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全面落实我县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要求,充分发挥职能部门作用,在依法合理用地、节约集约用地、不动产登记等方面,积极提供优质服务,全面打造营商洼地,为全县经济发展提供了便捷服务。具体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落实情况
(一)对建设项目审批实行容缺受理。积极响应全市营商环境重点工作暨营商环境评价推进会议要求,对符合当前产业政策、土地规划、城市规划的项目进行容缺受理,截止目前,共办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91件;规划选址意见172件。
(二)积极推进“标准地”供应和标准厂房建设。全面落实告知承诺制度,积极推进“标准地”供应,实现“拿地就开工”。今年来,已经累计完成“标准地”出让6宗,面积14.04公顷,,提前完成了市下达我县的年度标准地出让任务,并均已签订出让合同、承诺书及管理协议,其中元旺电工2宗、面积3.6492公顷,豆制品加工项目1宗、面积0.5968公顷,清河镇污水处理厂项目1宗、面积0.3528公顷,鑫谷健康1宗,面积5.4412公顷,力创水利科技1宗、面积4公顷。
立足中小企业需要,积极开展标准厂房建设调研,不断提升标准厂房规划、建设标准,为中小企业提供“拎包入住”服务。截止目前,已完成22.92万平方米标准厂房建设,超额完成市下达年度任务,其中润龙风电13.39万平方米、大牛2.2万平方米、高效经济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1万平方米、金冠网具3万平方米。
(三)努力提高不动产登记便民利民服务水平。
1.成立营商环境评价工作专班,不断加强与上级部门的沟通协调。充分认识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登记财产评价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组织人员认真学习市级营商环境评价调查方案,熟悉调查内容,理解指标的涵义和范围,并对2019年10月1日-今年8月31日内在我县办理过不动产交易转移登记业务的中小微民营企业和外资企业进行全面梳理,根据市局要求提供企业样本。
2.坚持问题导向,加强分析研判。针对2019年营商环境评价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认真梳理查找原因,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一是针对网上办理服务方面不完善问题,积极和省市沟通对接,开展不动产“一网通办”便民服务平台建设。前期已经完成了不动产登记“一网通办”网络迁移、接口开发、信息共享和联调、试运行等工作,按照省厅统一安排,今年6月30日起,我县不动产登记“一网通办”便民服务平台已正式上线运行,首批上线15类登记业务,目前已上线业务类型50类。二是针对抵押业务在银行和登记机构两头跑的问题,不动产登记中心和农商行已启动了抵押业务进银行的试点工作。同时今年结合不动产登记“一网通办”便民服务平台,积极向省厅申请“一网通办”平台管理权限,逐步在全县银行部门推行“一网通办”平台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业务,实现抵押登记不见面审核,提升抵押登记服务效能。
3.树牢宗旨意识,强化人员培训。通过开展例会查摆问题,通过业务知识测试、服务礼仪培训等方式,进一步提高不动产登记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服务质量。对有需要的企业和群众开展帮办代办服务,对老弱病残等特殊人群和特殊需求的企业和群众,应约上门服务,对外地服务对象开展预约服务和延时服务,切实提升政务服务水平,不断增强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
4.围绕重点项目,开通绿色通道。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对重点项目和企业,在依法依规的前提下,即来即办、从速办理。设立不动产登记中心专门的咨询预约热线,及时了解和掌握企业对不动产登记方面的需求,做好业务咨询与指导工作,为企业提供精准高效服务。疫情防控期间,严格按照《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共同应对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十二条政策的公告》和《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共同应对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十五条政策的公告》要求,免收中小企业的不动产登记费。截至今年8月底,共计免收23家企业104笔不动产登记费,费用共计54690元。
5.积极探索不动产登记与相关业务联办。不动产登记窗口通过县政务服务大厅平台系统将不动产登记结果推送至水电气热窗口,实现业务协同办理。同时不动产登记中心积极和公积金、公证处等开展业务联办,不动产登记服务向信用评价优良的房地产开发企业、银行等单位延伸。
6.开展“营商环境走访月”活动。深入企业了解本部门履职尽责情况,当面听意见、问需求。一是征询服务窗口在业务受理、办事效率、服务态度、工作人员廉政效能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二是向企业介绍不动产登记“一网通办”便民服务平台建设情况,方便企业随时随地网上申办,三是了解企业复工复产中的需求,做好不动产登记方面的业务咨询与指导工作。
(四)简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申请办理程序。在前期工程规划许可手续办理过程中,严格按照《市工程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方案联合审查实施意见》,简化工程设计方案和修建性详细规划报审条件,对取得规划条件的建设单位,采取提前介入的方式,对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开展技术审查,并发布工程设计许可豁免清单和主观审查负面清单,对符合豁免清单和主观审查负面清单要求的建设项目免于审查,从根本简化工程设计方案报审用地条件。同时,严格落实市县容缺受理,模拟审批要求,7月底前在工程项目核心要件齐全,并对其进行了告知承诺的前提下,对已对符合“告知承诺制”和“容缺受理”条件的工程规划方案进行了容缺受理和“容缺审批”,累计完成15个项目审批,其中6个项目容缺办理了工程规划设计方案,加快了项目建设。
(五)扎实推动“多测合一”工作开展。严格落实市局《关于实行建设工程规划验线告知承诺制的通知》要求,实行规划验线告知承诺制。同时依据市局通知,于今年8月12日下发《县实行规划验线告知承诺制度的通知》,取消规划验线程序,建设单位通过委托“多测合一”中介机构名录库中的测绘资质单位放线并出具放线成果报告书及建设承诺书,纳入诚信管理,免于验线。目前已完成5个项目验线实行规划验线告知承诺制。
(六)提速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严格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主流程事项整理工作。已分类制定一般社会投资建设项目、社会投资工业项目、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等项目工程建设许可阶段的办事指南,并严格按照办事指南进行审批。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为切实做好今年营商环境评价,积极从自身承担的业务工作入手做好评价准备工作,在接下来的工作中,将围绕营商环境评价工作目标,进一步提速增效,推进营商环境工作提质增效,让办事企业和群众少跑腿。
(一)提高政治站位,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充分认识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政策的学习,积极开展政治理论、业务知识学习,切实加强作风建设,不断提升整体服务能力和服务意识。
(二)强化不动产登记信息化建设,夯实提速增效数据基础。积极与数据汇聚共享平台、大数据共享平台对接,加快推进更多数据互通共享。积极与省厅对接,尽快启用不动产电子证照。继续做好不动产登记“一网通办”便民服务平台建设。实现不动产登记线上线下融合,随时随地网上申办的“一网通办”新模式,更好地服务办事群众和企业。
(三)进一步加大“标准地”供应力度。明确奖惩措施,落实承诺办理制度,对我县标准地出让工业项目,严格按照《关于印发县工业“标准地”出让4个文件的通知》(惠自然资规字〔2019〕71号)及《省建设用地控制标准(2019年版)》要求执行,对投资强度、税收、亩均产出等各项指标严格把控,进一步明确奖惩措施,严格落实承诺办理制度,让“守信者收益、失信者受限”。
(四)加强与企业沟通交流,把服务企业工作做实做细。通过定期走访企业、开展交流座谈会等,让相关企业和机构进一步了解优化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登记财产领域营商环境各项便民利企举措,同时征求意见反馈,集思广益共同推进“登记财产”改革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进一步缩短报批时间,提高审批效率,优化了审批程序,缩短了办理时限,保障自然资源工作有序推进。
(五)加强沟通协调,做好评价准备。积极主动与上级部门沟通联系,认真参加营商环境评价工作培训,积极学习营商环境评价工作的程序和方式,做好营商环境评价考核的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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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自来水公司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报告[朗读]
县自然资源局紧扣“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提升自然资源管理服务质量和效率”这条主线,积极回应企业和群众关切问题,聚焦“痛点”“堵点”,在便民、高效、减负上下功夫,着力打造自然资源领域审批流程少、办事效率快、服务水平优的营商环境。
一是全流程便民优质办。不动产登记中心开设企业专窗,设立绿色通道,主动介入、上门服务,做优服务硬设施和软环境,树立“人人都是窗口”的服务理念。设立党员先锋岗,践行服务承诺制。实施岗位ab角工作制确保服务不断层,定期回访调查服务满意度,及时补齐服务短板。
二是一站式服务一次办。登记流程高度集中,将房产交易、税费缴纳、不动产登记窗口整合为“三联办”窗口,实现“一次交件、一套资料、一窗受理、一窗领证”,提升了办证效率。全县不动产一般登记、抵押登记办结时限压缩至5个工作日、1个工作日。
三是畅通监督渠道公正办。全面落实“放管服”改革工作要求,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守岗位,公平公正,精神饱满,热情接待,杜绝“慵懒散”现象。建立投诉举报机制,增设提升营商环境工作举报电话和意见箱,服务对象可当场评价满意度,也可投诉举报,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社会监督保障。
一是全流程便民优质办。不动产登记中心开设企业专窗,设立绿色通道,主动介入、上门服务,做优服务硬设施和软环境,树立“人人都是窗口”的服务理念。设立党员先锋岗,践行服务承诺制。实施岗位ab角工作制确保服务不断层,定期回访调查服务满意度,及时补齐服务短板。
二是一站式服务一次办。登记流程高度集中,将房产交易、税费缴纳、不动产登记窗口整合为“三联办”窗口,实现“一次交件、一套资料、一窗受理、一窗领证”,提升了办证效率。全县不动产一般登记、抵押登记办结时限压缩至5个工作日、1个工作日。
三是畅通监督渠道公正办。全面落实“放管服”改革工作要求,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守岗位,公平公正,精神饱满,热情接待,杜绝“慵懒散”现象。建立投诉举报机制,增设提升营商环境工作举报电话和意见箱,服务对象可当场评价满意度,也可投诉举报,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社会监督保障。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锦州市自然资源局按照锦州市委、市政府要求,在优化营商环境、保障重点项目建设方面出实招,结合锦州市实际,制定了《锦州市建设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编制技术要点》。5月28日下午,该《要点》已经局党组会研究通过,从规划编制基础资料的提供方式、编制方案技术要求及审核要点、容积率控制、规划成果报送、法律责任等五个方面进行了明确,并面向社会公布。
会议要求,一要坚持锦州市局党组统一领导,机关科室、直属分局按职责权限负责规划审批管理工作,坚持一个窗口对外,全部规划审批事项由行政审批科统一受理。加快修建性详细规划审查速度,确定最优最快的审查流程,积极探索全程电子审查。二要以“一窗受理,并行办理、一窗办结”为目标,通过创新服务方式,优化服务流程,提升服务效能,立足企业、群众的实际需求,构建高效便捷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体系,切实做到“让数据信息多跑路,让企业群众少跑腿”,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三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一步规范规划编制市场,提高规划方案编制效率,保证规划的前瞻性、科学性、可持续性。
加快深化“放管服”改革,倾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奋力开启新时代自然资源管理工作新局面,全力保障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会议要求,一要坚持锦州市局党组统一领导,机关科室、直属分局按职责权限负责规划审批管理工作,坚持一个窗口对外,全部规划审批事项由行政审批科统一受理。加快修建性详细规划审查速度,确定最优最快的审查流程,积极探索全程电子审查。二要以“一窗受理,并行办理、一窗办结”为目标,通过创新服务方式,优化服务流程,提升服务效能,立足企业、群众的实际需求,构建高效便捷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体系,切实做到“让数据信息多跑路,让企业群众少跑腿”,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三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一步规范规划编制市场,提高规划方案编制效率,保证规划的前瞻性、科学性、可持续性。
加快深化“放管服”改革,倾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奋力开启新时代自然资源管理工作新局面,全力保障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为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部署,落实省委优化营商环境“30条”和**市委“32条”,主动营造良好的营商氛围,市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以深化改革为动力,坚持问题导向和需求导向,统筹协调各相关部门形成齐抓共管合力,强化任务落实。现将我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进展情况
(一)打造标准化体系,建设政务服务“新高地”。一是“四办”服务“优”先实现。积极推进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马上办的“四办”服务,促进政务服务线上线下集成融合,实现“多门”变“一门”。二是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政务服务事项全部实行清单管理,1364个依申请事项按照标准化要求进行了唯一固化。设立8个综合受理窗口,对审批服务事项进行流程再造。三是大力推行“一网通办”。坚持“网办是原则,不网办是例外”,目前市直部门“最多跑一次”340个事项、“零跑动”1000个事项和乡镇村4383个事项均可通过省政务服务网进行办理,网上可办率达98%。
(二)打造宽松市场环境,助力企业发展。一是实行企业开办“5210”标准。设立企业开办专区、企业办照自助服务区、企业导办帮办综合窗口,已将企业设立登记、公章刻制、银行开户、申领发票、社保登记5个事项合并为“一件事”一日办结。设立登记环节只要材料齐全、网络平台运行正常,0.5天可办结,公章刻制、银行开户、申领发票三个环节实现同步审批0.5天办结,推出免费复印、免费双向快递等服务。二是实现不动产登记321标准。不动产一般登记控制在3个工作日以内,抵押登记控制在2个工作日以内,手续齐全的小微企业登记即来即办,对抵押注销、查封、更正、异议、换证等登记即时办结。三是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非禁即入”。拟定了《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工作指引,强调严格规范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负面清单公开、清单动态调整等机制。
(三)打造工改加速度,提高服务效能。住建局组织召开住建系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会,积极探索建立与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相适应的审批监管体系,推进落实联合图审(平台搭建已完成)、数字化图审工作机制。推进工程建设项目806040标准,运用工程建设项目“864”审批平台,重塑审批流程,促进跨部门、跨层级、全过程审批服务和监督管理协调统一、深度融合。
(四)打造简易高效程序,提升获得水电气便利度。一是进一步提升办电服务效能。推行极简客户报装服务,充分利用拍照录像、条码扫描、电子签名等功能,实现客户资料电子化采录收集、现场勘察信息自动上传、供电方案线上审核确认。二是用水报装环节,一般用水用户报装可直接通过自来水微信公众号进行网上报装,报装后自来水公司工作人员通过电话联系用户后进行上门踏勘做施工方案,进行接水报装。三是燃气报装环节,中燃公司派专人到政务中心燃气窗口安装了收费系统,“中燃慧生活”网上报装程序基本完成,已对窗口工作人员进行网上报装业务培训。
(五)打造“减负升级”模式,大力推进惠企政策落地落实。全市金融机构共争取专项再贷款向5家防疫重点企业发放优惠贷款4650万元。**农商银行、xx银行、村镇银行等共向我市278家企业发放支农支小贷款利率4.55%,优惠贷款4.61亿元,完成率达到177.31%。**农商银行发放贷款利率5.5%,优惠贷款近1.5亿元。今年元—7月全市累计实现减税降费11392万元,其中:今年新出台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新增减税降费5867万元、2019年更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在今年继续实施形成的减税降费5525万元。
(六)打造数字政府建设,提高数字化服务水平。建立完善全市政务数据共享交换机制,推进各类业务专网与政务服务网对接连通,确保“应进必进”、“宜统尽统”。加快大数据运营中心建设步伐,目前数据建设已完成人口、法人、宏观经济基础库框架搭建。加快电子身份应用。提高电子证照、电子印章、电子档案在办理政务服务事项中的应用度。
(七)打造司法公平保障,着力构建完善监管体系。一是关于“执行合同”。截止7月底,市法院受理执行案件480件,旧存43件,结案351件,执结率73.13%,在**法院系统总执结率排名第二。其中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法定审限内结案率90.64%;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合格率达100%。二是推进互联网+监管。依托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全市涉及到的29个职权部门共梳理监管事项893大项(含子项3411项),填报检查实施清单924条,认领率和填报率均达到100%;归集各类监管数据60000余条,涉及28个目录,数据覆盖面与归集量居**第一。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思想认识不足,重视不够。优化营商环境是一场刀刃向内的自我革命,但少数部门和部分干部对此没有清醒认识,还存在不愿为、不敢为、不善为的问题。一些职能部门没有真正树立起用户思维、“店小二”意识,为企业和群众办事设置门槛过多,增加了办事难度。容错纠错机制运用不够,有的干部固守法律条款,对企业“清”而不“亲”怕犯错,怕担责。有的不敢较真碰硬,特别是在处理一些难点堵点问题和历史遗留问题上,底气不足,能力不强,办法不多,存在畏难情绪。
(二)政务服务效率还不够高。虽然“一网通办”平台已经建立,但由于省级平台与市级平台对接不够,市级各部门之间大数据标准不统一,连通不到位、整合不彻底,在人员、法人信息等关键基础要素数据上仍然存在“信息壁垒”“信息孤岛”,无法实现全标准、全归集、全贯通、全在线的共享,政务服务效率不够高,企业和群众办事网办率不高,获得感不强。
(三)数据整合、信息共享难。一是房产数据整合难。我市中心城区共有1.6万宗土地、8万户房产数据,通过不动产登记中心四年来的日常登记数据整合,完成了约30%的房地数据的整合,但还有70%的土地和房屋未进行挂接整合。二是不动产登记中心与相关部门的信息不能共享。目前虽有税务、民政部门婚姻登记信息共享,但不能满足不动产登记的需要,离上级要求的信息全覆盖还有很大的距离。
(四)联审机制未形成、工改系统未真正完善和运行。联合图审因宣传和告知环节还未真正完善,很多施工企业仍然依照按惯例将施工图与消防、人防设计图纸分别设计,分时段、分机构审核,导致消防、人防设计审查备案环节受阻,人防设计与施工、消防设计阶段脱离,影响施工许可审批时效。
(五)银行难贷款,企业贷款难。一方面辖内企业普遍存在科技含量不高、财务报表不透明现象,并且与金融部门审核口径不统一,银行采信度较低,很难正确判断企业的真实财务状况,导致银行不敢轻易放贷。另一方面企业缺乏规范化管理、财务状况不透明,抵押物数量不足、质量不高,导致新增信贷融资难度加大。
(六)“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推进迟缓。一是各成员单位重视不够,认识不高,没有把“双随机一公开”工作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来抓。二是联席会议成员各单位对此工作不熟悉、不主动,部分成员单位对监管平台的操作流程还不熟练,有的甚至不会运用。
(七)法治环境有待提升。企业法治意识淡薄,企业诚信意识、契约意识、规则意识不强。对于一些没有明文法律依据予以取消的事项,没有大胆突破,减轻企业负担。
三、解决我市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问题的建议
(一)进一步提供规范高效的政务服务。深入推进“一网通办、一事联办”,推进线上线下深度融合。加强政务服务“一张网”建设,巩固“三集中三到位”改革成效。提升“一站式”服务功能,加快推进“一窗受理”全覆盖。拓展服务方式,实行集约服务、套餐服务,在事项标准化、颗粒化的基础上,推行场景化、引导式政务服务,改善企业群众网上办事的体验感。
(二)加快大数据运营中心建设步伐。一是统筹指导协调全市政务数据资源的整合应用和共享开放,同时承担**对电子证照和数据共享日常考核工作。督办市直部门及时、准确上传电子证照信息和数据。二是加快大数据运营中心建设,并督促城管、卫健、人社、民政、公安等数据并入大数据运营中心,实现统一调度。
(三)深入推进“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改革。加快实现公安、市场监管、住建、税务、司法、民政等部门信息与不动产登记信息共享集成,通过信息化手段整合集成业务流程,整合房屋交易、税务、不动产登记部门窗口,设立“一窗办理综合服务窗口”,进一步压缩办理时限。建立不动产登记工作督办调度机制,重点解决阻碍改革推进的堵点难点问题。
(四)持续深化银企对接机制。建立担保体系的资本金补充机制和风险补偿机制,增强融资担保实力,加快推进与省政府融资担保、**大正担保公司战略合作进程,构建多元化担保体系,切实解决“不敢贷”的问题。积极推动企业加快建立现代化企业管理制度,牢固树立诚信经营发展理念,帮助中小企业更大限度地发挥资金使用效率,改善财务状况,提高信用等级;加大“银税互动”“银电互动”等信用信贷产品投放力度,切实解决“贷不到”的问题。
(五)实现联合图审。建立“事前介入”管理制度,实行窗口“一次性告知”。确定联审的单位和部门,明确联审的内容及规模分类,拟定会审机制,明确各单位审查时限,定期通报结果。人防工程建设监管纳入日常监管、全程监管,有效杜绝“未批先建”“逾期不建”“批建不符”等顽症,确保在建工程达标,验收时效缩短。
(六)提供司法服务保障,改善法治环境。坚持把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抓准点、定好位,制定《关于深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实施方案》和工作清单,以提高合同执行效率和提升破产办理质效为重点,把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贯彻到司法办案的各个领域。下一步,及时梳理企业法律风险防控和生产经营中遇到的疑点难点问题,用活用好司法建设手段,帮助相关企业强化管理、改善经营。发挥司法审判工作职能,开庭涉企案件立审执快速通道,最大限度缩短办案周期,降低企业诉讼成本。
一、工作进展情况
(一)打造标准化体系,建设政务服务“新高地”。一是“四办”服务“优”先实现。积极推进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马上办的“四办”服务,促进政务服务线上线下集成融合,实现“多门”变“一门”。二是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政务服务事项全部实行清单管理,1364个依申请事项按照标准化要求进行了唯一固化。设立8个综合受理窗口,对审批服务事项进行流程再造。三是大力推行“一网通办”。坚持“网办是原则,不网办是例外”,目前市直部门“最多跑一次”340个事项、“零跑动”1000个事项和乡镇村4383个事项均可通过省政务服务网进行办理,网上可办率达98%。
(二)打造宽松市场环境,助力企业发展。一是实行企业开办“5210”标准。设立企业开办专区、企业办照自助服务区、企业导办帮办综合窗口,已将企业设立登记、公章刻制、银行开户、申领发票、社保登记5个事项合并为“一件事”一日办结。设立登记环节只要材料齐全、网络平台运行正常,0.5天可办结,公章刻制、银行开户、申领发票三个环节实现同步审批0.5天办结,推出免费复印、免费双向快递等服务。二是实现不动产登记321标准。不动产一般登记控制在3个工作日以内,抵押登记控制在2个工作日以内,手续齐全的小微企业登记即来即办,对抵押注销、查封、更正、异议、换证等登记即时办结。三是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非禁即入”。拟定了《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工作指引,强调严格规范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负面清单公开、清单动态调整等机制。
(三)打造工改加速度,提高服务效能。住建局组织召开住建系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会,积极探索建立与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相适应的审批监管体系,推进落实联合图审(平台搭建已完成)、数字化图审工作机制。推进工程建设项目806040标准,运用工程建设项目“864”审批平台,重塑审批流程,促进跨部门、跨层级、全过程审批服务和监督管理协调统一、深度融合。
(四)打造简易高效程序,提升获得水电气便利度。一是进一步提升办电服务效能。推行极简客户报装服务,充分利用拍照录像、条码扫描、电子签名等功能,实现客户资料电子化采录收集、现场勘察信息自动上传、供电方案线上审核确认。二是用水报装环节,一般用水用户报装可直接通过自来水微信公众号进行网上报装,报装后自来水公司工作人员通过电话联系用户后进行上门踏勘做施工方案,进行接水报装。三是燃气报装环节,中燃公司派专人到政务中心燃气窗口安装了收费系统,“中燃慧生活”网上报装程序基本完成,已对窗口工作人员进行网上报装业务培训。
(五)打造“减负升级”模式,大力推进惠企政策落地落实。全市金融机构共争取专项再贷款向5家防疫重点企业发放优惠贷款4650万元。**农商银行、xx银行、村镇银行等共向我市278家企业发放支农支小贷款利率4.55%,优惠贷款4.61亿元,完成率达到177.31%。**农商银行发放贷款利率5.5%,优惠贷款近1.5亿元。今年元—7月全市累计实现减税降费11392万元,其中:今年新出台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新增减税降费5867万元、2019年更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在今年继续实施形成的减税降费5525万元。
(六)打造数字政府建设,提高数字化服务水平。建立完善全市政务数据共享交换机制,推进各类业务专网与政务服务网对接连通,确保“应进必进”、“宜统尽统”。加快大数据运营中心建设步伐,目前数据建设已完成人口、法人、宏观经济基础库框架搭建。加快电子身份应用。提高电子证照、电子印章、电子档案在办理政务服务事项中的应用度。
(七)打造司法公平保障,着力构建完善监管体系。一是关于“执行合同”。截止7月底,市法院受理执行案件480件,旧存43件,结案351件,执结率73.13%,在**法院系统总执结率排名第二。其中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法定审限内结案率90.64%;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合格率达100%。二是推进互联网+监管。依托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全市涉及到的29个职权部门共梳理监管事项893大项(含子项3411项),填报检查实施清单924条,认领率和填报率均达到100%;归集各类监管数据60000余条,涉及28个目录,数据覆盖面与归集量居**第一。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思想认识不足,重视不够。优化营商环境是一场刀刃向内的自我革命,但少数部门和部分干部对此没有清醒认识,还存在不愿为、不敢为、不善为的问题。一些职能部门没有真正树立起用户思维、“店小二”意识,为企业和群众办事设置门槛过多,增加了办事难度。容错纠错机制运用不够,有的干部固守法律条款,对企业“清”而不“亲”怕犯错,怕担责。有的不敢较真碰硬,特别是在处理一些难点堵点问题和历史遗留问题上,底气不足,能力不强,办法不多,存在畏难情绪。
(二)政务服务效率还不够高。虽然“一网通办”平台已经建立,但由于省级平台与市级平台对接不够,市级各部门之间大数据标准不统一,连通不到位、整合不彻底,在人员、法人信息等关键基础要素数据上仍然存在“信息壁垒”“信息孤岛”,无法实现全标准、全归集、全贯通、全在线的共享,政务服务效率不够高,企业和群众办事网办率不高,获得感不强。
(三)数据整合、信息共享难。一是房产数据整合难。我市中心城区共有1.6万宗土地、8万户房产数据,通过不动产登记中心四年来的日常登记数据整合,完成了约30%的房地数据的整合,但还有70%的土地和房屋未进行挂接整合。二是不动产登记中心与相关部门的信息不能共享。目前虽有税务、民政部门婚姻登记信息共享,但不能满足不动产登记的需要,离上级要求的信息全覆盖还有很大的距离。
(四)联审机制未形成、工改系统未真正完善和运行。联合图审因宣传和告知环节还未真正完善,很多施工企业仍然依照按惯例将施工图与消防、人防设计图纸分别设计,分时段、分机构审核,导致消防、人防设计审查备案环节受阻,人防设计与施工、消防设计阶段脱离,影响施工许可审批时效。
(五)银行难贷款,企业贷款难。一方面辖内企业普遍存在科技含量不高、财务报表不透明现象,并且与金融部门审核口径不统一,银行采信度较低,很难正确判断企业的真实财务状况,导致银行不敢轻易放贷。另一方面企业缺乏规范化管理、财务状况不透明,抵押物数量不足、质量不高,导致新增信贷融资难度加大。
(六)“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推进迟缓。一是各成员单位重视不够,认识不高,没有把“双随机一公开”工作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来抓。二是联席会议成员各单位对此工作不熟悉、不主动,部分成员单位对监管平台的操作流程还不熟练,有的甚至不会运用。
(七)法治环境有待提升。企业法治意识淡薄,企业诚信意识、契约意识、规则意识不强。对于一些没有明文法律依据予以取消的事项,没有大胆突破,减轻企业负担。
三、解决我市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问题的建议
(一)进一步提供规范高效的政务服务。深入推进“一网通办、一事联办”,推进线上线下深度融合。加强政务服务“一张网”建设,巩固“三集中三到位”改革成效。提升“一站式”服务功能,加快推进“一窗受理”全覆盖。拓展服务方式,实行集约服务、套餐服务,在事项标准化、颗粒化的基础上,推行场景化、引导式政务服务,改善企业群众网上办事的体验感。
(二)加快大数据运营中心建设步伐。一是统筹指导协调全市政务数据资源的整合应用和共享开放,同时承担**对电子证照和数据共享日常考核工作。督办市直部门及时、准确上传电子证照信息和数据。二是加快大数据运营中心建设,并督促城管、卫健、人社、民政、公安等数据并入大数据运营中心,实现统一调度。
(三)深入推进“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改革。加快实现公安、市场监管、住建、税务、司法、民政等部门信息与不动产登记信息共享集成,通过信息化手段整合集成业务流程,整合房屋交易、税务、不动产登记部门窗口,设立“一窗办理综合服务窗口”,进一步压缩办理时限。建立不动产登记工作督办调度机制,重点解决阻碍改革推进的堵点难点问题。
(四)持续深化银企对接机制。建立担保体系的资本金补充机制和风险补偿机制,增强融资担保实力,加快推进与省政府融资担保、**大正担保公司战略合作进程,构建多元化担保体系,切实解决“不敢贷”的问题。积极推动企业加快建立现代化企业管理制度,牢固树立诚信经营发展理念,帮助中小企业更大限度地发挥资金使用效率,改善财务状况,提高信用等级;加大“银税互动”“银电互动”等信用信贷产品投放力度,切实解决“贷不到”的问题。
(五)实现联合图审。建立“事前介入”管理制度,实行窗口“一次性告知”。确定联审的单位和部门,明确联审的内容及规模分类,拟定会审机制,明确各单位审查时限,定期通报结果。人防工程建设监管纳入日常监管、全程监管,有效杜绝“未批先建”“逾期不建”“批建不符”等顽症,确保在建工程达标,验收时效缩短。
(六)提供司法服务保障,改善法治环境。坚持把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抓准点、定好位,制定《关于深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实施方案》和工作清单,以提高合同执行效率和提升破产办理质效为重点,把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贯彻到司法办案的各个领域。下一步,及时梳理企业法律风险防控和生产经营中遇到的疑点难点问题,用活用好司法建设手段,帮助相关企业强化管理、改善经营。发挥司法审判工作职能,开庭涉企案件立审执快速通道,最大限度缩短办案周期,降低企业诉讼成本。
xx市自然资源局xx分局为优化营商环境,充分发挥职能部门作用,在依法合理用地、节约集约用地、依法开采矿产资源、不动产登记等方面,提供了资源支撑和优质服务,现就我局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做法
(一)做好土地规划编制,积极服务用地报批。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土地管理的“龙头”,对土地利用管理具有宏观控制和指导作用。一是我区在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之初,就充分考虑了各类企业发展的用地需求,大力发展现代工业,鼓励各类工业企业向园区集聚。二是认真做好企业用地需求的报批工作,为我区土地市场提供大量的土地供给,有效保障了企业用地需求。
(二)推进职能转变,实行一站式服务。
为推进改善营商环境,我局高度重视,大力推行阳光政务,建立健全了政务公开规程等制度,制定了各类行政审批项目报批程序,设立了行政审批窗口,按照公平、公正、效率、便民的原则和高效快捷的运转程序,实行“窗口”办文;坚持“一个窗口”对外、“一站式审批”。我局充分发挥了驻市政务中心窗口优势,我局多次认真梳理了各个类型业务件的办理环节,优化了审批程序,缩短报批周期,提高了用地审批效率,为企业发展提供了更好的营商环境。
(三)合并规划选址和用地预审。
因机构改革,建设项目规划职能也划入自然资源局,为了精简审批要件、减少审批环节,我局对涉及新增建设用地的,在建设项目前期开展工作时,建设单位向我局提出建设项目选址和预审申请,我局一次受理,审核后一次核发规划选址意见书和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
(四)努力提高不动产登记便民利民服务水平。
为了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环境,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间的通知》(国办发〔2019〕8号)精神,以为企业和群众“办一件好事为标准”,进一步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间,提升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最大限度地方便群众和企业办证,真正实现“最多跑一次”的改革目标。xx区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与xx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合署办公,xx区不动产登记业务只设立不动产登记业务窗口。
1、针对部门信息共享协同集成的问题。一是加大部门协调联动力度,稳步推进信息互联共享。加强部门协作,积极构建不动产登记数据和房产交易数据互联共享的“中间库”。同时,积极和民政、税务、法检部门协调沟通,进行系统对接,主动打破信息孤岛,互通共享登记数据资料。二是网上申请预约,微信平台服务。建设开通“互联网+不动产登记”便民服务平台,通过互联网为企业群众提供不动产登记网上申请、网上预约、公示公告、证书查询、查验及相关政策法规和办事指南查看。目前正在调试运行。
2、针对办理流程优化集成的问题。大厅工作人员严格执行不动产登记相关法律法规和操作规范,严格执行国办8号文件、自然资源部办公厅优化不动产登记流程《通知》要求,做到权籍调查、办理程序、公告事项、办结限期压缩到位,简单件即时办结,一般件5个工作日内、复杂件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中在大幅压缩审批时限,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情况下,做到开办企业不动产登记5个工作日内办结,提升了投资项目审批效率。
3、针对窗口设置科学集成的问题。一是科学合理布局设置大厅。市、区不动产登记大厅统一设在市自然资源局综合办公楼,一楼分设取号等候区、业务受理区、行政审批区、交费领证区,二楼分设表单填写区和资料摆放区,以及综合办公室、标准化档案室。二是保障窗口运行顺畅高效。大厅共设14个窗口,将房地产交易、不动产登记受理和办理、税务、收费全部纳入大厅,进一步精简材料清单,办件不许提交任何复印件,不断简化办件环节,实现了不动产登记“综合窗口受件、一套资料传递、一次性收费、一个窗口发证”的“一站式”、“一条龙”服务模式,严格按国家规定收费,坚决杜绝违规收费,企业、群众办事满意度明显提升。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个别企业的业主法律意识不够强,未经自然资源部门批准,非法占地的现象时有发生。
三、下一步打算
一是加快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推行联合评审、并联审批。
二是清理规范审批中介服务,全面推行依行依清单收费、完善收费监管制度,持续清理规范涉企收费,全力推进减税降费措施落实。
三是进一步缩短报批时间,提高审批效率,优化了审批程序,缩短了办理时限。
一、主要做法
(一)做好土地规划编制,积极服务用地报批。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土地管理的“龙头”,对土地利用管理具有宏观控制和指导作用。一是我区在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之初,就充分考虑了各类企业发展的用地需求,大力发展现代工业,鼓励各类工业企业向园区集聚。二是认真做好企业用地需求的报批工作,为我区土地市场提供大量的土地供给,有效保障了企业用地需求。
(二)推进职能转变,实行一站式服务。
为推进改善营商环境,我局高度重视,大力推行阳光政务,建立健全了政务公开规程等制度,制定了各类行政审批项目报批程序,设立了行政审批窗口,按照公平、公正、效率、便民的原则和高效快捷的运转程序,实行“窗口”办文;坚持“一个窗口”对外、“一站式审批”。我局充分发挥了驻市政务中心窗口优势,我局多次认真梳理了各个类型业务件的办理环节,优化了审批程序,缩短报批周期,提高了用地审批效率,为企业发展提供了更好的营商环境。
(三)合并规划选址和用地预审。
因机构改革,建设项目规划职能也划入自然资源局,为了精简审批要件、减少审批环节,我局对涉及新增建设用地的,在建设项目前期开展工作时,建设单位向我局提出建设项目选址和预审申请,我局一次受理,审核后一次核发规划选址意见书和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
(四)努力提高不动产登记便民利民服务水平。
为了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环境,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间的通知》(国办发〔2019〕8号)精神,以为企业和群众“办一件好事为标准”,进一步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间,提升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最大限度地方便群众和企业办证,真正实现“最多跑一次”的改革目标。xx区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与xx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合署办公,xx区不动产登记业务只设立不动产登记业务窗口。
1、针对部门信息共享协同集成的问题。一是加大部门协调联动力度,稳步推进信息互联共享。加强部门协作,积极构建不动产登记数据和房产交易数据互联共享的“中间库”。同时,积极和民政、税务、法检部门协调沟通,进行系统对接,主动打破信息孤岛,互通共享登记数据资料。二是网上申请预约,微信平台服务。建设开通“互联网+不动产登记”便民服务平台,通过互联网为企业群众提供不动产登记网上申请、网上预约、公示公告、证书查询、查验及相关政策法规和办事指南查看。目前正在调试运行。
2、针对办理流程优化集成的问题。大厅工作人员严格执行不动产登记相关法律法规和操作规范,严格执行国办8号文件、自然资源部办公厅优化不动产登记流程《通知》要求,做到权籍调查、办理程序、公告事项、办结限期压缩到位,简单件即时办结,一般件5个工作日内、复杂件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中在大幅压缩审批时限,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情况下,做到开办企业不动产登记5个工作日内办结,提升了投资项目审批效率。
3、针对窗口设置科学集成的问题。一是科学合理布局设置大厅。市、区不动产登记大厅统一设在市自然资源局综合办公楼,一楼分设取号等候区、业务受理区、行政审批区、交费领证区,二楼分设表单填写区和资料摆放区,以及综合办公室、标准化档案室。二是保障窗口运行顺畅高效。大厅共设14个窗口,将房地产交易、不动产登记受理和办理、税务、收费全部纳入大厅,进一步精简材料清单,办件不许提交任何复印件,不断简化办件环节,实现了不动产登记“综合窗口受件、一套资料传递、一次性收费、一个窗口发证”的“一站式”、“一条龙”服务模式,严格按国家规定收费,坚决杜绝违规收费,企业、群众办事满意度明显提升。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个别企业的业主法律意识不够强,未经自然资源部门批准,非法占地的现象时有发生。
三、下一步打算
一是加快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推行联合评审、并联审批。
二是清理规范审批中介服务,全面推行依行依清单收费、完善收费监管制度,持续清理规范涉企收费,全力推进减税降费措施落实。
三是进一步缩短报批时间,提高审批效率,优化了审批程序,缩短了办理时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