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落实《自治区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19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宁处非办发〔2019〕7号)和《关于开展2019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银商局发〔2019〕121号)要求,进一步加强商贸流通领域管理工作,切实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维护市场秩序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我局于2019年6月1日至14日,在全县商务领域开展非法集资专项宣传行动。现将有关工作总结汇报如下:
一、宣传对象
重点宣传全县单用途预付卡、直销、电子商务平台、批发零售等领域涉嫌非法集资风险领域及群众。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广泛宣传,提高群众防范非法集资意识。一是编制宣传防范非法集资公益宣传彩页,包括非法集资特征、表现形式、辨识手段、举报电话等相关信息,印制200份并在县内街道派发至群众,向全县普通民众宣传防范非法集资公益信息,着力宣传防范非法集资的理念,切实提高群众防范非法集资意识。二是制定《2019年贺兰县商务领域非法集资风险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并下发至各相关企业。县内10家大型商超、5家餐饮企业及多家电子商务企业门头电子屏滚动播出等方式,对非法集资的特征、主要表现形式、常见手段等进行宣传。
(二)重点宣传,防范关键领域非法集资风险蔓延。通过走访、微信宣传做好企业的宣传教育工作,确保企业和内部员工远离非法集资,切实维护企业和员工合法权益,确保企业健康有序安全发展。一是向批发零售、直销等企业宣传,严禁产生非法集资吸收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从离业银行以外的单位活个人借款以及抽逃注册资本等违法违规行为;严禁企业的股东、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是否假借企业名义或由企业提供担保,参与非法放贷等违法违规活动等非法集资风险蔓延。二是向电子商务企业宣传,严禁通过电子商务平台违规进行融资或开展网络借贷业务,及存在未经批准违规发行投资理财产品等违法违规行为。三是向单用途预付卡发放企业宣传,严禁针对不特定对象以超出国家规定的利率回报消费者和以货币、实物、预付价值等形式回报消费者等涉嫌非法集资的发卡行为。
(三)新媒体多渠道宣传。利用网络、微信、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拓展,确保宣传活动取得实效。
三、下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充分利用各种渠道加强宣传教育,引导社会公众增强风险意识和辨别能力,建立排查工作责任制。商务服务办公室建立日常监督检查制度和多种信息收集方式,逐步形成非法集资风险防控和处置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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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范非法集资宣传工作总结[朗读]
根据《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银监办发〔20**〕194号)和《浙江银监局办公室关于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浙银监办〔20**〕206号)文件精神,我分局对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的开展情况进行了调查和督导,现将本次活动如下:
一、组织实施情况
(一)落实职责,上下联动。根据银监会及省局活动通知安排,我分局结合辖内实际,制定了专门的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方案,对辖内活动进行统一部署。辖内各机构均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对活动进行统筹安排,将相关工作职责落实到部门和个人,并结合实际,制定和上报本单位宣传教育活动计划和方案;建立联络员制度,专门负责本单位宣传教育活动的上传下达。
(二)制定方案,充分动员。辖内各机构分别制定方案,确定了宣传教育活动的内容、步骤及措施,召开动员大会,要求每一位员工认真对待,层层传达,积极营造宣传氛围。如深圳发展银行温州分行制定了《深圳发展银行关于深入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方案》,详列了活动时间、活动类型、活动形式、工作事项及任务分工,活动内容较为丰富。
(三)形式多样,分步推进。从整体情况看,辖内各机构组织的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覆盖面广、形式丰富多样,做到了深入宣传并分阶段逐步推进。多方位、多角度地宣传非法集资的表现形式和特点,提高了公众对常见非法集资手段的识别能力。此外,部分机构还具体规划了活动进程,分阶段逐步推进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
二、活动开展情况
(一)利用网点优势,积极营造宣传氛围。
一是打出宣传标语,做好警示教育。各机构通过led电子屏滚动播放、悬挂横幅等方式宣传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标语口号,警示客户保护自身利益,警告犯罪分子远离非法集资。二是编制宣传材料,落实网点宣传。制作宣传教育展板、张贴各类海报、编印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手册等形式,对非法集资特征、主要表现形式、常用手段及识别方法等进行宣传。三是发送宣传短信,做好风险提示。向客户发送短信等形式扩大宣传教育活动,提高社会公众对非法集资的风险防范意识。活动期间,辖内各机构共制作展板横幅1700多块(条),编印手册、折页12.5万余份,发送短信160多万条。
(二)利用专业优势,自觉落实宣传责任。
一是提供咨询服务,主动答疑解惑。各机构通过在营业网点设立咨询点、开展讲座及开通咨询热线等方式,为客户传授和解答有关打击非法集资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如华夏银行辖内各支行通过在营业网点举办“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讲座、ppt讲解、设立专门窗口为宣传教育服务咨询台等方式,加大了对客户的宣传教育力度。二是走进社区、农村和企业,积极深入群众宣传。各机构利用“送金融知识下乡”活动,采取现场咨询、金融社区共建、“三农”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发送宣传资料,树立农民群众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的风险观念。如工商银行温州分行发动600人次深入社区、街道开展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共4万余份。乐清农村合作银行与乐清市公安局、乐清市国税局、人民银行乐清市支行等多家机构联合举办主题为“打击防范经济犯罪,共建和谐美好生活”的宣传教育活动。活动期间,辖内各机构共接受咨询2.9万余次,进社区活动380余次,下乡活动480余次。
(三)创新宣传手段,扩大宣传覆盖面。
一是利用微博进行扩散性传播。如宁波银行温州分行在新浪官方微博进行专题发布,从7月9日起,定期持续发布相关内容微博,吸引网友关注并展开互动。该分行各员工也对微博进行转发,以达到有效宣传的目的。二是利用报纸、刊物等进行全面性传播。如永嘉合行在《今日永嘉》等报刊上投放与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相关的公益广告。广发银行温州分行在其内部报刊《广发温州》上刊登题名为《树立正确投资理念,远离非法集资活动》等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的文章,并将报邗邮寄给客户。
(四)加强内部宣教,增强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意识。
一是加强合规教育,督促员工远离非法集资。如宁波银行总行监察保卫部总经理为温州分行全体人员作主题为“走进法律,远离犯罪”的专题宣讲,系统分析非法集资产生的思想根源,详细介绍集资诈骗罪的量刑和司法实践等,促使该分行员工自觉远离非法集资,提高预防非法集资活动的能力。二是规范员工行为,深入开展风险排查工作。如乐清农村合作银行严格落实人事四项制度、五谈、六必访工作,对辖内人员每年开展2次谈心谈话、1次家访工作。今年该行纪检监察室相关工作人员还专门到非法金融处置办进行社会调查,对全体干部员工参与民间借贷情况进行了排查。活动期间,辖内各机构共举行员工教育培训会350余次。
三、加强督导,持续跟踪活动进展情况
(一)及时开展部署,持续跟踪指导。我分局在《关于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温银监办〔20**〕98号)中明确要求监管部门要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认真组织开展本次活动,按照统一部署和要求集中做好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的指导和督查工作。各监管科室认真收集、审查、核评各机构活动开展情况报告,做好对活动开展情况的跟踪监督,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二)运用多种形式,加大督查力度。我分局将督查工作与日常监管、现场检查相结合工作,通过组织访查等方式,15次组织人员前往民生银行等机构,实地了解、掌握银行业金融机构宣传教育工作开展情况,加强重点指导和督促,及时掌握活动开展情况。此外,在日常监管中,强调对银行员工参与非法集资、民间借贷等实行零容忍,今年以来,我分局先后布置银行业机构开展了全面风险排查、从业人员参与民间借贷风险大排查等工作。
四、活动取得的成效
(一)广大公众法制观念不断增强。辖内各机构利用营业网点多、涉众面广的优势,以led电子屏滚动播放宣传语、制作宣传教育展板、编发手册、发送短信等多种形式开展活动,对非法集资特征、主要表现形式、常用手段等进行宣传,广大公众深刻认识到非法集资的社会危害性,风险防范意识得到进一步提高。
(二)机构案防和内控管理水平不断提升。活动开展以来,辖内各机构积极落实社会责任,切实开展宣教活动,同时加强风险排查和案件防范,从案件防控机制、内控执行力等方面做实做细工作,提升案防和内控管理水平,有效防范了银行从业人员参与非法集资行为。
(三)常态化宣传机制得以初步建立。各机构通过在营业网点设立咨询点、开展讲座及开通咨询热线等方式,建立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的长效机制,进行常态化宣传。如福建海峡银行温州分行在营业大厅设立咨询点,向前来办理业务的客户现场宣讲防范非法集资相关知识,并对客户的疑问进行一一解答,同时宣传选取正规理财途径和渠道的重要性。建行温州分行开通了非法集资举报咨询热线电话0577-88080357,为群众耐心宣讲政策,解答群众关心的问题,普及有关金融知识。
一、组织实施情况
(一)落实职责,上下联动。根据银监会及省局活动通知安排,我分局结合辖内实际,制定了专门的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方案,对辖内活动进行统一部署。辖内各机构均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对活动进行统筹安排,将相关工作职责落实到部门和个人,并结合实际,制定和上报本单位宣传教育活动计划和方案;建立联络员制度,专门负责本单位宣传教育活动的上传下达。
(二)制定方案,充分动员。辖内各机构分别制定方案,确定了宣传教育活动的内容、步骤及措施,召开动员大会,要求每一位员工认真对待,层层传达,积极营造宣传氛围。如深圳发展银行温州分行制定了《深圳发展银行关于深入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方案》,详列了活动时间、活动类型、活动形式、工作事项及任务分工,活动内容较为丰富。
(三)形式多样,分步推进。从整体情况看,辖内各机构组织的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覆盖面广、形式丰富多样,做到了深入宣传并分阶段逐步推进。多方位、多角度地宣传非法集资的表现形式和特点,提高了公众对常见非法集资手段的识别能力。此外,部分机构还具体规划了活动进程,分阶段逐步推进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
二、活动开展情况
(一)利用网点优势,积极营造宣传氛围。
一是打出宣传标语,做好警示教育。各机构通过led电子屏滚动播放、悬挂横幅等方式宣传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标语口号,警示客户保护自身利益,警告犯罪分子远离非法集资。二是编制宣传材料,落实网点宣传。制作宣传教育展板、张贴各类海报、编印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手册等形式,对非法集资特征、主要表现形式、常用手段及识别方法等进行宣传。三是发送宣传短信,做好风险提示。向客户发送短信等形式扩大宣传教育活动,提高社会公众对非法集资的风险防范意识。活动期间,辖内各机构共制作展板横幅1700多块(条),编印手册、折页12.5万余份,发送短信160多万条。
(二)利用专业优势,自觉落实宣传责任。
一是提供咨询服务,主动答疑解惑。各机构通过在营业网点设立咨询点、开展讲座及开通咨询热线等方式,为客户传授和解答有关打击非法集资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如华夏银行辖内各支行通过在营业网点举办“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讲座、ppt讲解、设立专门窗口为宣传教育服务咨询台等方式,加大了对客户的宣传教育力度。二是走进社区、农村和企业,积极深入群众宣传。各机构利用“送金融知识下乡”活动,采取现场咨询、金融社区共建、“三农”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发送宣传资料,树立农民群众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的风险观念。如工商银行温州分行发动600人次深入社区、街道开展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共4万余份。乐清农村合作银行与乐清市公安局、乐清市国税局、人民银行乐清市支行等多家机构联合举办主题为“打击防范经济犯罪,共建和谐美好生活”的宣传教育活动。活动期间,辖内各机构共接受咨询2.9万余次,进社区活动380余次,下乡活动480余次。
(三)创新宣传手段,扩大宣传覆盖面。
一是利用微博进行扩散性传播。如宁波银行温州分行在新浪官方微博进行专题发布,从7月9日起,定期持续发布相关内容微博,吸引网友关注并展开互动。该分行各员工也对微博进行转发,以达到有效宣传的目的。二是利用报纸、刊物等进行全面性传播。如永嘉合行在《今日永嘉》等报刊上投放与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相关的公益广告。广发银行温州分行在其内部报刊《广发温州》上刊登题名为《树立正确投资理念,远离非法集资活动》等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的文章,并将报邗邮寄给客户。
(四)加强内部宣教,增强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意识。
一是加强合规教育,督促员工远离非法集资。如宁波银行总行监察保卫部总经理为温州分行全体人员作主题为“走进法律,远离犯罪”的专题宣讲,系统分析非法集资产生的思想根源,详细介绍集资诈骗罪的量刑和司法实践等,促使该分行员工自觉远离非法集资,提高预防非法集资活动的能力。二是规范员工行为,深入开展风险排查工作。如乐清农村合作银行严格落实人事四项制度、五谈、六必访工作,对辖内人员每年开展2次谈心谈话、1次家访工作。今年该行纪检监察室相关工作人员还专门到非法金融处置办进行社会调查,对全体干部员工参与民间借贷情况进行了排查。活动期间,辖内各机构共举行员工教育培训会350余次。
三、加强督导,持续跟踪活动进展情况
(一)及时开展部署,持续跟踪指导。我分局在《关于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温银监办〔20**〕98号)中明确要求监管部门要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认真组织开展本次活动,按照统一部署和要求集中做好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的指导和督查工作。各监管科室认真收集、审查、核评各机构活动开展情况报告,做好对活动开展情况的跟踪监督,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二)运用多种形式,加大督查力度。我分局将督查工作与日常监管、现场检查相结合工作,通过组织访查等方式,15次组织人员前往民生银行等机构,实地了解、掌握银行业金融机构宣传教育工作开展情况,加强重点指导和督促,及时掌握活动开展情况。此外,在日常监管中,强调对银行员工参与非法集资、民间借贷等实行零容忍,今年以来,我分局先后布置银行业机构开展了全面风险排查、从业人员参与民间借贷风险大排查等工作。
四、活动取得的成效
(一)广大公众法制观念不断增强。辖内各机构利用营业网点多、涉众面广的优势,以led电子屏滚动播放宣传语、制作宣传教育展板、编发手册、发送短信等多种形式开展活动,对非法集资特征、主要表现形式、常用手段等进行宣传,广大公众深刻认识到非法集资的社会危害性,风险防范意识得到进一步提高。
(二)机构案防和内控管理水平不断提升。活动开展以来,辖内各机构积极落实社会责任,切实开展宣教活动,同时加强风险排查和案件防范,从案件防控机制、内控执行力等方面做实做细工作,提升案防和内控管理水平,有效防范了银行从业人员参与非法集资行为。
(三)常态化宣传机制得以初步建立。各机构通过在营业网点设立咨询点、开展讲座及开通咨询热线等方式,建立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的长效机制,进行常态化宣传。如福建海峡银行温州分行在营业大厅设立咨询点,向前来办理业务的客户现场宣讲防范非法集资相关知识,并对客户的疑问进行一一解答,同时宣传选取正规理财途径和渠道的重要性。建行温州分行开通了非法集资举报咨询热线电话0577-88080357,为群众耐心宣讲政策,解答群众关心的问题,普及有关金融知识。
为了进一步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非法集资活动,维护辖区正常的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根据高府办发[20xx]39号文件要求,结合我乡实际制定了工作方案,开展了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工作,集中开展了一个月的宣传活动,现将工作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统一思想,加强防范打击非法集资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迅速成立领导小组和机构,及时召开专题会议,让我乡全体干部、村支两委干部和广大群众充分认识到非法集资活动的严重性和危害性,以及开展此项工作的长期性和重要性,从而时刻保持高度的警惕性和敏锐性。
二、加大宣传,切实增强人民群众抵御非法集资风险的能力。
利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动员,开展入村集中宣传活动在场镇设置宣传咨询点2处,发放宣传资料500余张,广播讲解20余次,张贴宣传告示300余张,政务微博发布信息等,开展形式多样面向村社的宣传教育活动,多方位、多角度的宣传非法集资的特点和形式,广泛宣传非法集资活动的危害,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的宣传面和影响力得到了进一步的扩大,达到了引导群众自觉远离非法集资的目的。
三、排查风险,认真多好对非法集资活动的监测和预警工作
我乡乡长潘大冬带队,对辖区有可能涉嫌非法集资的活动进行了逐一排查,并且制定专门机构和专人,通过建立健全群众举报、监督,我乡监管和查处等信息渠道,彻底杜绝重大原发性非法集资活动的发生。
此次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活动的开展使群众的法律意识和防范风险意识进一步提高,在社会生活和参与经济活动中识别投资渠道的能力进一步增强,有效地维护了自身合法权益,促进了社会稳定。我们将以这次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宣传力度,使防范非法集资相关知识家喻户晓,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一、统一思想,加强防范打击非法集资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迅速成立领导小组和机构,及时召开专题会议,让我乡全体干部、村支两委干部和广大群众充分认识到非法集资活动的严重性和危害性,以及开展此项工作的长期性和重要性,从而时刻保持高度的警惕性和敏锐性。
二、加大宣传,切实增强人民群众抵御非法集资风险的能力。
利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动员,开展入村集中宣传活动在场镇设置宣传咨询点2处,发放宣传资料500余张,广播讲解20余次,张贴宣传告示300余张,政务微博发布信息等,开展形式多样面向村社的宣传教育活动,多方位、多角度的宣传非法集资的特点和形式,广泛宣传非法集资活动的危害,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的宣传面和影响力得到了进一步的扩大,达到了引导群众自觉远离非法集资的目的。
三、排查风险,认真多好对非法集资活动的监测和预警工作
我乡乡长潘大冬带队,对辖区有可能涉嫌非法集资的活动进行了逐一排查,并且制定专门机构和专人,通过建立健全群众举报、监督,我乡监管和查处等信息渠道,彻底杜绝重大原发性非法集资活动的发生。
此次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活动的开展使群众的法律意识和防范风险意识进一步提高,在社会生活和参与经济活动中识别投资渠道的能力进一步增强,有效地维护了自身合法权益,促进了社会稳定。我们将以这次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宣传力度,使防范非法集资相关知识家喻户晓,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为有效预防非法集资风险,维护正常经济金融秩序和群众切身利益,创造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合肥市xx区财政局积极组织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
一是提高宣传密度,在全区主要马路、广场、居民小区悬挂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条幅100余条;在辖区商场、金融机构、社区电子显示屏24小时滚动播放宣传标语和宣传视频;设立30余个防范非法集资宣传台,派发宣传单、宣传折页、宣传手提袋等材料15000余份。
二是拓宽宣传广度,与xx区银行、保险公司、办公楼物业、学校、工厂等各类型单位展开宣传合作,根据各单位不同特点采用不同的宣传方式,开展一系列有针对性的宣传活动:与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联合开展针对客户的金融知识普及;与物业联合开展针对楼宇入驻公司的宣传;与学校、工厂等单位联合开展针对学生、职工的防范非法集资宣传。
三是拓展宣传深度,以社区为单位,组织开展专场培训活动,现场向社区居民详细讲解近年来发生的典型非法集资案例,传授正确的理财知识和理财方式,宣贯非法集资不受法律保护、参与非法集资风险自担等常识,使接受培训的群众得到深入学习,在金融知识和风险防范方面更加专业。
四是提高宣传效果,借助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发布防范非法集资相关知识,利用xx报、合肥晚报等传统纸媒广泛报道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新闻,提高了宣传月活动的影响力和效果。
一是提高宣传密度,在全区主要马路、广场、居民小区悬挂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条幅100余条;在辖区商场、金融机构、社区电子显示屏24小时滚动播放宣传标语和宣传视频;设立30余个防范非法集资宣传台,派发宣传单、宣传折页、宣传手提袋等材料15000余份。
二是拓宽宣传广度,与xx区银行、保险公司、办公楼物业、学校、工厂等各类型单位展开宣传合作,根据各单位不同特点采用不同的宣传方式,开展一系列有针对性的宣传活动:与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联合开展针对客户的金融知识普及;与物业联合开展针对楼宇入驻公司的宣传;与学校、工厂等单位联合开展针对学生、职工的防范非法集资宣传。
三是拓展宣传深度,以社区为单位,组织开展专场培训活动,现场向社区居民详细讲解近年来发生的典型非法集资案例,传授正确的理财知识和理财方式,宣贯非法集资不受法律保护、参与非法集资风险自担等常识,使接受培训的群众得到深入学习,在金融知识和风险防范方面更加专业。
四是提高宣传效果,借助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发布防范非法集资相关知识,利用xx报、合肥晚报等传统纸媒广泛报道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新闻,提高了宣传月活动的影响力和效果。
一、宣传对象
重点宣传全县单用途预付卡、直销、电子商务平台、批发零售等领域涉嫌非法集资风险领域及群众。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广泛宣传,提高群众防范非法集资意识。一是编制宣传防范非法集资公益宣传彩页,包括非法集资特征、表现形式、辨识手段、举报电话等相关信息,印制xxx份并在县内街道派发至群众,向全县普通民众宣传防范非法集资公益信息,着力宣传防范非法集资的理念,切实提高群众防范非法集资意识。二是制定《xxxx年x县商务领域非法集资风险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并下发至各相关企业。县内xx家大型商超、x家餐饮企业及多家电子商务企业门头电子屏滚动播出等方式,对非法集资的特征、主要表现形式、常见手段等进行宣传。
(二)重点宣传,防范关键领域非法集资风险蔓延。通过走访、微信宣传做好企业的宣传教育工作,确保企业和内部员工远离非法集资,切实维护企业和员工合法权益,确保企业健康有序安全发展。一是向批发零售、直销等企业宣传,严禁产生非法集资吸收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从离业银行以外的单位活个人借款以及抽逃注册资本等违法违规行为;严禁企业的股东、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是否假借企业名义或由企业提供担保,参与非法放贷等违法违规活动等非法集资风险蔓延。二是向电子商务企业宣传,严禁通过电子商务平台违规进行融资或开展网络借贷业务,及存在未经批准违规发行投资理财产品等违法违规行为。三是向单用途预付卡发放企业宣传,严禁针对不特定对象以超出国家规定的利率回报消费者和以货币、实物、预付价值等形式回报消费者等涉嫌非法集资的发卡行为。
(三)新媒体多渠道宣传。利用网络、微信、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拓展,确保宣传活动取得实效。
三、下步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充分利用各种渠道加强,引导社会公众增强风险意识和辨别能力,建立排查工作责任制。商务服务建立日常监督检查制度和多种信息收集方式,逐步形成非法集资风险防控和处置长效机制。
重点宣传全县单用途预付卡、直销、电子商务平台、批发零售等领域涉嫌非法集资风险领域及群众。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广泛宣传,提高群众防范非法集资意识。一是编制宣传防范非法集资公益宣传彩页,包括非法集资特征、表现形式、辨识手段、举报电话等相关信息,印制xxx份并在县内街道派发至群众,向全县普通民众宣传防范非法集资公益信息,着力宣传防范非法集资的理念,切实提高群众防范非法集资意识。二是制定《xxxx年x县商务领域非法集资风险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并下发至各相关企业。县内xx家大型商超、x家餐饮企业及多家电子商务企业门头电子屏滚动播出等方式,对非法集资的特征、主要表现形式、常见手段等进行宣传。
(二)重点宣传,防范关键领域非法集资风险蔓延。通过走访、微信宣传做好企业的宣传教育工作,确保企业和内部员工远离非法集资,切实维护企业和员工合法权益,确保企业健康有序安全发展。一是向批发零售、直销等企业宣传,严禁产生非法集资吸收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从离业银行以外的单位活个人借款以及抽逃注册资本等违法违规行为;严禁企业的股东、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是否假借企业名义或由企业提供担保,参与非法放贷等违法违规活动等非法集资风险蔓延。二是向电子商务企业宣传,严禁通过电子商务平台违规进行融资或开展网络借贷业务,及存在未经批准违规发行投资理财产品等违法违规行为。三是向单用途预付卡发放企业宣传,严禁针对不特定对象以超出国家规定的利率回报消费者和以货币、实物、预付价值等形式回报消费者等涉嫌非法集资的发卡行为。
(三)新媒体多渠道宣传。利用网络、微信、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拓展,确保宣传活动取得实效。
三、下步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充分利用各种渠道加强,引导社会公众增强风险意识和辨别能力,建立排查工作责任制。商务服务建立日常监督检查制度和多种信息收集方式,逐步形成非法集资风险防控和处置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