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xx省委关于在全省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实施意见》(简称《实施意见》)有关要求,结合我办实际,经办党组研究,决定开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标
对照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对照党章党规,对照初心使命,对照先进典型、身边榜样,按照省委《实施意见》提出的“xx整治”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结合xx工作长远发展规划和年度重大xx工作安排部署,梳理存在的突出问题,完善一批规章制度,推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部署落实到位,使机关作风建设、履职效能、队伍形象等得到较大改善,为适应新形势需要打造xx新高地提供坚强有力的保障。
二、整治重点
(一)整治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不力的问题。着力解决在政治理论学习上的差距和理论联系实际上的不足,避免“学的浅”“学的散”,切实做到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要静下心来认真学习,下功夫深入理解精神实质,真正做到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机关党委牵头落实)。
(二)整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不严的问题。着力解决在统筹分析全面从严治党面临形势任务、业务工作和党建工作的深度融合、组织生活制度的有效性等方面的差距,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确保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地落实。(机关党委牵头落实)。
(三)整治不担当不作为、“慵懒散拖”的问题。着力解决工作中没有担当,怕担责、怕负责、怕追责,怕麻烦、怕吃亏,不思进取、暮气沉沉,能力低下、得过且过,推诿扯皮、看人办事,淡漠法纪、不守规矩,纪律松弛、管理不严,拖拖拉拉、效率低下的问题,杜绝出现“落实不到位、打折扣、搞变通”的现象。(xx处牵头落实)。
(四)整治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突出问题。着力解决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要求,调研工作不深入、调研形式单一、听取基层、群众对xx工作的需求和意见不够、调研质量不高、调研成果的转换运用效果不明显等问题,认真查找自己在“四风”方面的突出问题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表现。(xx处牵头落实)。
(五)整治贯彻新发展理念、创造性推动重大工程重点任务落实落地力度不够的问题。着力解决贯彻落实上级和x党组重大决策部署、领导交办的工作落实不及时、完成不得力,xx工作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做贡献的思路不够开阔、对新发展理念核心要义理解的不够深刻等问题,认真查找自己在创造性开展工作方面距离高标准、严要求之间的差距。(xx处牵头落实)。
三、整治步骤
这次专题整治工作从2019年6月下旬开始,7月下旬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年底前取得明显成效并固化成果,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具体按照以下方法步骤进行:
(一)安排部署阶段(2019年6月下旬)。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专项整治工作,认真研究制定专项整治方案,明确专项整治工作的内容、标准、进度要求和保障措施等。组织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总书记视察xx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及习近平xx思想,通过学习教育,使广大党员干部充分认识专项整治的重大意义。
(二)自查自纠阶段(2019年7月中上旬)。围绕5个方面的整治重点,逐一进行对照检查,全方位查摆存在的问题,坚持边查边改、立改立行,并针对相关问题,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认真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整改内容、时限和措施,力求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三)整改落实阶段(2019年7月下旬)。全面落实整改措施,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同时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整改落实”环节工作,进一步修改完善规章制度,制定完善履行职责、转变作风、提高效率等方面的相关制度规定,形成全方位的管理机制,强化制度执行力。
四、整治要求
(一)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专项整治工作在xx“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领导下开展,党组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要把专项整治工作抓住手、记在心上、落实到行动上。各处、中心要充分认识开展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担当意识,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和要求,完成各阶段任务。
(二)聚焦重点,注重工作实效。坚持把发现问题、解决问题、预防问题作为专项整治的核心环节,按照“谁有问题谁整改、整改不力必问责”的要求,对存在的突出问题深查深改、立改真改。要对问题和短板清单,逐项明确整改措施、整改责任、整改时限和整改要求,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松劲、解决不彻底不放手,确定专项整治工作抓紧抓实,以整改的成果检验主题教育的实效。
(三)加强监管,强化结果运用。把从严治党、从严管党的功夫下在平时,切实强化动真碰硬的日常管理监督,做到严管和厚爱结合。机关党委、机关纪委要采取各种方式,定期开展检查和督促指导,对专项整治工作不力的、对发现违反作风建设规定的人和事,要以“零容忍”的态度,综合运用各种手段进行严肃问责处理。各xx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作为年度考核、评先树优和干部提拔使用的重要内容和依据。
(四)通力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牵头处室要紧密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加强工作统筹,压紧压实责任,明确责任分工,强化落实举措;及时掌握进展情况,抓好重要节点,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有序推进。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要及时向x主题教育领导小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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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教育整顿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集合9篇[朗读]
2014年9月22日—25日,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湖南省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对我市城区义务教育办学开展了专项督导检查。针对我市城区义务教育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下发了《耒阳市城区义务教育办学专项督导意见》(以下简称《督导意见》)。根据《督导意见》,结合我市教育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这次整改工作的主要任务是针对《督导意见》列出的主要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方案,狠抓整改措施落实,切实解决城区义务教育学校“上学难”、“读书贵”等问题,办好人民满意教育。
1、健全城区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加大城区公办义务教育经费投入,增加城区公办义务教育学位,促进公民办教育协调发展,满足人民多样化的教育需求。
2、大力改善农村办学条件,加快教育信息化建设步伐,健全农村学校管理机制,整体提升农村中小学办学水平,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稳定农村学校师生资源,缓解城区就学压力。
3、规范民办教育办学行为,特别是收费行为,杜绝民办教育乱收费、高收费等现象,切实减轻老百姓入学经济负担。
4、加大教师队伍建设力度,建立教师补充长效机制,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满足义务教育发展的师资需求。
二、整改措施。
通过认真梳理和分析《督导意见》列出的问题,秉着“对症下药,整改提高”的方针,着重从以下七个方面加以整改。
(一)加强领导,成立专门工作机构。为确保高质量完成《督导意见》列出的整改任务,决定成立由市长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任常务副组长,教育、发改、财政、人社、公安、住建、规划、国土、财政、物价等相关职能部门为成员单位的耒阳市城区中小学规划布局和学校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城区学校规划建设的统筹协调,将学校规划建设纳入城市发展整体规划,年内评审出台《耒阳市城区教育设施专项规划》和《城区学校建设总体实施方案》,做到学校规划建设与城市规划建设同步,均衡推进。同时,优先考虑义务教育发展,切实加快城区义务教育基础设施建设。
(二)突出重点,切实加大教育投入。严格按照“两个比例、三个增长、七个政策口子”的要求,依法落实教育经费,建立教育发展经费保障机制,重点保障用于农村薄弱学校改造、合格学校建设、教育信息化建设、边远乡村教师岗位津贴等资金。未来五年,市财政把解决城区教育用地问题单列预算,并积极争资跑项,筹措资金用于发展义务教育,促进均衡发展。
(三)科学规划,推动城区教育扩容增效。一是规划预留城区教育用地。按照“双60”的城市建设规划,年内评审出台《耒阳市城区教育设施专项规划》和《城区学校建设总体实施方案》,确保城区学校(幼儿园)建设与城市建设同步。市委召开党政议教会议,明文规定:凡商业开发及居民小区建设,达到一定规模必须留足义务教育建设用地;对城区规划预留的义务教育用地圈好红线,核定用地位置和界限,严加控制,任何单位任何个人都无权挪作他用。二是科学实施城区布点增校。按照5千人口一所幼儿园、1-2万人口一所小学、2-3万人口一所初中的原则,三年内完成城区布点增校工作。优先保障樟隍岭、经济开发区、三顺办事处、发明家广场、和谐花苑、湘南大市场、神龙广场、白沙棚户区等新开发区域的布点增校,确保片区内学生就近入学。三是整合中心城区教育资源。通过财政投入、社会融资、捐资建校等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快现有城区学校的扩容建设步伐。①筹集资金4000万,加快推进六处、西湖两校合并筹建实验二小,增加学位1200个。②调整实验中学后期工程建设,增建一栋教学楼及配套设施,增加学位2000个。③调整一、二中办学规模,新建两所公办初级中学。④腾出蔡子池中学现址改建一所3000个学位的规范化小学。⑤整合全市职教资源,盘活市中职学校资源,改建一所5000学位的九年一贯制学校。四是盘活城郊教育资源。⑥组织相关部门进驻,把长期被三鑫机砖厂占用的三架中学土地圈入校园并建好围墙,对学校实施升级改造。⑦安排专项资金启动水东江中学南向约30亩用地的征地和教学楼、宿舍新建工作。⑧安排专项资金启动灶市铁路小学进校通道改造工程,盘活该校因交通不便闲置的近1000学位。
通过上述项目建设,到2018年,城区建成完全小学5所,增加学位4600个;初级中学3所,增加学位5000个;一贯制学校3所,增加学位6500个;改薄3所城郊学校,增加学位3000个;合计增加学位2万个,义务教育学校平均班额降至50至55人,基本满足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就近入学的需求。
(四)强力改薄,整体提升农村办学水平。加大农村薄弱学校改造力度,当前着重做好以下三项工作:一是优化资源配置,加强硬件建设。以纳入“省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县”为契机,落实专项配套资金,为我市130余所农村义务教育“三无”学校,建好校门、围墙、运动场等硬件设施;落实配套危改资金,全面消除现有6250㎡d级危房校舍;优先、足额保障2014、2015年义务教育合格校建设资金,加快农村义务教育合格校建设。二是实现资源共享,加快“三通两平台”建设。市财政积极支持,引进优秀企业参与全市学校“三通两平台”建设,力争2015年实现城乡教育资源共享。三是健全管理机制,提升教育质量。启动乡镇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实施乡镇中小学“一体化”管理,解决义务教育学校管理“两张皮”问题,统筹配置乡镇区域内教育、教学、师生、校舍等资源,优化农村教育布局;加强督学责任区建设,对农村薄弱学校过程管理进行跟踪督查,提升管理水平;开展城乡学校结队帮扶,整体提升农村办学水平,稳定农村生源。
(五)健全机制,着力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一是建立教师补充长效机制。根据实际需要,通过引进省招特岗教师、公开招考等途径,按照“缺(退)多少补多少”、“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建立教师补充长效机制,每年由教育、编办、人社三家联合核编一次,举行一次教师公开招考,定期补充教师。探索灵活有效的教师招考途径,优先保障义务教育发展所需,每年招聘一定数量的教师充实到偏远农村学校和城区义务教育学校。二是建立教师培训激励机制。继续实施两年一届的“221纸都园丁奖励计划”,启动“耒阳教育年度人物”评选活动,加大对城乡优秀教师的表彰奖励力度,激发教师工作的积极性。继续落实“国培””、“省培””“市培”计划,开展“送培下乡”、“顶岗培训”、“转岗培训”、“纸都校长讲坛”、“纸都名师论坛”、“网上名师工作室”等师训活动,加大全市教师培训交流力度,探索组建市、片级骨干教师“专家团”,开展梯度培训,发挥名师引领示范作用。三是稳步提高偏远学校教师待遇。参照湘发〔2013〕3号文件精神,按学校座落在自然村、行政村、乡镇政府的三类情况,分别给予农村在编在岗教师相应的岗位津贴,稳定农村学校教师队伍?
(六)重拳出击,规范发展民办义务教育。一是全面规范民办教育办学行为。严格执行《耒阳市关于规范发展民办教育的实施意见》(耒政发〔2014〕22号)精神,依法保障民办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降低民办义务教育办学成本;全面整治民办学校(幼儿园)乱收费、高收费等不规范行为,把民办教育收费控制在合理的范围之内,切实减轻老百姓教育负担;出台公、民办学校教师流动管理办法。二是合理引导民办教育分流发展。本届政府任期内,不再新增义务教育民办学校。全面开展学校分类定级工作,准确定位民办学校的办学目标、办学属性、办学方向,鼓励有条件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高端优质办学,实行优质优价,满足群众的多样化教育需求;对达不到优质办学的,加大整改力度,引导其办“普惠性”教育,或由政府收购转为公办学校,逐步缩减民办义务教育办学规模,降低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学生所占比例。
(七)齐抓共管,严格落实划片就近入学政策。依据国家“划片就近入学”政策,明年起为每所义务教育学校划定就近招生范围和招生权限,并向社会公示,严控义务教育阶段跨区域择校。教育、公安、住建等部门密切配合,出台政策明文规定:学校服务区域内的适龄少年儿童凭户口簿、房产证到所在学校进行登记,由学校对符合入学条件的区域内适龄少年儿童发布入学预告。需跨区域择校的学生应先向所择学校提出申请,学校汇总后上报市教育局,由市教育局根据学校学位余缺情况统一分流或实行电脑派位,确定就读名单。未获得就读资格的学生必须回到户口所在地学校就读。凡未经市教育局批准跨区域择校的学生一律不能注册学籍,以此杜绝幼儿园与公办小学“捆绑入学”现象和缓解因择校造成的城区“入学难”压力,并稳定农村学校生源。
一、目标任务。
这次整改工作的主要任务是针对《督导意见》列出的主要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方案,狠抓整改措施落实,切实解决城区义务教育学校“上学难”、“读书贵”等问题,办好人民满意教育。
1、健全城区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加大城区公办义务教育经费投入,增加城区公办义务教育学位,促进公民办教育协调发展,满足人民多样化的教育需求。
2、大力改善农村办学条件,加快教育信息化建设步伐,健全农村学校管理机制,整体提升农村中小学办学水平,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稳定农村学校师生资源,缓解城区就学压力。
3、规范民办教育办学行为,特别是收费行为,杜绝民办教育乱收费、高收费等现象,切实减轻老百姓入学经济负担。
4、加大教师队伍建设力度,建立教师补充长效机制,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满足义务教育发展的师资需求。
二、整改措施。
通过认真梳理和分析《督导意见》列出的问题,秉着“对症下药,整改提高”的方针,着重从以下七个方面加以整改。
(一)加强领导,成立专门工作机构。为确保高质量完成《督导意见》列出的整改任务,决定成立由市长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任常务副组长,教育、发改、财政、人社、公安、住建、规划、国土、财政、物价等相关职能部门为成员单位的耒阳市城区中小学规划布局和学校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城区学校规划建设的统筹协调,将学校规划建设纳入城市发展整体规划,年内评审出台《耒阳市城区教育设施专项规划》和《城区学校建设总体实施方案》,做到学校规划建设与城市规划建设同步,均衡推进。同时,优先考虑义务教育发展,切实加快城区义务教育基础设施建设。
(二)突出重点,切实加大教育投入。严格按照“两个比例、三个增长、七个政策口子”的要求,依法落实教育经费,建立教育发展经费保障机制,重点保障用于农村薄弱学校改造、合格学校建设、教育信息化建设、边远乡村教师岗位津贴等资金。未来五年,市财政把解决城区教育用地问题单列预算,并积极争资跑项,筹措资金用于发展义务教育,促进均衡发展。
(三)科学规划,推动城区教育扩容增效。一是规划预留城区教育用地。按照“双60”的城市建设规划,年内评审出台《耒阳市城区教育设施专项规划》和《城区学校建设总体实施方案》,确保城区学校(幼儿园)建设与城市建设同步。市委召开党政议教会议,明文规定:凡商业开发及居民小区建设,达到一定规模必须留足义务教育建设用地;对城区规划预留的义务教育用地圈好红线,核定用地位置和界限,严加控制,任何单位任何个人都无权挪作他用。二是科学实施城区布点增校。按照5千人口一所幼儿园、1-2万人口一所小学、2-3万人口一所初中的原则,三年内完成城区布点增校工作。优先保障樟隍岭、经济开发区、三顺办事处、发明家广场、和谐花苑、湘南大市场、神龙广场、白沙棚户区等新开发区域的布点增校,确保片区内学生就近入学。三是整合中心城区教育资源。通过财政投入、社会融资、捐资建校等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快现有城区学校的扩容建设步伐。①筹集资金4000万,加快推进六处、西湖两校合并筹建实验二小,增加学位1200个。②调整实验中学后期工程建设,增建一栋教学楼及配套设施,增加学位2000个。③调整一、二中办学规模,新建两所公办初级中学。④腾出蔡子池中学现址改建一所3000个学位的规范化小学。⑤整合全市职教资源,盘活市中职学校资源,改建一所5000学位的九年一贯制学校。四是盘活城郊教育资源。⑥组织相关部门进驻,把长期被三鑫机砖厂占用的三架中学土地圈入校园并建好围墙,对学校实施升级改造。⑦安排专项资金启动水东江中学南向约30亩用地的征地和教学楼、宿舍新建工作。⑧安排专项资金启动灶市铁路小学进校通道改造工程,盘活该校因交通不便闲置的近1000学位。
通过上述项目建设,到2018年,城区建成完全小学5所,增加学位4600个;初级中学3所,增加学位5000个;一贯制学校3所,增加学位6500个;改薄3所城郊学校,增加学位3000个;合计增加学位2万个,义务教育学校平均班额降至50至55人,基本满足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就近入学的需求。
(四)强力改薄,整体提升农村办学水平。加大农村薄弱学校改造力度,当前着重做好以下三项工作:一是优化资源配置,加强硬件建设。以纳入“省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县”为契机,落实专项配套资金,为我市130余所农村义务教育“三无”学校,建好校门、围墙、运动场等硬件设施;落实配套危改资金,全面消除现有6250㎡d级危房校舍;优先、足额保障2014、2015年义务教育合格校建设资金,加快农村义务教育合格校建设。二是实现资源共享,加快“三通两平台”建设。市财政积极支持,引进优秀企业参与全市学校“三通两平台”建设,力争2015年实现城乡教育资源共享。三是健全管理机制,提升教育质量。启动乡镇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实施乡镇中小学“一体化”管理,解决义务教育学校管理“两张皮”问题,统筹配置乡镇区域内教育、教学、师生、校舍等资源,优化农村教育布局;加强督学责任区建设,对农村薄弱学校过程管理进行跟踪督查,提升管理水平;开展城乡学校结队帮扶,整体提升农村办学水平,稳定农村生源。
(五)健全机制,着力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一是建立教师补充长效机制。根据实际需要,通过引进省招特岗教师、公开招考等途径,按照“缺(退)多少补多少”、“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建立教师补充长效机制,每年由教育、编办、人社三家联合核编一次,举行一次教师公开招考,定期补充教师。探索灵活有效的教师招考途径,优先保障义务教育发展所需,每年招聘一定数量的教师充实到偏远农村学校和城区义务教育学校。二是建立教师培训激励机制。继续实施两年一届的“221纸都园丁奖励计划”,启动“耒阳教育年度人物”评选活动,加大对城乡优秀教师的表彰奖励力度,激发教师工作的积极性。继续落实“国培””、“省培””“市培”计划,开展“送培下乡”、“顶岗培训”、“转岗培训”、“纸都校长讲坛”、“纸都名师论坛”、“网上名师工作室”等师训活动,加大全市教师培训交流力度,探索组建市、片级骨干教师“专家团”,开展梯度培训,发挥名师引领示范作用。三是稳步提高偏远学校教师待遇。参照湘发〔2013〕3号文件精神,按学校座落在自然村、行政村、乡镇政府的三类情况,分别给予农村在编在岗教师相应的岗位津贴,稳定农村学校教师队伍?
(六)重拳出击,规范发展民办义务教育。一是全面规范民办教育办学行为。严格执行《耒阳市关于规范发展民办教育的实施意见》(耒政发〔2014〕22号)精神,依法保障民办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降低民办义务教育办学成本;全面整治民办学校(幼儿园)乱收费、高收费等不规范行为,把民办教育收费控制在合理的范围之内,切实减轻老百姓教育负担;出台公、民办学校教师流动管理办法。二是合理引导民办教育分流发展。本届政府任期内,不再新增义务教育民办学校。全面开展学校分类定级工作,准确定位民办学校的办学目标、办学属性、办学方向,鼓励有条件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高端优质办学,实行优质优价,满足群众的多样化教育需求;对达不到优质办学的,加大整改力度,引导其办“普惠性”教育,或由政府收购转为公办学校,逐步缩减民办义务教育办学规模,降低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学生所占比例。
(七)齐抓共管,严格落实划片就近入学政策。依据国家“划片就近入学”政策,明年起为每所义务教育学校划定就近招生范围和招生权限,并向社会公示,严控义务教育阶段跨区域择校。教育、公安、住建等部门密切配合,出台政策明文规定:学校服务区域内的适龄少年儿童凭户口簿、房产证到所在学校进行登记,由学校对符合入学条件的区域内适龄少年儿童发布入学预告。需跨区域择校的学生应先向所择学校提出申请,学校汇总后上报市教育局,由市教育局根据学校学位余缺情况统一分流或实行电脑派位,确定就读名单。未获得就读资格的学生必须回到户口所在地学校就读。凡未经市教育局批准跨区域择校的学生一律不能注册学籍,以此杜绝幼儿园与公办小学“捆绑入学”现象和缓解因择校造成的城区“入学难”压力,并稳定农村学校生源。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决策部署,切实解决**地区法院队伍存在的顽瘴痼疾,根据省法院、市委政法委的工作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市法院决定开展顽瘴痼疾专项整治活动,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政法工作特别是人民法院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的要求,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司法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围绕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六大顽瘴痼疾”,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三个规定”专项整治等队伍建设活动成果,结合“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提升年”活动,不断提高法院队伍的纯洁性,全面提升司法公信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二、整治任务和目标
(一)整治任务: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中的突出问题整治目标:巩固深化违反“三个规定”专项整治成果,解决违反“三个规定”突出问题,完善长效机制,使依规记录成为习惯,实现应记尽记、应报尽报,有效遏制干预过问案件行为,有效改善司法办案环境,有效规范司法人员的社会交往,切实建立防止干预司法的“防火墙”和“隔离带”,让制度成为带电的“高压线”,确保“三个规定”得到不折不扣地执行。
(二)整治任务: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中的突出问题整治目标:使立案登记制改革成果进一步巩固,办案规范化程度得到明显提升,审判执行效率显著提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利用审判执行权办理人情案、金钱案、关系案等问题得到有效遏制。
(三)整治任务:办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中的突出问题整治目标:使违规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得到纠正,干警违纪违法和司法腐败问题得到查处,办理案件的体制机制得到健全完善,办案能力和水平得到全面提升,刑罚执行更加公开、公平、公正,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四)整治任务:违规经商办企业,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中的突出问题整治目标:全面清理违规经营行为,做到应查尽查、应退尽退,解决在违规从事经营活动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实现违规从事经营活动的人员全部清理退出到位。
(五)整治任务:违规参股借贷突出问题整治目标:全面排查干警违规参股借贷情况,利用职权违规经营谋利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教育整顿期间违规问题零新增,教育整顿结束后不反弹。
(六)整治任务:原法院人员违规到律师事务所当律师或在幕后当“法律顾问”,充当司法掮客中的突出问题整治目标:加强全员自查、全面排查,对查证属实的违规违纪离退休人员,严肃责任追究,对其他问题线索,及时移送司法行政等机关。
完善落实有效防范监管法院离任人员违规从事律师职业、在律师事务所任职、充当司法掮客的制度机制,堵住阻断违规从业的渠道,铲除司法掮客滋生的土壤。
(七)整治任务:影响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突出问题整治目标:聚焦影响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突出问题、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开展专项整治,立足司法工作职能,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依法保护企业家人身和财产安全,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稳定市场预期,服务保障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切实解决影响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突出问题,推动经济社会实现高质量发展,以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司法环境,助力打造“司法服务方便快捷、司法质效大幅提升、司法成本有效降低、司法生态明显改观”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八)整治任务:涉法涉诉信访突出问题整治目标:把人民群众对司法需求的美好向往落实到办理涉法涉诉信访工作之中,依靠人民群众的心理确信和法治信仰破解找关系的社会顽疾,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司法关切的需要,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增进法院与群众间的沟通、理解、互动、包容,尽最大可能争取理解和支持,收到息诉罢访、案结事了的效果,推动实现更深层次、更高质量的公平正义,有力维护与保障社会安全与稳定。
(九)整治任务:存在工作短板即服务意识不强的突出问题整治目标:深入践行“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服务宗旨,坚持以群众需求为导向,大力倡导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切实提高服务大局意识,提升服务群众水平。
(十)整治任务:审判执行规范化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整治目标:办案规范化程度明显提升,审判执行效率显著提高,司法责任制进一步落实,司法环境得到进一步优化,切实促进司法能力的提高和司法作风的改进。
三、方法步骤
按照中央和省、市教育整顿工作的统一部署,顽瘴痼疾专项整治从今年4月初至6月中旬基本结束,分为“思想发动”“自查自纠”“查纠整改”“总结提升”四个阶段。
(一)思想发动(4月上旬)。
1.召开顽瘴痼疾专项整治动员部署会,全面组织思想发动,教育干警提高认识,认清形势,掌握政策,提升参与专项整治的主动性、自觉性。牵头部门:办公室责任部门:市法院各部门。
2.印发致全市法院干警(工作人员)和家属一封公开信。牵头部门:监察室责任部门:市法院各部门。
3.加强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职务处分法》、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学习宣讲。牵头部门:宣教处责任部门:市法院各部门。
4.组织开展警示教育,教育引导政法干警引以为戒,促使人人心里有震动,不断增强投身教育整顿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主动性、自觉性,增强“不想腐”的自觉。牵头部门:监察室责任部门:市法院各部门。
(二)自查自纠(4月中旬)。
1.围绕“六大顽瘴痼疾”“两大突出问题”“一个工作短板”以及审判执行规范化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组织干警进行自查自纠,个人查找具体问题,部门查找共性问题,形成问题清单。牵头部门:监察室责任部门:市法院各部门。
2.在个人自查的基础上,全面组织开展谈心谈话,做到领导班子成员之间必谈,班子成员与中层干部、关键岗位必谈、中层干部与部门干警必谈,班子成员与主动说明问题、存在苗头问题的干警必谈,做到组织动员到位、政策解释到位,帮助干警消除侥幸心理,放下思想包袱,主动向组织讲清问题并认真整改。牵头部门:机关党委、监察室责任部门:市法院各部门。
3.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或组织生活会,围绕整治顽瘴痼疾,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引导干警持续查找问题,主动向组织讲清问题并进行整改。牵头部门:机关党委责任部门:市法院各党支部。
(三)查纠整改(4月中旬到5月下旬)。
1.畅通渠道(1)依托12368诉讼服务平台、最高法院四级举报平台、举报电话等形式畅通群众投诉举报途径,广泛接受群众举报,扩大线索来源。牵头部门:立案庭、监察室责任部门:市法院各部门。
(2)深入走访人大机关、政协机关、营商局、工商联和民营企业等单位,征求社会各界对顽瘴痼疾专项整治工作意见建议和问题线索,汇总意见建议和问题,研究解决问题措施,并向有关部门进行反馈。牵头部门:办公室责任部门:市法院各部门。
2.定向梳理。以顽瘴痼疾专项治理和多发违纪违法问题为重点,突出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回头看”、突出群众来信来电举报、突出重点案件评查、突出法律监督专项检查、突出开展智能化数据排查、突出队伍建设巡查,从中深挖问题线索,加强线索关联比对,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全面排查掌握干警违纪违法线索,系统清理顽瘴痼疾。牵头部门:审管办、信访办、监察室责任部门:市法院各部门。
3.倒查评查。对本系统重大违纪违法案件,加强案件倒查。广泛接受群众举报,从中发现是否存在顽瘴痼疾问题,掌握干警是否有相关违纪违法行为,一件一件查、一件一件评,及时整改纠正,与自查自纠相互配合,形成有力震慑。配合党委政法委、政法委各单位做好举报线索办理工作,对问题线索进行研判甄别,确定移送及办理方向。坚持依法依规、查深查透。牵头部门:审管办、信访办、监察室责任部门:市法院各部门。
4.数据排查。充分利用法院系统现有平台数据,借助市场监管、税务、社保、银保监等部门信息查询系统,核查瞒报、漏报、错报等情况,提高核查整治效率。加强对司法异常流程监控预警,加强对不同办案环节信息对比验证,推动信息共享和数据联通,健全内部司法监督流程,建立动态预警的司法监督平台。牵头部门:技术处责任部门:市法院各部门。
5.清理整改。线索办理专班根据来源、类型、反映单位进行分类登记编号,建立线索受理情况总体台账和顽瘴痼疾问题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负责部门和完成时限,建立销号制度,实行挂图作战,整治一个、销号一个。对于一个部门解决不了的复杂问题,上级机关要主动过问,拿出解决方案,列出任务书、路线图,限时整改到位,推动全面整治,做到问题不查清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放过。牵头部门:信访办、监察室责任部门:市法院各部门。
6.集中整治。集中整治损害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引发涉法涉诉信访“两大突出问题”,建立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总体台账,开展涉法涉诉信访问题专项整治,落实领导包案、带案下访等制度,最大限度息访息诉。全面查摆剖析剖析整改本系统制约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突出问题,依法办理民营企业涉法治化营商环境投诉举报问题,深入查找案件背后存在的不公、不廉问题。牵头部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信访办责任部门:市法院各部门。
7.分类处理。对排查出来的问题进行查核、比对、甄别,对存在违规行为的人员,责令予以纠正,拒不纠正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通报曝光。对如实反映问题的干警及时落实从宽政策。对避重就轻、避实就虚,不如实反映问题的干警从严处理。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等单位的衔接机制,对涉及干警严重违纪违法问题,按权限、按程序移交纪委监委进行查处。
对于涉及干警一般违纪问题,依程序给予党政纪处理。牵头部门:监察室责任部门:市法院各部门。
(四)总结提升(6月上旬)。
1.深入评估。一查自查自纠是否做到全覆盖,思想发动是否广泛深入。
二查组织查纠措施是否有效,是否发现新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
三查顽瘴痼疾是否得到有效整治,存量问题是否基本消除。
四查案件线索核查是否到位,清除害群之马成效是否明显。
五查“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是否落实到位。查纠整改环节结束后,院党组召开党组扩大会议通报整治情况。牵头部门:监察室责任部门:市法院各部门。
2.持续深化。要全面梳理掌握自查自纠、专项整治工作底数情况,及时跟进掌握整改进展评估效果,针对顽瘴痼疾的整治情况、剩余存量、剖析案件的深层次问题、查摆监督体系短板弱项,根据整改完成情况,制定持续整改方案,实现限期整改、彻底整改,确保顽瘴痼疾得到有效整治,既定任务全面完成。牵头部门:监察室责任部门:市法院各部门。
3.改进服务。积极回应群众关切,深化司法领域管理服务改革,结合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集中推出一批新的便民利民措施,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执法司法事项。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诉讼服务、行政管理等工作,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出一批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事项,全面提升服务质效。全面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涉法涉诉信访事项办理工作的若干规定》,确保“事事有人管、件件有回音”,让群众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牵头部门:立案庭、机关党委、信访办责任部门:市法院各部门。
4.完善制度。要消灭滋生顽瘴痼疾的土壤和条件,促进专项整治长效化,立足整治顽瘴痼疾重点任务,深查“病因”,查找共性规律、剖析深层次原因,深挖成因根源,找准管理监督组洞,结合自查自纠和组织查处工作暴露出来的问题,特别是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制约公正司法的堵点、影响法院队伍建设的难点,有针对性出台一批行之有效、务实管用的制度规定并严格执行,推动共性问题与个性问题、显性问题与深层次问题同步解决。把根治顽瘴痼疾与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相结合,治建并举、标本兼治,推动建立完善执法司法制约监督机制。牵头部门:办公室、人事处、审管办、监察室责任部门:市法院各部门。
四、主要内容
(一)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中的突出问题。
1.整治内容。
(1)对落实“三个规定”重视不够、组织不力,认识存在偏差,不了解、不熟悉、不掌握规定要求,不愿、不会、不敢如实记录报告。
宣传教育不到位,社会认知度不高,没有营造出良好的舆论氛围。
(2)为案件当事人说情打招呼、转递材料、打探案情,对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等情况,不按照规定如实记录。
(3)以本人或特定关系人名义向律师或律师事务所筹资、借款借物,接受案件当事人及其请托人、律师吃请、送礼或其他利益,为案件当事人在案件诉讼、司法鉴定等方面提供帮助,为律师介绍案源,分成案件代理费用,以及其他违规交往,谋取非法利益的行为。
(4)对工作人员亲属从事律师职业情况底数不清,监管不到位,对存在任职回避情形的人员未按规定要求及时调整工作岗位。法院工作人员不主动报告亲属从事律师职业情况,或者不按规定提出任职回避申请。法院领导干部和审判执行人员的亲属以律师身份代理其任职法院和辖区法院诉讼执行案件。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政法工作特别是人民法院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的要求,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司法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围绕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六大顽瘴痼疾”,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三个规定”专项整治等队伍建设活动成果,结合“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提升年”活动,不断提高法院队伍的纯洁性,全面提升司法公信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二、整治任务和目标
(一)整治任务: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中的突出问题整治目标:巩固深化违反“三个规定”专项整治成果,解决违反“三个规定”突出问题,完善长效机制,使依规记录成为习惯,实现应记尽记、应报尽报,有效遏制干预过问案件行为,有效改善司法办案环境,有效规范司法人员的社会交往,切实建立防止干预司法的“防火墙”和“隔离带”,让制度成为带电的“高压线”,确保“三个规定”得到不折不扣地执行。
(二)整治任务: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中的突出问题整治目标:使立案登记制改革成果进一步巩固,办案规范化程度得到明显提升,审判执行效率显著提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利用审判执行权办理人情案、金钱案、关系案等问题得到有效遏制。
(三)整治任务:办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中的突出问题整治目标:使违规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得到纠正,干警违纪违法和司法腐败问题得到查处,办理案件的体制机制得到健全完善,办案能力和水平得到全面提升,刑罚执行更加公开、公平、公正,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四)整治任务:违规经商办企业,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中的突出问题整治目标:全面清理违规经营行为,做到应查尽查、应退尽退,解决在违规从事经营活动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实现违规从事经营活动的人员全部清理退出到位。
(五)整治任务:违规参股借贷突出问题整治目标:全面排查干警违规参股借贷情况,利用职权违规经营谋利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教育整顿期间违规问题零新增,教育整顿结束后不反弹。
(六)整治任务:原法院人员违规到律师事务所当律师或在幕后当“法律顾问”,充当司法掮客中的突出问题整治目标:加强全员自查、全面排查,对查证属实的违规违纪离退休人员,严肃责任追究,对其他问题线索,及时移送司法行政等机关。
完善落实有效防范监管法院离任人员违规从事律师职业、在律师事务所任职、充当司法掮客的制度机制,堵住阻断违规从业的渠道,铲除司法掮客滋生的土壤。
(七)整治任务:影响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突出问题整治目标:聚焦影响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突出问题、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开展专项整治,立足司法工作职能,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依法保护企业家人身和财产安全,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稳定市场预期,服务保障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切实解决影响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突出问题,推动经济社会实现高质量发展,以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司法环境,助力打造“司法服务方便快捷、司法质效大幅提升、司法成本有效降低、司法生态明显改观”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八)整治任务:涉法涉诉信访突出问题整治目标:把人民群众对司法需求的美好向往落实到办理涉法涉诉信访工作之中,依靠人民群众的心理确信和法治信仰破解找关系的社会顽疾,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司法关切的需要,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增进法院与群众间的沟通、理解、互动、包容,尽最大可能争取理解和支持,收到息诉罢访、案结事了的效果,推动实现更深层次、更高质量的公平正义,有力维护与保障社会安全与稳定。
(九)整治任务:存在工作短板即服务意识不强的突出问题整治目标:深入践行“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服务宗旨,坚持以群众需求为导向,大力倡导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切实提高服务大局意识,提升服务群众水平。
(十)整治任务:审判执行规范化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整治目标:办案规范化程度明显提升,审判执行效率显著提高,司法责任制进一步落实,司法环境得到进一步优化,切实促进司法能力的提高和司法作风的改进。
三、方法步骤
按照中央和省、市教育整顿工作的统一部署,顽瘴痼疾专项整治从今年4月初至6月中旬基本结束,分为“思想发动”“自查自纠”“查纠整改”“总结提升”四个阶段。
(一)思想发动(4月上旬)。
1.召开顽瘴痼疾专项整治动员部署会,全面组织思想发动,教育干警提高认识,认清形势,掌握政策,提升参与专项整治的主动性、自觉性。牵头部门:办公室责任部门:市法院各部门。
2.印发致全市法院干警(工作人员)和家属一封公开信。牵头部门:监察室责任部门:市法院各部门。
3.加强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职务处分法》、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学习宣讲。牵头部门:宣教处责任部门:市法院各部门。
4.组织开展警示教育,教育引导政法干警引以为戒,促使人人心里有震动,不断增强投身教育整顿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主动性、自觉性,增强“不想腐”的自觉。牵头部门:监察室责任部门:市法院各部门。
(二)自查自纠(4月中旬)。
1.围绕“六大顽瘴痼疾”“两大突出问题”“一个工作短板”以及审判执行规范化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组织干警进行自查自纠,个人查找具体问题,部门查找共性问题,形成问题清单。牵头部门:监察室责任部门:市法院各部门。
2.在个人自查的基础上,全面组织开展谈心谈话,做到领导班子成员之间必谈,班子成员与中层干部、关键岗位必谈、中层干部与部门干警必谈,班子成员与主动说明问题、存在苗头问题的干警必谈,做到组织动员到位、政策解释到位,帮助干警消除侥幸心理,放下思想包袱,主动向组织讲清问题并认真整改。牵头部门:机关党委、监察室责任部门:市法院各部门。
3.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或组织生活会,围绕整治顽瘴痼疾,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引导干警持续查找问题,主动向组织讲清问题并进行整改。牵头部门:机关党委责任部门:市法院各党支部。
(三)查纠整改(4月中旬到5月下旬)。
1.畅通渠道(1)依托12368诉讼服务平台、最高法院四级举报平台、举报电话等形式畅通群众投诉举报途径,广泛接受群众举报,扩大线索来源。牵头部门:立案庭、监察室责任部门:市法院各部门。
(2)深入走访人大机关、政协机关、营商局、工商联和民营企业等单位,征求社会各界对顽瘴痼疾专项整治工作意见建议和问题线索,汇总意见建议和问题,研究解决问题措施,并向有关部门进行反馈。牵头部门:办公室责任部门:市法院各部门。
2.定向梳理。以顽瘴痼疾专项治理和多发违纪违法问题为重点,突出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回头看”、突出群众来信来电举报、突出重点案件评查、突出法律监督专项检查、突出开展智能化数据排查、突出队伍建设巡查,从中深挖问题线索,加强线索关联比对,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全面排查掌握干警违纪违法线索,系统清理顽瘴痼疾。牵头部门:审管办、信访办、监察室责任部门:市法院各部门。
3.倒查评查。对本系统重大违纪违法案件,加强案件倒查。广泛接受群众举报,从中发现是否存在顽瘴痼疾问题,掌握干警是否有相关违纪违法行为,一件一件查、一件一件评,及时整改纠正,与自查自纠相互配合,形成有力震慑。配合党委政法委、政法委各单位做好举报线索办理工作,对问题线索进行研判甄别,确定移送及办理方向。坚持依法依规、查深查透。牵头部门:审管办、信访办、监察室责任部门:市法院各部门。
4.数据排查。充分利用法院系统现有平台数据,借助市场监管、税务、社保、银保监等部门信息查询系统,核查瞒报、漏报、错报等情况,提高核查整治效率。加强对司法异常流程监控预警,加强对不同办案环节信息对比验证,推动信息共享和数据联通,健全内部司法监督流程,建立动态预警的司法监督平台。牵头部门:技术处责任部门:市法院各部门。
5.清理整改。线索办理专班根据来源、类型、反映单位进行分类登记编号,建立线索受理情况总体台账和顽瘴痼疾问题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负责部门和完成时限,建立销号制度,实行挂图作战,整治一个、销号一个。对于一个部门解决不了的复杂问题,上级机关要主动过问,拿出解决方案,列出任务书、路线图,限时整改到位,推动全面整治,做到问题不查清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放过。牵头部门:信访办、监察室责任部门:市法院各部门。
6.集中整治。集中整治损害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引发涉法涉诉信访“两大突出问题”,建立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总体台账,开展涉法涉诉信访问题专项整治,落实领导包案、带案下访等制度,最大限度息访息诉。全面查摆剖析剖析整改本系统制约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突出问题,依法办理民营企业涉法治化营商环境投诉举报问题,深入查找案件背后存在的不公、不廉问题。牵头部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信访办责任部门:市法院各部门。
7.分类处理。对排查出来的问题进行查核、比对、甄别,对存在违规行为的人员,责令予以纠正,拒不纠正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通报曝光。对如实反映问题的干警及时落实从宽政策。对避重就轻、避实就虚,不如实反映问题的干警从严处理。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等单位的衔接机制,对涉及干警严重违纪违法问题,按权限、按程序移交纪委监委进行查处。
对于涉及干警一般违纪问题,依程序给予党政纪处理。牵头部门:监察室责任部门:市法院各部门。
(四)总结提升(6月上旬)。
1.深入评估。一查自查自纠是否做到全覆盖,思想发动是否广泛深入。
二查组织查纠措施是否有效,是否发现新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
三查顽瘴痼疾是否得到有效整治,存量问题是否基本消除。
四查案件线索核查是否到位,清除害群之马成效是否明显。
五查“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是否落实到位。查纠整改环节结束后,院党组召开党组扩大会议通报整治情况。牵头部门:监察室责任部门:市法院各部门。
2.持续深化。要全面梳理掌握自查自纠、专项整治工作底数情况,及时跟进掌握整改进展评估效果,针对顽瘴痼疾的整治情况、剩余存量、剖析案件的深层次问题、查摆监督体系短板弱项,根据整改完成情况,制定持续整改方案,实现限期整改、彻底整改,确保顽瘴痼疾得到有效整治,既定任务全面完成。牵头部门:监察室责任部门:市法院各部门。
3.改进服务。积极回应群众关切,深化司法领域管理服务改革,结合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集中推出一批新的便民利民措施,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执法司法事项。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诉讼服务、行政管理等工作,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出一批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事项,全面提升服务质效。全面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涉法涉诉信访事项办理工作的若干规定》,确保“事事有人管、件件有回音”,让群众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牵头部门:立案庭、机关党委、信访办责任部门:市法院各部门。
4.完善制度。要消灭滋生顽瘴痼疾的土壤和条件,促进专项整治长效化,立足整治顽瘴痼疾重点任务,深查“病因”,查找共性规律、剖析深层次原因,深挖成因根源,找准管理监督组洞,结合自查自纠和组织查处工作暴露出来的问题,特别是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制约公正司法的堵点、影响法院队伍建设的难点,有针对性出台一批行之有效、务实管用的制度规定并严格执行,推动共性问题与个性问题、显性问题与深层次问题同步解决。把根治顽瘴痼疾与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相结合,治建并举、标本兼治,推动建立完善执法司法制约监督机制。牵头部门:办公室、人事处、审管办、监察室责任部门:市法院各部门。
四、主要内容
(一)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中的突出问题。
1.整治内容。
(1)对落实“三个规定”重视不够、组织不力,认识存在偏差,不了解、不熟悉、不掌握规定要求,不愿、不会、不敢如实记录报告。
宣传教育不到位,社会认知度不高,没有营造出良好的舆论氛围。
(2)为案件当事人说情打招呼、转递材料、打探案情,对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等情况,不按照规定如实记录。
(3)以本人或特定关系人名义向律师或律师事务所筹资、借款借物,接受案件当事人及其请托人、律师吃请、送礼或其他利益,为案件当事人在案件诉讼、司法鉴定等方面提供帮助,为律师介绍案源,分成案件代理费用,以及其他违规交往,谋取非法利益的行为。
(4)对工作人员亲属从事律师职业情况底数不清,监管不到位,对存在任职回避情形的人员未按规定要求及时调整工作岗位。法院工作人员不主动报告亲属从事律师职业情况,或者不按规定提出任职回避申请。法院领导干部和审判执行人员的亲属以律师身份代理其任职法院和辖区法院诉讼执行案件。
自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查纠整改环节启动以来,阳山县人民法院认真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县及上级法院要求,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6+n”顽瘴痼疾进行专项整治。现将本院顽瘴痼疾专项整治内容的整治措施和整治成效公布如下:
一、贯彻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中的突出问题。
整治措施:
(1)层层签订承诺书,严防干预司法行为。
(2)规范相关信息填报,使“三个规定”成为办案必须程序。
(3)加大社会宣传,提高广大公民及政法干警的思想认识,自觉形成“不打招呼、不过问”,只要过问必登记的良好公正司法环境氛围。
整治成效:
分别组织县直机关、乡镇党政班子,以及本院干警参加“三个规定”专题宣讲,现场签订《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承诺书》,并为本院全体干警定制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专属手机彩铃,向社会公开发布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倡议书等,全面推进各项工作贯彻落实。
通过严密部署,严堵漏洞,形成全覆盖、全渗透的监督格局,推动“三个规定”制度落实不断规范化、常态化。
二、违规经商办企业和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
整治措施:
(1)加强学习教育,读通读懂政策,全面引导干警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自觉规范自身行为。
(2)加大监管力度,加强对干警及其家属在辖区内从事经商的管理力度,严格把关认真落实制度的规定。
(3)印发《家风建设倡议书》,引导干警修身律己、廉洁齐家。
整治成效:
(1)通过个人自查、谈心谈话、组织全体政法干警填报《自查事项报告表》,建立干警及家属从业情况台账,以及向县委教育整顿办提供本院干警及家属详细个人信息,由县教育整顿办协调县工商、税务部门进行大数据信息化核查,对反馈回来的信息认真进行甄别、核查并及时纠正违规行为。
(2)向本院干警印发《家风建设倡议书》,提倡良好家风,建立干警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信息库,健全完善管理机制,明确政法干部离任前严明从业要求并签订承诺书。
三、违规参股借贷问题。
整治措施:
(1)加强学习教育,读通读懂政策,全面引导干警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自觉规范自身行为。
(2)加大监管力度,加强对干警参股借贷的管理力度,严格把关认真落实制度的规定。
(3)印发《家风建设倡议书》,引导干警修身律己、廉洁齐家。
整治成效:
(1)通过个人自查、谈心谈话、组织全体政法干警填报《自查事项报告表》,建立干警参股借贷情况台账,以及向县委教育整顿办提供本院干警详细个人信息,由县教育整顿办协调县工商、税务部门进行大数据信息化核查,对反馈回来的信息认真进行甄别、核查及落实整改工作。
(2)向本院干警印发《家风建设倡议书》,提倡良好家风,健全完善管理机制,严防干警违规参股借贷行为。
四、违规办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突出问题。
整治措施:
(1)深入宣传发动,设置举报电话、信箱及其他举报方式,广泛征集相关问题线索。
(2)全面梳理排查,严格对减、假、暂案件进行审查核查。
(3)对审查出来的问题,对照当时的按照法律规定加强整改;对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依法依规,严肃追责。
整治成效:
对本院1990年至今年以来办理的“减假暂”案件进行全面排查,梳理问题症结,找准形成原因,针对查摆出的问题及时研判整改。针对“减假暂”执法风险重点问题,健全完善相关制度规定,确保今后所办理的每一宗“减假暂”案件均符合法律规定,经得住历史的检验。
五、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及审判执行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整治措施:
(1)依法严格规范立案,认真落实立案登记制度和有关规定,切实保障当事人权益,依法行使诉讼权利。
(2)加强审限管理,将审限审批管理权收归审判管理办公室统一行使,确保非因法律事由、法定程序不得无故延长审限,并建立完善超期未结案件台账及督促督办机制。
(3)加大案件评查力度,重点突出对发改案件及超审限案件的评查,发现问题线索,依规依法及时处理。
整治成效:
专门制定《阳山县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案件登记、公告送达流程的指引(试行)》《阳山法院长期未结诉讼案件专项治理(2021)工作方案》,进一步优化工作流程,全面开展长期未结诉讼案件专项治理,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整治开展以来,长期未结案件逐步下降,审判执行速度逐步提升。
六、法官离任后违规从事律师执业、充当司法掮客。
整治措施:
(1)加强学习教育,组织离退休人员开展集中学习教育,解读相关政策,明确政策底线。
(2)规范离任人员管理,全面清理离任人员的兼职和从业情况,及时跟进监督纠正。
(3)建立管理台账,了解离任人员的去向,实行动态管理。
整治成效:
按规定对2018年以来退休人员进行清查,并将本院十八大以来退休及调离政法系统人员名册提供给县委队伍教育整顿办统一核查。及时召开离退休干警座谈会,告知队伍教育整顿“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有关政策,组织填写《自查事项报告表》、《严禁干警出具专家意见自查表》,并签订《干警离任后行为告知书》、《三个规定承诺书》;对已调离本院且不在法院系统工作的人员进行电话告知,确保人员全覆盖。
七、民事案件审判执行中的虚假诉讼问题。
整治措施:
(1)全面摸底排查,认真核查虚假诉讼案件线索。
(2)加强审判管理,及时发现和整治虚假诉讼问题。
(3)规范案件受理、举证、审理、执行等环节,及时发现并移交涉嫌虚假诉讼的问题线索。
整治成效:
对本院民间借贷、以物抵债等虚假诉讼常见多发领域进行摸底排查,认真检查是否存在虚假诉讼,加快建立健全有关防范虚假诉讼的规章制度,进一步完善审判监督机制,长效整治虚假诉讼问题。
八、案件诉讼费用收缴和退还中的突出问题。
整治措施:
(1)严格落实诉讼费用缴纳办法和广东省诉讼费用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
(2)建立和完善诉讼费收缴和退还程序、办理以及跟踪管理制度。
(3)对发改案件中诉讼费应退、应收情况进行全面清理,确保依法收退到位。
整治成效:
对本院审结生效的民事案件进行全面清查,开展追收及清退诉讼费专项行动,全面追收及清退欠缴及未退的诉讼费用。同时,出台《规范诉讼费用交纳和退还工作的通知》,全面规范本院诉讼费收退工作。
下一步,阳山县人民法院将坚持“当下治”与“长久治”相结合,边查边改,治建并举,在排查整治过程中同步推进建章立制工作,针对在顽瘴痼疾中发现的管理漏洞,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着力健全正风肃纪长效机制、执法司法制约监督机制、干警素质能力提升机制,推动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贯彻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中的突出问题。
整治措施:
(1)层层签订承诺书,严防干预司法行为。
(2)规范相关信息填报,使“三个规定”成为办案必须程序。
(3)加大社会宣传,提高广大公民及政法干警的思想认识,自觉形成“不打招呼、不过问”,只要过问必登记的良好公正司法环境氛围。
整治成效:
分别组织县直机关、乡镇党政班子,以及本院干警参加“三个规定”专题宣讲,现场签订《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承诺书》,并为本院全体干警定制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专属手机彩铃,向社会公开发布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倡议书等,全面推进各项工作贯彻落实。
通过严密部署,严堵漏洞,形成全覆盖、全渗透的监督格局,推动“三个规定”制度落实不断规范化、常态化。
二、违规经商办企业和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
整治措施:
(1)加强学习教育,读通读懂政策,全面引导干警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自觉规范自身行为。
(2)加大监管力度,加强对干警及其家属在辖区内从事经商的管理力度,严格把关认真落实制度的规定。
(3)印发《家风建设倡议书》,引导干警修身律己、廉洁齐家。
整治成效:
(1)通过个人自查、谈心谈话、组织全体政法干警填报《自查事项报告表》,建立干警及家属从业情况台账,以及向县委教育整顿办提供本院干警及家属详细个人信息,由县教育整顿办协调县工商、税务部门进行大数据信息化核查,对反馈回来的信息认真进行甄别、核查并及时纠正违规行为。
(2)向本院干警印发《家风建设倡议书》,提倡良好家风,建立干警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信息库,健全完善管理机制,明确政法干部离任前严明从业要求并签订承诺书。
三、违规参股借贷问题。
整治措施:
(1)加强学习教育,读通读懂政策,全面引导干警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自觉规范自身行为。
(2)加大监管力度,加强对干警参股借贷的管理力度,严格把关认真落实制度的规定。
(3)印发《家风建设倡议书》,引导干警修身律己、廉洁齐家。
整治成效:
(1)通过个人自查、谈心谈话、组织全体政法干警填报《自查事项报告表》,建立干警参股借贷情况台账,以及向县委教育整顿办提供本院干警详细个人信息,由县教育整顿办协调县工商、税务部门进行大数据信息化核查,对反馈回来的信息认真进行甄别、核查及落实整改工作。
(2)向本院干警印发《家风建设倡议书》,提倡良好家风,健全完善管理机制,严防干警违规参股借贷行为。
四、违规办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突出问题。
整治措施:
(1)深入宣传发动,设置举报电话、信箱及其他举报方式,广泛征集相关问题线索。
(2)全面梳理排查,严格对减、假、暂案件进行审查核查。
(3)对审查出来的问题,对照当时的按照法律规定加强整改;对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依法依规,严肃追责。
整治成效:
对本院1990年至今年以来办理的“减假暂”案件进行全面排查,梳理问题症结,找准形成原因,针对查摆出的问题及时研判整改。针对“减假暂”执法风险重点问题,健全完善相关制度规定,确保今后所办理的每一宗“减假暂”案件均符合法律规定,经得住历史的检验。
五、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及审判执行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整治措施:
(1)依法严格规范立案,认真落实立案登记制度和有关规定,切实保障当事人权益,依法行使诉讼权利。
(2)加强审限管理,将审限审批管理权收归审判管理办公室统一行使,确保非因法律事由、法定程序不得无故延长审限,并建立完善超期未结案件台账及督促督办机制。
(3)加大案件评查力度,重点突出对发改案件及超审限案件的评查,发现问题线索,依规依法及时处理。
整治成效:
专门制定《阳山县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案件登记、公告送达流程的指引(试行)》《阳山法院长期未结诉讼案件专项治理(2021)工作方案》,进一步优化工作流程,全面开展长期未结诉讼案件专项治理,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整治开展以来,长期未结案件逐步下降,审判执行速度逐步提升。
六、法官离任后违规从事律师执业、充当司法掮客。
整治措施:
(1)加强学习教育,组织离退休人员开展集中学习教育,解读相关政策,明确政策底线。
(2)规范离任人员管理,全面清理离任人员的兼职和从业情况,及时跟进监督纠正。
(3)建立管理台账,了解离任人员的去向,实行动态管理。
整治成效:
按规定对2018年以来退休人员进行清查,并将本院十八大以来退休及调离政法系统人员名册提供给县委队伍教育整顿办统一核查。及时召开离退休干警座谈会,告知队伍教育整顿“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有关政策,组织填写《自查事项报告表》、《严禁干警出具专家意见自查表》,并签订《干警离任后行为告知书》、《三个规定承诺书》;对已调离本院且不在法院系统工作的人员进行电话告知,确保人员全覆盖。
七、民事案件审判执行中的虚假诉讼问题。
整治措施:
(1)全面摸底排查,认真核查虚假诉讼案件线索。
(2)加强审判管理,及时发现和整治虚假诉讼问题。
(3)规范案件受理、举证、审理、执行等环节,及时发现并移交涉嫌虚假诉讼的问题线索。
整治成效:
对本院民间借贷、以物抵债等虚假诉讼常见多发领域进行摸底排查,认真检查是否存在虚假诉讼,加快建立健全有关防范虚假诉讼的规章制度,进一步完善审判监督机制,长效整治虚假诉讼问题。
八、案件诉讼费用收缴和退还中的突出问题。
整治措施:
(1)严格落实诉讼费用缴纳办法和广东省诉讼费用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
(2)建立和完善诉讼费收缴和退还程序、办理以及跟踪管理制度。
(3)对发改案件中诉讼费应退、应收情况进行全面清理,确保依法收退到位。
整治成效:
对本院审结生效的民事案件进行全面清查,开展追收及清退诉讼费专项行动,全面追收及清退欠缴及未退的诉讼费用。同时,出台《规范诉讼费用交纳和退还工作的通知》,全面规范本院诉讼费收退工作。
下一步,阳山县人民法院将坚持“当下治”与“长久治”相结合,边查边改,治建并举,在排查整治过程中同步推进建章立制工作,针对在顽瘴痼疾中发现的管理漏洞,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着力健全正风肃纪长效机制、执法司法制约监督机制、干警素质能力提升机制,推动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
项教育整顿查纠整改环节顽瘴痼疾专项整治工作,确保政法队伍专项教育整顿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按照省市在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县政法系统顽瘴痼疾专项整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重要指示和训词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西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弘扬整风精神,坚持刀刃向内,勇于自我革命,坚持“当下治”和“长久立”相结合,坚持以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为动力,统筹整合力量,创新方法手段,釆取有力措施,全面排查政法系统顽瘴痼疾底数,坚决整改执法司法突出问题,着力健全执法司法制约监督机制,努力实现“减存量、控增量、防变量”目标,确保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取得实效。
二、目标任务
全县政法各单位要聚焦“六大顽瘴痼疾”,即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
违规经商办企业和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
违规参股借贷。
违规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
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
法官检察官离任后违规从事律师职业、充当司法握客,以及我县政法系统其它突出问题(详见《全国第一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指引》第16-19.21-25),全面开展专项整治,努力实现“两个基本一明显”的工作目标:即长期影响制约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的深层次问题基本根治,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司法突出问题基本解决,执法司法公信力明显提升。
三、具体措施
(一)全面排查摸底。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学习教育深入开展思想发动,对照《全国第一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指引》规定执行九项重点任务,调取执法办案和案件质量有关统计资料,全面分析研究,列出重点评查案件,组织县政法干警深入自查自纠,汇总整理群众举报投诉和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并分门别类建立工作台账,对顽瘴痼疾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二)加强案件倒查评查。县整顿办牵头对上级移交和自查掌握的政法领导干部重大违纪违法案件,开展案件倒查,从中发现有无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有无违规经商办企业,参股借贷,有无充当司法握客等问题,针对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开展警情核查和重点案件评查,一件件查,一件件评,及时整改纠正。省级政法队伍整顿领导小组将对重点案件开展集中评查,交叉评查对违规违法“减假暂”案件全面开展排查,在案件评查和有关涉法涉诉信访清查中发现政法干警违纪违法线索,根据案件性质,干部管理权限,按照《全省政法干警违纪违法线索办理办法(试行)》规定移送有关部门核查办理。各地要从群众举报中掌握政法干警有无“六大顽瘴痼疾”中的违纪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与自查自纠相互配合,形成有力震慑。
(三)坚持分类施策。对政法干警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要对排查出来的个案进行核查、比对、甄别。对存在违规行为的人员,责令其予以纠正,拒不纠正的,通报曝光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对涉及人员的家属就业困难情况,符合相关就业条件的,积极帮助在行业“禁区”外合规就业、自主创业。
(四)用好智能化手段。加强对执法司法异常流程监控预警,加强不同办案环节信息比对验证。推动政法各单位信息共享和数据联通,建立动态预警执法的司法制约监督平台。要充分利用政法系统现有信息平台数据,借助市场监管、税务、社保等部门查询系统,核查瞒报、漏报、错报等情况,提高核查整治效率。
(五)健全长效机制。把顽瘴痼疾专项整治与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结合起来,统筹“当下治”和“长久立”,坚持查改结合,治建并举,标本兼治,推动建立完善执法司法制约监督机制。县政法各部门对本系统执法司法制约监督等机制建设负总责,严格按照要求抓好相关机制建设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压紧压实各级主体责任。县委承担本县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主体责任,对全县政法队伍顽瘴痼疾专项整治负总责,实行专班负责制,牵头抓总,对专项整治工作统筹领导,分级分层把关制定整治方案,梳理整治重点难点,列出时间表,路线图,督促落实整治措施。县整顿办具体牵头抓好顽瘴痼疾专项整治,深刻剖析内在联系,以政法各部门全链条同步开展为契机,建立跨部门整治协调机制,着力解决以前一家孤军奋战,难以推动,难以解决的问题。政法各部门党组(党委)承担对本系统顽瘴痼疾专项整治的直接责任,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实施方案,明确专人负责,确保抓出成效。
(二)认真回应群众关切问题。县政法各部门要把顽瘴痼疾专项整治作为取信于民的重要举措,作为开门搞整顿的重要内容,做到让群众参与、受群众监督、由群众评判。通过邀请群众代表座谈、广泛走访调研等方式,收集社会各界对整治工作的意见建议,公开发布完成时限和整治目标,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并定期发布整治进展情况。深化执法司法领域管理服务改革,结合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集中推出一批新的便民措施,着力解决群众对执法司法急难愁盼的事,让群众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三)积极配合各级督查指导。县教育整顿领导小组要把顽瘴痼疾专项整治作为督查重点内容,加强统筹协调,加强政法各部门专项整治的督查指导,并安排做好各级来县下沉督导的配合服务保障工作。要将各级下沉督导和本县督查情况定期向县委汇报、在全县通报,对整治缓慢,工作不力的单位,进行挂牌督办,追责问责。县政法各部门要加强本系统整治工作督查指导、组织推动,并积极配合各级督查指导工作,确保专项整治工作任务如期完成,取得实实在在成效。
一、指导思想
全县政法系统顽瘴痼疾专项整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重要指示和训词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西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弘扬整风精神,坚持刀刃向内,勇于自我革命,坚持“当下治”和“长久立”相结合,坚持以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为动力,统筹整合力量,创新方法手段,釆取有力措施,全面排查政法系统顽瘴痼疾底数,坚决整改执法司法突出问题,着力健全执法司法制约监督机制,努力实现“减存量、控增量、防变量”目标,确保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取得实效。
二、目标任务
全县政法各单位要聚焦“六大顽瘴痼疾”,即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
违规经商办企业和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
违规参股借贷。
违规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
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
法官检察官离任后违规从事律师职业、充当司法握客,以及我县政法系统其它突出问题(详见《全国第一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指引》第16-19.21-25),全面开展专项整治,努力实现“两个基本一明显”的工作目标:即长期影响制约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的深层次问题基本根治,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司法突出问题基本解决,执法司法公信力明显提升。
三、具体措施
(一)全面排查摸底。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学习教育深入开展思想发动,对照《全国第一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指引》规定执行九项重点任务,调取执法办案和案件质量有关统计资料,全面分析研究,列出重点评查案件,组织县政法干警深入自查自纠,汇总整理群众举报投诉和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并分门别类建立工作台账,对顽瘴痼疾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二)加强案件倒查评查。县整顿办牵头对上级移交和自查掌握的政法领导干部重大违纪违法案件,开展案件倒查,从中发现有无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有无违规经商办企业,参股借贷,有无充当司法握客等问题,针对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开展警情核查和重点案件评查,一件件查,一件件评,及时整改纠正。省级政法队伍整顿领导小组将对重点案件开展集中评查,交叉评查对违规违法“减假暂”案件全面开展排查,在案件评查和有关涉法涉诉信访清查中发现政法干警违纪违法线索,根据案件性质,干部管理权限,按照《全省政法干警违纪违法线索办理办法(试行)》规定移送有关部门核查办理。各地要从群众举报中掌握政法干警有无“六大顽瘴痼疾”中的违纪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与自查自纠相互配合,形成有力震慑。
(三)坚持分类施策。对政法干警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要对排查出来的个案进行核查、比对、甄别。对存在违规行为的人员,责令其予以纠正,拒不纠正的,通报曝光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对涉及人员的家属就业困难情况,符合相关就业条件的,积极帮助在行业“禁区”外合规就业、自主创业。
(四)用好智能化手段。加强对执法司法异常流程监控预警,加强不同办案环节信息比对验证。推动政法各单位信息共享和数据联通,建立动态预警执法的司法制约监督平台。要充分利用政法系统现有信息平台数据,借助市场监管、税务、社保等部门查询系统,核查瞒报、漏报、错报等情况,提高核查整治效率。
(五)健全长效机制。把顽瘴痼疾专项整治与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结合起来,统筹“当下治”和“长久立”,坚持查改结合,治建并举,标本兼治,推动建立完善执法司法制约监督机制。县政法各部门对本系统执法司法制约监督等机制建设负总责,严格按照要求抓好相关机制建设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压紧压实各级主体责任。县委承担本县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主体责任,对全县政法队伍顽瘴痼疾专项整治负总责,实行专班负责制,牵头抓总,对专项整治工作统筹领导,分级分层把关制定整治方案,梳理整治重点难点,列出时间表,路线图,督促落实整治措施。县整顿办具体牵头抓好顽瘴痼疾专项整治,深刻剖析内在联系,以政法各部门全链条同步开展为契机,建立跨部门整治协调机制,着力解决以前一家孤军奋战,难以推动,难以解决的问题。政法各部门党组(党委)承担对本系统顽瘴痼疾专项整治的直接责任,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实施方案,明确专人负责,确保抓出成效。
(二)认真回应群众关切问题。县政法各部门要把顽瘴痼疾专项整治作为取信于民的重要举措,作为开门搞整顿的重要内容,做到让群众参与、受群众监督、由群众评判。通过邀请群众代表座谈、广泛走访调研等方式,收集社会各界对整治工作的意见建议,公开发布完成时限和整治目标,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并定期发布整治进展情况。深化执法司法领域管理服务改革,结合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集中推出一批新的便民措施,着力解决群众对执法司法急难愁盼的事,让群众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三)积极配合各级督查指导。县教育整顿领导小组要把顽瘴痼疾专项整治作为督查重点内容,加强统筹协调,加强政法各部门专项整治的督查指导,并安排做好各级来县下沉督导的配合服务保障工作。要将各级下沉督导和本县督查情况定期向县委汇报、在全县通报,对整治缓慢,工作不力的单位,进行挂牌督办,追责问责。县政法各部门要加强本系统整治工作督查指导、组织推动,并积极配合各级督查指导工作,确保专项整治工作任务如期完成,取得实实在在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