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工作原则,牢固树立抓党的意识形态工作是本职、不抓是失职、抓不到是渎职的理念,做到知责明责、守则履责、担责尽责、健全工作机制,严格制度执行,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到位,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
1.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州委、县委、镇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各党组织书记每年至少两次专题研究本单位本辖区的意识形态重点工作和责任制,对重要的意识形态工作要及时过问、亲自处理,对意识形态安全要亲自抓。
3.镇宣传办要抓好干部理论学习,每年集中学习不少于8次,其中对意识形态工作有关内容的学习每年不少于2次。
4.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统一领导,形成党组织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办公室组织协调、各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
5.统筹协调,在行政管理、行业管理、社会管理中体现意识形态工作要求,维护意识形态安全。
6.按照“谁组织谁负责、谁审批谁监督”的原则,加强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的管理。必须事先经过职能站所批准,报镇宣传办备案后,方可组织实施。不得邀请政治倾向有明显偏差的报告人。
7.加强反邪教工作,防范邪教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渗透。
8.积极同社科理论界、经济界、科学界知识分子交流,做好学术带头人、领军人物的工作,通过开展经常性走访、建立联系制度、邀请座谈等形式,不断拓展同各界知识分子沟通联系的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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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相关制度[朗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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