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食品经营工作,切实保障消费者人身安全和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就食品经营管理工作,本店制定如下制度:
一、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
在上级部门的领导下,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并做好以下工作:
1、配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本单位食品安全进行监督检查,并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2、定期协助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3、制定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4、检查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食品安全状况并记录,对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要求的行为及时制止并提出处理意见;
5、对食品安全检验工作进行管理;
6、对本单位从业人员进行健康管理,实施健康检查,督促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和病症的人员调离相关岗位;
7、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档案,保存各种检查记录;
8、协助所在单位定期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上交本单位的食品安全综合自查报告,食品安全综合自查报告样式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另行制定;
9、与保证食品安全有关的其他管理工作。
二、进货查验制度
1、对采购的食品按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履行检查义务,检查食品感官质量和标签;查验是否为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禁止销售的食品;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销售进口食品的,查验进口食品的合法证明。
2、对进入商场、超市、食杂店悬挂“总经销”、“总代理”字样牌匾的必须查验是否持有合法有效的授权文书,并将文书复印件留存归档备查。
3、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食品经营企业,可以由企业总部统一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进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企业总部向所属经营者提供进货查验的证明。统一配送之外自行采购的食品,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三、索证索票制度
1、索证:进货时按规定向生产厂家或上级供货商索取“一照二证一报告”。即索取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等证件和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对生产厂家或上级批发企业的上述证照及时更新,以保证在有效期内。经营进口食品的,索取进口食品的合法证明。
2、索票:进货时索取载有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生产日期)、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的进货票据。即经营预包装食品的应索取按照省工商局统一样式,运用电子台帐软件开具的供货凭证;经营生鲜食品的应索取厦门市生鲜食品安全监管信息系统开具的上市凭证。
3、食品索证索票后,在指定场所显要位置予以公示,供消费者进行查询及有关部门进行检查。
四、进销货台账制度
1、食品批发商建立食品进销货台帐制度,食品零售商建立食品进货台帐制度。
2、建立食品进销货台帐制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生产日期)、保质期、供货商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或者保留载有上述信息的票据。
3、批发商销货时按照福建省工商局统一的供货凭证样式,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生产日期、保质期、购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销售日期等,运用电子台帐软件开具供货凭证,凭证格式为三联,第一联存根(批发商销货台账),第二联购货单位(零售商记账凭证),第三联随货同行(零售商进货台账)。
4、设立一个存放上一级批发商或厂家相关资质和台账的资料柜,按照供货商、进货时间、商品类别等不同,将供货凭证进行分类整理,定期装订成册,落实台账管理。批发商应将供货者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及时扫描到电子台账软件中并上传许昌工商商品信息备案查询数据库。5、进货查验记录、批发记录或者票据应当真实,不得伪造,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两年。
五、食品贮存管理制度
1.根据经营需要设置存放设施,如存放架(柜)、冰箱等。
2、食品货柜实行专用,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如杀鼠杀虫剂、洗涤消毒剂等),不得存放药品、杂品及个人生活用品等物品。
3、经营场所应设置防鼠、防虫、防蝇、防潮、防霉的设施,并能正常使用;必须设置机械通风设施,并应经常开窗通风,定期清扫,保持干燥和整洁,清货时应做好清洁消毒工作。
4、食品要分类、分架、隔墙离地上架存放,各类食品有明显标志,有异味或易吸潮的食品应密封保存分类摆放。
5、食品储存要做到先进先出,尽量缩短储藏时间,定期清仓检查,防止食品过期、变质、霉变、生虫,及时清理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
6.变质食品设立专门的仓库或容器进行保管。不得同合格的食品混放在一起,以免造成污。
六、食品销售管理制度
1.每周食品进行查验。销售人员要按照食品标签标示的警示标志、警示说明或者注意事项的要求销售预包装食品,确保食品质量合格和食品安全。
2.对即将到达保质期的食品,集中进行摆放,并作出明确的标示。
3.用于食品销售的容器、销售工具必须符合卫生要求。
4.销售的情况应建立销售台帐备查,账目保管期限为二年。
七、食品安全自检自查报告制度
1、食品进货后由专人负责,对食品的品名、规格、数量、价格、商标、生产日期、保质期、卫生许可证或生产许可证编号、质量认证标志、净含量等逐项进行验收,向供货方索要进货发票,并详细填写进货台账,验收合格后方可销售。
2、根据经验对购进的食品样品进行感观质量评定。
3、检查食品运输、仓储、保管、包装以及销售环境是否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4、检查食品有无残质、变味、变质、变形、结块、沉淀、漏气、瘪灌、涨气等情况,如发现问题禁止上架销售。
5、查验食品是否过期、失效、变质或标签不全、不合格以及是否属于国家禁止生产、销售的食品。查验食品是否掺杂使假、以次充好。查验食品是否假冒或仿冒他人产品商标、名称、包装、装潢、厂名、厂址。查验食品是否伪造、涂改产品生产经营单位名称、地址、有效期和有关质量标准。
6、通过自检,及时发现食品质量问题,对不合格的食品进行退市处理,防止不合格食品进入流通环节,并将检测结果及时存档上报辖区工商所。
八、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
1、发现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立即停止经营,下架单独存放,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将有关情况报告辖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接到有关监管部门关于不合格食品退市通知后,及时按上述规定立即处理,并协助食品生产者执行食品召回制度。
2、对贮存、销售的食品定期进行检查,查验食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及时清理变质、超过保质期及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主动将其退出市场,并做好相关记录。
九、食品质量信息公示制度
本单位在场内显著位置设立食品信息公示栏,向消费者公示食品检测信息、退市食品清单和处理情况等。
十、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为维护广大消费者和全体职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障单位正常运营,维护社会稳定,根据《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工作情况,特制定如下食品安全应急预案:
1、领导小组。
成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组 长:
组 员:
2、应急处置程序。
(1)及时报告。
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单位负责人要在2小时内向食药监局报告,报告内容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单位、地址、时间、中毒人数及死亡人数,主要临床表现,可能引起中毒的食物等。并按照相关部门的要求采取控制措施。
(2)立即抢救。
单位负责人在第一时间组织人员,立即将中毒者送医院(120)抢救,协助医院进行调查和抢救。
(3)现场处置。
单位负责人要立即停止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封存导致或者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及用具、设备设施和现场。病人吃剩的食物不要急于倒掉,食品用工具容器、餐具等不要急于冲洗,病人的排泄物(呕吐物、大便)要保留,提供留样食物。
(4)场地维稳。
发生食物中毒后,本店的从业人员要尽力做好现场疏导、解释和安抚工作,要稳定消费者和病人情绪,确保事态可控,任何人不自行散布事故信息。无法控制的,要及时与110控制中心联系。
(5)配合调查处理。
单位负责人要配合食品安全监管局、进行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如实反映食品安全事故情况、病人中毒情况。
3、事故责任追究。
对事故延报、谎报、瞒报、漏报或处置不当的,要追究当事人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其法律责任。
一、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和培训管理制度
1、从事直接接触入口食品的从业人员每年必须按规定经过健康检查及卫生知识培训合格,同时取得健康体检合格证后,方可上岗工作。
2、开展从业人员每日晨检工作。凡患有伤寒、痢疾、甲型戊型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等国家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疾病,必须立即调离食品工作岗位,在未彻底治愈前,保证不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3、从业人员必须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不留指甲、不染指甲油、不戴首饰,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勤理发、勤洗衣服、勤洗被褥、勤换工作衣帽。
4、从业人员进入经营场所前必须清净、消毒双手,穿戴整洁的工作服、工作帽、工作鞋,工作服应当盖住外衣,头发不得露于帽外,不得吸烟及从事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活动。
5、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健康档案和培训台账。我单位按规定聘请经过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或从业资格证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定期开展食品专业技术人员、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工作。
二、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
在上级部门的领导下,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并做好以下工作:
1、制定并执行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拟定并实施年度自查和巡查,探索和推行先进管理规范和手段。
2、定期组织开展本单位食品安全自查和管理,并做好记录。对违反法律规定和不符合卫生要求的行为进行批评、制止,严重者及时向单位领导汇报,并提出处理意见。
3、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检查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明,坚持一年一次的健康体检,上岗前必须先体检合格,做到持证上岗。定期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和内部考核。
4、定期组织开展场所内外环境卫生清洁,组织检查场所条件、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
5、主动接受食药监管部门的培训考核,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发现食品状况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潜在风险的,建议单位领导立即停止食品生产经营,并及时向食药监部门报告。
6、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确定的其他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
三、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
单位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要按照年度自查和巡查的要求开展自检自查工作:
1、制订定期或不定期食品安全检查计划,采取全面检查、抽查与自查相结合的形式,实行层层监管,主要检查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重点对员工健康管理、进货索证索票、餐具清洗消毒、设备设施管理、加工操作规范、环境卫生管理等各项工作进行自查。
2、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天在操作加工时段至少进行一次各岗位重点环节食品安全检查,每周对各环节进行全面现场检查,发现存在食品安全问题和隐患的,要及时告知改进,并做好食品安全检查记录备查。
3、各岗位负责人、主管人员要服从食品安全管理员检查指导,每天开展岗位或部门自查,及时发现和纠正从业人员违反制度要求操作的行为。
4、检查中发现的同一类问题经两次指出仍未改进的,按本单位有关奖惩等规定处理。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潜在风险的,应当建议本单位领导立即停止生产经营活动,并及时向食药监部门报告。
5、各种检查结果记录归档备查。
四、食品加工操作过程与控制制度
1、粗加工风险控制要求。
(1)、粗加工前应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超过保质期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和使用。
(2)、食品原料的加工和存放要在相应位置进行,不得混放和交叉使用,加工肉类、水产类的操作台、用具和容器与蔬菜分开使用,并要有明显标志。
(3)、蔬菜类食品原料要按“一择、二洗、三切”的顺序操作,彻底浸泡清洗干净,做到无泥沙、杂草、烂叶。
(4)、肉类、水产品类食品原料的加工要在专用加工洗涤区或池进行。
2、烹调加工风险控制要求。
(1)、烹调前应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进行烹调加工。不得将回收后的食品(包括辅料)经烹调加工后再次供应。
(2)、热加工食品必须充分加热,烧熟煮透,防止外熟内生;食物中心温度必须高于70℃。
(3)、加工后的成品应与半成品、原料分开存放。需要冷藏的熟制品,应尽快冷却后再冷藏。
(4)、烹调后至食用前需要较长时间(超过2小时)存放的食品,应及时采用高于60℃热藏或低于10℃冷藏(冷藏的熟制品应当在冷却后及时冷藏)。隔餐及外购熟食要回锅彻底加热后才能供应。
(5)、加工用工具、容器、设备必须经常清洗,保持清洁,刀、砧板、盆、抹布用后须清洗消毒;直接接触食品的加工用具、容器必须彻底消毒。
(6)、工作结束后,调料要加盖,做好工具、容器、灶上灶下、地面墙面的清洁卫生工作。
3、专间操作风险控制要求。
(1)、专间及出菜通道要洁净,不能堆放任何杂物。专间(台)只能存放直接入口食品及必需用的食具、工用具。
(2)、专间使用前应当进行空气消毒,每次记录使用时间和累计时间,及时更换。
(3)、专间的各种刀具、砧板、切片机械等工用具、容器必须专用,定位存放。用前消毒,用后洗净。
(4)、操作人员进入专间前要二次更衣、洗手消毒,闲杂人员不得随意进入备餐间。备餐间窗口保证关闭状态,不得随意开合。
(5)、保持专间清洁,每天严格做好有关工用具和空气消毒、卫生清扫等工作,并做好相关记录。
五、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洗消毒和维修保养制度
1、本单位配备足够的加工设施和卫生设备。主要设施宜采用不锈钢,易于维修和清洁。食品处理区应采用机械排风、空调等设施,保持良好通风,及时排除潮湿和污浊空气。
2、采取有效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及其他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等防蝇防尘防虫防鼠设施设备。直接与外界相通的门窗均设置纱门、纱窗、门帘或空气幕,门下设防鼠板,排水沟、排气排烟出入口应有网眼孔径小于6mm的隔栅或网罩。
3、配置方便使用的从业人员洗手设施,附近设有相应清洗、消毒用品、干手设施和洗手消毒方法标示。宜采用脚踏式、肘动式或感应式等非手动式开关。
4、用于加工、贮存食品的工用具、容器或包装材料和设备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无异味、耐腐蚀、不易发霉。
5、各功能区和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操作台、刀具、砧板等工用具,应分开定位存放使用,并有明显标识。
6、从业人员必须熟练掌握餐用具清洗消毒程序和消毒方法。
7、消毒后的餐饮具表面光洁、无油渍、无水渍、无异味、无泡沫、无不溶性附着物,及时放入保洁柜。盛放消毒餐具的保洁柜要有明显标记,要经常擦洗消毒,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饮具要分开存放。
8、应当定期维护食品加工、贮存、陈列、消毒、保洁、保温、冷藏、冷冻等设备设施,校验计量器具,及时清理清洗,必要时消毒,确保正常运转和使用。
六、进货查验和记录制度
1、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采购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确保所购原料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便于溯源。
2、进行采购时,选择许可证照齐全有效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索取留存有效购物凭证(发票、收据、进货清单等)。
3、应当建立台账(采购记录),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留载有上述信息的进货清单或票据等相关凭证。采购记录及相关资料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6个月,无保质期的,不少于2年。
4、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可以由企业总部统一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产品合格的证明文件等,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门店自行采购的产品,应当遵照以上规定执行查验索证索票制度。
5、采购食品时应进行感观检查,不得采购腐败变质、掺杂掺假、霉变生虫、污染不洁、有毒有害、有异味、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及原料,以及外观不洁、破损、包装标签不符合要求或不清楚、来源不明、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水产及其制品加工食品。
七、食品贮存管理制度
1、食品经营者应当依法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食品与非食品不能混放,食品仓库内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质(如杀鼠剂、杀虫剂、洗涤剂、消毒剂等),不得存放个人物品和杂物。
2、设专人负责管理,并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做好出入库登记,保证先进先出,易坏先用。及时检查和清理变质、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并做好相关记录。
3、各类食品按类别、品种分类、分架摆放整齐,做到隔墙离地。
4、仓库内要保持通风、防潮、防鼠、防虫,定期维护,及时清扫,保持清洁。
5、散装食品应盛装于容器内,并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供应商提供)。
6、肉类、水产、蛋品等易腐食品需冷藏储存。冷藏冷冻设备,须贴有明显标志(原料、半成品、成品)。生食品、半成品、成品分柜存放,不得生熟混放、堆积或挤压存放。
7、应有满足生熟分开存放数量的冷藏设备,并定期除霜(霜薄不得超过1cm)、清洁和保养,保证设施正常运转。
8、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并配备保温和冷藏设施,不得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运输。
八、食品添加剂使用公示制度
1、需要公示的食品添加剂是在食品加工过程中使用的所有食品添加剂。
2、需要公示的食品添加剂基本信息包括:品名、生产厂家、生产许可证编号、供货单位等。
3、公示的基本信息要与实际使用的食品添加剂相符,不得提供虚假信息误导消费者。使用的食品添加剂有变化的要及时更换公示信息。
4、采购的食品添加剂要专人采购、专账记录、专区存放、专器称量、专人负责,并按照有效期使用。严禁采购和使用无合法生产资质以及标签不规范的食品添加剂,禁止使用非食用添加剂。
5、食品添加剂要分类、分开存放,以防误用。
6、公示栏应按照规定悬挂,便于公众了解相关信息。
九、废弃物处置制度
1、餐厨废弃物和废弃油脂应设专人负责管理。
2、餐厨废弃物和废弃油脂应有“餐厨废弃物或废弃油脂”字样的密闭容器存放,做到日产日清,最长暂存时间不超过12个小时。
3、餐厨废弃物和废弃油脂应交由经相关部门许可或者备案的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单位或个人处理。餐饮单位应与处置单位或个人签订合同,并索取其经营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
4、餐饮单位不得乱倒乱堆餐厨废弃物,不得将餐厨废弃物直接排放到雨水管道、污水管道、公共厕所、公共水域或交给未经相关部门许可或者备案的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单位或个人处理。
5、餐饮单位应建立餐厨废弃物处置台帐,详细记录餐厨废弃物的种类、数量、去向、用途等情况,定期向监管部门报告。
十、预防食物中毒制度
1、严禁采购及加工病死、毒死、死因不明、腐败变质、污秽不洁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原料加工食品。
2、严禁使用发芽马铃薯、野生蘑菇、葫芦瓜、河豚鱼等含有毒有害物质的原料加工食品。
3、严禁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和食品原料加工制作食品。
4、严禁采购及加工无商品名称、厂址、厂名、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不符合国家《预包装食品标签通用标准》和来历不明的食品或食品原料加工制作食品。
5、为防止熟食被细菌污染,切生的食品和熟的食品所用的刀、砧板要分开;做凉拌菜一定要洗净消毒,不吃隔顿凉拌菜。
6、剩余食品在再次出售前要高温彻底加热。
十一、食品留样制度
1、重要接待活动和大型餐饮聚餐超过100人(或食堂)供应的食品成品实行留样,并由专人负责。
2、每餐、每个品种留样量不少于100g,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闭专用容器内,在冷藏条件下存放48小时以上。
3、留样食品取样不得被污染,贴好食品标签,待留样食品冷却后,放入0—10℃专用冰箱内,并标明留样时间、餐次,并做好留样记录,包括留样日期、时间、品名、餐次、留样人。
4、留样食品按期限要求保留,食品样源(餐厅、食堂、摊点等)进餐者如有异常,立即封存,送食品安全检测部门查验。
5、食品留样冰箱内严禁存放与留样食品无关的物品。
6、重要接待活动留样冰箱要上锁。
十二、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为维护广大消费者和全体职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障单位正常运营,维护社会稳定,根据《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工作情况,特制定如下食品安全应急预案:
1、领导小组。
成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组 长:
组 员:
2、应急处置程序。
(1)及时报告。
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单位负责人要在2小时内向食药监局报告,报告内容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单位、地址、时间、中毒人数及死亡人数,主要临床表现,可能引起中毒的食物等。并按照相关部门的要求采取控制措施。
(2)立即抢救。
单位负责人在第一时间组织人员,立即将中毒者送医院(120)抢救,协助医院进行调查和抢救。
(3)现场处置。
单位负责人要立即停止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封存导致或者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及用具、设备设施和现场。病人吃剩的食物不要急于倒掉,食品用工具容器、餐具等不要急于冲洗,病人的排泄物(呕吐物、大便)要保留,提供留样食物。
(4)场地维稳。
发生食物中毒后,本店的从业人员要尽力做好现场疏导、解释和安抚工作,要稳定消费者和病人情绪,确保事态可控,任何人不自行散布事故信息。无法控制的,要及时与110控制中心联系。
(5)配合调查处理。
单位负责人要配合食品安全监管局、进行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如实反映食品安全事故情况、病人中毒情况。
3、事故责任追究。
对事故延报、谎报、瞒报、漏报或处置不当的,要追究当事人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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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管理制度汇编[朗读]
为了加强学校集会管理,确保集会安全有序进行,避免或减少突发安全事件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维护学校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结合我校的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所称校内大型集会活动,是指学校、各部门、各年级和班级在校内所举办的各类学生集体活动。
1、艺术节、体育节、科技节、英语节等校级学生活动;
2、一年级入队仪式、三年级十岁成长礼、六年级毕业季、各年级**小舞台文艺汇演等年级活动;
3、专题报告会;
4、各类庆祝、庆典活动及其它大型集会活动。
二、集会的审批制度
大型集会活动按照谁主办(承办)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分级管理,逐级申报审批和备案制度。校长室是常规集会活动的审批部门。
三、集会的组织管理
集会的举办部门应提前一周向学校提供下列资料,办理审查备案手续。
1、集会活动的总体方案。包括活动内容、规模、时间、地点、人数、参加活动的对象和主要领导。
2、集会活动的安全保卫措施和以及突发事故处置预案。
3、集会场所的基本情况。
4、集会纪律要求。
四、校内集会具体要求
(一)、成立安全工作组织机构。
1、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部门负责人、年级组长、班主任老师。
(1)全面负责学校各项大型集会活动的组织、协调。
(2)及时组织听取大型集会活动策划小组对每次活动的安排意见和安全措施、方案。
(3)负责检查各项大型活动的准备工作。主要针对活动场地、活动器材、电器影像设备进行全面的检查,确保安全,并提前做好活动准备。
(4)针对集会活动的各个工作岗位做好明确分工,安排好工作人员。
2、成立集会活动安全检查组。
组长:部门负责人。
成员:相应集会工作人员。
(1)认真检查督导各组安全工作的实施情况。
(2)检查各楼梯口值班人员到岗情况,带队老师跟班上、下楼梯情况及活动场地各岗位人员到岗情况。
(二)活动流程。
1、活动前的安全工作。
(1)活动负责人召开相关工作人员安全会议,明确集会活动要求和流程及各自承担的任务要求。班主任要对学生进行安全动员,强调集会纪律,行动要严格服从指挥。
(2)各班按照指定路线有序进场,到达活动场所,由班主任组织学生按指定位置安排座位或站队,防止学生乱窜,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
(3)相关工作人员认真检查现场设施、设备,做好活动前的场地布置工作。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置,及时报告。相应楼道、出入口有指定教师负责疏散管理,严防挤压、踩踏事故的发生。
2、活动时的安全工作。
(1)班主任现场维持纪律,要求学生遵守会场纪律,不喧哗、不离开座位。
(2)安全门、楼梯疏散工作人员坚守岗位,安全门要求虚掩,不上锁;楼道保持通畅。
3、活动后的安全工作。
(1)各班学生按照指定路线,有序离开会场,听指挥,不拥挤。
(2)安全工作人员在各自岗位,做好本职工作,直至活动结束。
五、突发情况的处置
各级值班人员要在职在位,发现突发情况,立即采取相应的措施,确保在第一时间到场并妥善处置。
1、当事人或现场目击者要迅速采取紧急措施,制止事态发展。立即组织师生开展自救和互救。根据需要,及时拨打“110”、“119”、“120”、“122”等报警求助电话。
2、立即通知值班领导、老师和及有关人员迅速到达现场,组织开展抢救工作。
3、值班人员迅速到达现场保护现场,维持秩序,保证安全通道畅通无阻,协助开展救助工作。门卫值班室员引导有关的人员和车辆迅速到达事发现场。当发生火灾时,义务人员迅速到达现场,抢救被困师生,展开灭火工作。
4、值班老师或任课老师按照规定的疏散撤离路线和顺序,组织撤离。同时,按照先急后缓的原则,先组织撤离受到直接威胁的班级和人员,其它班级有序的快速撤离。确保无拥挤伤亡发生。
5、值班领导和老师按照分工到教学区及楼梯口组织疏导疏散和撤离。
6、要保证安全疏散通道及安全出口的畅通。并根据要求,对发生危险的地段进行封闭。
7、做好学生的思想稳定工作,严禁大声喧哗,保持良好秩序。
8、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对水、电等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保障各项物资的供应。同时,抢修受损设施。
9、通知有关人员迅速投入到抢险、救护和善后工作的处理等各工作之中。
10、及时向上级汇报突发事件的进展情况,接待媒体和师生家属,处理善后工作。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所称校内大型集会活动,是指学校、各部门、各年级和班级在校内所举办的各类学生集体活动。
1、艺术节、体育节、科技节、英语节等校级学生活动;
2、一年级入队仪式、三年级十岁成长礼、六年级毕业季、各年级**小舞台文艺汇演等年级活动;
3、专题报告会;
4、各类庆祝、庆典活动及其它大型集会活动。
二、集会的审批制度
大型集会活动按照谁主办(承办)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分级管理,逐级申报审批和备案制度。校长室是常规集会活动的审批部门。
三、集会的组织管理
集会的举办部门应提前一周向学校提供下列资料,办理审查备案手续。
1、集会活动的总体方案。包括活动内容、规模、时间、地点、人数、参加活动的对象和主要领导。
2、集会活动的安全保卫措施和以及突发事故处置预案。
3、集会场所的基本情况。
4、集会纪律要求。
四、校内集会具体要求
(一)、成立安全工作组织机构。
1、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部门负责人、年级组长、班主任老师。
(1)全面负责学校各项大型集会活动的组织、协调。
(2)及时组织听取大型集会活动策划小组对每次活动的安排意见和安全措施、方案。
(3)负责检查各项大型活动的准备工作。主要针对活动场地、活动器材、电器影像设备进行全面的检查,确保安全,并提前做好活动准备。
(4)针对集会活动的各个工作岗位做好明确分工,安排好工作人员。
2、成立集会活动安全检查组。
组长:部门负责人。
成员:相应集会工作人员。
(1)认真检查督导各组安全工作的实施情况。
(2)检查各楼梯口值班人员到岗情况,带队老师跟班上、下楼梯情况及活动场地各岗位人员到岗情况。
(二)活动流程。
1、活动前的安全工作。
(1)活动负责人召开相关工作人员安全会议,明确集会活动要求和流程及各自承担的任务要求。班主任要对学生进行安全动员,强调集会纪律,行动要严格服从指挥。
(2)各班按照指定路线有序进场,到达活动场所,由班主任组织学生按指定位置安排座位或站队,防止学生乱窜,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
(3)相关工作人员认真检查现场设施、设备,做好活动前的场地布置工作。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置,及时报告。相应楼道、出入口有指定教师负责疏散管理,严防挤压、踩踏事故的发生。
2、活动时的安全工作。
(1)班主任现场维持纪律,要求学生遵守会场纪律,不喧哗、不离开座位。
(2)安全门、楼梯疏散工作人员坚守岗位,安全门要求虚掩,不上锁;楼道保持通畅。
3、活动后的安全工作。
(1)各班学生按照指定路线,有序离开会场,听指挥,不拥挤。
(2)安全工作人员在各自岗位,做好本职工作,直至活动结束。
五、突发情况的处置
各级值班人员要在职在位,发现突发情况,立即采取相应的措施,确保在第一时间到场并妥善处置。
1、当事人或现场目击者要迅速采取紧急措施,制止事态发展。立即组织师生开展自救和互救。根据需要,及时拨打“110”、“119”、“120”、“122”等报警求助电话。
2、立即通知值班领导、老师和及有关人员迅速到达现场,组织开展抢救工作。
3、值班人员迅速到达现场保护现场,维持秩序,保证安全通道畅通无阻,协助开展救助工作。门卫值班室员引导有关的人员和车辆迅速到达事发现场。当发生火灾时,义务人员迅速到达现场,抢救被困师生,展开灭火工作。
4、值班老师或任课老师按照规定的疏散撤离路线和顺序,组织撤离。同时,按照先急后缓的原则,先组织撤离受到直接威胁的班级和人员,其它班级有序的快速撤离。确保无拥挤伤亡发生。
5、值班领导和老师按照分工到教学区及楼梯口组织疏导疏散和撤离。
6、要保证安全疏散通道及安全出口的畅通。并根据要求,对发生危险的地段进行封闭。
7、做好学生的思想稳定工作,严禁大声喧哗,保持良好秩序。
8、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对水、电等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保障各项物资的供应。同时,抢修受损设施。
9、通知有关人员迅速投入到抢险、救护和善后工作的处理等各工作之中。
10、及时向上级汇报突发事件的进展情况,接待媒体和师生家属,处理善后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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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确保全体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县教育局《关于切实做好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的意见》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工作计划。一、指导思想
围绕党的xx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落实国家部委制定的《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根据县教育局《关于切实做好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的意见》精神,全面提高校园安全管理效能,坚持以“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为原则,全面提高校园安全管理工作水平,消除校园安全隐患,为确保全校师生人身财产安全和校园安全无事故,创建安全文明的育人环境而努力。二、工作目标
1.组织学习国家十部委制定的《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全面提高全体教职员工的安全意识,提高校园安全管理工作水平,从思想上真正认识安全工作的重要性,确保全年校园无安全责任事故发生,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2.完善学校安全管理组织网络,充分发挥学校安全管理职能部门的作用,提高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效能,规范校园安防管理工作,进一步健全校园安全责任追究、考核奖惩和应急处理等长效管理机制。
3.加强学校的安全检查力度,完善齐抓共管、各负其责的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体系,切实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积极营造和谐的教育教学环境,确保校园安全和学生健康成长。全力协调各有关部门做好学校安全管理工作。
4.继续扎实推进安全教育工作。加强安全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学校人防、技防、设施防安全保障体系,学校安全基础设施设备建设进一步得到完善,以“平安校园”的创建要求,严格做好安全管理工作,规范安全保卫台帐,随时接受上级各部门的检查。
5.加大安全宣传教育的力度,使安全教育深入师生,提高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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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工作措施
1.规范管理,提高认识,进一步健全各项安全制度。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强化日常管理,加强校园安全责任体系建设。进一步落实校园安全责任制,使安全工作层层落实,责任到人,形成师生员工广泛参与的’安全防范体系。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学校应急处置预案、安全督查制、安全工作月报制、责任追究制和考核奖惩制等制度,规范安全台帐建设。严格按照上级部门文件的要求,落实责任,强化考核。强化安全检查,建立安全隐患矛盾排查制度,切实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对由于责任制不落实,整改不到位造成安全事故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继续加强安全考核力度,提高教职员工的安全思想意识。2.及时上报校园安全信息,建立健全校园各类安全应急预案。继续落实校园安全信息报送和校外活动审批制度,确保师生活动和校园安全。
3.加强校舍维修和监管工作和每月安全月检查。认真对照国家有关的建设标准,建立定期检查,确保校舍的楼梯、走廊、通道的设施达到安全要求。建立和完善校舍、教学设施、设备安全检查制度,对校舍、设施、设备、消防、用电、饮食卫生、周边环境、学校交通等定期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保证校内师生活动场所和器械的安全。各类消防设备设施每半年维修保养一次;学校体育器械等坚持每学期期初、期末各检查一次。每次检查后做好记载,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4.落实措施,进一步加强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加大对学校设施、危险品管理、消防“三合一”场所的专项监管力度,经常开展防火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在规定的场所配齐配足消防器材,并保证器材规格正确,性能良好。同时也要加强对有关人员的操作培训,经常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定期组织师生开展消防、疏散等演练活动。结合消防宣传周等活动开展师生的消防知识培训,确保消防器械使用的正确熟练,同时也要保证楼梯等安全疏散通道的畅通,有疏散指示标志,安排专人负责,确保紧急情况下师生的安全撤离和疏散。定期检查用电线路及设备,确保校园用电安全。
5.切实加强饮食饮水卫生管理,通过宣传教育,提高学生饮食饮水安全的自我防范意识。要求学生不吃零食,不吃无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食品。加强对学校食堂的管理,督促从业人员加强日常管理,克服不良卫生习惯,切实提高学校饮食饮水卫生工作水平。学生不得到校外摊点购买食品,更不能将“三无”及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的食品带入校园,严防食物中毒等事故的发生。继续加强从业人员培训和食品卫生管理,进一步扩大学校从业人员和师生安全知识知晓率。
6.健全学校安防体系,积极创建“平安校园”。学校在现有技防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安全设备设施投入,新的一年将进一步健全完善警务室的各项规章制度,规范保安值班、校园巡查制度,充分发挥校园警务室的作用,严防各种外来的滋扰侵害。通过加强校园治安巡查和校园周边治安联防,为学校创设一个更加良好的周边环境,努力构建平安校园。
7.利用各种阵地,加强安全教育活动,健全学生的心理品质。深入开展学生安全教育活动,认真开展相关的专题教育,要坚持安全教育与教育教学相结合的原则,充分利用现有的宣传资料,多渠道、多形式地开展以提高学生自护、自救、防灾、逃生能力为主题的安全教育活动,使学生掌握必要的自我防范常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同时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的作用,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提高青少年学生的法制观念,大力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培养学生健全的人格和良好的心理品质。经常深入学生中间,了解学生的学习生活情况及思想动态,对学生尤其是有心理障碍的学生进行跟踪教育,并及时进行心理辅导,教会学生与人交往,以避免校园暴力、伤害事件的发生。
8.加强检查力度,提高学校安全管理水平。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检查,扎实开展校园安全常规和校园安全、交通、消防、食品卫生、校舍等检查,做到排查在前、发现在前,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切实消除校园安全隐患。
围绕党的xx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落实国家部委制定的《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根据县教育局《关于切实做好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的意见》精神,全面提高校园安全管理效能,坚持以“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为原则,全面提高校园安全管理工作水平,消除校园安全隐患,为确保全校师生人身财产安全和校园安全无事故,创建安全文明的育人环境而努力。二、工作目标
1.组织学习国家十部委制定的《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全面提高全体教职员工的安全意识,提高校园安全管理工作水平,从思想上真正认识安全工作的重要性,确保全年校园无安全责任事故发生,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2.完善学校安全管理组织网络,充分发挥学校安全管理职能部门的作用,提高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效能,规范校园安防管理工作,进一步健全校园安全责任追究、考核奖惩和应急处理等长效管理机制。
3.加强学校的安全检查力度,完善齐抓共管、各负其责的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体系,切实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积极营造和谐的教育教学环境,确保校园安全和学生健康成长。全力协调各有关部门做好学校安全管理工作。
4.继续扎实推进安全教育工作。加强安全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学校人防、技防、设施防安全保障体系,学校安全基础设施设备建设进一步得到完善,以“平安校园”的创建要求,严格做好安全管理工作,规范安全保卫台帐,随时接受上级各部门的检查。
5.加大安全宣传教育的力度,使安全教育深入师生,提高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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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工作措施
1.规范管理,提高认识,进一步健全各项安全制度。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强化日常管理,加强校园安全责任体系建设。进一步落实校园安全责任制,使安全工作层层落实,责任到人,形成师生员工广泛参与的’安全防范体系。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学校应急处置预案、安全督查制、安全工作月报制、责任追究制和考核奖惩制等制度,规范安全台帐建设。严格按照上级部门文件的要求,落实责任,强化考核。强化安全检查,建立安全隐患矛盾排查制度,切实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对由于责任制不落实,整改不到位造成安全事故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继续加强安全考核力度,提高教职员工的安全思想意识。2.及时上报校园安全信息,建立健全校园各类安全应急预案。继续落实校园安全信息报送和校外活动审批制度,确保师生活动和校园安全。
3.加强校舍维修和监管工作和每月安全月检查。认真对照国家有关的建设标准,建立定期检查,确保校舍的楼梯、走廊、通道的设施达到安全要求。建立和完善校舍、教学设施、设备安全检查制度,对校舍、设施、设备、消防、用电、饮食卫生、周边环境、学校交通等定期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保证校内师生活动场所和器械的安全。各类消防设备设施每半年维修保养一次;学校体育器械等坚持每学期期初、期末各检查一次。每次检查后做好记载,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4.落实措施,进一步加强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加大对学校设施、危险品管理、消防“三合一”场所的专项监管力度,经常开展防火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在规定的场所配齐配足消防器材,并保证器材规格正确,性能良好。同时也要加强对有关人员的操作培训,经常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定期组织师生开展消防、疏散等演练活动。结合消防宣传周等活动开展师生的消防知识培训,确保消防器械使用的正确熟练,同时也要保证楼梯等安全疏散通道的畅通,有疏散指示标志,安排专人负责,确保紧急情况下师生的安全撤离和疏散。定期检查用电线路及设备,确保校园用电安全。
5.切实加强饮食饮水卫生管理,通过宣传教育,提高学生饮食饮水安全的自我防范意识。要求学生不吃零食,不吃无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食品。加强对学校食堂的管理,督促从业人员加强日常管理,克服不良卫生习惯,切实提高学校饮食饮水卫生工作水平。学生不得到校外摊点购买食品,更不能将“三无”及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的食品带入校园,严防食物中毒等事故的发生。继续加强从业人员培训和食品卫生管理,进一步扩大学校从业人员和师生安全知识知晓率。
6.健全学校安防体系,积极创建“平安校园”。学校在现有技防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安全设备设施投入,新的一年将进一步健全完善警务室的各项规章制度,规范保安值班、校园巡查制度,充分发挥校园警务室的作用,严防各种外来的滋扰侵害。通过加强校园治安巡查和校园周边治安联防,为学校创设一个更加良好的周边环境,努力构建平安校园。
7.利用各种阵地,加强安全教育活动,健全学生的心理品质。深入开展学生安全教育活动,认真开展相关的专题教育,要坚持安全教育与教育教学相结合的原则,充分利用现有的宣传资料,多渠道、多形式地开展以提高学生自护、自救、防灾、逃生能力为主题的安全教育活动,使学生掌握必要的自我防范常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同时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的作用,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提高青少年学生的法制观念,大力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培养学生健全的人格和良好的心理品质。经常深入学生中间,了解学生的学习生活情况及思想动态,对学生尤其是有心理障碍的学生进行跟踪教育,并及时进行心理辅导,教会学生与人交往,以避免校园暴力、伤害事件的发生。
8.加强检查力度,提高学校安全管理水平。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检查,扎实开展校园安全常规和校园安全、交通、消防、食品卫生、校舍等检查,做到排查在前、发现在前,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切实消除校园安全隐患。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为认真执行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利用,化害为利,依靠群众,大家动手,保护环境,造福人民”的环境方针,搞好本企业的环境保护工作,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企业环境保护管理主要任务是:宣传和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充分、合理地利用各种资源、能源,控制和消除污染,促进本企业生产发展,创造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使企业的经济活动能尽量减少对周围生态环境的污染。
第三条保护环境人人有责。企业员工、领导都要认真、自觉学习、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正确看待和处理生产与保护环境之间的关系,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提倡车间清洁生产、循环利用,从源头上尽量消灭污染物。
第二章组织结构。
第四条根据环境保护法,企业应设置环境保护和环境监测机构,企业环保技术人员全面负责本企业环境保护工作的管理和监测任务,改善企业环境状况,减少企业对周围环境的污染,并协调企业与政府环保部门的工作。
第五条建立企业环境保护网,有企业领导和企业环保员组成,定期召开企业环保情况报告会和专题会议,负责贯彻会议决定,共同搞好本企业的环境保护工作。
第六条企业环境保护机构应配备必须的环保专业技术人员,并保持相对稳定。由企业领导直接管理环境保护工作,指定若干名环保员,协助领导工作。环保机构只能加强,不能削弱。
第三章基本原则。
第七条企业环保工作由各部门领导分管,搞好企业内的环保工作,并直接向企业负责人负责环保事项。
第八条环保人员要重视防治“三废”污染,保护环境。要把环境保护工作作为生产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到日常生产中去,实行安全生产环保一齐抓。
第九条环境保护工作关系到周边环境和每个职工的身体健康及企业生存发展,企业员工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工作制度,任何违反环保工作制度,造成事故者,必根据事故程度追究责任。
第十条防止“三废”污染,实行“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所有造成环境污染的车间都必须提出治理规划,有计划、有步骤地加以实施,企业在财力、物力、人力方面应及时给予支持。
第四章环保机构职责。
第十一条对环保设施、设备等要认真管理,建立定期检查、维修和维修后验收制度,保证设备、设施完好,运转率达到考核指标要求,并确保备品备药的正常储备量。
第十二条在下达企业考核各项指标的同时,把环保工作作为评定内容之一。
第十三条凡新建、扩建、改造项目中的“三废”治理和综合利用工作所需资金、设备材料,必须同时列入计划,切实予以保证,在施工过程中不得以任何理由为借口排挤“三废”治理和综合利用工程的资金、设备、材料和人力等。
第十四条本企业环保机构职责:
1、在企业领导负责下,认真贯彻执行国家、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环保方针、政策和法规,负责本企业环保工作的管理等。
2、负责组织制定环保长远规划和年度。
3、监督检查公司执行“三废”治理情况,参加新建、扩建和改造项目方案的研究和审查工作,并参加验收,提出环保意见和要求。
4、组织企业内部环境监测,掌握原始记录,建立环保设施运行台帐,做好环保资料归档和统计工作。
5、对员工进行环保法律、法规教育和宣传,提高员工的环保意识,并对环保岗位进行培训考核。
第五章奖励和惩罚。
第十五条凡本企业员工,在环境保护工作中,成绩明显者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
第十六条凡本企业员工玩忽职守,任意排放企业“三废”,造成污染环境事件,按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论处,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赔款,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十七条本制度与国家法律、法规等部门文件有抵触时,按上级文件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本管理制度属企业规章制度的一部分,由企业负责贯彻落实和执行。管理部门要严格。
执行,并监督、检查。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为认真执行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利用,化害为利,依靠群众,大家动手,保护环境,造福人民”的环境方针,搞好本企业的环境保护工作,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企业环境保护管理主要任务是:宣传和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充分、合理地利用各种资源、能源,控制和消除污染,促进本企业生产发展,创造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使企业的经济活动能尽量减少对周围生态环境的污染。
第三条保护环境人人有责。企业员工、领导都要认真、自觉学习、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正确看待和处理生产与保护环境之间的关系,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提倡车间清洁生产、循环利用,从源头上尽量消灭污染物。
第二章组织结构。
第四条根据环境保护法,企业应设置环境保护和环境监测机构,企业环保技术人员全面负责本企业环境保护工作的管理和监测任务,改善企业环境状况,减少企业对周围环境的污染,并协调企业与政府环保部门的工作。
第五条建立企业环境保护网,有企业领导和企业环保员组成,定期召开企业环保情况报告会和专题会议,负责贯彻会议决定,共同搞好本企业的环境保护工作。
第六条企业环境保护机构应配备必须的环保专业技术人员,并保持相对稳定。由企业领导直接管理环境保护工作,指定若干名环保员,协助领导工作。环保机构只能加强,不能削弱。
第三章基本原则。
第七条企业环保工作由各部门领导分管,搞好企业内的环保工作,并直接向企业负责人负责环保事项。
第八条环保人员要重视防治“三废”污染,保护环境。要把环境保护工作作为生产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到日常生产中去,实行安全生产环保一齐抓。
第九条环境保护工作关系到周边环境和每个职工的身体健康及企业生存发展,企业员工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工作制度,任何违反环保工作制度,造成事故者,必根据事故程度追究责任。
第十条防止“三废”污染,实行“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所有造成环境污染的车间都必须提出治理规划,有计划、有步骤地加以实施,企业在财力、物力、人力方面应及时给予支持。
第四章环保机构职责。
第十一条对环保设施、设备等要认真管理,建立定期检查、维修和维修后验收制度,保证设备、设施完好,运转率达到考核指标要求,并确保备品备药的正常储备量。
第十二条在下达企业考核各项指标的同时,把环保工作作为评定内容之一。
第十三条凡新建、扩建、改造项目中的“三废”治理和综合利用工作所需资金、设备材料,必须同时列入计划,切实予以保证,在施工过程中不得以任何理由为借口排挤“三废”治理和综合利用工程的资金、设备、材料和人力等。
第十四条本企业环保机构职责:
1、在企业领导负责下,认真贯彻执行国家、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环保方针、政策和法规,负责本企业环保工作的管理等。
2、负责组织制定环保长远规划和年度。
3、监督检查公司执行“三废”治理情况,参加新建、扩建和改造项目方案的研究和审查工作,并参加验收,提出环保意见和要求。
4、组织企业内部环境监测,掌握原始记录,建立环保设施运行台帐,做好环保资料归档和统计工作。
5、对员工进行环保法律、法规教育和宣传,提高员工的环保意识,并对环保岗位进行培训考核。
第五章奖励和惩罚。
第十五条凡本企业员工,在环境保护工作中,成绩明显者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
第十六条凡本企业员工玩忽职守,任意排放企业“三废”,造成污染环境事件,按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论处,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赔款,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十七条本制度与国家法律、法规等部门文件有抵触时,按上级文件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本管理制度属企业规章制度的一部分,由企业负责贯彻落实和执行。管理部门要严格。
执行,并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