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区加强机关工作作风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南委[20*]1号)的文件精神,确保我镇机关作风建设工作的逐年顺利推进,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机关作风建设的总体要求,现对20*年度的作风建设工作作如下部署。
一、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工作目标:夯实基础,初显成效。不断提高素质修养,增强服务意识、改善服务形象、提升服务水平,努力遏制不良陋习和行为的发生,积极养成文明礼貌、主动热情、廉洁勤政的好习惯。
主要任务:
1、规范机关工作人员的办公行为。公务活动中做到文明接待、热情服务、规范操作、依法办事;严格遵守学习、作息等规章制度。
2、切实端正会议风气。严格遵守会议制度,提高会议的组织工作质量,合理精简会议数量,严肃会场纪律,增强会议实际效果。
3、合理安排公务接待。认真执行公务接待有关制度,严格控制接待标准,坚持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
4、提高工作效率。努力提高工作效率与质量,不推诿拖拉,做到“五个不让”:不让领导布置的工作在自己这里延误;不让需要办理的文件在自己这里积压;不让各种差错在自己这里发生;不让来办事的同志在自己这里受到冷落;不让本单位、本部门的形象在自己这里受到损害。
二、方法和步骤
20*年的机关作风建设坚持有计划、分步骤、阶段性地扎实推进,力求取得实效。
1、宣传发动。
2月,召开全镇机关作风建设动员会议,对作风建设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并成立以党政主要领导为组长的作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的年度工作计划和方案,明确职责分工、落实具体措施,并指定一人负责日常联系。结合“学习洋山精神、争创一流业绩、推进一流发展”和“弘扬新精神,重塑小上海”主题教育活动,以中心组学习、支部生活、报告会等多种形式教育引导全体人员积极投入到作风建设中,自觉改进工作作风。
2、教育培训。
紧紧围绕“廉洁、高效、公正、优质”的作风建设总体目标,认真抓好学习教育,重点学习《公务员法》、《*区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区机关作风投诉处理办法(试行)》等;同时要加强对工作人员的业务知识、工作技能培训和考查工作。每季度结合机关学习对如何规范公务行为、文明礼仪和改进服务进行培训。
3、监督检查。
3月至12月份,镇作风建设领导小组和各部门、各单位按照今年作风建设的4项工作任务,围绕以下6项内容开展自查自纠和督查活动:一查部门职能和岗位职责落实得好不好,是否围绕全镇发展大局尽职尽责;二查办事效率高不高,是否存在办事拖拉、推诿扯皮、事难办的现象;三查服务态度好不好,是否存在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态度生硬冷漠、用语不文明等问题;四查执收执罚行为是否规范,是否存在乱收乱罚问题;五查纪律观念牢不牢,学风会风是否端正,是否存在纪律松弛、工作懒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问题;六查廉洁自律严不严,是否遵守公务接待制度,有无铺张浪费现象;有无“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以及吃拿卡要、以权谋私等违纪违规问题。同时要贯彻落实好《周浦镇首问责任制(试行)办法》和《周浦镇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监督实施办法(试行)》等文件要求,通过每月开展明查暗访、结对互查等形式,认真查找排摸,收集各方意见,并形成《即知即改单》,及时对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疏理分析,指导和督促落实整改。
4、验收评选。
年内,开展文明科室、卫生科室的评比活动,同时结合区“机关科室中开展作风建设的达标验收活动”和“作风建设‘十佳机关’、‘示范科室’、‘服务标兵’的创建评选活动”,在9月份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期间,对在作风建设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先进典型进行宣传报道;11月至12月,开展推荐评选工作,由科室申报、单位验收、区级检查审核,同时对被推荐的对象要严格考察,广泛征求人大、组织人事、纪检监察等相关部门及社会各界的意见。评选工作要结合“文明单位”、“双示范”等创建活动,并与政风行风测评、机关作风投诉、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工作紧密结合。对评选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测评排名靠后或被投诉查实、责任追究、违纪违规的单位和人员,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批评。
5、总结提高。
针对作风建设中发现的存在问题,各部门、各单位要制定出整改方案。通过完善规章制度,严明工作纪律,强化各项管理,形成作风建设的长效管理机制,不断巩固和提高。对凡属有制度而没有坚持执行的,要制定有力措施确保制度的执行;属于制度不健全、不完善的,要抓紧健全和完善,对应付了事、整改不力的将予以通报、限期整改。对作风建设各个阶段的工作要及时进行总结,半年度和全年度分别于6月30日和12月30日前报送镇加强机关工作作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加强机关工作作风建设是提高全镇机关干部依法行政水平和工作效率的必要手段,是改善我区经济发展环境的有力保障。全镇各级党政机关和广大机关干部要把机关作风建设提高到关系党和政府形象、关系党群干群关系、关系*发展进程的高度来认识。要广泛宣传机关作风建设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使每一位工作人员都从自己做起,从现在做起,切实转变工作作风。
2、突出重点、强化监督。
要以改进机关作风、提高行政效能、提升机关形象为突破口,把公权力大、公益性强、公众关注度高的单位作为重中之重,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和最不满意的问题。不断完善监督机制,把群众监督与组织监督、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人大监督与舆论监督有机结合,形成监督的整体合力,提高监督的效果。
3、讲究方法、注重实效。
开展机关作风建设要以正面引导为主,积极挖掘发现和宣传弘扬先进典型。要注重结合,形成合力,把“学习洋山精神”、“重塑小上海”和“文明单位”、“双示范”的创建活动作为有效载体,做到有机结合,相互促进。要纠建并举,对发现的作风问题即知即改,并坚持长效管理,通过建立、健全和完善机关作风建设的各项规章制度,用制度管人、靠制度管事。
4、加大宣传、形成氛围。
《周浦情况》、政府网站等媒体要加大对机关作风建设工作的宣传报道力度,主动挖掘和采编新闻信息,及时予以报道;各单位要主动报送信息,并利用简报、板报、宣传栏等形式加强宣传。要充分发挥群团组织的作用,通过开展征文、演讲、知识竞赛等生动活泼、喜闻乐见的活动,形成全镇上下狠抓作风建设、努力改进作风的良好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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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委监督工作中存在的难点痛点[朗读]
强化纪委的监督责任,有利于纪委在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的领导下,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主业,促进党委主体责任的落实。作为党内执纪监督专责机关,各级纪委必须不折不扣地落实好监督责任。
健全责任体系。确保纪委监督责任真正落到实处,健全责任体系是前提。一要细化责任内容。要划清纪委与党委、与相关监督部门的责任,明确责任界限,做到主体明确、层级清晰、无缝衔接。要结合纪委内设机构改革调整,理清各内设机构责任,防止责任交叉或出现责任真空地带。二要量化责任标准。整个监督过程都应尽量制定科学的量化标准,以避免随意性。要围绕每年工作重心和阶段工作重点,制定目标任务,逐项分解、量化、下达到各监督主体。明确工作标准、完成时限、保障措施及工作成果,并通过层层签订责任书、实行签字背书等形式,推动责任主体认真履行职责。同时,要健全纪委监督检查行为规范,对纪委开展监督检查的程序、范围、要求等进行明确界定,建立“问题台账”等制度,检查组负责人与被检查单位负责人对检查结果签字背书,作为责任认定和责任追究的依据。制定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履行监督责任的检查考核办法,实行下级纪委向上级纪委汇报履职情况的制度。三要硬化责任追究。按照“一案双查”的要求,明确每一个违纪违法案件必须倒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做到有错必究,有责必问。
聚焦监督主业。纪委履行监督职责,突出重点、聚焦主业是关键。紧扣“龙头”,强化督促检查。各级纪委要紧扣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这个“龙头”开展经常性监督检查,督促各级党委认真落实主体责任,督促党委班子成员认真落实“一岗双责”,督促相关部门认真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任务。攥紧拳头,强化案件查办。惩治腐败是纪委的主业,也是主责。要认真落实“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要求,制定具体实施办法。要坚持有案必查,攥紧拳头打出去。将力量向办案倾斜,集中优势兵力打好“歼灭战”;对于腐败问题,抓大不放小,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保持高压态势打好“威慑战”;持之以恒抓作风,打好“持久战”。要发挥好反腐败协调小组的职能作用,加强与公安、检察、审计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建立完善日常沟通、信息共享、案件移送、联合办案、案件反馈等工作制度,形成一体化反腐败工作机制。要完善谈话提醒教育制度,建立健全党员干部苗头性问题防范机制,对党员干部作风、纪律上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防止小问题酿成大错误。
提高监督水平。从根本上把纪委监督责任履行好,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是重要保证。进一步强化主责,实现转职能。要切实解决“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的问题,清理调整不宜参加的议事协调机构,对确需牵头或参与的做到精简和优化,腾出更多精力抓好主业。进一步开拓创新,实现转方式。要适应纪检监察工作的新形势,必须摒弃惯性思维,进一步改进和优化工作的方式方法,创新思路,优化流程,更加高效地履行好纪检监察工作职责。要坚持问题导向。执纪监督要做足事前功课,问题出在哪里,监督就要跟到哪里,努力做到有疑点就有监督,有问题就有追责。进一步提升形象,实现转作风。要强化队伍内部日常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信访举报处置权、案件检查权、定性量纪权、执纪监督权的行使,严防纪检监察干部以公权办私事、徇私情、谋私利,坚决查处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规问题,严防“灯下黑”。
健全责任体系。确保纪委监督责任真正落到实处,健全责任体系是前提。一要细化责任内容。要划清纪委与党委、与相关监督部门的责任,明确责任界限,做到主体明确、层级清晰、无缝衔接。要结合纪委内设机构改革调整,理清各内设机构责任,防止责任交叉或出现责任真空地带。二要量化责任标准。整个监督过程都应尽量制定科学的量化标准,以避免随意性。要围绕每年工作重心和阶段工作重点,制定目标任务,逐项分解、量化、下达到各监督主体。明确工作标准、完成时限、保障措施及工作成果,并通过层层签订责任书、实行签字背书等形式,推动责任主体认真履行职责。同时,要健全纪委监督检查行为规范,对纪委开展监督检查的程序、范围、要求等进行明确界定,建立“问题台账”等制度,检查组负责人与被检查单位负责人对检查结果签字背书,作为责任认定和责任追究的依据。制定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履行监督责任的检查考核办法,实行下级纪委向上级纪委汇报履职情况的制度。三要硬化责任追究。按照“一案双查”的要求,明确每一个违纪违法案件必须倒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做到有错必究,有责必问。
聚焦监督主业。纪委履行监督职责,突出重点、聚焦主业是关键。紧扣“龙头”,强化督促检查。各级纪委要紧扣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这个“龙头”开展经常性监督检查,督促各级党委认真落实主体责任,督促党委班子成员认真落实“一岗双责”,督促相关部门认真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任务。攥紧拳头,强化案件查办。惩治腐败是纪委的主业,也是主责。要认真落实“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要求,制定具体实施办法。要坚持有案必查,攥紧拳头打出去。将力量向办案倾斜,集中优势兵力打好“歼灭战”;对于腐败问题,抓大不放小,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保持高压态势打好“威慑战”;持之以恒抓作风,打好“持久战”。要发挥好反腐败协调小组的职能作用,加强与公安、检察、审计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建立完善日常沟通、信息共享、案件移送、联合办案、案件反馈等工作制度,形成一体化反腐败工作机制。要完善谈话提醒教育制度,建立健全党员干部苗头性问题防范机制,对党员干部作风、纪律上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防止小问题酿成大错误。
提高监督水平。从根本上把纪委监督责任履行好,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是重要保证。进一步强化主责,实现转职能。要切实解决“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的问题,清理调整不宜参加的议事协调机构,对确需牵头或参与的做到精简和优化,腾出更多精力抓好主业。进一步开拓创新,实现转方式。要适应纪检监察工作的新形势,必须摒弃惯性思维,进一步改进和优化工作的方式方法,创新思路,优化流程,更加高效地履行好纪检监察工作职责。要坚持问题导向。执纪监督要做足事前功课,问题出在哪里,监督就要跟到哪里,努力做到有疑点就有监督,有问题就有追责。进一步提升形象,实现转作风。要强化队伍内部日常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信访举报处置权、案件检查权、定性量纪权、执纪监督权的行使,严防纪检监察干部以公权办私事、徇私情、谋私利,坚决查处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规问题,严防“灯下黑”。
从《党章》、《监察法》对纪委、监委职责的界定中不难看出,监督是纪检监察工作的主基调,是根本职责、首要职责。分析查找履行监督首责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找到解决问题的对策建议,是有效履行监督职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前提。
一、存在问题
《监察法》正式施行以来,各级纪委监委严格对标,全面履责,监督工作取得了突出成效。但是,目前还是存在一些制约基层纪委监委监督工作深入推进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需要下大力气予以解决。
监督意识不强。少数纪检监察干部对监督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足,没有切实将监督作为首要职责来看待和履行。工作中,存在重审查调查轻日常监督的倾向,以大案要案论英雄的想法比较浓烈,认为办案是硬指标,只有办理的案件数量多、大案多,才能体现工作的成效和自身的价值,而监督是软任务、是“隐绩”,即使开展再多,也无法从效果上进行评判,做与不做一个样,做好与做坏一个样。有的干部错误地把监察“全覆盖”理解为“啥都管”,“监督变牵头、牵头变主抓、主抓变负责”,最终偏离纪检监察机关的工作职责,影响了监督的效果。还有的纪检监察干部片面认为,把监督作为首要职责,就会用监督替代审查调查,意味着惩贪治腐力度会减弱。这与党中央和上级纪委监委关于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的要求是相违背的。正是由于在认识上存在偏差,导致监督的意识还跟不上,监督工作的开展往往比较滞后,有时甚至浮在面上,常态化的监督机制尚未真正建立,出现了日常监督和调查处置“一条腿长、一条腿短”的状况。
监督手段不多。在违规违纪行为隐蔽化、智能化程度越来越高的趋势下,少数纪检监察干部仍然缺乏创新的动力,在监督方式上还是沿袭传统的听汇报、看台账、搞测评的“三板斧”,对征地拆迁、重点工程、惠民扶贫等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突出问题,运用审计监督、财务检查等专业手段进行监督还不够,对税务部门的“税控”系统、交管部门的“天眼”系统的运用还不充分,创造性开展监督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急需加强。个别干部对日常监督抓什么、从哪里抓,感到很茫然,特别是对非党员监察对象如何开展日常监督,还找不到有效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对党员干部8小时之外的监督缺乏有益探索?
监督力量不足。监察体制改革后,各地出现了监察对象人数增长与监督力量增加不匹配的情况。以硚口为例,监察对象总人数增加512.5%,但执纪监督干部仅增加54.8%,这也是全市普遍存在的问题。客观分析,硚口区还存在挖潜力不够、借外力不足的问题。在4名同志被省市抽调、20余名同志先后投入到市监委指定管辖案件的办理、多项考核检查同步推进的情况下,没有最大限度挖掘自身潜力,各部室之间信息共享、沟通协作不够,造成大量监督信息的闲置浪费,日常监督经常处于单兵作战的状态,监督效果大打折扣。同时,在借用公安、财政、税务、审计等外部力量、发挥其职能优势、形成区域性一体化监督合力上还存在薄弱环节,基层党组织特别是社区纪检委员和行风社风监督员的积极性调动不够,发动群众参与监督的力度还有待进一步加大。
监督的效果不佳。常态化的日常监督管理办法不多,高手段运用不足,虽然联合相关职能部门成立了多个专项工作监督检查小组,但是发现的问题线索特别是高质量的问题线索不多。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都进行了反馈,也下发了整改通知,但对整改情况的监督检查,依赖整改情况汇报材料的上报较多,通过开展“回头看”实地了解整改效果较少,一定程度上弱化了监督检查工作的引导和震慑作用。运用典型案例到发案单位开展案件剖析还不够及时和经常,警示教育效果不明显,广大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的良好氛围尚未形成。
二、对策建议
解决监督执纪工作中的各种问题,弥补工作短板,不断推动监督执纪工作深入、健康发展,需要紧紧围绕监督这个首要职责,定位向监督聚焦,责任向监督压实,力量向监督倾斜,依规依纪依法把监督职责履行到位,确保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全覆盖”、“无死角”。
强化教育,科学统筹。思想是行动的先导,有什么样的理念,就有什么样的行为。一要站稳政治立场。强化政治监督的理念,将落实“两个维护”、践行“四个意识”、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区委重大决策部署情况作为政治监督的重要抓手,促进党内政治生活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二要加强教育培训。持续深化“三转”要求,重点加强党章党规党纪和监察法的宣传学习,通过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等方式,促使广大纪检监察干部明确职责、转变观念,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监督工作的能力,强化监督者更要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切实把监督作为首要职责、第一职责,抓在日常、严在经常。三要织密监督网络。继续深化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四个全覆盖”的权力监督格局,合理调配监督力量,实现人员配备、后勤保障等向监督工作倾斜,真正实现对所有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以及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让广大党员干部习惯在“聚光灯”下工作和生活,努力营造和维护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创新方式,完善制度。制度是根本,创新是制度发挥作用的基本保障。一要找准薄弱环节。突出问题导向,直击日常监管的痛点,百姓关注的重点和多年困扰的难点,查找制度漏洞,提出完善举措,推动制度落实,达到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的目的,让腐败无处藏身。二要明确职责定位。坚持“督促不包揽、监督不替代、到位不越位”的原则,制定监督清单,细化监督专责,实行精准发力,做好对职能部门日常监督、监管的再监督、再检查,用好党纪和国法“两把尺子”,当好“裁判员”,及时发现问题、纠正偏差。三要坚持创新驱动。定期分析件,找准群众关心的问题和监督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督。完善“云端硚口”汉水清风专栏功能,开通微信“一键举报”监督平台,听取群众呼声,回应群众诉求,探索对党员干部8小时之外的监督,以监督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赢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积极探索派驻机构监督工作新机制,加强驻在单位办公监督、重点立项监督,推行节点巡查监督、热点跟踪监督、难点联合监督,带着“望远镜”,拿起“显微镜”,切实发挥“探头”和“哨兵”作用,推动监督单位政治生态持续改善。
整合力量,提升质效。群众满意不满意是评价工作成效的唯一标准,而提高群众满意度的关键在于提升质量和效果。一要拓宽监督渠道。探索开展立体式监督,综合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技术手段,充分借助和发挥、交管等相关职能部门的力量,突出协作配合,形成监督合力,让监督执纪更加精准有效。二要突出监督重点。聚焦“两个责任”落实不力问题,聚焦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聚焦责任制检查考核,确保监督工作有的放矢、取得实效。三要强化责任追究。对监督检查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尤其是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处理一起、通报一起,强化整改落实情况的跟踪监督,以强有力的问责,倒逼责任落实,推动工作落地,助力形成崇尚担当、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切实增强群众的认同感和满意度。四要强化警示。加强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剖析,及时到发案单位开展警示,让严格监督成为保持高压态势的重要组成部分,释放全面从严、越往后越严的强烈信号。
争取政策,补齐短板。解决当前制约纪检监察工作深入发展所有问题的关键在人。一要解决沟通不够的问题。定期不定期与上级纪委监委取得联系,及时掌握最新动态和工作要求,在执纪监督、日常监督重点难点问题,以及关乎监督工作正确方向的重大问题上,多请示多汇报,积极寻求解决问题的最佳方案。二要解决力量不足的问题。积极争取上级纪委的支持,由省、市纪委协调省、市编办,在人员招录政策的制定方面适当向基层倾斜,助力解决当前制约基层发展的人少事多的难题。同时,借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契机,建立政治巡察专员制度,配齐配强巡察队伍,出台区级派出派驻机构改革指导性意见,加强派出派驻力量。坚决贯彻落实湖北省《关于加强乡镇(街道)纪检监察组织建设的意见》,向街道派出监察室,与街道纪工委合署办公,健全村()党组织纪检委员、监察信息员队伍,不断壮大和充实纪检监察队伍。三要解决能力不足的问题。按照“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分层次、分类别组织审查调查业务培训和监督业务培训,重点开展运用“四种形态”、把握运用政策、强化日常监督的专项培训,补齐监督短板,让监督更有力有效,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一、存在问题
《监察法》正式施行以来,各级纪委监委严格对标,全面履责,监督工作取得了突出成效。但是,目前还是存在一些制约基层纪委监委监督工作深入推进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需要下大力气予以解决。
监督意识不强。少数纪检监察干部对监督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足,没有切实将监督作为首要职责来看待和履行。工作中,存在重审查调查轻日常监督的倾向,以大案要案论英雄的想法比较浓烈,认为办案是硬指标,只有办理的案件数量多、大案多,才能体现工作的成效和自身的价值,而监督是软任务、是“隐绩”,即使开展再多,也无法从效果上进行评判,做与不做一个样,做好与做坏一个样。有的干部错误地把监察“全覆盖”理解为“啥都管”,“监督变牵头、牵头变主抓、主抓变负责”,最终偏离纪检监察机关的工作职责,影响了监督的效果。还有的纪检监察干部片面认为,把监督作为首要职责,就会用监督替代审查调查,意味着惩贪治腐力度会减弱。这与党中央和上级纪委监委关于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的要求是相违背的。正是由于在认识上存在偏差,导致监督的意识还跟不上,监督工作的开展往往比较滞后,有时甚至浮在面上,常态化的监督机制尚未真正建立,出现了日常监督和调查处置“一条腿长、一条腿短”的状况。
监督手段不多。在违规违纪行为隐蔽化、智能化程度越来越高的趋势下,少数纪检监察干部仍然缺乏创新的动力,在监督方式上还是沿袭传统的听汇报、看台账、搞测评的“三板斧”,对征地拆迁、重点工程、惠民扶贫等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突出问题,运用审计监督、财务检查等专业手段进行监督还不够,对税务部门的“税控”系统、交管部门的“天眼”系统的运用还不充分,创造性开展监督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急需加强。个别干部对日常监督抓什么、从哪里抓,感到很茫然,特别是对非党员监察对象如何开展日常监督,还找不到有效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对党员干部8小时之外的监督缺乏有益探索?
监督力量不足。监察体制改革后,各地出现了监察对象人数增长与监督力量增加不匹配的情况。以硚口为例,监察对象总人数增加512.5%,但执纪监督干部仅增加54.8%,这也是全市普遍存在的问题。客观分析,硚口区还存在挖潜力不够、借外力不足的问题。在4名同志被省市抽调、20余名同志先后投入到市监委指定管辖案件的办理、多项考核检查同步推进的情况下,没有最大限度挖掘自身潜力,各部室之间信息共享、沟通协作不够,造成大量监督信息的闲置浪费,日常监督经常处于单兵作战的状态,监督效果大打折扣。同时,在借用公安、财政、税务、审计等外部力量、发挥其职能优势、形成区域性一体化监督合力上还存在薄弱环节,基层党组织特别是社区纪检委员和行风社风监督员的积极性调动不够,发动群众参与监督的力度还有待进一步加大。
监督的效果不佳。常态化的日常监督管理办法不多,高手段运用不足,虽然联合相关职能部门成立了多个专项工作监督检查小组,但是发现的问题线索特别是高质量的问题线索不多。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都进行了反馈,也下发了整改通知,但对整改情况的监督检查,依赖整改情况汇报材料的上报较多,通过开展“回头看”实地了解整改效果较少,一定程度上弱化了监督检查工作的引导和震慑作用。运用典型案例到发案单位开展案件剖析还不够及时和经常,警示教育效果不明显,广大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的良好氛围尚未形成。
二、对策建议
解决监督执纪工作中的各种问题,弥补工作短板,不断推动监督执纪工作深入、健康发展,需要紧紧围绕监督这个首要职责,定位向监督聚焦,责任向监督压实,力量向监督倾斜,依规依纪依法把监督职责履行到位,确保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全覆盖”、“无死角”。
强化教育,科学统筹。思想是行动的先导,有什么样的理念,就有什么样的行为。一要站稳政治立场。强化政治监督的理念,将落实“两个维护”、践行“四个意识”、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区委重大决策部署情况作为政治监督的重要抓手,促进党内政治生活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二要加强教育培训。持续深化“三转”要求,重点加强党章党规党纪和监察法的宣传学习,通过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等方式,促使广大纪检监察干部明确职责、转变观念,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监督工作的能力,强化监督者更要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切实把监督作为首要职责、第一职责,抓在日常、严在经常。三要织密监督网络。继续深化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四个全覆盖”的权力监督格局,合理调配监督力量,实现人员配备、后勤保障等向监督工作倾斜,真正实现对所有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以及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让广大党员干部习惯在“聚光灯”下工作和生活,努力营造和维护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创新方式,完善制度。制度是根本,创新是制度发挥作用的基本保障。一要找准薄弱环节。突出问题导向,直击日常监管的痛点,百姓关注的重点和多年困扰的难点,查找制度漏洞,提出完善举措,推动制度落实,达到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的目的,让腐败无处藏身。二要明确职责定位。坚持“督促不包揽、监督不替代、到位不越位”的原则,制定监督清单,细化监督专责,实行精准发力,做好对职能部门日常监督、监管的再监督、再检查,用好党纪和国法“两把尺子”,当好“裁判员”,及时发现问题、纠正偏差。三要坚持创新驱动。定期分析件,找准群众关心的问题和监督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督。完善“云端硚口”汉水清风专栏功能,开通微信“一键举报”监督平台,听取群众呼声,回应群众诉求,探索对党员干部8小时之外的监督,以监督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赢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积极探索派驻机构监督工作新机制,加强驻在单位办公监督、重点立项监督,推行节点巡查监督、热点跟踪监督、难点联合监督,带着“望远镜”,拿起“显微镜”,切实发挥“探头”和“哨兵”作用,推动监督单位政治生态持续改善。
整合力量,提升质效。群众满意不满意是评价工作成效的唯一标准,而提高群众满意度的关键在于提升质量和效果。一要拓宽监督渠道。探索开展立体式监督,综合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技术手段,充分借助和发挥、交管等相关职能部门的力量,突出协作配合,形成监督合力,让监督执纪更加精准有效。二要突出监督重点。聚焦“两个责任”落实不力问题,聚焦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聚焦责任制检查考核,确保监督工作有的放矢、取得实效。三要强化责任追究。对监督检查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尤其是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处理一起、通报一起,强化整改落实情况的跟踪监督,以强有力的问责,倒逼责任落实,推动工作落地,助力形成崇尚担当、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切实增强群众的认同感和满意度。四要强化警示。加强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剖析,及时到发案单位开展警示,让严格监督成为保持高压态势的重要组成部分,释放全面从严、越往后越严的强烈信号。
争取政策,补齐短板。解决当前制约纪检监察工作深入发展所有问题的关键在人。一要解决沟通不够的问题。定期不定期与上级纪委监委取得联系,及时掌握最新动态和工作要求,在执纪监督、日常监督重点难点问题,以及关乎监督工作正确方向的重大问题上,多请示多汇报,积极寻求解决问题的最佳方案。二要解决力量不足的问题。积极争取上级纪委的支持,由省、市纪委协调省、市编办,在人员招录政策的制定方面适当向基层倾斜,助力解决当前制约基层发展的人少事多的难题。同时,借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契机,建立政治巡察专员制度,配齐配强巡察队伍,出台区级派出派驻机构改革指导性意见,加强派出派驻力量。坚决贯彻落实湖北省《关于加强乡镇(街道)纪检监察组织建设的意见》,向街道派出监察室,与街道纪工委合署办公,健全村()党组织纪检委员、监察信息员队伍,不断壮大和充实纪检监察队伍。三要解决能力不足的问题。按照“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分层次、分类别组织审查调查业务培训和监督业务培训,重点开展运用“四种形态”、把握运用政策、强化日常监督的专项培训,补齐监督短板,让监督更有力有效,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监督是纪委监委的基本职责、第一职责。监察体制改革以来,xx市监督对象大幅增加,目前全市共有xx名党员,xx名监察对象。面对这么多的监督对象,如何对其实施精准有效监督,构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是摆在纪检监察机关面前的一个重大课题。
一、存在问题
发现问题是监督工作的生命线。从目前监督工作来看,今年,xx市纪委监委处置的xx件问题线索中,日常监督发现问题线索xx件,仅占比xx%,这说明我们的监督工作还有很大差距和不足。
(一)站位不高,思想认识有偏差。党章规定,纪委是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其职责是监督执纪问责;监察法规定,监委是履行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其职责是监督调查处置。无论是纪委还是监委,监督都是第一任务、第一职责,都要求坚决把监督挺在前面。但是,在实际工作中,有的纪检监察干部对政治机关的定位把握不准,不善于从政治上审视、分析和查处问题,重审查轻监督,认为办案是硬指标、监督是软任务,无论是监督检查室还是乡镇纪委和派驻机构都忙于办案而疏于监督;有的对监督的“再”监督认识不到位,出现监督“越位”、外行监督内行的现象;有的担当精神不强,主动亮剑不够,认为监督容易得罪人,导致监督弱化、虚化。
(二)职责不清,权限职能有交叉。《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专设监督检查一章,明确监督重点,规范监督方式,使监督更加有力。但是,《规则》对纪委监委各监督主体谁来统筹、职责分工、如何协作等没有详细规定。比如:第十二条规定,党风政风监督部门应当加强对党风政风建设的综合协调,做好督促检查、通报曝光和综合分析等工作。而监督检查室具体负责联系乡镇(单位)的日常监督,派驻机构负责驻在部门的派驻监督,与党风政风监督室在作风监督的职责上有交叉、有重合。同时,监督检查室的日常监督和派驻机构的派驻监督在对象、内容上边界模糊,职责定位不够清晰,监督关系没有理顺,导致出现“九龙治水”、无序监督,或推诿扯皮、无人监督,或多头监督、资源内耗问题。
(三)机制不畅,统筹运行有阻力。党中央一体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形成纪律、监察、派驻、巡视“四个全覆盖”的监督格局,为强化监督职责提供了重要支撑。实际工作中,党风政风监督室承担专项监督的安排部署、综合协调工作;监督检查室负责联系乡镇(单位)的日常监督(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机构负责驻在部门的派驻监督;市委巡察办负责巡察监督,但是“四个监督”各管一块、单兵作战、行无定式,没有打破孤岛、聚拢五指,致使监督效果大打折扣。如:巡察办与监督检查室、派驻机构之间没有实现信息共享;监督检查室对派驻机构的联系指导作用没有发挥;党风政风监督室在专项监督上无力统筹“四个监督”,没有形成监督合力。
(四)手段不多,方式方法有欠缺。《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对列席会议、听取汇报、廉政档案、意见回复等常规的监督方式均有点题,但在实践运用中,各监督主体普遍感到茫然,监督办法不多、方式不新,致使监督效果不佳。比如:监督检查室建立了领导干部廉洁档案,但是仅仅实现了档案见面、材料扫描,对监督对象的性格特征、岗位职责和廉政风险并不了解,这种粗放式的监督,形式大于内容;派驻机构在派驻监督上缺乏全局观念,未将“病树”“歪树”放在“森林”的整体之下分析研判,对驻在部门的政治生态和班子情况心中无数、画像不准;党风政风监督室在对“四风”问题的监督检查上依赖看资料、查账目等传统手段,不会运用“大数据”等科技手段,对隐形变异“四风”问题束手无策。
二、原因分析
从监督方面的诸多问题可以看出,监督乏力已经成为制约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瓶颈之一,究其原因主要表现为“四个不匹配”。
(一)能力素质和监督理念不匹配。从实际情况看,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素养和业务能力与当前形势还不相适应。一是监督意识不强,不会督。监察体制改革后,如何按照监察法要求和“四种形态”标准对成倍增加的监察对象开展日常监督,显得力不从心。二是思维模式固化,不想督。局限于“安排什么干什么”“看好自己的一亩三分地”,对日常监督、派驻监督抓什么、怎么抓、如何抓考虑不深不细。三是担当意识缺乏,不敢督。受熟人社会影响,有些纪检监察干部在开展监督工作中拉不下脸、下不了手,弱化了监督工作的严肃性?
(二)职责权限和监督格局不匹配。从表面看,“四个监督”是简单的1+,但目前4个1+小于4,因为各监督主体的职责权限不能有力支撑起“四个监督”一体化的格局。一是组织架构上,没有指导统筹“四个监督”的领导机构,监督缺少研判、规划统筹,导致各监督主体各说各的,各干各的,没有同向发力。二是职责定位上,监督职责、监督领域有交叉,也有留白,出现了重复监督或无人监督的困境和尴尬。三是人员力量上,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和监督检查室的人员力量不足,在保障办案的前提下,很难有精力开展监督工作。
(三)制度体系和监督模式不匹配。目前,监督工作尚处于探索创新阶段,没有可以“照单”监督的制度体系。一是监督重点上,“四个监督”基本都可以“包打天下”,没有各自的主攻方向和侧重点,相互之间的信息共享、沟通协作机制还不完善。二是监督程序上,除了巡察监督比较规范外,日常监督、派驻监督如何请示报告、如何发现线索、如何整改落实均没有现成的制度规范。三是监督方式上,习惯于按老套路、老办法开展工作,不善于抓早抓小,特别是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监督的手段不多。四是监督对象上,派驻监督和日常监督的对象基本相同,对各自的监督层级和监督重点没有明确的区分,影响了监督效果。
(四)考核方式和监督实效不匹配。尽管xx市纪委监委机关对乡镇纪委、派驻机构和各部室每年进行考核,但是考核管理不精细,致使监督工作没有动力和活力。一是考核导向上,以案件数量论英雄,让监督工作“出力不讨好”,从主观上丧失了对监督工作的积极性。二是考核方式上,指标设置不科学,让考核显失公平,致使监督工作形式化、表面化。三是考核结果上,由于监督工作“一体两面”的特殊性,既要防止数量化,以发现问题的数量论英雄,又要防止形式化,以监督工作的资料称豪杰,需要注重工作实绩,进一步建立科学公正的考核体系。
三、思考与建议
落实xx市委“xx”部署,推动xx高质量转型发展,必须有强有力的纪检监督作保障。下一步,我们将从“五个方面”,做实做细监督职责。
(一)更新监督理念。做好监督工作必须刚柔结合,同频共振。一方面要树立“治病救人”的理念。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监督意识,增强监督的主动性,通过教育引导、谈心谈话、激励感召等方式开展监督工作,对干部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让干部切实感受到组织的良苦用心,在心底里支持配合监督工作。另一方面要遵循“惩前毖后”的方针。坚持惩治才是最严厉的监督,提高监督发现问题能力,提高谈话函询转初核比例,加大审查调查力度,严厉惩治违纪违法的人和事,真正让纪律带电、监督长牙。
(二)紧盯监督对象。将监督见诸日常,需要既见“树木”、又见“森林”。一是要突出“关键少数”。聚焦各级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加强对履行管党治党责任、落实党委决策部署、个人廉洁自律等情况的监督。二是要管住“绝大多数”。在盯住重点的同时,把监督的触角延伸到各个层级、各个领域,覆盖到全体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把握运用“四种形态”,处理好“树木”和“森林”的关系,维护全市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三)创新监督机制。重塑权责清晰、顺畅高效的监督工作秩序需要破旧立新,才能开新局。一是要破除“单打独斗”的旧思想,确立“联合作战”的新理念。统筹推进纪律、监察、派驻和巡察“四个监督”,使党风政风监督室、监督检查室、乡镇纪委、派驻机构、巡察机构互相配合、各有侧重,形成统一调度、协调配合、衔接有序的监督体系。二是要破除“一成不变”的旧套路,确立“四位一体”新机制。制定《关于充分履行纪检监察机关监督首要职责的实施意见》《“四个监督”协作配合工作细则》《监督人员统一调度工作办法》等配套制度,使各监督主体在监督机制上环环相扣、全面贯通,实现“联”“驻”“巡”三者的优势互补、效果叠加。
(四)改进监督方法。做好新时期监督工作,既要用好用足行之有效的老办法,又要积极探索监督的新路径。一是联合监督。采取“驻守式”与“检查式”监督相结合,“驻点”与“联片”监督相结合,点穴式与常规式监督相结合,实现统筹协作,发挥集团作战优势。二是科技监督。积极探索运用大数据、“互联网+”、微信、手机app等智能手段,拓展线索收集渠道,实现动态监管、智能分析。三是日常监督。运用问题线索排查、廉政档案、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列席民主生活会等方式开展日常监督。四是专项监督。围绕xx市委中心工作,每年集中时间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对相关领域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进行深度治理。
(五)注重监督效果。监督工作既要善于发现外在问题,又要由表及里,分析原因,解决问题,实现标本兼治。一是要在发现问题上下功夫。“火眼金睛”把好监督的第一道关口,用好“第一种形态”,发挥监督“发现、预警、提醒、教育”等功能,注重抓早抓小,防止小错变成大错。二是要在解决问题上下功夫。坚持把推动问题解决作为监督工作的落脚点,对问题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查,推动边督边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同时,做好监督的“后半篇文章”,通过“一案一教育、一案一分析、一案一治理”,分层分类开展警示教育,切实发挥监督的震慑作用。
一、存在问题
发现问题是监督工作的生命线。从目前监督工作来看,今年,xx市纪委监委处置的xx件问题线索中,日常监督发现问题线索xx件,仅占比xx%,这说明我们的监督工作还有很大差距和不足。
(一)站位不高,思想认识有偏差。党章规定,纪委是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其职责是监督执纪问责;监察法规定,监委是履行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其职责是监督调查处置。无论是纪委还是监委,监督都是第一任务、第一职责,都要求坚决把监督挺在前面。但是,在实际工作中,有的纪检监察干部对政治机关的定位把握不准,不善于从政治上审视、分析和查处问题,重审查轻监督,认为办案是硬指标、监督是软任务,无论是监督检查室还是乡镇纪委和派驻机构都忙于办案而疏于监督;有的对监督的“再”监督认识不到位,出现监督“越位”、外行监督内行的现象;有的担当精神不强,主动亮剑不够,认为监督容易得罪人,导致监督弱化、虚化。
(二)职责不清,权限职能有交叉。《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专设监督检查一章,明确监督重点,规范监督方式,使监督更加有力。但是,《规则》对纪委监委各监督主体谁来统筹、职责分工、如何协作等没有详细规定。比如:第十二条规定,党风政风监督部门应当加强对党风政风建设的综合协调,做好督促检查、通报曝光和综合分析等工作。而监督检查室具体负责联系乡镇(单位)的日常监督,派驻机构负责驻在部门的派驻监督,与党风政风监督室在作风监督的职责上有交叉、有重合。同时,监督检查室的日常监督和派驻机构的派驻监督在对象、内容上边界模糊,职责定位不够清晰,监督关系没有理顺,导致出现“九龙治水”、无序监督,或推诿扯皮、无人监督,或多头监督、资源内耗问题。
(三)机制不畅,统筹运行有阻力。党中央一体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形成纪律、监察、派驻、巡视“四个全覆盖”的监督格局,为强化监督职责提供了重要支撑。实际工作中,党风政风监督室承担专项监督的安排部署、综合协调工作;监督检查室负责联系乡镇(单位)的日常监督(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机构负责驻在部门的派驻监督;市委巡察办负责巡察监督,但是“四个监督”各管一块、单兵作战、行无定式,没有打破孤岛、聚拢五指,致使监督效果大打折扣。如:巡察办与监督检查室、派驻机构之间没有实现信息共享;监督检查室对派驻机构的联系指导作用没有发挥;党风政风监督室在专项监督上无力统筹“四个监督”,没有形成监督合力。
(四)手段不多,方式方法有欠缺。《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对列席会议、听取汇报、廉政档案、意见回复等常规的监督方式均有点题,但在实践运用中,各监督主体普遍感到茫然,监督办法不多、方式不新,致使监督效果不佳。比如:监督检查室建立了领导干部廉洁档案,但是仅仅实现了档案见面、材料扫描,对监督对象的性格特征、岗位职责和廉政风险并不了解,这种粗放式的监督,形式大于内容;派驻机构在派驻监督上缺乏全局观念,未将“病树”“歪树”放在“森林”的整体之下分析研判,对驻在部门的政治生态和班子情况心中无数、画像不准;党风政风监督室在对“四风”问题的监督检查上依赖看资料、查账目等传统手段,不会运用“大数据”等科技手段,对隐形变异“四风”问题束手无策。
二、原因分析
从监督方面的诸多问题可以看出,监督乏力已经成为制约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瓶颈之一,究其原因主要表现为“四个不匹配”。
(一)能力素质和监督理念不匹配。从实际情况看,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素养和业务能力与当前形势还不相适应。一是监督意识不强,不会督。监察体制改革后,如何按照监察法要求和“四种形态”标准对成倍增加的监察对象开展日常监督,显得力不从心。二是思维模式固化,不想督。局限于“安排什么干什么”“看好自己的一亩三分地”,对日常监督、派驻监督抓什么、怎么抓、如何抓考虑不深不细。三是担当意识缺乏,不敢督。受熟人社会影响,有些纪检监察干部在开展监督工作中拉不下脸、下不了手,弱化了监督工作的严肃性?
(二)职责权限和监督格局不匹配。从表面看,“四个监督”是简单的1+,但目前4个1+小于4,因为各监督主体的职责权限不能有力支撑起“四个监督”一体化的格局。一是组织架构上,没有指导统筹“四个监督”的领导机构,监督缺少研判、规划统筹,导致各监督主体各说各的,各干各的,没有同向发力。二是职责定位上,监督职责、监督领域有交叉,也有留白,出现了重复监督或无人监督的困境和尴尬。三是人员力量上,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和监督检查室的人员力量不足,在保障办案的前提下,很难有精力开展监督工作。
(三)制度体系和监督模式不匹配。目前,监督工作尚处于探索创新阶段,没有可以“照单”监督的制度体系。一是监督重点上,“四个监督”基本都可以“包打天下”,没有各自的主攻方向和侧重点,相互之间的信息共享、沟通协作机制还不完善。二是监督程序上,除了巡察监督比较规范外,日常监督、派驻监督如何请示报告、如何发现线索、如何整改落实均没有现成的制度规范。三是监督方式上,习惯于按老套路、老办法开展工作,不善于抓早抓小,特别是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监督的手段不多。四是监督对象上,派驻监督和日常监督的对象基本相同,对各自的监督层级和监督重点没有明确的区分,影响了监督效果。
(四)考核方式和监督实效不匹配。尽管xx市纪委监委机关对乡镇纪委、派驻机构和各部室每年进行考核,但是考核管理不精细,致使监督工作没有动力和活力。一是考核导向上,以案件数量论英雄,让监督工作“出力不讨好”,从主观上丧失了对监督工作的积极性。二是考核方式上,指标设置不科学,让考核显失公平,致使监督工作形式化、表面化。三是考核结果上,由于监督工作“一体两面”的特殊性,既要防止数量化,以发现问题的数量论英雄,又要防止形式化,以监督工作的资料称豪杰,需要注重工作实绩,进一步建立科学公正的考核体系。
三、思考与建议
落实xx市委“xx”部署,推动xx高质量转型发展,必须有强有力的纪检监督作保障。下一步,我们将从“五个方面”,做实做细监督职责。
(一)更新监督理念。做好监督工作必须刚柔结合,同频共振。一方面要树立“治病救人”的理念。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监督意识,增强监督的主动性,通过教育引导、谈心谈话、激励感召等方式开展监督工作,对干部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让干部切实感受到组织的良苦用心,在心底里支持配合监督工作。另一方面要遵循“惩前毖后”的方针。坚持惩治才是最严厉的监督,提高监督发现问题能力,提高谈话函询转初核比例,加大审查调查力度,严厉惩治违纪违法的人和事,真正让纪律带电、监督长牙。
(二)紧盯监督对象。将监督见诸日常,需要既见“树木”、又见“森林”。一是要突出“关键少数”。聚焦各级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加强对履行管党治党责任、落实党委决策部署、个人廉洁自律等情况的监督。二是要管住“绝大多数”。在盯住重点的同时,把监督的触角延伸到各个层级、各个领域,覆盖到全体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把握运用“四种形态”,处理好“树木”和“森林”的关系,维护全市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三)创新监督机制。重塑权责清晰、顺畅高效的监督工作秩序需要破旧立新,才能开新局。一是要破除“单打独斗”的旧思想,确立“联合作战”的新理念。统筹推进纪律、监察、派驻和巡察“四个监督”,使党风政风监督室、监督检查室、乡镇纪委、派驻机构、巡察机构互相配合、各有侧重,形成统一调度、协调配合、衔接有序的监督体系。二是要破除“一成不变”的旧套路,确立“四位一体”新机制。制定《关于充分履行纪检监察机关监督首要职责的实施意见》《“四个监督”协作配合工作细则》《监督人员统一调度工作办法》等配套制度,使各监督主体在监督机制上环环相扣、全面贯通,实现“联”“驻”“巡”三者的优势互补、效果叠加。
(四)改进监督方法。做好新时期监督工作,既要用好用足行之有效的老办法,又要积极探索监督的新路径。一是联合监督。采取“驻守式”与“检查式”监督相结合,“驻点”与“联片”监督相结合,点穴式与常规式监督相结合,实现统筹协作,发挥集团作战优势。二是科技监督。积极探索运用大数据、“互联网+”、微信、手机app等智能手段,拓展线索收集渠道,实现动态监管、智能分析。三是日常监督。运用问题线索排查、廉政档案、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列席民主生活会等方式开展日常监督。四是专项监督。围绕xx市委中心工作,每年集中时间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对相关领域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进行深度治理。
(五)注重监督效果。监督工作既要善于发现外在问题,又要由表及里,分析原因,解决问题,实现标本兼治。一是要在发现问题上下功夫。“火眼金睛”把好监督的第一道关口,用好“第一种形态”,发挥监督“发现、预警、提醒、教育”等功能,注重抓早抓小,防止小错变成大错。二是要在解决问题上下功夫。坚持把推动问题解决作为监督工作的落脚点,对问题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查,推动边督边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同时,做好监督的“后半篇文章”,通过“一案一教育、一案一分析、一案一治理”,分层分类开展警示教育,切实发挥监督的震慑作用。
20##年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精神开局之年。按照公司党组、集团纪委的部署和要求,认真贯彻落实《某集团有限公司2017年度纪检监察工作要点》,确定今年我公司党风和反腐倡廉建设、纪检监察的总体工作思路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和集团公司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集团公司中心任务,坚决服从和服务于发展大局,以构建“廉洁企业”为目标,以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为总抓手,标本兼治、惩防并举,深化廉洁从业教育,强化监督检查措施,加大惩戒纠错力度,狠抓各项制度落实,深入构筑风险防控体系,大力加强纪律和作风建设,为集团公司实现新跨越和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保驾护航。
按照上述思路和要求,重点抓好七个方面工作: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强化监督检查职能
1、围绕中心任务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紧紧围绕集团公司一届一次职代会、工作会议精神和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贯彻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加强对所属各单位贯彻落实上级和公司重大决策部署的监督检查,加强对领导班子履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以及在执行公司决策部署上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等行为,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2、围绕学习党章、遵守党章情况开展监督检查。按照自治区和集团公司统一安排,在公司开展“学党章、守纪律”主题教育活动。加强对遵守党章、执行党章情况的督促检查,认真查找和纠正党性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问题,教育和引导企业领导人员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切实维护党章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3、围绕领导干部廉洁从业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加强领导干部执行《若干规定》、《廉政准则》、领导人员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述职述廉制度的监督检查。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表率,自觉接受职工群众放的评议和监督,促进班子清廉、干部清正。
4、围绕党务、厂(司)务公开情况开展民主监督。进一步完善措施、规范内容和程序,不断深化党务公开、厂(司)务公开工作,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自觉接受职工群众的监督。
5、围绕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实施专项效能监察。围绕招投标管理、大宗物资采购、成本控制、工程建设等涉及企业人、财、物的关键、重点确定效能监察项目。创新工作方法,严格监察程序,堵塞管理漏洞,发挥督导、协调和服务作用,提高生产经营效能和效率。规范和深化效能监察工作,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党员干部廉洁从业。
6、继续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继续抓好公车使用、“小金库”、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等专项治理工作。
二、联系实际、科学规划,深入推进“廉洁企业”建设
7、深入推进惩防体系建设。按照构建“廉洁企业”有关部署和要求,结合实际,确定公司“廉洁企业”建设实施方案,制定我公司2017-今年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规划,做好任务细化分解,落实责任分工,建立考核机制,确保“廉洁企业”建设方案的实施。
8、加强体制机制制度建设。深化体制机制的改革,优化治理结构,真正“把权力关在制度的笼子里”;健全完善反腐倡廉制度,开展制度执行情况的专项检查,堵疏结合,标本兼治,提高制度执行力。
9、扎实推进廉洁风险防控工作。认真总结廉洁风险防控管理工作成果,继续从重点领域、关键环节、重点岗位入手,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完善防控措施、强化检查考核,实现生产经营管理全过程风险的可控、在控。
三、改进作风、厉行节约,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10、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切实加强和改进作风。加强对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的监督检查,把加强作风建设作为强化管理、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和凝聚力的重要内容,经常抓、长期抓。督促领导班子成员及中层以上干部严格执行“八项规定”。领导人员要带头落实规定,带头转变作风,带头联系群众,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纪律要求自己。
11、坚决杜绝以权谋私和奢侈浪费行为。把反对浪费、厉行节约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作为企业降本增效的着力点和改进作风的突破口,结合实际抓好落实。建立健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长效机制,制定针对性、操作性更强的约束和惩戒措施,进一步规范公务消费行为。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带头厉行勤俭节约,反对浪费,自觉践行、自我约束,坚决避免和杜绝违规收受礼金、有价证券,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为配偶、子女以及其他亲属谋取利益等行为,坚决反对特权思想、特权现象,杜绝以权谋私。
12、着力推进“治庸问责”。认真落实集团公司和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深入推进“治庸问责”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以加强作风建设为契机,下大力气“治庸问责”,切实解决少数干部存在的不思进取、庸懒散奢、官僚主义、个人主义等不良现象。
四、加强教育、注重治本,筑牢领导人员廉洁从业思想道德防线
13、加强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教育。按照中铝宁夏能源集团纪委的要求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党风党纪教育、党的优良传统教育、理想信念教育、思想道德教育和岗位廉洁教育,增强领导干部的党性修养,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把廉洁从业作为职业操守,切实筑牢党纪国法和思想道德防线。
14、加强先进典型示范教育和反面典型警示教育。按照集团公司和集团公司要求,适时组织党员干部通过参观警示教育基地、观看警示教育片、实施家庭助廉承诺等多种教育形式,弘扬“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风尚,在公司上下营造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良好氛围。
15、深入推进“廉洁文化进企业”活动。结合建设“廉洁企业”,按照集团公司和集团公司要求的形式开展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营造崇廉、尚廉的良好风尚。
五、依法执纪、强化治标,加大对违纪违规行为的督查纠错力度
16、认真办理信访举报。按照公司意见箱管理制度的规定,按时开箱、及时处理员工反映的问题,认真解决发生在职工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17、坚决查究各类违纪违规行为。公司党支部和审计监察管理部坚持有案必查、查必有果,主要领导要做到重要案件亲自督办,重大问题及时研究解决,不得瞒案不报、压案不办,要重点查办领导干部贪污贿赂、失职渎职、违反组织人事纪律、违反财经纪律和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案件。从严查纠招投标、物资采购等重点领域和重要部门发生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
六、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为反腐倡廉建设有效开展提供有力保证
18、加强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做到公司主要负责人经常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的汇报,及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切实加强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各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共同抓好反腐倡廉任务的落实。
七、加强队伍建设,提高纪检监察工作水平
19、健全完善组织机构,进一步提高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素质和能力。公司已按照国有企业纪检监察组织建设的要求设立专门部门、配备专门纪检监察人员。在本年工作中,要继续加强学习型、创新型、效能型纪检监察机构建设,积极参加上级纪委安排的培训,进一步增强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素养、业务素质和执纪能力,主动适应公司新形势、新变化的需要。
按照上述思路和要求,重点抓好七个方面工作: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强化监督检查职能
1、围绕中心任务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紧紧围绕集团公司一届一次职代会、工作会议精神和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贯彻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加强对所属各单位贯彻落实上级和公司重大决策部署的监督检查,加强对领导班子履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以及在执行公司决策部署上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等行为,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2、围绕学习党章、遵守党章情况开展监督检查。按照自治区和集团公司统一安排,在公司开展“学党章、守纪律”主题教育活动。加强对遵守党章、执行党章情况的督促检查,认真查找和纠正党性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问题,教育和引导企业领导人员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切实维护党章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3、围绕领导干部廉洁从业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加强领导干部执行《若干规定》、《廉政准则》、领导人员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述职述廉制度的监督检查。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表率,自觉接受职工群众放的评议和监督,促进班子清廉、干部清正。
4、围绕党务、厂(司)务公开情况开展民主监督。进一步完善措施、规范内容和程序,不断深化党务公开、厂(司)务公开工作,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自觉接受职工群众的监督。
5、围绕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实施专项效能监察。围绕招投标管理、大宗物资采购、成本控制、工程建设等涉及企业人、财、物的关键、重点确定效能监察项目。创新工作方法,严格监察程序,堵塞管理漏洞,发挥督导、协调和服务作用,提高生产经营效能和效率。规范和深化效能监察工作,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党员干部廉洁从业。
6、继续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继续抓好公车使用、“小金库”、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等专项治理工作。
二、联系实际、科学规划,深入推进“廉洁企业”建设
7、深入推进惩防体系建设。按照构建“廉洁企业”有关部署和要求,结合实际,确定公司“廉洁企业”建设实施方案,制定我公司2017-今年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规划,做好任务细化分解,落实责任分工,建立考核机制,确保“廉洁企业”建设方案的实施。
8、加强体制机制制度建设。深化体制机制的改革,优化治理结构,真正“把权力关在制度的笼子里”;健全完善反腐倡廉制度,开展制度执行情况的专项检查,堵疏结合,标本兼治,提高制度执行力。
9、扎实推进廉洁风险防控工作。认真总结廉洁风险防控管理工作成果,继续从重点领域、关键环节、重点岗位入手,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完善防控措施、强化检查考核,实现生产经营管理全过程风险的可控、在控。
三、改进作风、厉行节约,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10、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切实加强和改进作风。加强对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的监督检查,把加强作风建设作为强化管理、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和凝聚力的重要内容,经常抓、长期抓。督促领导班子成员及中层以上干部严格执行“八项规定”。领导人员要带头落实规定,带头转变作风,带头联系群众,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纪律要求自己。
11、坚决杜绝以权谋私和奢侈浪费行为。把反对浪费、厉行节约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作为企业降本增效的着力点和改进作风的突破口,结合实际抓好落实。建立健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长效机制,制定针对性、操作性更强的约束和惩戒措施,进一步规范公务消费行为。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带头厉行勤俭节约,反对浪费,自觉践行、自我约束,坚决避免和杜绝违规收受礼金、有价证券,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为配偶、子女以及其他亲属谋取利益等行为,坚决反对特权思想、特权现象,杜绝以权谋私。
12、着力推进“治庸问责”。认真落实集团公司和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深入推进“治庸问责”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以加强作风建设为契机,下大力气“治庸问责”,切实解决少数干部存在的不思进取、庸懒散奢、官僚主义、个人主义等不良现象。
四、加强教育、注重治本,筑牢领导人员廉洁从业思想道德防线
13、加强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教育。按照中铝宁夏能源集团纪委的要求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党风党纪教育、党的优良传统教育、理想信念教育、思想道德教育和岗位廉洁教育,增强领导干部的党性修养,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把廉洁从业作为职业操守,切实筑牢党纪国法和思想道德防线。
14、加强先进典型示范教育和反面典型警示教育。按照集团公司和集团公司要求,适时组织党员干部通过参观警示教育基地、观看警示教育片、实施家庭助廉承诺等多种教育形式,弘扬“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风尚,在公司上下营造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良好氛围。
15、深入推进“廉洁文化进企业”活动。结合建设“廉洁企业”,按照集团公司和集团公司要求的形式开展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营造崇廉、尚廉的良好风尚。
五、依法执纪、强化治标,加大对违纪违规行为的督查纠错力度
16、认真办理信访举报。按照公司意见箱管理制度的规定,按时开箱、及时处理员工反映的问题,认真解决发生在职工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17、坚决查究各类违纪违规行为。公司党支部和审计监察管理部坚持有案必查、查必有果,主要领导要做到重要案件亲自督办,重大问题及时研究解决,不得瞒案不报、压案不办,要重点查办领导干部贪污贿赂、失职渎职、违反组织人事纪律、违反财经纪律和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案件。从严查纠招投标、物资采购等重点领域和重要部门发生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
六、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为反腐倡廉建设有效开展提供有力保证
18、加强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做到公司主要负责人经常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的汇报,及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切实加强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各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共同抓好反腐倡廉任务的落实。
七、加强队伍建设,提高纪检监察工作水平
19、健全完善组织机构,进一步提高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素质和能力。公司已按照国有企业纪检监察组织建设的要求设立专门部门、配备专门纪检监察人员。在本年工作中,要继续加强学习型、创新型、效能型纪检监察机构建设,积极参加上级纪委安排的培训,进一步增强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素养、业务素质和执纪能力,主动适应公司新形势、新变化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