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根据《市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有关精神和要求,结合单位我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任务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安全发展理念为统领,以责任制落实为主线,以重要目标任务为抓手,按照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推动落实、追责问效的总体思路,全面检查领导干部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情况,抽查相关股室(队)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督促各股室(队)进一步强化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推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个必须”责任落实,推动各项安全生产改革政策措施落地见效,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
二、专项整治对象
行业监管单位。
三、专项整治时间
今年5月至2023年5月底。
四、专项整治内容
专项整治工作以查问题、促整改为主要任务,重点检查以下六个方面内容:
(一)《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贯彻落实情况。
(二)《中共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的通知》贯彻落实情况。
(三)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情况。
(四)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专项整治反馈问题隐患以及省重点工作大督查办公室通报的安全生产问题隐患的整改落实情况。
(五)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工作情况。
(六)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情况。
具体内容另行制定专项整治检查表。
五、专项整治组织
局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直接领导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具体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统筹谋划、组织协调、指挥调度、指导督促、整改督办、检查考核、经费和车辆保障等,具体承办专项整治日常工作。
六、专项整治实施
做好组织准备、进驻实施、专项整治报告、专项整治反馈、问题处置、整改落实和成果运用等环节工作,切实提高专项整治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七、主要工作制度
(一)专项整治报告制度。专项整治组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报告局专项整治办,要在10个工作日内形成专项整治问题报告,报告经组长审定后提交局办。
(二)意见反馈制度。专项整治组根据专项整治情况及发现问题拟定反馈意见,经局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定后,由专项整治组组长向局班子相关成员进行反馈,指出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三)问题处理制度。专项整治组建立专项整治发现问题清单,清单在反馈意见时移交被专项整治地区。被专项整治地区制定专项整治发现问题整改方案,积极采取措施予以整改。
(四)情况报告和通报制度。专项整治期间,专项整治组至少每月向局专项整治办报送一次专项整治工作情况,主要包括专项整治动态及工作进展、发现的突出问题、各地经验做法等,重要情况和信息要及时报送。局专项整治办做好协调调度、情况汇总、信息收集和简报编发等工作,及时将专项整治有关情况报局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五)信访受理制度。专项整治组接到基层和群众来信、来电后,要逐一登记,填写专项整治举报投诉件转办表,转交相关股室(队)处理。
(六)考核评价制度。局专项整治办制定专项整治工作考核评价标准及实施细则,将各专项整治组及专项整治组每名成员在专项整治工作中的表现、工作质量和效果列入考核范围,定量进行考核评价打分。
八、责任追究
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按照影响和严重程度,依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一)对党政领导干部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履行职责不到位,失职渎职或工作不力,造成严重影响或后果的,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1.存在《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明确的七种情形的,按照第二十二条规定进行处理。
2.对重大事故隐患未进行挂牌督办,导致重大事故隐患不能及时得到整改或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的通知》(冀政字〔2015〕51号),依法依规严格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3.打非治违责任不落实、工作不认真、排查有遗漏、擅自降低安全生产打非治违惩处标准,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安全生产打非治违长效工作机制的意见》(冀政办字〔2016〕52号),依照有关规定严肃问责。
4.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隐瞒不报、谎报或者迟报的,按照《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八十一条,对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处分;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5.在监督检查中发现重大风险隐患,不依法及时处理的,按照《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给予责任人降级或撤职处分;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二)对生产经营单位及责任人的责任追究。生产经营单位未落实主体责任或企业相关人员不落实管理责任,风险管控不力,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不彻底,由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依法查处;因责任不落实、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调查处理,并追究事故发生单位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九、工作要求
(一)强化工作保障。被专项整治企业要积极配合做好专项整治和服务保障工作,为专项整治组提供固定的工作场所和办公条件,按照要求及时提供相关资料,如实反映情况,及时整改存在问题,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严格专项整治纪律。各专项整治组要严格政治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和保密规定,如实报告专项整治工作情况,不得隐瞒、歪曲、捏造势实;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重要情况和重大问题,要及时请示报告,不得擅自表态和处置;不准私自接受媒体采访和对外发布专项整治工作相关信息。参加专项整治人员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自律要求,不得利用专项整治工作便利谋取私利;不准出入明令禁止的场所进行娱乐、消费;不准参加不符合规定的各种聚会;不准饮酒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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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专项治理三年行动工作方案[朗读]
近日,贵州印发实施《全面提升基层党建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从思想教育、领域党建、支部建设、党员管理、基础保障等5个方面提出具体措施,推动各领域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
提高政治站位,用好思想教育“金钥匙”。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化贵州“牢记嘱托、感恩奋进”教育,持续开展“党的声音进万家,总书记话儿记心上”活动。用好新时代学习大讲台、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站、所)和微课堂、新媒体等方式,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网络。
坚持分类推进,筑牢基层领域“压舱石”。在农村,围绕抓党建促脱贫攻坚、促乡村振兴,精心选派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在产业链、合作社等建立党支部、党小组。在城市,大力加强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地党建工作,着力完善基本公共服务、培训和就业服务、文化服务、社区治理、基层党建“五个体系”,让搬迁群众搬得出、稳得住、能发展、可致富。在国企,全面推进中央明确的国企党建30项重点任务和省委部署的22项具体任务落地落实,探索推进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党建工作。在机关,同步健全机关党的组织、同步配齐党务力量、同步完善领导体制、同步跟进党的工作,着力解决“灯下黑”问题。在学校,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研究制定加强中小学校党建工作措施、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在公立医院,把党建工作写入公立医院章程,充分发挥医院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促改革、保落实的领导作用。在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持续推进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两个全覆盖”。
突出政治功能,构筑基层支部“桥头堡”。健全完善加强各领域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的机制措施,使每个党支部建有标尺、抓有方向、评有依据。通过严密党的组织体系,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创新基层活动载体,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打破行业、区域、群体限制,让党组织活动融入中心工作、融入党员需求、融入群众关切。引导群众依法开展自治活动、参与社会治理,畅通群众表达意愿、参与决策和监督的渠道,推广“互联网+党建”“智慧党建”等做法。
从严管理监督,引导党员当好主心骨。严把发展党员入口关,注重从产业工人、青年农民、高知识群体、少数民族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中发展党员。大力开展示范培训、分级培训、全员轮训,深化理论教育、形势教育和革命传统教育,加强技术技能、致富本领的培训,提升党员队伍整体素质。探索建立分类管理机制,定期开展党员党性分析。严肃查处和整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违纪违法问题。全面推行党员“政治生日”制度,规范党内激励表彰,增强党员荣誉感、归属感。
强化基础保障,推动基层党建结硕果。强化党务工作队伍保障,配强乡(镇、街道)、学校、企业和社会组织工作力量。强化经费保障,建立健全财政投入为主、党费补充、社会支持等多渠道投入的党建经费工作机制。强化活动阵地保障,完善配套设施,拓展阵地功能。坚持人往基层走、钱往基层投、政策向基层倾斜,持续推进有人管事、有钱办事、有场所议事。
提高政治站位,用好思想教育“金钥匙”。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化贵州“牢记嘱托、感恩奋进”教育,持续开展“党的声音进万家,总书记话儿记心上”活动。用好新时代学习大讲台、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站、所)和微课堂、新媒体等方式,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网络。
坚持分类推进,筑牢基层领域“压舱石”。在农村,围绕抓党建促脱贫攻坚、促乡村振兴,精心选派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在产业链、合作社等建立党支部、党小组。在城市,大力加强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地党建工作,着力完善基本公共服务、培训和就业服务、文化服务、社区治理、基层党建“五个体系”,让搬迁群众搬得出、稳得住、能发展、可致富。在国企,全面推进中央明确的国企党建30项重点任务和省委部署的22项具体任务落地落实,探索推进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党建工作。在机关,同步健全机关党的组织、同步配齐党务力量、同步完善领导体制、同步跟进党的工作,着力解决“灯下黑”问题。在学校,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研究制定加强中小学校党建工作措施、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在公立医院,把党建工作写入公立医院章程,充分发挥医院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促改革、保落实的领导作用。在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持续推进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两个全覆盖”。
突出政治功能,构筑基层支部“桥头堡”。健全完善加强各领域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的机制措施,使每个党支部建有标尺、抓有方向、评有依据。通过严密党的组织体系,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创新基层活动载体,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打破行业、区域、群体限制,让党组织活动融入中心工作、融入党员需求、融入群众关切。引导群众依法开展自治活动、参与社会治理,畅通群众表达意愿、参与决策和监督的渠道,推广“互联网+党建”“智慧党建”等做法。
从严管理监督,引导党员当好主心骨。严把发展党员入口关,注重从产业工人、青年农民、高知识群体、少数民族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中发展党员。大力开展示范培训、分级培训、全员轮训,深化理论教育、形势教育和革命传统教育,加强技术技能、致富本领的培训,提升党员队伍整体素质。探索建立分类管理机制,定期开展党员党性分析。严肃查处和整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违纪违法问题。全面推行党员“政治生日”制度,规范党内激励表彰,增强党员荣誉感、归属感。
强化基础保障,推动基层党建结硕果。强化党务工作队伍保障,配强乡(镇、街道)、学校、企业和社会组织工作力量。强化经费保障,建立健全财政投入为主、党费补充、社会支持等多渠道投入的党建经费工作机制。强化活动阵地保障,完善配套设施,拓展阵地功能。坚持人往基层走、钱往基层投、政策向基层倾斜,持续推进有人管事、有钱办事、有场所议事。
根据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现将颍泉区卫健委今年重点工作实施方案制定如下:
一、总的工作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以改革开放为动力,在全面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有效克服疫情带来的影响基础上,推动高质量发展。我单位将继续紧紧围绕各级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持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全力以赴抓好健康脱贫工作、开展重大传染病人医疗救治、落实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提高优质服务,加快推进健康颍泉高质量发展。
二、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
1.抓好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的学习宣传贯彻。扎实开展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宣讲和教育培训,强化政治责任,加强督促检查,推动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及省委十届十次全会、市委五届十次全会、区委五届八次全会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见到实效。加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理论研究和宣传教育,强化理论自信和制度自信。认真做好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
三、全面打赢疫情防控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
2.全力抓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救治工作。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按照“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总要求,全面落实“四早”“四集中”及“四紧盯四到位”等部署要求,坚持外防输入、内防扩散,切实抓好“两格”“两找”“十必须”“十禁止”等举措,全力以赴推进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实现“两全一无”目标。
一是加强医疗救治。按照“四个集中”原则,将重症病例集中到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救治,及时收治所有确诊病人,组织调度并合理使用医疗救治队伍力量,完善诊疗方案,采取中西医结合等方法综合施治等。加强医疗救治体系建设,不断完善预检分诊和发热门诊建设,设置床位隔离病区。
二是完善急救体系建设。充分利用市五院急救分站及伍明、闻集急救点的急救功能,缩短急救距离和急救时间。完善五大中心网络信息化建设,做到院前急救与院内信息互通。完善急救人才培养,逐步实现急救专业型人员队伍的稳定和壮大。拟建设急诊急救中心楼,搭建空中、陆地一体化急救网络,最大限度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救治救治疾病能力。
三是提高疾病防控水平。以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为契机,认真总结经验,改革完善疾病防控和救治体系,着力提升应对公共卫生事件和防治重大疾病的能力。围绕国家疾病预防控制重点任务,加强对疾病预防控制策略与措施的研究,做好各类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规划的组织实施;开展食品安全、职业安全、健康相关产品安全、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妇女儿童保健等各项公共卫生业务管理工作。加强对疾病预防控制和公共卫生服务的技术指导、培训和质量控制,在防病、应急、公共卫生信息能力的建设等方面发挥作用。积极争取编制,招聘引进专业人才,提高疾控人员的专业化程度,提高区疾控中心人力资源的整体水平。加强疾控中心与医疗机构密切配合,预防控制重大疾病,明确医疗机构与公共卫生机构分工以及任务目标,建立防治结合的工作机制,构建更加完善的疾病预防控制网络,增强对传染病暴发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维护颍泉百姓健康。
四、坚决打赢健康脱贫攻坚战
3.围绕“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确保不落一户、不少一人。全面摸清疫情对脱贫攻坚的影响,认真落实好“八个一律”“二十条举措”的要求,扎实开展帮扶工作,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保持现有帮扶政策总体稳定。扎实推进健康脱贫工程,全力抓好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和国家考核反馈问题整改,认真落实脱贫攻坚补短板打基础等政策文件。
一是抓好“基本医疗有保障”动态清零。对标“三个一”、“三合格”“三条线”,按照逐村逐人逐项的要求,进一步开展“基本医疗有保障”突出问题排查整改,重点村卫生室改扩建、村医到龄退出等情况开展常态化摸底排查,加强统筹村卫生室设置,合理调配村医,避免出现新的“空白点”,持续巩固扩大村卫生室和村医“空白点”消除成效。
二是抓好各类问题排查整改。持续推进中央巡视问题整改、“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检视问题整改、2019年国家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反馈问题整改清单整改及省脱贫攻坚“抗疫情、补短板、促攻坚”专项行动调研督导反馈问题整改,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提升健康脱贫质量,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举一反三,做到一体整改、一体推进、一体解决,立行立改,坚持以问题整改促进健康脱贫的提质增效。
三是抓好基层基础工作。深入实施健康脱贫“三个一批”行动计划,持续开展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覆盖所有农村贫困人口;规范开展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做到“应签尽签”,注重履约实效;持续开展全国健康扶贫动态管理系统数据监测维护,及时更新动态信息系统信息,提升数据质量。
五、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
4.深入推进健康颍泉建设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统筹谋划和推进全区医改工作,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加强“三医”联动。加强医共体、医联体建设。
一是推进紧密型医共体建设。根据省、市级工作要求,从资金打包、清单管理、服务群众三个方面,推进紧密型医共体建设。市五院第一医共体托管闻集中心卫生院、伍明中心卫生院,建成紧密型医共体试点。通过医保基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打包预付,建立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的紧密型利益纽带;建立政府办医责任、内部运营管理、外部治理综合监管三个清单,厘清医共体成员单位责任,明细运行关系;通过实现专家资源、医疗技术、药品保障、补偿政策、双向转诊、公卫服务等六个方面的上下贯通,按照“两包三单六贯通”的建设路径,坚持政府办医主体责任不变,坚持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改革,创新体制机制,促进我区医疗资源共享、服务能力提升。
二是推进医院建设。推进阜阳市第五人民医院争创三甲医院,支持闻集中心卫生院创建二级医院,让优质的医疗资源惠及更多群众。实施医疗资源建设三年发展计划。立足市五院新区建设,推进三级医院创建工作。按照标准设置科室,采购各类先进医疗设备,大力完善医院制度化建设,狠抓医院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力争到今年6月底完成市五院三级综合医院执业登记。计划从今年7月起,利用三年时间完成市五院三级甲等医院创建工作。
三是加快补齐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和队伍建设的短板。推动基层医疗机构改扩建工作,提升基层医疗机构基础设施水平,补齐短板。加强医学重点专科建设。选准重点学科的建设方向,将重点学科建成技术精湛,设备完善,服务优良,学科特色更加鲜明,学科优势更为突出的专科。加强医院学科人才建设。依据医院学科建设发展的需求,制定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培养出一批技术水平高、业务能力强,医德高尚专业技术人员形成结构合理的人才梯队,建设更趋合理的学科队伍。全面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继续加强全科等基层人才培养,认真完成城市医院医生全科转岗培训任务、基层全科医生转岗培训任务。
四是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建设,推动“智医助理”基层医疗机构全覆盖。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加快推广“智医助理”,提高全区镇村两级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的诊疗服务能力,构建分级诊疗、远程医疗新格局,为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高质量的健康服务。着力破解基层医疗机构人力资源短缺、技术水平有限等“短板”;优化面向基层的远程医疗服务,加速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改变基层诊疗模式,推动基层医务人员电子病历规范化;优化区域慢性病管理与服务,提升全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质量和效率;推动电子健康卡使用,实现医疗信息互通共享。
5.推进中医药服务基层全覆盖。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以贯彻落实《中医药法》和《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为主线,深化中医药改革,推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完善中医药服务体系,提高中医药发展质量,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中医药健康服务需求。
一是做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根据“十三五”行动计划,做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收官工作,推动全区镇办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馆建设 “提档升级”。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做好迎接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国家级评审工作。
二是实施中医药人才培养梯队计划。开展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加强名老中医工作室建设,通过师承方式培养一批“下得去、用得上、留得住”的实用型中医药人才。
三是开展中医药法主题宣传活动。通过中医药法集体学习、中医药健康知识讲座、中医药法知识竞赛等形式等,将中医药法的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广泛传播,引导大众主动了解中医药法。组织实施“中医药健康文化推进行动",普及群众较关注、有需求的中医药文化,正确认识中医药,营造良好的中医药发展环境。
6.优化生育政策举措。全面两孩政策持续推进,保持全区适度良好生育水平,稳步推进政策外多孩率工作,落实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提升家庭发展服务能力。
7.持续完善保障体系。
一是深入开展医养结合。以满足老年人健康服务需求为导向,以医养产业新动能培育为核心,紧紧围绕“六大提升行动”和市委、市政府重点项目建设年的战略布局,深入开展健康养老医养结合试点,着力推进康养重点项目建设,加快建立覆盖老年人群的健康养老服务体系。计划今年打造1个省级医养结合示范项目。
二是贯彻老龄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及《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精神,按照中央、省、市老龄工作会议要求和区委区政府整体决策部署,积极开展应对人口老龄化行动。大力开展人口老龄化国情省情市情区情“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养老机构、进乡村”教育活动,着力推进“银龄安康行动”,持续开展“敬老月”活动,积极推进第三届“敬老文明号”创建工作,进一步加强基层老年协会建设,不断完善老龄信息管理系统和老年优待证的办理工作,积极开展各项老年人精神文化活动,统筹谋划,精准施策,努力实现老龄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8.突出加强政治建设。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教育引导全卫生健康系统党员干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实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培训计划。认真落实区委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重点工作举措。
9.大力转变工作作风。持续巩固中央通报问题整改工作成果,纵深推进“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彻底把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连根拔起。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市、区实施细则,紧盯隐形变异的“四风”,严查享乐、奢靡问题。扎实开展“优良作风建设年”活动,紧盯“八重八轻”,深入整治“浅、浮、推、粗、过、假”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倡导“马上就办、办就办好”的工作作风,大力提升机关效能。进一步精文减会,严格控制各类检查评比活动。
10.保持反腐高压态势。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深化“三查三问”监督机制建设,加强对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重大战略举措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的监督检查。对区委区政府“问题交办清单”、纪检监察机关的“线索查办清单”,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整改和查办结果。
七、加强卫生健康系统自身建设
11.做忠诚干净担当的表率。坚定理想信念,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决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决策部署,持续加强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和实践锻炼,努力做敢担当、善作为的表率。全面贯彻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自觉维护班子的团结统一。践行“三严三实”,大力弘扬严实作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以身作则、廉洁自律。
一、总的工作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以改革开放为动力,在全面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有效克服疫情带来的影响基础上,推动高质量发展。我单位将继续紧紧围绕各级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持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全力以赴抓好健康脱贫工作、开展重大传染病人医疗救治、落实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提高优质服务,加快推进健康颍泉高质量发展。
二、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
1.抓好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的学习宣传贯彻。扎实开展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宣讲和教育培训,强化政治责任,加强督促检查,推动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及省委十届十次全会、市委五届十次全会、区委五届八次全会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见到实效。加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理论研究和宣传教育,强化理论自信和制度自信。认真做好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
三、全面打赢疫情防控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
2.全力抓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救治工作。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按照“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总要求,全面落实“四早”“四集中”及“四紧盯四到位”等部署要求,坚持外防输入、内防扩散,切实抓好“两格”“两找”“十必须”“十禁止”等举措,全力以赴推进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实现“两全一无”目标。
一是加强医疗救治。按照“四个集中”原则,将重症病例集中到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救治,及时收治所有确诊病人,组织调度并合理使用医疗救治队伍力量,完善诊疗方案,采取中西医结合等方法综合施治等。加强医疗救治体系建设,不断完善预检分诊和发热门诊建设,设置床位隔离病区。
二是完善急救体系建设。充分利用市五院急救分站及伍明、闻集急救点的急救功能,缩短急救距离和急救时间。完善五大中心网络信息化建设,做到院前急救与院内信息互通。完善急救人才培养,逐步实现急救专业型人员队伍的稳定和壮大。拟建设急诊急救中心楼,搭建空中、陆地一体化急救网络,最大限度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救治救治疾病能力。
三是提高疾病防控水平。以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为契机,认真总结经验,改革完善疾病防控和救治体系,着力提升应对公共卫生事件和防治重大疾病的能力。围绕国家疾病预防控制重点任务,加强对疾病预防控制策略与措施的研究,做好各类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规划的组织实施;开展食品安全、职业安全、健康相关产品安全、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妇女儿童保健等各项公共卫生业务管理工作。加强对疾病预防控制和公共卫生服务的技术指导、培训和质量控制,在防病、应急、公共卫生信息能力的建设等方面发挥作用。积极争取编制,招聘引进专业人才,提高疾控人员的专业化程度,提高区疾控中心人力资源的整体水平。加强疾控中心与医疗机构密切配合,预防控制重大疾病,明确医疗机构与公共卫生机构分工以及任务目标,建立防治结合的工作机制,构建更加完善的疾病预防控制网络,增强对传染病暴发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维护颍泉百姓健康。
四、坚决打赢健康脱贫攻坚战
3.围绕“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确保不落一户、不少一人。全面摸清疫情对脱贫攻坚的影响,认真落实好“八个一律”“二十条举措”的要求,扎实开展帮扶工作,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保持现有帮扶政策总体稳定。扎实推进健康脱贫工程,全力抓好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和国家考核反馈问题整改,认真落实脱贫攻坚补短板打基础等政策文件。
一是抓好“基本医疗有保障”动态清零。对标“三个一”、“三合格”“三条线”,按照逐村逐人逐项的要求,进一步开展“基本医疗有保障”突出问题排查整改,重点村卫生室改扩建、村医到龄退出等情况开展常态化摸底排查,加强统筹村卫生室设置,合理调配村医,避免出现新的“空白点”,持续巩固扩大村卫生室和村医“空白点”消除成效。
二是抓好各类问题排查整改。持续推进中央巡视问题整改、“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检视问题整改、2019年国家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反馈问题整改清单整改及省脱贫攻坚“抗疫情、补短板、促攻坚”专项行动调研督导反馈问题整改,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提升健康脱贫质量,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举一反三,做到一体整改、一体推进、一体解决,立行立改,坚持以问题整改促进健康脱贫的提质增效。
三是抓好基层基础工作。深入实施健康脱贫“三个一批”行动计划,持续开展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覆盖所有农村贫困人口;规范开展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做到“应签尽签”,注重履约实效;持续开展全国健康扶贫动态管理系统数据监测维护,及时更新动态信息系统信息,提升数据质量。
五、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
4.深入推进健康颍泉建设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统筹谋划和推进全区医改工作,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加强“三医”联动。加强医共体、医联体建设。
一是推进紧密型医共体建设。根据省、市级工作要求,从资金打包、清单管理、服务群众三个方面,推进紧密型医共体建设。市五院第一医共体托管闻集中心卫生院、伍明中心卫生院,建成紧密型医共体试点。通过医保基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打包预付,建立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的紧密型利益纽带;建立政府办医责任、内部运营管理、外部治理综合监管三个清单,厘清医共体成员单位责任,明细运行关系;通过实现专家资源、医疗技术、药品保障、补偿政策、双向转诊、公卫服务等六个方面的上下贯通,按照“两包三单六贯通”的建设路径,坚持政府办医主体责任不变,坚持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改革,创新体制机制,促进我区医疗资源共享、服务能力提升。
二是推进医院建设。推进阜阳市第五人民医院争创三甲医院,支持闻集中心卫生院创建二级医院,让优质的医疗资源惠及更多群众。实施医疗资源建设三年发展计划。立足市五院新区建设,推进三级医院创建工作。按照标准设置科室,采购各类先进医疗设备,大力完善医院制度化建设,狠抓医院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力争到今年6月底完成市五院三级综合医院执业登记。计划从今年7月起,利用三年时间完成市五院三级甲等医院创建工作。
三是加快补齐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和队伍建设的短板。推动基层医疗机构改扩建工作,提升基层医疗机构基础设施水平,补齐短板。加强医学重点专科建设。选准重点学科的建设方向,将重点学科建成技术精湛,设备完善,服务优良,学科特色更加鲜明,学科优势更为突出的专科。加强医院学科人才建设。依据医院学科建设发展的需求,制定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培养出一批技术水平高、业务能力强,医德高尚专业技术人员形成结构合理的人才梯队,建设更趋合理的学科队伍。全面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继续加强全科等基层人才培养,认真完成城市医院医生全科转岗培训任务、基层全科医生转岗培训任务。
四是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建设,推动“智医助理”基层医疗机构全覆盖。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加快推广“智医助理”,提高全区镇村两级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的诊疗服务能力,构建分级诊疗、远程医疗新格局,为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高质量的健康服务。着力破解基层医疗机构人力资源短缺、技术水平有限等“短板”;优化面向基层的远程医疗服务,加速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改变基层诊疗模式,推动基层医务人员电子病历规范化;优化区域慢性病管理与服务,提升全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质量和效率;推动电子健康卡使用,实现医疗信息互通共享。
5.推进中医药服务基层全覆盖。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以贯彻落实《中医药法》和《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为主线,深化中医药改革,推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完善中医药服务体系,提高中医药发展质量,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中医药健康服务需求。
一是做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根据“十三五”行动计划,做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收官工作,推动全区镇办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馆建设 “提档升级”。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做好迎接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国家级评审工作。
二是实施中医药人才培养梯队计划。开展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加强名老中医工作室建设,通过师承方式培养一批“下得去、用得上、留得住”的实用型中医药人才。
三是开展中医药法主题宣传活动。通过中医药法集体学习、中医药健康知识讲座、中医药法知识竞赛等形式等,将中医药法的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广泛传播,引导大众主动了解中医药法。组织实施“中医药健康文化推进行动",普及群众较关注、有需求的中医药文化,正确认识中医药,营造良好的中医药发展环境。
6.优化生育政策举措。全面两孩政策持续推进,保持全区适度良好生育水平,稳步推进政策外多孩率工作,落实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提升家庭发展服务能力。
7.持续完善保障体系。
一是深入开展医养结合。以满足老年人健康服务需求为导向,以医养产业新动能培育为核心,紧紧围绕“六大提升行动”和市委、市政府重点项目建设年的战略布局,深入开展健康养老医养结合试点,着力推进康养重点项目建设,加快建立覆盖老年人群的健康养老服务体系。计划今年打造1个省级医养结合示范项目。
二是贯彻老龄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及《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精神,按照中央、省、市老龄工作会议要求和区委区政府整体决策部署,积极开展应对人口老龄化行动。大力开展人口老龄化国情省情市情区情“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养老机构、进乡村”教育活动,着力推进“银龄安康行动”,持续开展“敬老月”活动,积极推进第三届“敬老文明号”创建工作,进一步加强基层老年协会建设,不断完善老龄信息管理系统和老年优待证的办理工作,积极开展各项老年人精神文化活动,统筹谋划,精准施策,努力实现老龄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8.突出加强政治建设。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教育引导全卫生健康系统党员干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实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培训计划。认真落实区委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重点工作举措。
9.大力转变工作作风。持续巩固中央通报问题整改工作成果,纵深推进“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彻底把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连根拔起。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市、区实施细则,紧盯隐形变异的“四风”,严查享乐、奢靡问题。扎实开展“优良作风建设年”活动,紧盯“八重八轻”,深入整治“浅、浮、推、粗、过、假”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倡导“马上就办、办就办好”的工作作风,大力提升机关效能。进一步精文减会,严格控制各类检查评比活动。
10.保持反腐高压态势。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深化“三查三问”监督机制建设,加强对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重大战略举措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的监督检查。对区委区政府“问题交办清单”、纪检监察机关的“线索查办清单”,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整改和查办结果。
七、加强卫生健康系统自身建设
11.做忠诚干净担当的表率。坚定理想信念,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决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决策部署,持续加强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和实践锻炼,努力做敢担当、善作为的表率。全面贯彻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自觉维护班子的团结统一。践行“三严三实”,大力弘扬严实作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以身作则、廉洁自律。
为深入贯彻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卫健委关于开展全面规范、加强政府采购管理三年专项行动的相关要求,推进医疗机构经济管理年活动,在全市卫健系统实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上下联动、共同管理的采购监管机制,现根据我市实际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第一,总体要求。
第一,引导思想。在习近平新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指导下,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部署要求,坚持新时期党的卫生卫生工作方针,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实现两个维护,围绕政府采购制度建设、政策实施、预算管理、执行监督、合同履行、投诉处理、违规处罚等关键环节和问题,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
第二,明确责任。政府采购工作实行谁采购谁负责的原则,各采购人对本单位的政府采购行为承担主要责任。该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的总责任,是第一责任人。各单位要将政府采购工作纳入三重一大事项的集体研究和决策,明确领导、领导和配合部门的职责,一级抓一级,一级抓落实。加强单位内部相关部门的协调与合作,按照法律法规及时研究解决政府采购中遇到的问题。委员会直属单位政府采购审批按照石嘴山市政府采购目录和标准(2021版)的内容,目录标准内的采购按照文件要求实施,目录标准外或标准限额以上的采购由委员会相应业务部门提交会议研究同意后审批。
第二,主要任务。
第一,严格建设政府采购制度。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和各级政府采购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进一步完善和完善本单位的政府采购管理制度,及时修订和细化各项制度措施和措施,严格按照制度执行,加强制度约束力。
(二)严格管理政府采购预算。各有关单位和采购部门要进一步规范预算管理,将政府采购预算申报与业务紧密结合,逐步提高经济管理能力。政府采购资金必须纳入单位预算管理和政府采购预算管理。未纳入预算管理的采购项目不得采购,未经批准的政府采购计划不得实施。政府采购实施计划的采购项目、数量、预算资金等内容应与批准的政府采购预算和资金计划一致。严禁以任何形式分解政府采购预算,分解政府采购项目,避免招标。
(3)严格编制采购计划。各有关单位和采购部门应结合预算编制,严格执行年度政府采购计划编制,科学规划相关采购预算。每年三月底前编制并提交本单位全年政府采购计划。当年的采购计划申报在11月底前完成,逾期不再受理采购申请。
(4)严格执行审批程序。各有关单位和采购部门应严格执行公开采购、自行采购和小规模零星采购的相关规定,在采购前按照法律法规完成大型医疗设备配置许可、进口产品论证、非公开招标采购手续审批等程序有关部门批准的采购计划不得执行。特殊情况,经财政部门批准,可按有关程序购买。
(五)严格规范招标文件的制定。招标文件的制定应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的相关制度和程序要求。采购需求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采购前应充分进行市场调研,征求供应商和专家意见,科学合理论证,合理设置采购参数。采购人和代理机构不得以供应商注册资本、营业收入、员工等规模条件为资格要求或评估因素,不得设立国务院明确取消或下放给行业协会的资格认证。招标文件严禁政府采购负面清单所列内容。对于复杂的采购项目,采购人应组织专家对招标文件进行审查和论证。招标文件禁止设置独特的、有针对性的技术参数和指标,禁止设置不合理的、歧视性的准入条件,禁止其他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六)严格公开和管理政府采购信息。规范政府采购公告和信息发布,提高政府采购活动透明度。严格执行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按照政府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规定的格式、程序和时限进行公告。做好政府采购意向公开的准备。对于未达到公开采购限额、实行自购或零星采购的项目,必须按照相关规定和政府采购目录的要求严格执行采购人的备案工作,备案信息必须及时、准确、可靠。
第七,严格加强内部控制管理。要把政府采购管理作为医疗机构经济管理年和本单位内部控制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实现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的目标,各单位应定义岗位职责。买方、集中采购机构和监管部门应根据自身特点建立制定规则,合理确定岗位职责,设置不兼容的岗位分离,建立岗位间制衡机制,有效抵御政府采购风险。为加强政府采购管理机构能力建设,在人员配备、办公条件等方面给予支持,石嘴山市直属公立医疗机构和年采购资金超过200万元的单位应当设立政府采购管理机构。要有计划地组织本单位领导小组和涉及政府采购的人员进行培训,加强政府采购的法律观念。
(八)严格监督检查。充分发挥单位纪检监察、内部审计等部门对采购活动的监督作用,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日常监督检查。纪检监察部门应建立预警对话制度,签署政府采购廉政承诺书,加强监督,抓早抓小,关口前进,防止政府采购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违纪倾向。
(九)严格追究责任。违反政府采购法和有关制度规定的,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除按规定追究单位相关直接责任人责任外,还应追究单位主要责任人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组织实施。
第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卫健委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长由石嘴山市二级检查员、市卫健委党委书记、主任蒋宁生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市纪委监察委员会纪检监察组组长曹尚荣同志、市卫健委二级研究员石朝阳同志担任,成员由市卫健委各部门负责人、委员会直属(管)各医疗卫生单位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位于委员会办公室,石朝阳兼办公室主任、王海军兼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主要负责专项行动的日常组织、监督、协调和检查。
第二,明确目标任务。坚持以目标为导向,以问题为导向,针对采购工作中暴露出来的问题、不足和不足,加强依法采购,建立规章制度,加强内部控制,弥补不足,堵塞漏洞,加强弱点,进一步完善监管措施,建立监管体系,形成采购监管长效机制,确保采购工作不存在违法违纪问题,尤其是系统性风险和重大违法违纪问题。
(3)具体时间安排。从今年7月到2022年12月,分为四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今年7-10月)。制定《石嘴山市卫生系统开展全面规范和加强政府采购管理三年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组织动员部署全系统推进三年专项行动,各单位制定具体方案,从思想认识、组织管理、制度建设与实施、内部控制、管理程序、发现问题、问题整改、监督检查、长效管理机制等方面制定具体工作内容和要求。
二、调查整改(今年11-12月)。各单位对政府采购的重点环节进行了全面深入的调查和整改,对本单位的政府采购项目进行了全面的自我检查和纠正,包括财政、审计和纪检监察部门和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整改情况,特别是新冠肺炎肺炎疫情所涉及的采购项目,应作为重要内容进行自我检查和纠正,坚决杜绝避免重点、避免现实。
三、集中攻坚(今年全年)。对于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问题,要建立账户,限期整改;动态更新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清单,对重点问题举一反三,防止反复检查;要建立整章制度,加强内部控制,加强监管,采取有效措施和措施,加大专项整治力度,确保整治工作取得长期成效。
四、巩固升级(2022年全年)。组织对全市卫生系统全面规范和加强政府采购管理三年专项行动进行总结和评估,在全市推广典型经验和做法,建立长期正常机制,不断探索和提高政府采购管理水平。各单位应参照本实施方案,结合实际情况,及时开展专项行动,以防治新冠肺炎疫情所涉及的采购活动为监管重点。同时,要研究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卫生行业采购管理的方法和措施。
第一,总体要求。
第一,引导思想。在习近平新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指导下,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部署要求,坚持新时期党的卫生卫生工作方针,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实现两个维护,围绕政府采购制度建设、政策实施、预算管理、执行监督、合同履行、投诉处理、违规处罚等关键环节和问题,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
第二,明确责任。政府采购工作实行谁采购谁负责的原则,各采购人对本单位的政府采购行为承担主要责任。该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的总责任,是第一责任人。各单位要将政府采购工作纳入三重一大事项的集体研究和决策,明确领导、领导和配合部门的职责,一级抓一级,一级抓落实。加强单位内部相关部门的协调与合作,按照法律法规及时研究解决政府采购中遇到的问题。委员会直属单位政府采购审批按照石嘴山市政府采购目录和标准(2021版)的内容,目录标准内的采购按照文件要求实施,目录标准外或标准限额以上的采购由委员会相应业务部门提交会议研究同意后审批。
第二,主要任务。
第一,严格建设政府采购制度。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和各级政府采购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进一步完善和完善本单位的政府采购管理制度,及时修订和细化各项制度措施和措施,严格按照制度执行,加强制度约束力。
(二)严格管理政府采购预算。各有关单位和采购部门要进一步规范预算管理,将政府采购预算申报与业务紧密结合,逐步提高经济管理能力。政府采购资金必须纳入单位预算管理和政府采购预算管理。未纳入预算管理的采购项目不得采购,未经批准的政府采购计划不得实施。政府采购实施计划的采购项目、数量、预算资金等内容应与批准的政府采购预算和资金计划一致。严禁以任何形式分解政府采购预算,分解政府采购项目,避免招标。
(3)严格编制采购计划。各有关单位和采购部门应结合预算编制,严格执行年度政府采购计划编制,科学规划相关采购预算。每年三月底前编制并提交本单位全年政府采购计划。当年的采购计划申报在11月底前完成,逾期不再受理采购申请。
(4)严格执行审批程序。各有关单位和采购部门应严格执行公开采购、自行采购和小规模零星采购的相关规定,在采购前按照法律法规完成大型医疗设备配置许可、进口产品论证、非公开招标采购手续审批等程序有关部门批准的采购计划不得执行。特殊情况,经财政部门批准,可按有关程序购买。
(五)严格规范招标文件的制定。招标文件的制定应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的相关制度和程序要求。采购需求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采购前应充分进行市场调研,征求供应商和专家意见,科学合理论证,合理设置采购参数。采购人和代理机构不得以供应商注册资本、营业收入、员工等规模条件为资格要求或评估因素,不得设立国务院明确取消或下放给行业协会的资格认证。招标文件严禁政府采购负面清单所列内容。对于复杂的采购项目,采购人应组织专家对招标文件进行审查和论证。招标文件禁止设置独特的、有针对性的技术参数和指标,禁止设置不合理的、歧视性的准入条件,禁止其他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六)严格公开和管理政府采购信息。规范政府采购公告和信息发布,提高政府采购活动透明度。严格执行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按照政府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规定的格式、程序和时限进行公告。做好政府采购意向公开的准备。对于未达到公开采购限额、实行自购或零星采购的项目,必须按照相关规定和政府采购目录的要求严格执行采购人的备案工作,备案信息必须及时、准确、可靠。
第七,严格加强内部控制管理。要把政府采购管理作为医疗机构经济管理年和本单位内部控制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实现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的目标,各单位应定义岗位职责。买方、集中采购机构和监管部门应根据自身特点建立制定规则,合理确定岗位职责,设置不兼容的岗位分离,建立岗位间制衡机制,有效抵御政府采购风险。为加强政府采购管理机构能力建设,在人员配备、办公条件等方面给予支持,石嘴山市直属公立医疗机构和年采购资金超过200万元的单位应当设立政府采购管理机构。要有计划地组织本单位领导小组和涉及政府采购的人员进行培训,加强政府采购的法律观念。
(八)严格监督检查。充分发挥单位纪检监察、内部审计等部门对采购活动的监督作用,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日常监督检查。纪检监察部门应建立预警对话制度,签署政府采购廉政承诺书,加强监督,抓早抓小,关口前进,防止政府采购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违纪倾向。
(九)严格追究责任。违反政府采购法和有关制度规定的,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除按规定追究单位相关直接责任人责任外,还应追究单位主要责任人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组织实施。
第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卫健委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长由石嘴山市二级检查员、市卫健委党委书记、主任蒋宁生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市纪委监察委员会纪检监察组组长曹尚荣同志、市卫健委二级研究员石朝阳同志担任,成员由市卫健委各部门负责人、委员会直属(管)各医疗卫生单位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位于委员会办公室,石朝阳兼办公室主任、王海军兼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主要负责专项行动的日常组织、监督、协调和检查。
第二,明确目标任务。坚持以目标为导向,以问题为导向,针对采购工作中暴露出来的问题、不足和不足,加强依法采购,建立规章制度,加强内部控制,弥补不足,堵塞漏洞,加强弱点,进一步完善监管措施,建立监管体系,形成采购监管长效机制,确保采购工作不存在违法违纪问题,尤其是系统性风险和重大违法违纪问题。
(3)具体时间安排。从今年7月到2022年12月,分为四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今年7-10月)。制定《石嘴山市卫生系统开展全面规范和加强政府采购管理三年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组织动员部署全系统推进三年专项行动,各单位制定具体方案,从思想认识、组织管理、制度建设与实施、内部控制、管理程序、发现问题、问题整改、监督检查、长效管理机制等方面制定具体工作内容和要求。
二、调查整改(今年11-12月)。各单位对政府采购的重点环节进行了全面深入的调查和整改,对本单位的政府采购项目进行了全面的自我检查和纠正,包括财政、审计和纪检监察部门和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整改情况,特别是新冠肺炎肺炎疫情所涉及的采购项目,应作为重要内容进行自我检查和纠正,坚决杜绝避免重点、避免现实。
三、集中攻坚(今年全年)。对于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问题,要建立账户,限期整改;动态更新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清单,对重点问题举一反三,防止反复检查;要建立整章制度,加强内部控制,加强监管,采取有效措施和措施,加大专项整治力度,确保整治工作取得长期成效。
四、巩固升级(2022年全年)。组织对全市卫生系统全面规范和加强政府采购管理三年专项行动进行总结和评估,在全市推广典型经验和做法,建立长期正常机制,不断探索和提高政府采购管理水平。各单位应参照本实施方案,结合实际情况,及时开展专项行动,以防治新冠肺炎疫情所涉及的采购活动为监管重点。同时,要研究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卫生行业采购管理的方法和措施。
一、整体目标
通过三年时间,达到以下目标:
——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有力。各医疗卫生机构安全生。
产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机制更加完善、有效发挥作用。各级医疗卫生机构领导干部、工作人员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意识和能力明显提升。
——消防安全管理更加规范。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更加规范;
消防安全信息化管理水平明显提高;联合检查与监督约谈机制更加完善;干部职工消防安全素质得到全面提升。
——重点安全风险取得显著成效。危险化学品、医疗废物等。
安全管理工作领导体系更加健全,制度体系更加完善,安全防范水平全面提升,确保重点部位安全防范基础工作更加扎实有效。
——平安医院创建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安全防范系统建设更加完善,医务人员安全防范意识明显增强,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明显提高,为健康xx打下可靠的安全生产基础。
二、主要任务
(一)落实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一是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要建立健全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岗位员工、覆盖所有管理和操作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所有人员承担的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安全生产法治教育,提高全员守法自觉性,建立自我更新、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内生机制。建立单位内部安全生产监督考核机制,推动各个岗位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
二是落实单位主要负责人责任。单位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等主要负责人要强化落实第一责任人法定责任,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带头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标准,加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安全生产管理,做到安全责任、安全管理、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应急救援“五到位”。
三是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强化内部各部门安全生产职责,落实一岗双责制度,单位安全管理人员、重点岗位、科室和一线医务人员要严格履行自身安全生产职责,严格遵守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建立“层层负责、人人有责、各负其责”的安全生产工作体系。2020 年底前,建立本级卫生健康行政管理部门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清单;2021 年底前,建立覆盖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四是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加强安全隐患排查,建立健全以风险辨识管控为基础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尤其要强化对存在重大风险的场所、环节、部位的隐患排查,及时向监管部门和职代会“双报告”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严格落实治理措施,按照有关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加强对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实现闭环管理。今年6月份前,建立起完善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2022年底前,各医疗机构隐患排查治理规范化。
(二)消防安全管理。
一是深化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全面贯彻落实《医疗机构消防安全管理》《医疗机构消防安全管理九项规定》《医疗和疾控机构消防安全生产工作管理指南(试行)》等文件,结合实际,分类指导,开展示范创建,培树一批典型单位,推进全系统逐步建立健全火灾风险自知、消防安全自查、隐患问题自改、消防责任自负以及自我管理、自我评估、自我提升的工作机制。2020 年,打造卫生健康行业标杆示范单位;2021 年,全面推广典型经验做法;2022 年,有效落实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
二是扎实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进一步明确各医疗机构职责定位,强化部门联动,研究重大事项,通报火灾情况,建立联合检查与监督约谈机制,形成信息共享、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卫健局将联合有关部门,综合采取法律、行政、经济、技术等多种措施,确保督促整改到位,坚决消除各类事故隐患,会同消防部门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强化监督检查和考核,实行消防安全“一票否决”,对不认真履行职责甚至渎职失职的严肃问责,同时实行责任倒查,对事故当事人和监管部门都要追责。确保本行业不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
三是推进消防安全信息化管理能力建设。逐步推进消防物联网监控系统建设,积极应用物联传感、温度传感、火灾烟雾监测、水压监测、电气火灾监控、视频监控等感知设备,加强消防安全 智能化、信息化预警监测,实现消防数据物联感知、智能感知,提升消防安全信息化管理水平。到 2022 年底前,消防安全信息 化管理得到有效落实。
四是全面提升干部职工消防安全素质。依据消防法律法规和《医疗机构消防安全管理》《医疗和疾控机构后勤安全生产工作管理指南(试行)有关规定,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制度,科学制定消防宣传教育工作计划、方案和内容,加强消防普法与消防知识宣传,注重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的融合运用。各单位要通过线上、线下分批次、分类别组织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消防职能部门和重点部位员工、安保人员、工程人员等重点人群开展消防教育培训。各单位要开展常态化全员消防教育培训,落实入职必训、定期培训、转岗轮训等要求,全面提升 全员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教能力。2022 年底前,实现全覆盖 培训,全县医疗机构职工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明显提升。
(三)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
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责任体系,强化单位主体责任。深入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规范检查内容,严格执法程序,完善检查标准。要建立聘请专家指导服务制度,每年定期安排检查;可邀请行业协会、科研院所、安全评价机构等社会力量参与开展专业评估,提高检查的专业性、精准性、有效性,提升安全监管效率效果。完善安全风险分布档案,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应急预案,加强培训和演练,逐步形成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大力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借助信息化手段实现信息共享、上下贯通。2022 年底前完成医疗机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安全预 防控制体系。
(四)医疗废物安全管理。
一是规范医疗废物管理。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明确相关人员职责。健全医疗废物收集、转运、暂存、交接登记和集中处理各环节相关制度和流程,完善医疗废物流失、泄露、扩散和意外事故发生时的应急处置预案。
二是加强医疗废物处理监督管理。依照标准设置医疗废物收集暂存和集中暂存场所,完善存储、消毒、防蝇防鼠的设施配备。强化职业安全防护管理,加强医疗机构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的日常监管,督促医疗机构做到污水稳定达标排放。
(五)深化“平安医院”创建活动。
按照《关于加强医院安全防范系统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卫办医发〔2013〕28号)、《关于印发做好新形势下医疗纠纷综合处置工作的意见的通知》(x卫发〔2017〕x号)等文件要求,督促、指导医疗卫生机构强化安全防范系统建设,完善人防、物防、技防“三防合一”的安全防范体系,二级以上医院设立应急报警装置并与当地公安机关联网情况和安检措施。加强医疗质量监督管理,强化医疗安全管理,强化警医联动,建立健全信息通 报、共享、处置和反馈机制,加大医疗风险防范力度,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强化涉医违法犯罪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开展安全防范培训。
三、进度安排
从2020 年 4 月至 2022 年 12 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 年 4 月至 5 月)。各单位按照方案要求,密切结合各自实际,制定细化实施方案,对开展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作出宣传发动和具体安排部署。
(二)排查整治(2020 年 6 月至 12 月)。各单位严格落实本方案重点整治内容,认真开展专项整治。今年 12 月底前,完成问题和风险隐患摸排梳理,落实各项安全整 治主体责任,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坚(2021 年)。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会、专项攻坚、经验推广等措施,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强力推进问题整改,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推动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确保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2022 年)。认真分析存在的突出安全问题,深入查找深层次原因,总结各地经验做法,研究提出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工作的措施,形成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的制度成果,推动各项治理工作规范、安全开展。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建立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机制,明确承担相关职责的工作机构,及时研究专项整治行动中出现的问题,定期听取整治情况汇报,加强重大问题协调,强化整治责任落实,确保工作有序有力推进。
(二)强化部门协同。各单位要明确内部工作分工,细化重点任务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进度和工作要求,形成整体工作合力。
(三)严格督促指导。要及时收集、准确掌握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进展情况,加强工作交流,建立工作台账,强化跟踪督办,对重点难点问题实行闭环管理,确保重点任务按期完成。
(四)严肃问效问责。卫生健康局要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曝光等措施,加强督促检查。对整治工作不负责、不作为,分工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重大问题隐患悬而不决,逾期没有完成目标任务的,坚决问责。对因整治工作失职渎职,造成事故发生的,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通过三年时间,达到以下目标:
——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有力。各医疗卫生机构安全生。
产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机制更加完善、有效发挥作用。各级医疗卫生机构领导干部、工作人员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意识和能力明显提升。
——消防安全管理更加规范。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更加规范;
消防安全信息化管理水平明显提高;联合检查与监督约谈机制更加完善;干部职工消防安全素质得到全面提升。
——重点安全风险取得显著成效。危险化学品、医疗废物等。
安全管理工作领导体系更加健全,制度体系更加完善,安全防范水平全面提升,确保重点部位安全防范基础工作更加扎实有效。
——平安医院创建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安全防范系统建设更加完善,医务人员安全防范意识明显增强,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明显提高,为健康xx打下可靠的安全生产基础。
二、主要任务
(一)落实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一是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要建立健全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岗位员工、覆盖所有管理和操作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所有人员承担的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安全生产法治教育,提高全员守法自觉性,建立自我更新、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内生机制。建立单位内部安全生产监督考核机制,推动各个岗位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
二是落实单位主要负责人责任。单位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等主要负责人要强化落实第一责任人法定责任,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带头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标准,加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安全生产管理,做到安全责任、安全管理、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应急救援“五到位”。
三是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强化内部各部门安全生产职责,落实一岗双责制度,单位安全管理人员、重点岗位、科室和一线医务人员要严格履行自身安全生产职责,严格遵守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建立“层层负责、人人有责、各负其责”的安全生产工作体系。2020 年底前,建立本级卫生健康行政管理部门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清单;2021 年底前,建立覆盖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四是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加强安全隐患排查,建立健全以风险辨识管控为基础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尤其要强化对存在重大风险的场所、环节、部位的隐患排查,及时向监管部门和职代会“双报告”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严格落实治理措施,按照有关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加强对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实现闭环管理。今年6月份前,建立起完善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2022年底前,各医疗机构隐患排查治理规范化。
(二)消防安全管理。
一是深化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全面贯彻落实《医疗机构消防安全管理》《医疗机构消防安全管理九项规定》《医疗和疾控机构消防安全生产工作管理指南(试行)》等文件,结合实际,分类指导,开展示范创建,培树一批典型单位,推进全系统逐步建立健全火灾风险自知、消防安全自查、隐患问题自改、消防责任自负以及自我管理、自我评估、自我提升的工作机制。2020 年,打造卫生健康行业标杆示范单位;2021 年,全面推广典型经验做法;2022 年,有效落实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
二是扎实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进一步明确各医疗机构职责定位,强化部门联动,研究重大事项,通报火灾情况,建立联合检查与监督约谈机制,形成信息共享、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卫健局将联合有关部门,综合采取法律、行政、经济、技术等多种措施,确保督促整改到位,坚决消除各类事故隐患,会同消防部门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强化监督检查和考核,实行消防安全“一票否决”,对不认真履行职责甚至渎职失职的严肃问责,同时实行责任倒查,对事故当事人和监管部门都要追责。确保本行业不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
三是推进消防安全信息化管理能力建设。逐步推进消防物联网监控系统建设,积极应用物联传感、温度传感、火灾烟雾监测、水压监测、电气火灾监控、视频监控等感知设备,加强消防安全 智能化、信息化预警监测,实现消防数据物联感知、智能感知,提升消防安全信息化管理水平。到 2022 年底前,消防安全信息 化管理得到有效落实。
四是全面提升干部职工消防安全素质。依据消防法律法规和《医疗机构消防安全管理》《医疗和疾控机构后勤安全生产工作管理指南(试行)有关规定,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制度,科学制定消防宣传教育工作计划、方案和内容,加强消防普法与消防知识宣传,注重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的融合运用。各单位要通过线上、线下分批次、分类别组织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消防职能部门和重点部位员工、安保人员、工程人员等重点人群开展消防教育培训。各单位要开展常态化全员消防教育培训,落实入职必训、定期培训、转岗轮训等要求,全面提升 全员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教能力。2022 年底前,实现全覆盖 培训,全县医疗机构职工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明显提升。
(三)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
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责任体系,强化单位主体责任。深入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规范检查内容,严格执法程序,完善检查标准。要建立聘请专家指导服务制度,每年定期安排检查;可邀请行业协会、科研院所、安全评价机构等社会力量参与开展专业评估,提高检查的专业性、精准性、有效性,提升安全监管效率效果。完善安全风险分布档案,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应急预案,加强培训和演练,逐步形成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大力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借助信息化手段实现信息共享、上下贯通。2022 年底前完成医疗机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安全预 防控制体系。
(四)医疗废物安全管理。
一是规范医疗废物管理。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明确相关人员职责。健全医疗废物收集、转运、暂存、交接登记和集中处理各环节相关制度和流程,完善医疗废物流失、泄露、扩散和意外事故发生时的应急处置预案。
二是加强医疗废物处理监督管理。依照标准设置医疗废物收集暂存和集中暂存场所,完善存储、消毒、防蝇防鼠的设施配备。强化职业安全防护管理,加强医疗机构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的日常监管,督促医疗机构做到污水稳定达标排放。
(五)深化“平安医院”创建活动。
按照《关于加强医院安全防范系统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卫办医发〔2013〕28号)、《关于印发做好新形势下医疗纠纷综合处置工作的意见的通知》(x卫发〔2017〕x号)等文件要求,督促、指导医疗卫生机构强化安全防范系统建设,完善人防、物防、技防“三防合一”的安全防范体系,二级以上医院设立应急报警装置并与当地公安机关联网情况和安检措施。加强医疗质量监督管理,强化医疗安全管理,强化警医联动,建立健全信息通 报、共享、处置和反馈机制,加大医疗风险防范力度,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强化涉医违法犯罪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开展安全防范培训。
三、进度安排
从2020 年 4 月至 2022 年 12 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 年 4 月至 5 月)。各单位按照方案要求,密切结合各自实际,制定细化实施方案,对开展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作出宣传发动和具体安排部署。
(二)排查整治(2020 年 6 月至 12 月)。各单位严格落实本方案重点整治内容,认真开展专项整治。今年 12 月底前,完成问题和风险隐患摸排梳理,落实各项安全整 治主体责任,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坚(2021 年)。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会、专项攻坚、经验推广等措施,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强力推进问题整改,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推动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确保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2022 年)。认真分析存在的突出安全问题,深入查找深层次原因,总结各地经验做法,研究提出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工作的措施,形成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的制度成果,推动各项治理工作规范、安全开展。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建立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机制,明确承担相关职责的工作机构,及时研究专项整治行动中出现的问题,定期听取整治情况汇报,加强重大问题协调,强化整治责任落实,确保工作有序有力推进。
(二)强化部门协同。各单位要明确内部工作分工,细化重点任务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进度和工作要求,形成整体工作合力。
(三)严格督促指导。要及时收集、准确掌握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进展情况,加强工作交流,建立工作台账,强化跟踪督办,对重点难点问题实行闭环管理,确保重点任务按期完成。
(四)严肃问效问责。卫生健康局要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曝光等措施,加强督促检查。对整治工作不负责、不作为,分工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重大问题隐患悬而不决,逾期没有完成目标任务的,坚决问责。对因整治工作失职渎职,造成事故发生的,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