问题、新挑战。
1.部分工作理念不够适应。市域社会治理涉及众多主体与对象,需要统筹全局、系统治理、整体发力。但在现行条块分割的体制下,不少地方和部门,仍存有老观念、运用老方法,在开展社会治理工作中,仍存在“做自己会做的,而不做自己应当做的”,有时出现治理“真空”,有时又存在交叉治理,甚至存在“文件打架”。一些基层干部还存在“搞定就是稳定、摆平就是水平”的老思想,运用法治思维、法律手段破解难题的能力不足。
2.社会参与程度不够深入。培育、引导、推动社会组织、社会力量参与治理的办法和措施仍然不足,群众自治队伍相对缺乏,对社会组织的引导不够,社会组织在社会治理中的应有作用未充分发挥。一些地方社会组织还处于初级发展阶段,内部管理体制不健全,人员专业素质管理水平不高,在社区教育、社区治安、流动人口管理等基层治理方面存在参与领域不广、不深,发挥作用及社会影响力十分有限。
3.治理体制机制不够完善。新时代的城乡社区治理体系有待完善,以基层党组织建设为统领、政府治理为主导、居民需求为导向、多元化参与为补充的城乡社区治理新格局还未形成。统筹衔接机制尚不完备,资源共享共用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信息化建设需要继续打通卡口。人才保障机制有待加强,社会治理人才还有一定的缺口,特别是需要大量素质高、能力强、热心肠的网格员、调解员、村官、社区社会工作者等。
三、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对策思考
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实现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保证。要在始终坚持党的领导、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夯实基层基础等前提下,在加强和创新市域社会治理模式、丰富市域社会治理主体、健全市域社会治理体系等方面下功夫求突破,全面提升市域社会治理能力和水平,努力构建共建共治共享市域社会治理新格局。
1.提升党组织统筹能力。加强党对市域社会治理的领导,充分发挥党建统领的政治优势,始终坚持党在市域社会治理工作的领导核心地位,发挥好党组织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以及各级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提高各级党委统筹谋划市域社会治理能力,研究确定本地市域社会治理的总体思路、政策导向、目标任务、方法路径,制定出台政策意见。深化完善“堡垒指数”星级管理,定期分析研判基层党组织战斗力,倒排一批软弱落后党组织,加快整转提升。深化“亮旗”行动,全面推进“五星”系列活动,引导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主动亮剑,带头示范,形成比学赶超、创先争优的良好氛围。
2.提升依法办事能力。大力实施“法润xx”行动,使尊崇法治、敬畏法律、依法办事的理念深深扎根广大市民的内心,融入到血液。实施“民主法治村(社区)”亮牌提升工程,发挥其示范引领作用。实施“法治惠民”工程,健全村(社区)法律顾问制度,构建网络立体化的法律服务模式。培育一批以村(社区)干部、农村党员为重点的“法治带头人”,挖掘一批具有法律知识背景的党员、村(居)民代表以及居住在村(社区)的法官、检察官、警官、律师等“法律专业人”,命名表彰一批“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示范户”,实现家家都有“法律明白人”。
3.提升文化引领能力。健全“最美xx人”挖掘培育、学习宣传工作机制,实施“千村万户文明示范工程”,设立“新风榜”“功德榜”“和谐榜”等文明榜单,实现德润人心。推进农村文化礼堂建设,依托其开展各类群众喜闻乐见、易于接受、深入人心的法治小品、法治汇演、法治晚会等乡土气息较强的活动,发挥其中心集聚效应,成为农民群众的精神家园。广泛开展村级道德评议、乡风评议活动,加强身边好人选树培育和学习宣传,组织先进典型“晒、比、读、讲、演”等活动,用好典型示范,汇聚社会善行。挖掘乡土文化,厚植文明乡风,弘扬乡贤文化,为乡村振兴提供文化引领。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要一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一年。全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开展普法依法治理,着力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着力开展基层依法治理,着力建设“智慧普法”,推动“七五”普法规划全面落实,提高新时代全民普法的实效性,提高人民群众对法治宣传工作的满意度,努力营造和谐稳定社会环境和良好法治环境。
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1.组织普法依法治理系统继续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此统一思想、指导工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会议和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宣传教育的重要论述。举办普法依法治理骨干培训班,推动全系统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以实际行动做到“两个维护”。
2.深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推动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结合“双百”活动组织普法讲师团开展系列宣讲。
3.结合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强党内法规学习宣传。突出宣传党章,在“七一”前后,集中组织开展党内法规宣传教育。
二、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4.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开展普法主题实践活动。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大力推进法律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军营、进网络等,以全民普法促进全民守法。
5.围绕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统筹推进各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大力组织宣传新中国成立70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法治建设的伟大成就。以“弘扬法治精神,礼赞我的祖国”为主题,在全国组织开展第三届“我与宪法”优秀微视频征集展播活动,注重把镜头、笔端对准普通群众,善于用小切口反映大背景、小故事反映大时代。
6.继续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抓住“关键少数”,着力提升领导干部宪法意识和法治能力。全面组织实施司法部、全国普法办会同有关部门印发的宪法进宾馆、进万家、进公共交通场所和“中国宪法边疆行”等活动方案。组织开展好2019年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做好2019年年度法治人物评选工作。
7.围绕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切实找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围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防范化解风险的能力。组织编写脱贫攻坚法律解答等宣传资料,推进“法治扶贫”。围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强生态环保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让环境保护和法治观念深入人心。
8.围绕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领域,开展主题法治宣传。利用《食品安全法》实施10周年等重要时间节点和人民群众关注度高的新法颁布的时机,分时段明确宣传重点,加大宣传力度。加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结合根治农民工欠薪问题,加强劳动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提高农民工依法维权的能力。深入推进“法律进民企”,推动建立民营企业“法治体检”长效机制,积极为民营企业发展营造法治化制度环境。
9.配合全方位对外开放,加强法治外宣,积极运用各种渠道,采用国外受众听得懂、易接受的话语体系和表述方式,讲好中国法治故事,展示法治中国良好形象。紧紧围绕“企业走出去”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三、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
10.研究制定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意见,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
11.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命名第二批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基地。推动“法治进高校”工作,加强校园法治文化建设,命名一批青少年法治教育中心和实践基地,推动进一步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组织评选优秀法治宣传栏目、节目。加强法治文化作品库建设,推动共建共享。
12.制定运用动漫作品开展法治教育的方案,加强法治动漫作品创作,不断提升吸引力。开展第十六届全国法治动漫微电影作品征集展播活动,开展第十三届全国百家网站、微信公众号法律知识竞赛。
四、推动“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
13.强化“谁执法谁普法”责任落实。编制发布第二批中央和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进一步完善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联席会议工作机制,加强统筹协调,交流落实普法责任制工作经验。加强“谁执法谁普法”效果评估,组织开展第三方评估,推广“谁执法谁普法”年度履职报告评议等做法。
14.推动执法过程中的实时普法。制定推动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常态化、制度化的规范性意见,组织开展好各级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进一步强化普法与执法相结合,在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过程中,继续推动说理式执法。按照中办、国办《关于健全行政裁决制度加强行政裁决工作的意见》要求,落实行政裁决工作普法责任制。
15.系统加强以案普法。定期征集遴选典型案例,建立案例库,搭建典型案例推送平台,充分利用抖音等新媒体展示典型案例视频。结合热点案(事)件进行法治解读,形成以案普法品牌,充分运用报、网、端、微、屏,把热点案(事)件依法处理的过程变成全民普法公开课。
五、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
16.坚持学法用法一体推进,改进和创新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提升社会治理的法治化水平。
17.筹备召开全国法治乡村建设会议,制定全国法治示范村建设指导标准和全国法治示范村管理办法。
18.深化基层法治创建活动。组织推动法治学校示范创建活动,全面落实法治副校长制度,加强中小学法治课师资培养。组织推动诚信守法企业创建活动,提升创建质量。充分发挥村(居)法律顾问的作用,实施“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加快在村(居)中培养尊法学法守法用法骨干。
六、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及其守法普法协调小组交办的相关工作
19.认真完成好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2019年工作要点中的相关工作任务,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的决定事项和工作部署。筹备组织召开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会议,完成好守法普法协调小组交办的各项任务。推动加强各级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建设,进一步健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体制机制。
20.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立法调研论证等工作,强化制度创新,起草国家法治宣传教育法稿。
七、提高人民群众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满意度
21.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普法依法治理理念。把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衡量工作的基本标准,改进和规范检查考核工作。落实好全国普法办《全国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考核评估指标体系(试行)》。
22.把“智慧普法”作为提升普法工作实效、增强群众满意度的当务之急,建设完善“智慧普法”平台。以“中国普法”两微一端为龙头,加强全国普法新媒体矩阵建设。加大新媒体普法产品开发,提升普法的趣味性和精准性。开展“智慧普法”优秀项目案例评选。
23.结合司法部恢复40周年,总结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经验,大力推广和宣传典型经验,通报表扬“七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
24.大兴学习和调查研究之风,加快补齐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短板,防范工作中可能产生的风险,及时应对负面舆情。崇尚实干、力求实效,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1.组织普法依法治理系统继续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此统一思想、指导工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会议和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宣传教育的重要论述。举办普法依法治理骨干培训班,推动全系统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以实际行动做到“两个维护”。
2.深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推动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结合“双百”活动组织普法讲师团开展系列宣讲。
3.结合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强党内法规学习宣传。突出宣传党章,在“七一”前后,集中组织开展党内法规宣传教育。
二、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4.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开展普法主题实践活动。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大力推进法律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军营、进网络等,以全民普法促进全民守法。
5.围绕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统筹推进各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大力组织宣传新中国成立70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法治建设的伟大成就。以“弘扬法治精神,礼赞我的祖国”为主题,在全国组织开展第三届“我与宪法”优秀微视频征集展播活动,注重把镜头、笔端对准普通群众,善于用小切口反映大背景、小故事反映大时代。
6.继续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抓住“关键少数”,着力提升领导干部宪法意识和法治能力。全面组织实施司法部、全国普法办会同有关部门印发的宪法进宾馆、进万家、进公共交通场所和“中国宪法边疆行”等活动方案。组织开展好2019年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做好2019年年度法治人物评选工作。
7.围绕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切实找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围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防范化解风险的能力。组织编写脱贫攻坚法律解答等宣传资料,推进“法治扶贫”。围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强生态环保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让环境保护和法治观念深入人心。
8.围绕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领域,开展主题法治宣传。利用《食品安全法》实施10周年等重要时间节点和人民群众关注度高的新法颁布的时机,分时段明确宣传重点,加大宣传力度。加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结合根治农民工欠薪问题,加强劳动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提高农民工依法维权的能力。深入推进“法律进民企”,推动建立民营企业“法治体检”长效机制,积极为民营企业发展营造法治化制度环境。
9.配合全方位对外开放,加强法治外宣,积极运用各种渠道,采用国外受众听得懂、易接受的话语体系和表述方式,讲好中国法治故事,展示法治中国良好形象。紧紧围绕“企业走出去”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三、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
10.研究制定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意见,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
11.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命名第二批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基地。推动“法治进高校”工作,加强校园法治文化建设,命名一批青少年法治教育中心和实践基地,推动进一步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组织评选优秀法治宣传栏目、节目。加强法治文化作品库建设,推动共建共享。
12.制定运用动漫作品开展法治教育的方案,加强法治动漫作品创作,不断提升吸引力。开展第十六届全国法治动漫微电影作品征集展播活动,开展第十三届全国百家网站、微信公众号法律知识竞赛。
四、推动“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
13.强化“谁执法谁普法”责任落实。编制发布第二批中央和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进一步完善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联席会议工作机制,加强统筹协调,交流落实普法责任制工作经验。加强“谁执法谁普法”效果评估,组织开展第三方评估,推广“谁执法谁普法”年度履职报告评议等做法。
14.推动执法过程中的实时普法。制定推动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常态化、制度化的规范性意见,组织开展好各级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进一步强化普法与执法相结合,在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过程中,继续推动说理式执法。按照中办、国办《关于健全行政裁决制度加强行政裁决工作的意见》要求,落实行政裁决工作普法责任制。
15.系统加强以案普法。定期征集遴选典型案例,建立案例库,搭建典型案例推送平台,充分利用抖音等新媒体展示典型案例视频。结合热点案(事)件进行法治解读,形成以案普法品牌,充分运用报、网、端、微、屏,把热点案(事)件依法处理的过程变成全民普法公开课。
五、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
16.坚持学法用法一体推进,改进和创新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提升社会治理的法治化水平。
17.筹备召开全国法治乡村建设会议,制定全国法治示范村建设指导标准和全国法治示范村管理办法。
18.深化基层法治创建活动。组织推动法治学校示范创建活动,全面落实法治副校长制度,加强中小学法治课师资培养。组织推动诚信守法企业创建活动,提升创建质量。充分发挥村(居)法律顾问的作用,实施“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加快在村(居)中培养尊法学法守法用法骨干。
六、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及其守法普法协调小组交办的相关工作
19.认真完成好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2019年工作要点中的相关工作任务,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的决定事项和工作部署。筹备组织召开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会议,完成好守法普法协调小组交办的各项任务。推动加强各级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建设,进一步健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体制机制。
20.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立法调研论证等工作,强化制度创新,起草国家法治宣传教育法稿。
七、提高人民群众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满意度
21.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普法依法治理理念。把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衡量工作的基本标准,改进和规范检查考核工作。落实好全国普法办《全国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考核评估指标体系(试行)》。
22.把“智慧普法”作为提升普法工作实效、增强群众满意度的当务之急,建设完善“智慧普法”平台。以“中国普法”两微一端为龙头,加强全国普法新媒体矩阵建设。加大新媒体普法产品开发,提升普法的趣味性和精准性。开展“智慧普法”优秀项目案例评选。
23.结合司法部恢复40周年,总结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经验,大力推广和宣传典型经验,通报表扬“七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
24.大兴学习和调查研究之风,加快补齐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短板,防范工作中可能产生的风险,及时应对负面舆情。崇尚实干、力求实效,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今年以来,我单位能认真贯彻省委关于建设平安陕西的决策部署和市委、区委工作要求,积极抓好平安创建工作,根据《铜川市王益区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实施方案(2020-2022)》的文件精神,组织部高度重视,立足组织部门实际,迅速成立区委组织部平安王益建设领导小组,制定印发了《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实施方案》,夯实措施,多点发力,有效维护全区政治社会稳定,现将进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任务完成情况
(一)发挥职能作用。一是率先完成镇(街道)政法委员配备工作。按照中共陕西省委政法委员会《关于推动落实全省乡镇(街道)党组织配备政法委员的工作意见》文件精神,王益区迅速开展1镇、6街道政法委员配备工作,按照干部任免程序,由各镇(街道)党委副书记兼任政法委员,负责本辖区政法及综治维稳工作,此项工作已全面完成。二是将综治维稳作为干部考察的重要考量标准。在干部酝酿时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严把选人用人关口,坚持把“对党忠诚”作为领导干部第一政治品质来要求,将“干净干事”作为干部立身之本、创业之基,强化“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建立综治工作领导责任追究制和“一票否决”制,对各级党政领导班子综治各项举措落实不力,导致群体性事件,造成恶劣影响的坚决做到“一票否决”。同时,按照《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的要求,在职级晋升考察环节征求纪检监察机关意见的同时核查信访举报,对发现有问题没有查清的,不得晋升职级,有效防止“带病提拔”。三是纳入目标年度考核体系。区考核办已将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考评及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年度任务两项指标纳入今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指标。
(二)加强街道社区党组织建设,构建城市基层党建工作新格局。一是强化保障落实。按照《关于印发铜川市加强社区基础和服务保障实施细则的通知》要求,落实每个社区每年1.5万元党建工作经费,严格执行经费支出审批和标准,发挥社区党组织的主导作用,防止党建工作经费“不乱用”,用得其所。二是全面推行网格党小组建设。充分借鉴红旗社区经验,制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网格党小组建设工作的通知》(铜王组发〔2020〕49号),在全区推进“党建网格”建设,以现有社区网格为基础,依托辖区单位、居民小区、商务楼宇、社会组织等,以单建或共建形式,在每个网格中建立党小组。将20个社区划分为261个责任网格,形成了社区党组织为核心、网格党小组为主体、网格党员为支撑的三级网格组织管理体系,并将党建工作、民意征集、服务代办、矛盾化解等工作全部下沉到网格,有效打通了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目前,全区20个社区261个网格,单建网格党小组77个,联建53个,辖区单位在职党员、社会组织党员和党员志愿者等共1400余名参与社区网格服务。
三是全面实行“兼职委员”。聚焦破解城市基层党建统筹协调难、资源整合难、工作推进难的问题,在全区推行驻区单位负责人担任社区“兼职委员制”,通过签订共建协议、交叉任职、人才结对培养等加强组织共建,通过共同开展活动、加强党员教育等推进活动共联,通过整合盘活信息、阵地、文化、服务等实现资源共享,构建党员“一方隶属、多重管理”的党建共同体,做到组织融入、工作融入、感情融入,真正变“两家人”为“一家亲”。目前,全区已有48家驻区单位到社区担任兼职委员,共同研讨党建、经济发展、社会治理等重大事项。
(三)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增强党对社会组织的领导。
一是持续抓好社会组织党员队伍发展。紧紧围绕“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工作方针,在年初制定非公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重点任务,细化任务目标,层层压实责任,扎实做好党员发展工作,不断壮大社会组织党员队伍。二是积极引导社会组织人士、党员参加各类党建主题活动。坚持以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双提升、双融入、双服务”为抓手,扎实开展基层党组织建设年活动,在落实好“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等基本制度的同时,开展“党建指导员选派”、“党员微课”、“评星晋级、争创双强”和“党建引领强堡垒、争当先锋作表率”书记讲堂竞赛等主题活动8次。三是制定社会组织党组织“梯形进阶”动态考核管理制度。以“梯形进阶”分级管理制度为着力点,按照党组织制度建设、主题活动开展、党员队伍发展、党组织作用发挥、典型培树等重点内容,对每个星级党组织实施梯形动态分级管理,切实抓实抓细党组织各项工作,使每项工作看得见、推进稳、有成效。
(四)持续深化“六联六送六必看”行动。充分发挥老干部作用。为保障全区离退休老干部“学有组织、乐有场所、养有保障、为有平台”,区委老干局在全区离退休干部中持续深化“六联六送六必看”行动,以社区资源为依托,在云梦堤社区开展“四就近”服务试点工作,成立离退休支部及老年大学分校,为离退休老干部“就近学习、就近活动、就近得到照顾、就近发挥作用”提供全方位的服务,积极引导离退休老干部自觉自愿为平安建设献计献策,引导参加居住地所在的社区(村)、周边小区的平安建设义务宣传服务,切实有效提升全社会的平安建设参与率、满意率、知晓率。
二、存在问题
全市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保障机制落实还不到位。目前,全区20个社区都根据网格分布和各自工作实际建立了网格党小组,但在落实保障党小组活动经费和阵地建设方面还不到位。二是单位行业系统党建融入属地工作成效不明显。各街道在推进此项工作中缺乏思路,可复制、可借鉴的办法不多,党建联席会议质效不高,兼职委员推行不力,共驻共建活动缺乏载体,双向融入互动格局未有效形成。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全面发挥好网格党组织作用。充分发挥街道社区党组织在社会治理中的领导核心作用,织密为民服务网络,延伸党建工作触角,真正变为上面千条线下面一网兜。同时,推进智慧化体系建设,切实整合现有信息化服务平台,打通壁垒,让管理服务更智慧更有效更便捷,真正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二是大力推动单位行业系统党建融入属地工作。针对联建共享机制作用发挥不充分等问题,落实好社区“兼职委员”制,完善党建联席会议制度,深化与驻区单位组织共建、资源共享、服务共做、活动共联,着力构建融入式党建引领社会治理新格局。
三是加强社区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着眼明年换届,加强社区“两委”班子研判,培养接班人,为提升“红旗经验”提供人才保证。着力加强讲解员队伍建设,结合示范点打造同步推进讲解员队伍建设,为全面提升“红旗经验”注入生机和活力。
四是强化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加强理论学习,不断强化对社会组织党员群众的宣传教育,进一步规范社会组织的各项规章制度,坚持好“三会一课”制度,不断优化党建工作环境。扎实开展“评星晋级、争创双强”活动,培育党建工作示范点,通过示范点的带动效应,以点带面,促进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一、任务完成情况
(一)发挥职能作用。一是率先完成镇(街道)政法委员配备工作。按照中共陕西省委政法委员会《关于推动落实全省乡镇(街道)党组织配备政法委员的工作意见》文件精神,王益区迅速开展1镇、6街道政法委员配备工作,按照干部任免程序,由各镇(街道)党委副书记兼任政法委员,负责本辖区政法及综治维稳工作,此项工作已全面完成。二是将综治维稳作为干部考察的重要考量标准。在干部酝酿时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严把选人用人关口,坚持把“对党忠诚”作为领导干部第一政治品质来要求,将“干净干事”作为干部立身之本、创业之基,强化“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建立综治工作领导责任追究制和“一票否决”制,对各级党政领导班子综治各项举措落实不力,导致群体性事件,造成恶劣影响的坚决做到“一票否决”。同时,按照《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的要求,在职级晋升考察环节征求纪检监察机关意见的同时核查信访举报,对发现有问题没有查清的,不得晋升职级,有效防止“带病提拔”。三是纳入目标年度考核体系。区考核办已将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考评及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年度任务两项指标纳入今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指标。
(二)加强街道社区党组织建设,构建城市基层党建工作新格局。一是强化保障落实。按照《关于印发铜川市加强社区基础和服务保障实施细则的通知》要求,落实每个社区每年1.5万元党建工作经费,严格执行经费支出审批和标准,发挥社区党组织的主导作用,防止党建工作经费“不乱用”,用得其所。二是全面推行网格党小组建设。充分借鉴红旗社区经验,制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网格党小组建设工作的通知》(铜王组发〔2020〕49号),在全区推进“党建网格”建设,以现有社区网格为基础,依托辖区单位、居民小区、商务楼宇、社会组织等,以单建或共建形式,在每个网格中建立党小组。将20个社区划分为261个责任网格,形成了社区党组织为核心、网格党小组为主体、网格党员为支撑的三级网格组织管理体系,并将党建工作、民意征集、服务代办、矛盾化解等工作全部下沉到网格,有效打通了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目前,全区20个社区261个网格,单建网格党小组77个,联建53个,辖区单位在职党员、社会组织党员和党员志愿者等共1400余名参与社区网格服务。
三是全面实行“兼职委员”。聚焦破解城市基层党建统筹协调难、资源整合难、工作推进难的问题,在全区推行驻区单位负责人担任社区“兼职委员制”,通过签订共建协议、交叉任职、人才结对培养等加强组织共建,通过共同开展活动、加强党员教育等推进活动共联,通过整合盘活信息、阵地、文化、服务等实现资源共享,构建党员“一方隶属、多重管理”的党建共同体,做到组织融入、工作融入、感情融入,真正变“两家人”为“一家亲”。目前,全区已有48家驻区单位到社区担任兼职委员,共同研讨党建、经济发展、社会治理等重大事项。
(三)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增强党对社会组织的领导。
一是持续抓好社会组织党员队伍发展。紧紧围绕“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工作方针,在年初制定非公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重点任务,细化任务目标,层层压实责任,扎实做好党员发展工作,不断壮大社会组织党员队伍。二是积极引导社会组织人士、党员参加各类党建主题活动。坚持以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双提升、双融入、双服务”为抓手,扎实开展基层党组织建设年活动,在落实好“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等基本制度的同时,开展“党建指导员选派”、“党员微课”、“评星晋级、争创双强”和“党建引领强堡垒、争当先锋作表率”书记讲堂竞赛等主题活动8次。三是制定社会组织党组织“梯形进阶”动态考核管理制度。以“梯形进阶”分级管理制度为着力点,按照党组织制度建设、主题活动开展、党员队伍发展、党组织作用发挥、典型培树等重点内容,对每个星级党组织实施梯形动态分级管理,切实抓实抓细党组织各项工作,使每项工作看得见、推进稳、有成效。
(四)持续深化“六联六送六必看”行动。充分发挥老干部作用。为保障全区离退休老干部“学有组织、乐有场所、养有保障、为有平台”,区委老干局在全区离退休干部中持续深化“六联六送六必看”行动,以社区资源为依托,在云梦堤社区开展“四就近”服务试点工作,成立离退休支部及老年大学分校,为离退休老干部“就近学习、就近活动、就近得到照顾、就近发挥作用”提供全方位的服务,积极引导离退休老干部自觉自愿为平安建设献计献策,引导参加居住地所在的社区(村)、周边小区的平安建设义务宣传服务,切实有效提升全社会的平安建设参与率、满意率、知晓率。
二、存在问题
全市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保障机制落实还不到位。目前,全区20个社区都根据网格分布和各自工作实际建立了网格党小组,但在落实保障党小组活动经费和阵地建设方面还不到位。二是单位行业系统党建融入属地工作成效不明显。各街道在推进此项工作中缺乏思路,可复制、可借鉴的办法不多,党建联席会议质效不高,兼职委员推行不力,共驻共建活动缺乏载体,双向融入互动格局未有效形成。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全面发挥好网格党组织作用。充分发挥街道社区党组织在社会治理中的领导核心作用,织密为民服务网络,延伸党建工作触角,真正变为上面千条线下面一网兜。同时,推进智慧化体系建设,切实整合现有信息化服务平台,打通壁垒,让管理服务更智慧更有效更便捷,真正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二是大力推动单位行业系统党建融入属地工作。针对联建共享机制作用发挥不充分等问题,落实好社区“兼职委员”制,完善党建联席会议制度,深化与驻区单位组织共建、资源共享、服务共做、活动共联,着力构建融入式党建引领社会治理新格局。
三是加强社区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着眼明年换届,加强社区“两委”班子研判,培养接班人,为提升“红旗经验”提供人才保证。着力加强讲解员队伍建设,结合示范点打造同步推进讲解员队伍建设,为全面提升“红旗经验”注入生机和活力。
四是强化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加强理论学习,不断强化对社会组织党员群众的宣传教育,进一步规范社会组织的各项规章制度,坚持好“三会一课”制度,不断优化党建工作环境。扎实开展“评星晋级、争创双强”活动,培育党建工作示范点,通过示范点的带动效应,以点带面,促进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宗教工作会议精神,依法加强我国基督教事务的管理,有效遏制基督教私设聚会点反弹势头,依法开展基督教私设聚会点专项治理工作(以下简称:专项治理工作)。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党的宗教工作方针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按照“保护合法、制止非法、抵御渗透、打击犯罪”的总要求,坚持以依法治理基督教私设聚会点为突破口,制止基督教活动混乱,发展不正常现象,打击打着基督教旗号进行的违法犯罪活动,抵御境外利用基督教进行渗透活动,维护基督教领域和谐稳定。
二、目标任务
(一)专项治理的主要内容。
1、私设聚会点。
2、以私设聚会点为载体的非法宗教组织。
3、自封传道人。
(二)专项治理的工作方针。
坚持教育转化为主,打击取缔为辅的方针,按照“摸清底数、建立档案;分类指导、综合治理;疏堵结合、纳入管理”的原则,进行依法治理。
(三)专项治理的工作目标。
教育转化信教群众,分化瓦解骨干力量,打击非法宗教组织体系,确保宗教活动平稳有序。
三、组织领导
专项治理工作由党委书记任组长,统战委员任副组长,公安、政法、教育、国土、住建、文广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承担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实施。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
制定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召开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措施,部署工作。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召开统战、宣传、政法、公安、宗教、教育、国土、文化、司法等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及各级党支部书记会议,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二)调查摸底阶段。
建立领导机制、成立专门班子、制定方案,开展基督教私设聚会点的专题调查;做到“点摸清、人摸透,不漏点、不漏人”,一点一表,逐一辩析,摸清底数。
(三)集中整治阶段。
在调查摸底、掌握情况的基础上,依据有关政策法规,集中对私设聚会点、自封传道人、非法宗教组织等进行整治,区分不同情况,按照“四个一批”的要求,分类提出处理意见。
1、登记一批。对信教群众需要、布局合理、活动正常,愿意接受当地基督教两会领导的私设聚会点,要帮助他们完善登记条件,依法补办登记手续。对有教派背景、愿意接受基督教两会领导,又符合登记条件的私设聚会点,依法补办登记手续。
2、合并一批。对因场所内部矛盾而分离出来,超过家庭聚会范围或因就近活动而形成的私设聚会点,原则上不再设立新的场所,可以采取与附近登记场所合并的方法,将其纳入依法管理的范畴。对因城市拆迁导致的人堂分离而产生的私设聚会点,要做好规划调研,按照布局合理的原则,妥善做好宗教活动场所合并、变更登记工作。
3、过渡一批。对具备一定条件、无其他违法活动、愿意接受政府管理,但不愿意通过基督教两会办理登记手续的私设点,可以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将其纳入基层管理范围,由各居委会与私设点负责人签订承诺书,负责监管。待时机成熟,条件具备时,再完善登记手续。对信教人数较少、附近没有依法登记的堂(点)、一时又难以依法设立的,可暂时采取“以堂带点”的办法,由教堂临时管理。
4、取缔一批。对拒不接受登记、合并、过渡的私设聚会点,尤其对公安、宗教等相关部门认定的非法宗教组织下属的私设聚会点、境外渗透组织影响和控制的私设聚会点、有违法行为的私设聚会点或邪教组织控制的私设聚会点,要在充分掌握证据的基础上,坚决依法取缔。对违反《宗教事务条例》等相关规定的,应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有违反建筑、土地、治安等法律法规的,依相关法律法规处罚、处理。
(四)总结验收阶段。
在自查的基础上,上报专项治理情况,专项治理办公室根据各上报的情况和督察情况,对各专项治理情况进行验收,对存在问题要求及时整改,对好的做法进行推广,并做好专项治理检查验收的准备工作。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根据属地管理原则,由党委、政府牵头负责,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负总责,做到思想认识、组织领导和工作落实到位,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2、坚持依法治理。要注意工作方法,坚持依法办事,注意掌握政策,讲究工作策略,防止授人以柄,防止媒体炒作。要本着先易后难的原则,逐步深入。对比较容易处理的,要早处理早化解,防止形成规模;对一些由自封传道人控制、不与政府及爱国宗教团体接触,又没有明显违法活动的私设聚会点,要下功夫做好骨干人员的教育转化工作,排除主要障碍后再妥善处理,有针对性地化解矛盾,通过持续不断的工作最终予以解决;对经反复工作仍不能有效解决的,可采取综合手段,压缩其活动空间,最终迫使其停止活动。
3、发挥团体作用。爱国宗教团体要充分发挥作用,不断加强爱国宗教教职人员队伍建设,积极组织开展神学思想建设巡讲活动,教育引导信教群众抵制歪理邪说,挤压非法宗教组织活动空间,协助党和政府做好专项治理工作。
4、加强部门协作。专项治理工作涉及面广、情况复杂、任务艰巨,各单位要细化分工,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各单位要定期通报情况,及时研判形势,协调应对处置措施。各单位定期向专项治理工作办公室报告工作进展情况,紧急情况、特殊情况随时报告,确保信息畅通。
5、严格落实责任。严格落实宗教工作责任制,把专项治理工作纳入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纳入文明建设内容,明确领导责任,对重点人员、重点时间,要包保到人、责任到人。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党的宗教工作方针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按照“保护合法、制止非法、抵御渗透、打击犯罪”的总要求,坚持以依法治理基督教私设聚会点为突破口,制止基督教活动混乱,发展不正常现象,打击打着基督教旗号进行的违法犯罪活动,抵御境外利用基督教进行渗透活动,维护基督教领域和谐稳定。
二、目标任务
(一)专项治理的主要内容。
1、私设聚会点。
2、以私设聚会点为载体的非法宗教组织。
3、自封传道人。
(二)专项治理的工作方针。
坚持教育转化为主,打击取缔为辅的方针,按照“摸清底数、建立档案;分类指导、综合治理;疏堵结合、纳入管理”的原则,进行依法治理。
(三)专项治理的工作目标。
教育转化信教群众,分化瓦解骨干力量,打击非法宗教组织体系,确保宗教活动平稳有序。
三、组织领导
专项治理工作由党委书记任组长,统战委员任副组长,公安、政法、教育、国土、住建、文广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承担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实施。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
制定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召开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措施,部署工作。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召开统战、宣传、政法、公安、宗教、教育、国土、文化、司法等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及各级党支部书记会议,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二)调查摸底阶段。
建立领导机制、成立专门班子、制定方案,开展基督教私设聚会点的专题调查;做到“点摸清、人摸透,不漏点、不漏人”,一点一表,逐一辩析,摸清底数。
(三)集中整治阶段。
在调查摸底、掌握情况的基础上,依据有关政策法规,集中对私设聚会点、自封传道人、非法宗教组织等进行整治,区分不同情况,按照“四个一批”的要求,分类提出处理意见。
1、登记一批。对信教群众需要、布局合理、活动正常,愿意接受当地基督教两会领导的私设聚会点,要帮助他们完善登记条件,依法补办登记手续。对有教派背景、愿意接受基督教两会领导,又符合登记条件的私设聚会点,依法补办登记手续。
2、合并一批。对因场所内部矛盾而分离出来,超过家庭聚会范围或因就近活动而形成的私设聚会点,原则上不再设立新的场所,可以采取与附近登记场所合并的方法,将其纳入依法管理的范畴。对因城市拆迁导致的人堂分离而产生的私设聚会点,要做好规划调研,按照布局合理的原则,妥善做好宗教活动场所合并、变更登记工作。
3、过渡一批。对具备一定条件、无其他违法活动、愿意接受政府管理,但不愿意通过基督教两会办理登记手续的私设点,可以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将其纳入基层管理范围,由各居委会与私设点负责人签订承诺书,负责监管。待时机成熟,条件具备时,再完善登记手续。对信教人数较少、附近没有依法登记的堂(点)、一时又难以依法设立的,可暂时采取“以堂带点”的办法,由教堂临时管理。
4、取缔一批。对拒不接受登记、合并、过渡的私设聚会点,尤其对公安、宗教等相关部门认定的非法宗教组织下属的私设聚会点、境外渗透组织影响和控制的私设聚会点、有违法行为的私设聚会点或邪教组织控制的私设聚会点,要在充分掌握证据的基础上,坚决依法取缔。对违反《宗教事务条例》等相关规定的,应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有违反建筑、土地、治安等法律法规的,依相关法律法规处罚、处理。
(四)总结验收阶段。
在自查的基础上,上报专项治理情况,专项治理办公室根据各上报的情况和督察情况,对各专项治理情况进行验收,对存在问题要求及时整改,对好的做法进行推广,并做好专项治理检查验收的准备工作。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根据属地管理原则,由党委、政府牵头负责,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负总责,做到思想认识、组织领导和工作落实到位,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2、坚持依法治理。要注意工作方法,坚持依法办事,注意掌握政策,讲究工作策略,防止授人以柄,防止媒体炒作。要本着先易后难的原则,逐步深入。对比较容易处理的,要早处理早化解,防止形成规模;对一些由自封传道人控制、不与政府及爱国宗教团体接触,又没有明显违法活动的私设聚会点,要下功夫做好骨干人员的教育转化工作,排除主要障碍后再妥善处理,有针对性地化解矛盾,通过持续不断的工作最终予以解决;对经反复工作仍不能有效解决的,可采取综合手段,压缩其活动空间,最终迫使其停止活动。
3、发挥团体作用。爱国宗教团体要充分发挥作用,不断加强爱国宗教教职人员队伍建设,积极组织开展神学思想建设巡讲活动,教育引导信教群众抵制歪理邪说,挤压非法宗教组织活动空间,协助党和政府做好专项治理工作。
4、加强部门协作。专项治理工作涉及面广、情况复杂、任务艰巨,各单位要细化分工,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各单位要定期通报情况,及时研判形势,协调应对处置措施。各单位定期向专项治理工作办公室报告工作进展情况,紧急情况、特殊情况随时报告,确保信息畅通。
5、严格落实责任。严格落实宗教工作责任制,把专项治理工作纳入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纳入文明建设内容,明确领导责任,对重点人员、重点时间,要包保到人、责任到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