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自今年8月开展今年广州市国家机关民法典学习宣传暨“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对市检察院、市市场监管局等五个单位的普法工作情况进行履职评议,评议结果日前公布。
按要求,接受评议的单位对照《国家机关11项普法责任》《广州市国家机关落实普法责任制考核评估标准》进行自查自评,报告“七五”普法以来本部门本系统普法工作开展情况,重点报告民法典学习宣传、落实普法责任制、做好系统(部门)内学法用法、开展社会普法宣传、创新普法形式、注重普法实效等工作情况。
履职评议前期,在“广州普法”微信公众号上开展了为期5个工作日的社会评议投票活动,社会评议结果按40%计入评议总分,邀请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高校法学教授、媒体代表、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代表组成评议团,深入5个接受评议单位的一线窗口部门或直属单位进行实地考察,通过座谈、实地走访、查阅档案资料等形式,集中了解评议单位的普法工作情况。
评议会现场,市检察院、市市场监管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广州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5个评议单位通过普法工作实物展、单位领导口述汇报、工作视频等形式向参会领导和评议团作了“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综合社会评议投票得分、评议团评委现场评分、现场观众投票打分三项评分,5个单位评议得分均达90分以上,评议等级均为“优秀”。
据了解,为进一步做好新时代普法工作,广州市的普法工作将把讲政治放在首要位置。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聚焦服务我市加快实现老城市新活力和“四个出新出彩”目标要求,为广州发展提供稳定社会预期。把握形势找准重点,提升全媒体时代普法工作实效。弘扬宪法精神,将民法典作为重点内容纳入“八五”普法规划。健全完善“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压紧压实普法工作责任。推动普法与执法深度融合,加强普法和服务衔接,提升普法工作的社会连接力、传播力和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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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八五普法方案9篇[朗读]
今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5月2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就“切实实施民法典”举行第二十次集体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民法典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全党要切实推动民法典实施,以更好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更好保障人民权益。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推动民法典的学习、宣传、贯彻和实施,结合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深入开展学习教育
(一)组织民法典专题学习。把民法典纳入领导干部日常学习内容。今年9月底前,通过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集体学习、专题讲座、报告会等多种形式,专题学习民法典和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法学会)。
(二)组织民法典会前学习。将民法典纳入党委(党组)会前学法安排,把民法典学习宣传纳入本单位、本系统普法工作总体安排,结合本系统实际,采用多种形式开展学习。(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级各部门)。
(三)组织开展国家工作人员民法典学习教育。市委党校要把民法典纳入教学内容,列为培训重点。在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中增设民法典考核专题内容,全面提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学习运用民法典的能力。(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党校、市司法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级各部门)。
(四)组织开展法治工作队伍专题学习培训。将民法典的学习培训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重要内容抓实做好,把民法典作为立法、执法、司法工作人员和律师等法律服务人员教育培训的必训内容,组织开展各类专题培训,精准把握民法典最新规定和原则精神。(责任单位:市法院、市检察院、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级有关部门)。
(五)组织开展青少年民法典学习教育。把民法典融入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高等教育各个阶段,鼓励指导各类学校开展民法典宣传教育活动,培养青少年法治意识和法治信仰。(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团市委)。
二、切实推进普法宣传
(六)宣传阐释好民法典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将民法典作为“十四五”时期普法工作重点来抓,列为“八五”普法工作重要内容,持续抓好民法典普法宣传工作,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群众养成自觉守法的意识,形成遇事找法的习惯,培养解决问题靠法的意识和能力。(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
(七)深入推进民法典普法社会公益宣传。组建成立“民法典普法宣讲团”,举办系列民法典专题公益普法讲座,组织开展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宣传教育,推动民法典进机关、进学校、进寺庙、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单位、进军营,在全市掀起民法典学习宣传热潮。(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团市委、“法律七进”成员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级有关部门)。
(八)深入推进民法典新闻宣传。组织市级主要媒体通过多种形式大力宣传阐释民法典的重要意义和原则精神,及时报道我市学习贯彻实施民法典的生动实践和亮点成效。组织各新闻网站开设学习宣传专栏,利用微博、微信、客户端等社交平台和宣传标语、公益广告、简易读本、案例解读以及其他方式,广泛宣传民法典重大意义、特色亮点和重要条款内容。(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
(九)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组织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法学专家学者和律师开展民法典宣讲活动,结合执法、司法、法律服务实践,针对不同行业领域特点和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重点问题,挖掘总结一批典型案例,广泛开展“以案释法”,提高宣传的针对性实效性。(责任单位:市司法局、“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成员单位)。
三、着力抓好贯彻实施。
(十)加强民法典关联、配套制度建设。清理民法典贯彻实施明显不适应、不一致、不协调,不利于规范民事主体行为、不利于保障民事主体权益、不利于构建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有关制度措施。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备案审查工作,及时纠正与民法典相抵触的制度文件。(责任单位: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司法局、市级有关部门)。
(十一)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以保证民法典有效实施为重要抓手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各行政机关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必须按照法定的范围和界限,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收费、行政检查、行政裁决等活动,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责任单位:市级有关部门)。
(十二)加强人民法院民事司法工作。加强对涉及财产权保护、人格权保护、知识产权保护、生态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的民事审判和监督指导工作,及时总结发布典型案例。依法加强综合治理,从源头上解决民事案件执行难问题。加强调查研究,及时发现审判实践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精准把握法律适用标准,有力保护各类民事权利。(责任单位:市法院)。
(十三)加强检察机关民事诉讼监督和民事公益诉讼工作。加大对民事诉讼和执行活动监督力度,畅通司法救济渠道,保护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合法权益。准确把握刑事案件与民事纠纷界限,加大法律监督力度,坚决防止以刑事案件名义插手民事纠纷、经济纠纷。(责任单位:市检察院)。
(十四)加强民事纠纷解决机制建设。加强律师、公证、仲裁等服务机构和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法律专业机构、专业人员作用,加强法律援助、司法救助等工作,帮助群众实现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完善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综合运用人民调解、商事仲裁等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全方位、多方面推进民法典实施。(责任单位:市委政法委、市司法局、市信访局)。
(十五)加强民法典相关法律制度理论研究。举办民法典专题理论研讨活动,组织法学专家学者结合我市法治工作实际,加强民法典研究阐释工作,形成一批理论研究成果,为我市有效实施民法典提供理论支撑。(责任单位:市委依法治市办、市法学会)。
四、坚决维护民法典权威
(十六)带头尊学守用。领导干部要带头尊崇民法典、敬畏民法典,自觉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将民法典实施水平和效果作为衡量履行为人民服务宗旨的重要尺度,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能力水平。(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依法治市办,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级各部门)。
(十七)严格依法履职。严格遵守民法典,明确自身行为和活动的范围和界限,不得违背法律法规随意作出减损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合法权益或增加其义务的规定。政府部门、监察机关、司法机关要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保护民事权利不受侵犯、促进民事关系和谐有序。(责任单位:市纪委监委机关、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司法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级有关部门)。
(十八)加强人大监督。加强对《民法典》实施贯彻实施情况的监督,通过听取报告、开展执法检查等多种方式,督促政府及其组成部门依法行政、司法机关公正司法,确保《民法典》在我市得到全面有效执行。(责任单位: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
五、加强实施组织保障。
(十九)强化组织领导。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扎实做好学习贯彻各项工作,充分发挥民法典在推进城乡基层治理制度创新和能力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压紧压实工作责任,抓实抓细抓到位,确保各项任务落实落地。(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级各部门)。
(二十)突出工作重心。要聚焦民法典总则编和各分编需要把握好的核心要义和重点问题,阐释好民法典关于民事活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等基本原则,阐释好民法典关于坚持主体平等、保护财产权利、便利交易流转、维护人格尊严、促进家庭和谐、追究侵权责任等基本要求,阐释好民法典一系列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加强民法典重大意义的宣传教育,引导广大人民群众深刻认识到民法典既是保护自身权益的法典,也是全体社会成员必须遵循的规范。(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级各部门)。
(二十一)深入有序推进。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扎实有序推进各项任务,确保取得实效。民法典相关业务培训和实施准备工作要在12月底前完成,民法典普法宣传工作要在12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并持续抓好落实。市委依法治市办要牵头抓好统筹,把民法典学习宣传实施情况纳入全面依法治市绩效考核内容,对各单位学习宣传实施情况开展督促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补齐短板,对问题突出的单位予以通报并督促整改。(责任单位:市委依法治市办,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级各部门)。
一、深入开展学习教育
(一)组织民法典专题学习。把民法典纳入领导干部日常学习内容。今年9月底前,通过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集体学习、专题讲座、报告会等多种形式,专题学习民法典和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法学会)。
(二)组织民法典会前学习。将民法典纳入党委(党组)会前学法安排,把民法典学习宣传纳入本单位、本系统普法工作总体安排,结合本系统实际,采用多种形式开展学习。(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级各部门)。
(三)组织开展国家工作人员民法典学习教育。市委党校要把民法典纳入教学内容,列为培训重点。在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中增设民法典考核专题内容,全面提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学习运用民法典的能力。(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党校、市司法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级各部门)。
(四)组织开展法治工作队伍专题学习培训。将民法典的学习培训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重要内容抓实做好,把民法典作为立法、执法、司法工作人员和律师等法律服务人员教育培训的必训内容,组织开展各类专题培训,精准把握民法典最新规定和原则精神。(责任单位:市法院、市检察院、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级有关部门)。
(五)组织开展青少年民法典学习教育。把民法典融入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高等教育各个阶段,鼓励指导各类学校开展民法典宣传教育活动,培养青少年法治意识和法治信仰。(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团市委)。
二、切实推进普法宣传
(六)宣传阐释好民法典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将民法典作为“十四五”时期普法工作重点来抓,列为“八五”普法工作重要内容,持续抓好民法典普法宣传工作,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群众养成自觉守法的意识,形成遇事找法的习惯,培养解决问题靠法的意识和能力。(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
(七)深入推进民法典普法社会公益宣传。组建成立“民法典普法宣讲团”,举办系列民法典专题公益普法讲座,组织开展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宣传教育,推动民法典进机关、进学校、进寺庙、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单位、进军营,在全市掀起民法典学习宣传热潮。(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团市委、“法律七进”成员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级有关部门)。
(八)深入推进民法典新闻宣传。组织市级主要媒体通过多种形式大力宣传阐释民法典的重要意义和原则精神,及时报道我市学习贯彻实施民法典的生动实践和亮点成效。组织各新闻网站开设学习宣传专栏,利用微博、微信、客户端等社交平台和宣传标语、公益广告、简易读本、案例解读以及其他方式,广泛宣传民法典重大意义、特色亮点和重要条款内容。(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
(九)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组织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法学专家学者和律师开展民法典宣讲活动,结合执法、司法、法律服务实践,针对不同行业领域特点和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重点问题,挖掘总结一批典型案例,广泛开展“以案释法”,提高宣传的针对性实效性。(责任单位:市司法局、“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成员单位)。
三、着力抓好贯彻实施。
(十)加强民法典关联、配套制度建设。清理民法典贯彻实施明显不适应、不一致、不协调,不利于规范民事主体行为、不利于保障民事主体权益、不利于构建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有关制度措施。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备案审查工作,及时纠正与民法典相抵触的制度文件。(责任单位: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司法局、市级有关部门)。
(十一)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以保证民法典有效实施为重要抓手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各行政机关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必须按照法定的范围和界限,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收费、行政检查、行政裁决等活动,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责任单位:市级有关部门)。
(十二)加强人民法院民事司法工作。加强对涉及财产权保护、人格权保护、知识产权保护、生态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的民事审判和监督指导工作,及时总结发布典型案例。依法加强综合治理,从源头上解决民事案件执行难问题。加强调查研究,及时发现审判实践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精准把握法律适用标准,有力保护各类民事权利。(责任单位:市法院)。
(十三)加强检察机关民事诉讼监督和民事公益诉讼工作。加大对民事诉讼和执行活动监督力度,畅通司法救济渠道,保护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合法权益。准确把握刑事案件与民事纠纷界限,加大法律监督力度,坚决防止以刑事案件名义插手民事纠纷、经济纠纷。(责任单位:市检察院)。
(十四)加强民事纠纷解决机制建设。加强律师、公证、仲裁等服务机构和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法律专业机构、专业人员作用,加强法律援助、司法救助等工作,帮助群众实现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完善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综合运用人民调解、商事仲裁等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全方位、多方面推进民法典实施。(责任单位:市委政法委、市司法局、市信访局)。
(十五)加强民法典相关法律制度理论研究。举办民法典专题理论研讨活动,组织法学专家学者结合我市法治工作实际,加强民法典研究阐释工作,形成一批理论研究成果,为我市有效实施民法典提供理论支撑。(责任单位:市委依法治市办、市法学会)。
四、坚决维护民法典权威
(十六)带头尊学守用。领导干部要带头尊崇民法典、敬畏民法典,自觉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将民法典实施水平和效果作为衡量履行为人民服务宗旨的重要尺度,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能力水平。(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依法治市办,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级各部门)。
(十七)严格依法履职。严格遵守民法典,明确自身行为和活动的范围和界限,不得违背法律法规随意作出减损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合法权益或增加其义务的规定。政府部门、监察机关、司法机关要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保护民事权利不受侵犯、促进民事关系和谐有序。(责任单位:市纪委监委机关、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司法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级有关部门)。
(十八)加强人大监督。加强对《民法典》实施贯彻实施情况的监督,通过听取报告、开展执法检查等多种方式,督促政府及其组成部门依法行政、司法机关公正司法,确保《民法典》在我市得到全面有效执行。(责任单位: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
五、加强实施组织保障。
(十九)强化组织领导。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扎实做好学习贯彻各项工作,充分发挥民法典在推进城乡基层治理制度创新和能力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压紧压实工作责任,抓实抓细抓到位,确保各项任务落实落地。(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级各部门)。
(二十)突出工作重心。要聚焦民法典总则编和各分编需要把握好的核心要义和重点问题,阐释好民法典关于民事活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等基本原则,阐释好民法典关于坚持主体平等、保护财产权利、便利交易流转、维护人格尊严、促进家庭和谐、追究侵权责任等基本要求,阐释好民法典一系列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加强民法典重大意义的宣传教育,引导广大人民群众深刻认识到民法典既是保护自身权益的法典,也是全体社会成员必须遵循的规范。(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级各部门)。
(二十一)深入有序推进。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扎实有序推进各项任务,确保取得实效。民法典相关业务培训和实施准备工作要在12月底前完成,民法典普法宣传工作要在12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并持续抓好落实。市委依法治市办要牵头抓好统筹,把民法典学习宣传实施情况纳入全面依法治市绩效考核内容,对各单位学习宣传实施情况开展督促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补齐短板,对问题突出的单位予以通报并督促整改。(责任单位:市委依法治市办,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级各部门)。
一、时间安排。
今年6月至今年12月。
二、宣传重点。
1、学习宣传总书记关于民法典编纂的重要指示精神,特别是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
2、学习宣传编纂实施民法典的重大意义。
3、学习宣传民法典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的重要地位。
4、学习宣传民法典总则编和各分编需要把握好的核心要义和重点问题。
5、紧紧围绕服务常态化疫情防控、脱贫攻坚、企业复工复产、乡村振兴、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等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结合新旧法条对比,突出宣传民法典中具有时代特点和反映人民意愿的新规定。
三、宣传对象。
民法典普法工作要面向全社会,突出抓好重点对象学习宣传,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
面向全体社会成员,引导群众认识到民法典既是保护自身权益的法典,也是必须遵循的规范,养成自觉守法的意识,形成遇事找法的习惯,培养解决问题靠法的意识和能力。
重点抓好关键少数,推进领导干部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能力和水平。
重点抓好青少年,采取多种形式,加强民法典常识在青少年中的宣传教育。
四、主要举措。
1、组织开展民法典集中学习宣讲。
各乡镇、各部门党委(党组)将学习总书记关于民法典编纂的重要指示精神,特别是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当前首要政治任务,将民法典学习宣传重点纳入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作为党校培训重要内容。邀请权威专家来x为全县领导干部作专题辅导。组建民法典宣讲团,面向国家工作人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广大干部群众等不同群体和对象针对性的开展宣讲活动。
2、组织开展民法典学习考试和竞答活动。
组织我县国家工作人员观看全国普法办依托网络举办的民法典学习公开课,参加“学习强国”平台组织的答题活动,完成今年xxx国家工作人员在线学法考试民法典专题的学习和考试。面向全县国家工作人员组织开展民法典知识竞答活动,面向社会群众组织开展“民法典知识大比拼”闯关竞答活动,发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各级各类学校要采取多种形式,根据学生认知能力,分阶段、有侧重、循序渐进地在青少年学生中宣传和普及民法典知识。
3、推进媒体公益普法宣传。
通过广播电视台开设“民法典解读”专栏,邀请民法典宣讲团成员围绕学习宣传重点内容进行解读,同步在xxapp、多彩xx网、等我县主流新媒体平台推出;联合多彩xx网开设“民法典普法公益课堂”,结合民法典相关法律知识点制作播出生动有趣的动漫系列短片;同时做好各地各部门贯彻落实情况的宣传报道。
4、大力开展新媒体普法。
围绕民法典重点宣传内容开展公益广告、微视频、微动漫等新媒体普法作品的创作,同时,开展征文、书画展、演讲比赛等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民法典学习宣传文化活动。
5、强化“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
各乡镇各部门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原则,将学习宣传民法典作为当前普法工作的重要任务,结合职能职责带头对照民法典梳理完善本部门本系统本行业普法责任清单,将民法典学习宣传工作贯穿立法、执法、司法和管理服务全过程。结合“三八”国际妇女节、“5·15”国际家庭日、“6·25”全国土地日、“6·26”禁毒日、“9·20”公民道德宣传日、中国农民丰收节、国庆节、“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采取“现场+线上”形式开展集中宣传活动,推动民法典学习宣传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农村、进网络。大力开展“以案普法”,充分发挥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法律顾问等法律服务人员的重要作用,在做好有关规定清理工作、依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的过程中,围绕社会热点难点问题,通过“案例+新旧法规对比阐释”的形式,为群众答疑解惑,面向管理、服务对象和社会公众宣传普及民法典常识。
6、开展民法典宣传月活动。
在今年1月1日民法典正式施行之前,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结合今年“宪法宣传周”活动,开展xxx“民法典宣传月”活动,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在全县干部群众中掀起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热潮。
7、建强用好民法典普法宣传队伍。
在以专家学者、资深律师、法官、检察官、立法工作者、行政执法人员为重点建立民法典宣讲团的基础上,动员和组织乡(镇、街道)、村(居)法治工作者、律师、公证员、行政执法人员、教育工作者、宣传文化工作者、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人民调解员、村(居)法律顾问、企业法律顾问、村(居)干部、“法律明白人”等为民法典普法宣传员,组成全县各行业各部门各领域“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庞大的民法典普法宣传队伍,结合各行业各部门各领域特点,针对不同受众群体开展民法典的普法宣传。采取分级负责、条块结合、线上与线下结合的方式,加强对民法典普法宣传队伍的培训,在民法典正式实施前,开展县以下民法典普法宣传队伍轮训,最大限度地发挥好民法典普法宣传队伍的作用,促进全社会更加和谐稳定具有的重大意义宣传好,让民法典真正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成为全体社会成员必须遵循的规范。
8、把民法典作为“十四五”时期普法重点。
今年将启动的“八五”普法与“十四五”时期同步。认真组织“七五”普法总结验收,科学谋划xxx“八五”普法规划,将民法典作为“八五”普法的重要内容,做好顶层设计的统筹规划。明确各级党和国家机关带头学习宣传民法典的责任,加强对民法典普法工作的检查和监督。及时总结民法典普法工作中出现的鲜活经验,提炼上升为制度安排,推进民法典普法常态化。
五、实施步骤。
学习宣传民法典工作分三个阶段推进:
第一阶段:邀请权威专家学者作辅导授课,各乡镇各部门组织策划、动员部署宣讲活动,营造学习宣传民法典的良好氛围;启动在新媒体的各项宣传活动,组织开展xxx“民法典公益广告微视频微动漫”征集展播活动;启动民法典进公共场所各项活动。各乡镇各部门分别制定工作方案(计划),及时组织实施。
第二阶段:组织开展xxx国家工作人员民法典知识学习考试和竞答相关活动;各地各部门按照制定的实施,全面掀起学习宣传热潮。
第三阶段:启动xxx“民法典宣传月”活动,展映民法典公益广告微视频微动漫优秀作品,组织开展xxx“民法典知识大比拼”闯关竞答活动和颁奖活动,进一步掀起学习宣传民法典的热潮。开展督导检查和总结,对宣传策划周密、开展活动突出、宣传成效明显的单位和集体进行通报表扬。
今年6月至今年12月。
二、宣传重点。
1、学习宣传总书记关于民法典编纂的重要指示精神,特别是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
2、学习宣传编纂实施民法典的重大意义。
3、学习宣传民法典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的重要地位。
4、学习宣传民法典总则编和各分编需要把握好的核心要义和重点问题。
5、紧紧围绕服务常态化疫情防控、脱贫攻坚、企业复工复产、乡村振兴、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等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结合新旧法条对比,突出宣传民法典中具有时代特点和反映人民意愿的新规定。
三、宣传对象。
民法典普法工作要面向全社会,突出抓好重点对象学习宣传,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
面向全体社会成员,引导群众认识到民法典既是保护自身权益的法典,也是必须遵循的规范,养成自觉守法的意识,形成遇事找法的习惯,培养解决问题靠法的意识和能力。
重点抓好关键少数,推进领导干部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能力和水平。
重点抓好青少年,采取多种形式,加强民法典常识在青少年中的宣传教育。
四、主要举措。
1、组织开展民法典集中学习宣讲。
各乡镇、各部门党委(党组)将学习总书记关于民法典编纂的重要指示精神,特别是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当前首要政治任务,将民法典学习宣传重点纳入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作为党校培训重要内容。邀请权威专家来x为全县领导干部作专题辅导。组建民法典宣讲团,面向国家工作人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广大干部群众等不同群体和对象针对性的开展宣讲活动。
2、组织开展民法典学习考试和竞答活动。
组织我县国家工作人员观看全国普法办依托网络举办的民法典学习公开课,参加“学习强国”平台组织的答题活动,完成今年xxx国家工作人员在线学法考试民法典专题的学习和考试。面向全县国家工作人员组织开展民法典知识竞答活动,面向社会群众组织开展“民法典知识大比拼”闯关竞答活动,发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各级各类学校要采取多种形式,根据学生认知能力,分阶段、有侧重、循序渐进地在青少年学生中宣传和普及民法典知识。
3、推进媒体公益普法宣传。
通过广播电视台开设“民法典解读”专栏,邀请民法典宣讲团成员围绕学习宣传重点内容进行解读,同步在xxapp、多彩xx网、等我县主流新媒体平台推出;联合多彩xx网开设“民法典普法公益课堂”,结合民法典相关法律知识点制作播出生动有趣的动漫系列短片;同时做好各地各部门贯彻落实情况的宣传报道。
4、大力开展新媒体普法。
围绕民法典重点宣传内容开展公益广告、微视频、微动漫等新媒体普法作品的创作,同时,开展征文、书画展、演讲比赛等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民法典学习宣传文化活动。
5、强化“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
各乡镇各部门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原则,将学习宣传民法典作为当前普法工作的重要任务,结合职能职责带头对照民法典梳理完善本部门本系统本行业普法责任清单,将民法典学习宣传工作贯穿立法、执法、司法和管理服务全过程。结合“三八”国际妇女节、“5·15”国际家庭日、“6·25”全国土地日、“6·26”禁毒日、“9·20”公民道德宣传日、中国农民丰收节、国庆节、“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采取“现场+线上”形式开展集中宣传活动,推动民法典学习宣传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农村、进网络。大力开展“以案普法”,充分发挥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法律顾问等法律服务人员的重要作用,在做好有关规定清理工作、依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的过程中,围绕社会热点难点问题,通过“案例+新旧法规对比阐释”的形式,为群众答疑解惑,面向管理、服务对象和社会公众宣传普及民法典常识。
6、开展民法典宣传月活动。
在今年1月1日民法典正式施行之前,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结合今年“宪法宣传周”活动,开展xxx“民法典宣传月”活动,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在全县干部群众中掀起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热潮。
7、建强用好民法典普法宣传队伍。
在以专家学者、资深律师、法官、检察官、立法工作者、行政执法人员为重点建立民法典宣讲团的基础上,动员和组织乡(镇、街道)、村(居)法治工作者、律师、公证员、行政执法人员、教育工作者、宣传文化工作者、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人民调解员、村(居)法律顾问、企业法律顾问、村(居)干部、“法律明白人”等为民法典普法宣传员,组成全县各行业各部门各领域“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庞大的民法典普法宣传队伍,结合各行业各部门各领域特点,针对不同受众群体开展民法典的普法宣传。采取分级负责、条块结合、线上与线下结合的方式,加强对民法典普法宣传队伍的培训,在民法典正式实施前,开展县以下民法典普法宣传队伍轮训,最大限度地发挥好民法典普法宣传队伍的作用,促进全社会更加和谐稳定具有的重大意义宣传好,让民法典真正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成为全体社会成员必须遵循的规范。
8、把民法典作为“十四五”时期普法重点。
今年将启动的“八五”普法与“十四五”时期同步。认真组织“七五”普法总结验收,科学谋划xxx“八五”普法规划,将民法典作为“八五”普法的重要内容,做好顶层设计的统筹规划。明确各级党和国家机关带头学习宣传民法典的责任,加强对民法典普法工作的检查和监督。及时总结民法典普法工作中出现的鲜活经验,提炼上升为制度安排,推进民法典普法常态化。
五、实施步骤。
学习宣传民法典工作分三个阶段推进:
第一阶段:邀请权威专家学者作辅导授课,各乡镇各部门组织策划、动员部署宣讲活动,营造学习宣传民法典的良好氛围;启动在新媒体的各项宣传活动,组织开展xxx“民法典公益广告微视频微动漫”征集展播活动;启动民法典进公共场所各项活动。各乡镇各部门分别制定工作方案(计划),及时组织实施。
第二阶段:组织开展xxx国家工作人员民法典知识学习考试和竞答相关活动;各地各部门按照制定的实施,全面掀起学习宣传热潮。
第三阶段:启动xxx“民法典宣传月”活动,展映民法典公益广告微视频微动漫优秀作品,组织开展xxx“民法典知识大比拼”闯关竞答活动和颁奖活动,进一步掀起学习宣传民法典的热潮。开展督导检查和总结,对宣传策划周密、开展活动突出、宣传成效明显的单位和集体进行通报表扬。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的第一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之年,也是“十三五”规划和“七五”普法规划收官之年。今年全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抓实抓好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的各项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和州委州政府、县委县政府工作全局,主动对接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新要求,紧紧围绕“七五”普法规划总结验收和“八五”普法规划前期调研这条主线,着力推进梁河新时代法治宣传教育工程,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法治环境。
一、始终坚持把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作为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根本遵循
1.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作为首要政治任务,进一步推动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进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推动领导干部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增强全社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2.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将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全省上下当前和今后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首要政治任务,重点宣传好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的重大意义和精神实质,切实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到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发展的全过程、全环节,进一步引导全县干部群众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的关心关怀转化为推动云南高质量发展的行动动力。
3.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精神以及省委州委实施意见。按照中央《决定》的要求和省委实施意见中关于深入推进全民守法的各项决策部署,深入基层、深入群众,结合普法工作,大力宣传我国的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促进广大干部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会精神上来,确保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在云南得到全面落实。
4.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和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好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第二次会议的各项决策部署。组织召开县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第一次会议,研究部署“七五”普法规划总结验收等重点工作,统筹安排好今年全县守法普法各项工作任务。
5.大力弘扬宪法精神。贯彻落实我省《关于进一步深化全省宪法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常态化组织开展宪法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军营、进网络、进万家活动,让宪法宣传天天见、处处见,推动宪法精神深入人心。加强对边境地区宪法宣传教育力度,强化爱国意识和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引导各族群众不断增强对伟大祖国的认同、对中华民族的认同。组织开展好今年宪法宣传周各项活动,注重发挥“报、网、端、微、屏”在宪法宣传教育中的作用,坚持整体联动,进一步推动全社会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实现制度化、经常化、阵地化。
6.加强党内法规学习宣传。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突出宣传党章及近年来颁布的党内法规,在“七一”前后,集中组织开展党内法规专题学习宣传活动,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做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二、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持续开展“服务大局普法行”主题宣传活动
7.深化法治扶贫助力决战脱贫攻坚。结合“决战全面小康、决战脱贫攻坚”重大主题宣传,开展专题宣传活动。从贫困地区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出发,重点宣传好涉及土地承包、移民搬迁、婚姻家庭、财产纠纷、赡养继承、教育医疗等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对民事诉讼相关法律知识的宣传。从推动扶贫工作的法治化的角度,做好涉及扶贫工作的工程项目、资金使用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的宣传。坚持“富脑袋”和“富口袋”并重,将法治扶贫与扶志扶智相结合,进一步激活贫困群众内生动力。加强对深度贫困地区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促进优质法律资源向贫困地区倾斜。
8.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宣传,助力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大力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相关条例的宣传普及,加强公益诉讼相关法律知识和案例的宣传。让环境保护和法治观念深入人心,教育引导广大干部群众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
9.突出对扫黑除恶、国家安全和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的法治宣传,助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围绕开展扫黑除恶“一十百千万”行动,加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治宣传教育。深入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使维护国家安全的观念深入人心。围绕优化营商环境,突出宣传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外商投资法和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引导市场主体合法经营、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10.结合德宏边疆特点,围绕“强边固防”持续加强边境法治宣传。认真贯彻落实好中央、省州关于“强边固防”和“兴边富民”的要求,抓好州普法办转发省《关于进一步加强边境地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的贯彻落实,以组织开展好“中国宪法边疆行”、“法治宣传边关行”、“法治宣传固边防”活动为依托,在全县广泛开展国家安全、禁毒禁赌、反恐反诈、反走私、反偷越边境、防艾等法律法规的法治宣传教育,确保边境和谐稳定。
11.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广泛开展涉及民生的主题法治宣传。组织开展好“防控疫情、法治同行”专项法治宣传行动,广泛宣传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野生动物保护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的决定及省州人大实施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组织律师做好疫情防控法律服务准备,引导广大群众自觉守法用法。加强对特定群体权益保障的法治宣传,大力宣传保障妇女儿童、弱势群体、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医疗卫生工作者权益的法律法规。深入开展民事权益,食品卫生、消防应急、交通安全、安全生产等涉及民生和公共安全领域的法律法规宣传。结合重要时间节点和法律颁布、实施纪念日等、组织开展系列主题宣传活动。
三、组织开展“七五”普法规划验收,科学谋划“八五”普法规划
12.抓实抓细“七五”普法规划总结验收各项工作。研究制定《梁河县“七五”普法规划总结验收方案》和乡镇、县级部门、学校、企业四类检查验收指导标准。积极指导督促各乡镇各部门认真对照全国、全省“七五”普法规划和本地本部门普法规划要求,开展自检自查和整改提升工作,着力查找薄弱环节,着力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补齐短板,确保规划各项目标任务逐项落实。组建县级考核验收组,开展全覆盖式考核评价,确保规划各项目标任务逐项落实。各乡镇各部门要在考核评估完成后及时总结,形成专题报告向当地县委、县政府和县司法局、县普法办进行报告,同时做好表彰推荐工作。
13.提前谋划我县“八五”普法规划。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把“七五”普法规划检查验收与“八五”普法规划调研起草工作紧密结合,提前谋划好“八五”普法规划的起草工作。
四、深化重点对象普法宣传,持续提升全民法治观念
14.调整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继续坚持推动党委(党组)中心组常态化学法制度化,适时调整和国家工作人员网络在线学法工作,进一步提升国家工作人员依法决策、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抓实宪法法律在党校必修课内容中的比重的要求。积极配合省、州探索建立领导干部学法清单制度,按分管业务领域分别明确应知应会法律目录,作为领导干部学法基本任务、法治素养评估基本依据和年度述法基本内容。
15.深化落实青少年学法用法工作。进一步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要求,加强法治课教师、分管法治教育副校长、法治辅导员培训。强化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治教育网络,充分利用第二课堂、社会实践和互联网,组织开展青少年喜闻乐见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推动我县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建设工作。
16.持续强化对边疆少数民族群众和外籍务工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结合县情进一步推动“五用五化工作法”落地见效,建强“双语”普法队伍,加大“双语”普法教材的供给、丰富“双语”普法文艺创作。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根本方向,重点加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建设和民族宗教方面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加强民族示范乡村、单位建设,助推民族团结、宗教和顺。依托自贸试验区建设,强化外籍务工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进一步推动双边法治宣传。
17.突出抓好农民工群体的普法教育。落实农民工输出地和输入地“双项”教育机制,把法治教育和思想道德教育内容列入农民工日常技能培训中,增强内容占比和课时,持之以恒的抓实抓好农民工群体的法治宣传教育,进一步提升广大农民工的法律素质和意识。结合开展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推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加强对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持续开展“法律进工地”活动,引导农民工依法维权。
五、强化“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构建大普法格局
18.进一步推动“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推动建立党委统一领导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机制。完成县级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的修订编制及时向全社会发布,推动普法责任清单县级国家机关实现全覆盖。落实司法部、全国普法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推动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常态化制度化的意见》,采取网上观看或者现场旁听等形式,安排国家工作人员每年至少旁听庭审一次。
19.进一步加强“以案释法”工作。围绕省、州制定出台《关于建立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以案释法”制度的实施意见》,推动各级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大力开展“以案释法”工作,充分发挥县普法办与梁河县融媒体中心联合打造的“以案释法”平台作用,围绕涉及重点民生领域和我省、州地方法规、规章执法司法典型案例,制播一批“以案释法”精品节目。
六、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
20.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继续完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的工作协调机制,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体现到地方法规和公共政策中。加强对《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的专项普法宣传,营造全社会讲法治、重道德的良好环境,不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和道德素质。
21.强化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把法治文化纳入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大力推进城乡各类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把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打造为基层法治宣传的主阵地之一,积极配合全省法治文化示范基地命名工作。积极繁荣法治文化作品创作,组织参加全国、全省、全州普法办开展的各类法治文化作品征集活动,持续开展法治文化作品推广和法治文化传播活动。
七、坚持普治并举,深入推进基层依法治理
22加强法治宣传建设。贯彻落实张扬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关于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意见》,大力推进农村各类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实施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发挥其在宣传政策、引导法律服务、参与社会治理中的作用,积极发挥基层公共法律服务和村(居)法律顾问作用,带动广大干部群众学法用法。持续开展好“三下乡”宣传服务活动,健全完善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社会治理体系。
23.开展民主法治创建活动。以做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为抓手,持续推动基层治理。加强对现有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的动态管理,通报全国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复核结果,实施“亮牌行动”。开展新一轮“全国、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
八.坚持守正创新强化普法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全州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实效。
24.全面推进“精准普法”“智慧普法”。进一步加大对新媒体在普法宣传中的运用,充分利用已建成的各级各类“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平台,生产更多适应时代需要、更加契合受众需要的普法产品。努力法治宣传教育的活跃度和吸引力。加快对全国普法与依法治理信息系统的推广应用,加强平台大数据应用,充分发挥“智慧普法”平台在“七五”普法总结验收和“八五”普法研究谋划中的作用。
25.加强普法人才队伍建设。结合省、州研究制定《关于加强全省法治宣传队伍建设的》制定县,进一步整合扩充司法行政部门、行政执法部门、专业律师、公共法律服务工作者、村居(社区)基层“法律明白人”和村居(社区)志愿法治宣传员等七大普法力量,着力打造一支涵盖各行各业、覆盖城乡基层,政治素质硬、专业能力强、群众参与度高的专业化广泛化的普法人才队伍。健全普法人才队伍的遴选、培训和激励制度,有效扩充提升普法队伍力量和专业化水平。
26.加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调查研究。深入基层、深入实际、开展调查研究,进一步总结经验、把握规律、形成理论研究成果,为全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深入开展提供理论支撑。
一、始终坚持把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作为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根本遵循
1.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作为首要政治任务,进一步推动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进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推动领导干部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增强全社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2.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将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全省上下当前和今后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首要政治任务,重点宣传好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的重大意义和精神实质,切实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到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发展的全过程、全环节,进一步引导全县干部群众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的关心关怀转化为推动云南高质量发展的行动动力。
3.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精神以及省委州委实施意见。按照中央《决定》的要求和省委实施意见中关于深入推进全民守法的各项决策部署,深入基层、深入群众,结合普法工作,大力宣传我国的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促进广大干部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会精神上来,确保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在云南得到全面落实。
4.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和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好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第二次会议的各项决策部署。组织召开县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第一次会议,研究部署“七五”普法规划总结验收等重点工作,统筹安排好今年全县守法普法各项工作任务。
5.大力弘扬宪法精神。贯彻落实我省《关于进一步深化全省宪法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常态化组织开展宪法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军营、进网络、进万家活动,让宪法宣传天天见、处处见,推动宪法精神深入人心。加强对边境地区宪法宣传教育力度,强化爱国意识和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引导各族群众不断增强对伟大祖国的认同、对中华民族的认同。组织开展好今年宪法宣传周各项活动,注重发挥“报、网、端、微、屏”在宪法宣传教育中的作用,坚持整体联动,进一步推动全社会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实现制度化、经常化、阵地化。
6.加强党内法规学习宣传。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突出宣传党章及近年来颁布的党内法规,在“七一”前后,集中组织开展党内法规专题学习宣传活动,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做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二、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持续开展“服务大局普法行”主题宣传活动
7.深化法治扶贫助力决战脱贫攻坚。结合“决战全面小康、决战脱贫攻坚”重大主题宣传,开展专题宣传活动。从贫困地区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出发,重点宣传好涉及土地承包、移民搬迁、婚姻家庭、财产纠纷、赡养继承、教育医疗等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对民事诉讼相关法律知识的宣传。从推动扶贫工作的法治化的角度,做好涉及扶贫工作的工程项目、资金使用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的宣传。坚持“富脑袋”和“富口袋”并重,将法治扶贫与扶志扶智相结合,进一步激活贫困群众内生动力。加强对深度贫困地区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促进优质法律资源向贫困地区倾斜。
8.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宣传,助力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大力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相关条例的宣传普及,加强公益诉讼相关法律知识和案例的宣传。让环境保护和法治观念深入人心,教育引导广大干部群众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
9.突出对扫黑除恶、国家安全和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的法治宣传,助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围绕开展扫黑除恶“一十百千万”行动,加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治宣传教育。深入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使维护国家安全的观念深入人心。围绕优化营商环境,突出宣传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外商投资法和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引导市场主体合法经营、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10.结合德宏边疆特点,围绕“强边固防”持续加强边境法治宣传。认真贯彻落实好中央、省州关于“强边固防”和“兴边富民”的要求,抓好州普法办转发省《关于进一步加强边境地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的贯彻落实,以组织开展好“中国宪法边疆行”、“法治宣传边关行”、“法治宣传固边防”活动为依托,在全县广泛开展国家安全、禁毒禁赌、反恐反诈、反走私、反偷越边境、防艾等法律法规的法治宣传教育,确保边境和谐稳定。
11.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广泛开展涉及民生的主题法治宣传。组织开展好“防控疫情、法治同行”专项法治宣传行动,广泛宣传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野生动物保护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的决定及省州人大实施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组织律师做好疫情防控法律服务准备,引导广大群众自觉守法用法。加强对特定群体权益保障的法治宣传,大力宣传保障妇女儿童、弱势群体、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医疗卫生工作者权益的法律法规。深入开展民事权益,食品卫生、消防应急、交通安全、安全生产等涉及民生和公共安全领域的法律法规宣传。结合重要时间节点和法律颁布、实施纪念日等、组织开展系列主题宣传活动。
三、组织开展“七五”普法规划验收,科学谋划“八五”普法规划
12.抓实抓细“七五”普法规划总结验收各项工作。研究制定《梁河县“七五”普法规划总结验收方案》和乡镇、县级部门、学校、企业四类检查验收指导标准。积极指导督促各乡镇各部门认真对照全国、全省“七五”普法规划和本地本部门普法规划要求,开展自检自查和整改提升工作,着力查找薄弱环节,着力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补齐短板,确保规划各项目标任务逐项落实。组建县级考核验收组,开展全覆盖式考核评价,确保规划各项目标任务逐项落实。各乡镇各部门要在考核评估完成后及时总结,形成专题报告向当地县委、县政府和县司法局、县普法办进行报告,同时做好表彰推荐工作。
13.提前谋划我县“八五”普法规划。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把“七五”普法规划检查验收与“八五”普法规划调研起草工作紧密结合,提前谋划好“八五”普法规划的起草工作。
四、深化重点对象普法宣传,持续提升全民法治观念
14.调整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继续坚持推动党委(党组)中心组常态化学法制度化,适时调整和国家工作人员网络在线学法工作,进一步提升国家工作人员依法决策、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抓实宪法法律在党校必修课内容中的比重的要求。积极配合省、州探索建立领导干部学法清单制度,按分管业务领域分别明确应知应会法律目录,作为领导干部学法基本任务、法治素养评估基本依据和年度述法基本内容。
15.深化落实青少年学法用法工作。进一步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要求,加强法治课教师、分管法治教育副校长、法治辅导员培训。强化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治教育网络,充分利用第二课堂、社会实践和互联网,组织开展青少年喜闻乐见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推动我县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建设工作。
16.持续强化对边疆少数民族群众和外籍务工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结合县情进一步推动“五用五化工作法”落地见效,建强“双语”普法队伍,加大“双语”普法教材的供给、丰富“双语”普法文艺创作。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根本方向,重点加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建设和民族宗教方面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加强民族示范乡村、单位建设,助推民族团结、宗教和顺。依托自贸试验区建设,强化外籍务工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进一步推动双边法治宣传。
17.突出抓好农民工群体的普法教育。落实农民工输出地和输入地“双项”教育机制,把法治教育和思想道德教育内容列入农民工日常技能培训中,增强内容占比和课时,持之以恒的抓实抓好农民工群体的法治宣传教育,进一步提升广大农民工的法律素质和意识。结合开展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推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加强对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持续开展“法律进工地”活动,引导农民工依法维权。
五、强化“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构建大普法格局
18.进一步推动“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推动建立党委统一领导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机制。完成县级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的修订编制及时向全社会发布,推动普法责任清单县级国家机关实现全覆盖。落实司法部、全国普法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推动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常态化制度化的意见》,采取网上观看或者现场旁听等形式,安排国家工作人员每年至少旁听庭审一次。
19.进一步加强“以案释法”工作。围绕省、州制定出台《关于建立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以案释法”制度的实施意见》,推动各级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大力开展“以案释法”工作,充分发挥县普法办与梁河县融媒体中心联合打造的“以案释法”平台作用,围绕涉及重点民生领域和我省、州地方法规、规章执法司法典型案例,制播一批“以案释法”精品节目。
六、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
20.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继续完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的工作协调机制,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体现到地方法规和公共政策中。加强对《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的专项普法宣传,营造全社会讲法治、重道德的良好环境,不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和道德素质。
21.强化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把法治文化纳入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大力推进城乡各类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把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打造为基层法治宣传的主阵地之一,积极配合全省法治文化示范基地命名工作。积极繁荣法治文化作品创作,组织参加全国、全省、全州普法办开展的各类法治文化作品征集活动,持续开展法治文化作品推广和法治文化传播活动。
七、坚持普治并举,深入推进基层依法治理
22加强法治宣传建设。贯彻落实张扬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关于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意见》,大力推进农村各类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实施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发挥其在宣传政策、引导法律服务、参与社会治理中的作用,积极发挥基层公共法律服务和村(居)法律顾问作用,带动广大干部群众学法用法。持续开展好“三下乡”宣传服务活动,健全完善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社会治理体系。
23.开展民主法治创建活动。以做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为抓手,持续推动基层治理。加强对现有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的动态管理,通报全国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复核结果,实施“亮牌行动”。开展新一轮“全国、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
八.坚持守正创新强化普法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全州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实效。
24.全面推进“精准普法”“智慧普法”。进一步加大对新媒体在普法宣传中的运用,充分利用已建成的各级各类“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平台,生产更多适应时代需要、更加契合受众需要的普法产品。努力法治宣传教育的活跃度和吸引力。加快对全国普法与依法治理信息系统的推广应用,加强平台大数据应用,充分发挥“智慧普法”平台在“七五”普法总结验收和“八五”普法研究谋划中的作用。
25.加强普法人才队伍建设。结合省、州研究制定《关于加强全省法治宣传队伍建设的》制定县,进一步整合扩充司法行政部门、行政执法部门、专业律师、公共法律服务工作者、村居(社区)基层“法律明白人”和村居(社区)志愿法治宣传员等七大普法力量,着力打造一支涵盖各行各业、覆盖城乡基层,政治素质硬、专业能力强、群众参与度高的专业化广泛化的普法人才队伍。健全普法人才队伍的遴选、培训和激励制度,有效扩充提升普法队伍力量和专业化水平。
26.加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调查研究。深入基层、深入实际、开展调查研究,进一步总结经验、把握规律、形成理论研究成果,为全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深入开展提供理论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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