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整改办:
按照中共石棉县委《关于印发〈省委第七巡视组巡视我县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方案〉的通知》(石委发〔2016〕76号)要求,我局高度重视,结合林业工作实际,扎实开展自查整改,现将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迅速落实
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党组成员、纪检组长为副组长,各班子成员、股站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并抽调5名工作人员,全力开展自查整改工作,做到责任落实到位、任务到位、措施到位,确保整改问题件件有人抓,事事有着落。从7月21日---8月21日,历时一月,全面完成了整改各项工作。
二、聚焦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改
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对省委第七巡视组反馈意见认真进行了分析研究和分类整理,聚焦突出问题,制定整改方案,深入开展2个方面的专项自查整改。均已按要求完成。
(一)针对关于“个别乡镇干部抱着‘法不责众’的思想集体违纪,私分专项资金、骗取国家扶贫款”的问题整改。
1.整改工作开展情况:围绕我县涉林工程建设、项目资金等方面的问题,我局认真制定专项整改方案,采取内外同步的方法,在乡镇自查整改的基础上,从8月1日起,由局分管工程项目和物资采购班子成员秦河、黄蜂牵头,对2014年以来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和野生动物保护等三大工程建设和灾后重建工程项目等进行了全面清理,重点就工程管理是否规范、内部机制是否健全、监督机制是否落实、工作人员是否存在利用职权参与或干预工程建设谋取非法利益的行为等方面开展全面检查排查。此次自查,以各级下达我局项目资金为主线,共排查涉林项目11项,其中:保护区5项、林业产业3项、造林绿化3项,共涉及项目资金2731万余元。经自查,未发现违规越级审批、未批先建、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以及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参与或干预工程建设谋取非法利益等方面的问题。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部分项目建设档案管理不规范,建设资料不齐全;二是部分项目实施进度缓慢,未按期完成;三是项目监督管理制度不够完善,监督管理力度不够。
2.整改落实情况: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我局专题进行研究,及时落实了整改:一是继续贯彻落实“三个不直接分管”制度,工程项目和物资采购分别由班子成员分管,并建立了工作制度。二是进一步完善工程项目和物资采购管理制度,制定《石棉县林业系统工程项目实施管理流程图》和《石棉县林业系统物资采购流程图》。三是加强工程项目档案管理培训,制定工程项目档案管理规范。四是完善工程项目监督管理制度,针对各项目实施环节不同的实际情况,实行“一项一法”制度,在工程项目实施前对工程项目进行具体分析,制定专项监督管理办法,强化监督管理。
(二)针对“个别村组干部违规处理集体资金,直接承包本村工程项目,在惠民资金分配上优亲厚友”的问题整改。
1.整改工作开展情况:结合巡视反馈问题,我局认真进行分析研究,结合林业工作实际,重点对涉林资金和林政执法进行了专项排查。一是制发《石棉县林业局关于开展林业项目资金清理工作的通知》和《石棉县林业局关于开展省委第七巡视组反馈意见涉林项目资金专项整改落实工作的函》(石林函〔2016〕35号)给本局各股站室和各乡镇,从2016年8月4日起对2014年以来各乡镇和本局承担和组织实施的林业建设项目、林业建设资金使用情况开展为期一周的自查,重点排查集体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退耕还林政策补助资金、森林植被恢复项目资金和林业奖扶资金等专项资金有无截留、贪污、挪用的情况;有无利用项目和资金的管理权,涉嫌谋取私利的情况;有无虚报、冒领和私分农民补贴和补偿款的情况。在资金发放过程中,有无优亲厚友、吃拿卡要、侵占挪用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目前,已完成16个乡镇有关财务、档案资料的检查。检查中发现个别乡镇在林业建设资金的使用中存在缺少银行回执单、无集体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集体部分资金分配方案及“一事一议”会议记录等情况。二是对涉林企业进行重点走访调查,对林业行政执法、林政资源管理情况进行排查。目前,尚未收到针对林业执法人员、林政管理人员违纪违规方面的举报和线索。
2.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结合各乡镇自查情况和我局对16个乡镇涉林惠民资金管理使用核查中发现的问题,我局逐一向各乡镇反馈了情况,并要求乡镇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二是结合林业行政执法中已经出现并受到纪律处分的问题,切实加强林业行政执法人员的教育和管理。三是建立长效机制。制定了《石棉县林业局会前学法制度》,完善了《石棉县集体经济组织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暂行)规定》,制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集体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政策落实兑现工作的通知》等。下一步,我局将结合自查整改情况,梳理完善涉林惠民资金监督管理制度,堵住漏洞,并加强对乡镇财会人员及村组干部的培训和指导,确保惠民政策资金落到实处,管理使用更加规范。
三、对照要求,逐条整改落实
对照县委整改落实工作方案要求,针对省委巡视组反馈的问题,我局本着有则改之,无者加勉的原则,建立整改台帐,逐条落实整改措施,抓好整改。均已按要求完成。
(一)党风廉政建设方面。
1.针对“个别领导干部法纪观念淡薄,自我要求不严,滥用手中权力,违规插手工程建设、土地出让、国有资产出租等领域”的问题整改。
落实情况:一是加强领导干部法律法规学习,认真开展自查,我局不存在违规插手工程建设、土地出让、国有资产出租等领域的问题。二是修订完善单位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加强自身廉政风险防控,做到言行有规范、权力有笼子,自觉接受干部群众监督,确保党员干部以身作则,严守纪律。
2.针对“抽查部分工程项目发现,在工程招投标中,存在围标串标、借牌中标、层层转包自”的问题整改。
落实情况:一是围绕2014年以来林业重点生态工程建设和灾后重建工程项目进行了全面自查清理。通过自查,未发现有违规问题存在。二是进一步完善工程项目监管管理制度,针对各项目实施环节不同的实际,继续实行“一项一法”制度,并制定了专项监管办法,加强项目监管,组织开展“回头看”。
3.针对“一些部门的领导干部把部门权力作为非法牟利平台,有的把分管领域的工程建设交给自己的亲戚承揽,有的上下勾结,套取国家财政补贴资金,有的利用执法权索贿”的问题整改。
落实情况:一是我局按照县委组织部和县纪委监察局要求,严格履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对照《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认真填写并如实上报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积极配合县委组织部和县纪委监察局开展随机抽查工作,没有瞒报的情况发生。二是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纪委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省纪委、县纪委、县委领导的讲话精神,采取中心组学习、支部生活、职工大会等多种形式,加强学习宣传,提高思想认识,把握精神实质,掌握内容要求,增强据腐防变、廉洁从政的坚定性和自觉性。
(二)执行政治纪律方面的问题。
5.针对“少数领导干部对理论学习重视不够、理解不透,工作想当然、凭经验”的问题整改。
落实情况: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结合林业工作实际,一是制定林业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林业总支党员干部理论学习计划等,加快林业知识更新,不断提高林业系统党员干部思想政治素养和理论水平,努力成为做好林业工作的行家里手。二是在林业总支各支部中广泛开展“理论重点学,业务精深学,实践一线学”活动,丰富大家的学习内容,提升学习实效,推进林业工作。
6.针对“个别干部政治敏锐性不强,对灰色段子、政治笑话、负面言论不抵制、不反驳,甚至津津乐道,在朋友圈中随意转发”的问题整改。
落实情况:通过支部会议、职工大会、股站室旬会等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加强舆情监控力度,扩大监督覆盖面,加强对林业系统党员干部谈话,全体党员干部基本形成了守纪律讲规矩的自觉习惯。着力创造干净清爽的网络舆论环境。
7.针对“有的领导干部进取心不强,缺乏责任担当,遇事推诿扯皮,上交矛盾”的问题整改。
落实情况:严格贯彻落实《石棉县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党员干部行为规范(试行)》和《进一步建立健全权力清单制度的实施方案》,自整改工作开展以来,先后召开局党组会、局务会、中层干部会多次,让全体干部职工始终保持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和敢于担当的昂扬锐气,在难题面前敢抓,在矛盾面前敢管,在风险面前敢闯,在真抓实干上下功夫。
8.针对“个别班子成员违反组织纪律,在党委研究重大敏感问题时,存在跑风漏气现象”的问题整改。
落实情况:一是切实抓好省委《严守政治纪律严明政治规矩,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的十项规定》贯彻落实,按照市委、县委关于《全面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深入推进思想政治建设,着重从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作风上解决班子队伍中存在的问题,增强政治敏锐性。二是召开专题教育活动2次,加强对《关于组织人事部门对领导干部进行提醒、函询、诫勉的实施细则》学习,防止小毛病演变成大问题。
9.针对“抓党风廉政建设向下传导压力不够,责任追究不到位。党委履行主体责任主动性不够,对党风廉政建设仅停留在开会强调、传达文件等层面”的问题整改。
落实情况:一是压实“主体责任”落实到位,密切注意“四风”的改头换面和新动向,党组书记认真履行反腐倡廉“第一责任人”政治责任,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摆在全局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全面安排部署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同时,支持和保障纪检监察工作发挥监督执纪问责作用。二是督促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坚持问题导向,围绕林业项目建设和林业资金使用,扩大群众监督渠道,严肃查处贪污、挪用、挤占、截留、浪费资金的行为,发挥从严治党利器作用,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突出惩治重点,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加强自身监督,做到建章立制和执行落实有机统一,狠抓廉政建设责任分解,加强对分管区域的党风廉政建设,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5次,开展党员谈心谈话活动3次,警示教育1次。三是修订、制发我局《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和《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分工表》,层层签订2016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目标责任书160余份。
10.针对“纪委抓党风廉政建设主动性不强,对一些违纪违法问题查处不力,预防腐败工作相对滞后,特别是在查处一些贪腐案件时,没有深入剖析、举一反三、汲取教训,没有起到处理一个、警醒一片的作用。在一些案件的查处上存在偏轻偏软”的问题整改。
落实情况:一是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对今年发生的违纪案件进行了深入剖析,对案件在系统内进行了通报,扎实开展警示教育。二是研究制定了林业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案。三是与全体干部职工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对党组、纪检组、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股室负责人等职责进行了明确。
11.针对“党的建设呈横向参差不齐、纵向层层递减趋势。一些单位党组织书记没有及时配备,党组织的核心领导作用没有充分发挥”的问题整改。
落实情况:从党建基础工作着手,认真进行整改:一是严格落实《石棉县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对局党组工作规则和各项制度再次进行了修改完善。二是严格执行《中共石棉县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实施意见》和《贯彻落实县委从严治党实施意见责任分工方案》,严格落实党委书记第一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推动党委管党建、书记抓党建责任落实。三是加强党务干部队伍建设。调整充实各党支部班子,该换届的按程序进行了换届,该调整、补充委员的按程序进行了调整补充。认真落实加强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系列文件要求,林业总支党组织设置、议事程序、阵地建设、档案资料管理等工作管理规范。
12.针对“党的领导行政化现象突出,个别部门将党组会和办公会混为一谈,主要领导在党组会上以行政身份出现,存在个人说了算的现象。部分党组织落实‘三会一课’、‘一把手’上党课、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等制度坚持不够好;有的机关党组织一年只开2次会,有的半年甚至一年集中交一次党费”的问题整改。
落实情况:一是开展民主生活会1次,局党组成员、班子成员对照要求,针对问题认真进行了批评和自我批评,切实做到有则改之,无者加勉。二是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对“三会一课”制度、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以及专题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工作进行了完善和安排。三是落实专人,对林业系统全体党员的基本情况进行了全面梳理和排查,全面摸清了党员数量、结构、去向和现状。四是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对党组成员参加双重组织生活情况进行了全面排查,并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对下一阶段党组成员参加双重组织生活进行了安排。五是对林业总支各支部党费收缴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六是向上级党委递交了建立退休党支部的申请,下一步将建立林业局退休党支部,规范退休党员管理,发挥退休党员的作用。
(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精神方面的问题。
13.针对“文山会海现象依然突出,有时同一工作内容的会议层层召开,严重影响了各级抓落实的时间和精力。各种‘创建’活动较多,内容繁琐,只注重形式、不注重内容”的问题整改。
落实情况:一是严格执行我局制定的《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文简会的工作意见》,精简文会,增强实效性。深入整治文山会海,严格文件审批,控制会议、文件总量;进一步规范办文办会程序,严格节俭办公,提高文字质量。二是严控评比达标表彰和各类“创建”活动,解决疲于应付各类检查评比的问题。建立审批备案制度,未经县委、县政府批准,不组织全县性林业工作检查、评比、考核、验收活动。
14.针对“个别领导干部深入基层不够,对基层情况若明若暗,指导不力。有的领导干部与分管部门沟通较少,管理不严,分管领域问题较多”的问题整改。
落实情况:一是结合“包联帮”工作的开展和单位人员的变动,修改完善了林业系统“联乡包村”、“结对认亲”、“驻村帮扶”、“股站室联乡包站”等党员干部和职工直接联系群众制度。二是进一步转变和改进领导作风,要求局班子成员围绕绿化全川行动、生态扶贫、核桃产业发展,大熊猫保护、林业重点生态工程建设等,积极开展林业工作调研,完成,强化领导责任意识。三是继续实行“股站室联乡包站”工作制度,结合脱贫攻坚要求全体干部职工每年下基层时间不少于150天,鼓励职工深入田间地头指导林业生产,确保制度的贯彻落实。
15.针对“个别乡(镇)、村(组)干部和个别下派干部‘走读’现象较为普遍,心思和精力没有用在基层”的问题整改。
落实情况:继续执行每季度召开一次林业系统职工例会的制度,传达学习有关文件、会议重要精神,切实加强乡镇林业站、驻乡森林管护站职工的教育管理,鼓励大家扎根基层干好林业工作,在石棉县生态文明建设中干事创业,维护林业系统干部职工良好的社会形象。
16.针对“个别领导干部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不坚决,还存在利用婚丧嫁娶敛财、打牌赌博、公车私用等违纪现象”的问题整改。
落实情况:一是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精神,对2014年以来公务接待费等进行了全面清理。经自查清理,我局认真落实了各项规定,公务接待比较规范,落实了“三单”制度和公务卡结算制度,“三公”经费未超预算。二是严格执行婚丧喜庆事宜报告制度,近年来,我局干部职工操办的婚丧喜庆事宜均按要求和干部管理权限向县纪委或局党组和纪检组报告备案。三是与全体干部职工签订了“石棉县巡视整改拒绝打牌赌博承诺书”、“石棉县巡视整改杜绝公车私用承诺书”、“党员、干部不违规收送礼金承诺书”等三项承诺书。四是严格落实公车改革有关规定,修订完成了我局公车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了公务用车审批。
17.针对“开展乱发补贴补助”的问题整改。
落实情况:一是认真开展自查,对2014年以来的财会档案进行了全面检查,未发现有乱发补贴、补助的问题。同时,市级有关部门、县财政也多次对我局财务进行检查。2014年10月重复报销50元交通费的问题,我局责令报销人员及时退返重复报销费用50元缴回县财政国库。2014年11月发放的八县联防会和三县联防会考核表彰奖励资金4500元,我局已于2015年11月收回奖励资金4500元并缴入县监察局廉政账号。二是修订制发了《石棉县林业局财务管理制度》。三是切实加强宣传教育,及时将省、市、县关于滥发津补贴、奖金或以各种名义发钱物的相关文件要求以及纪委监察部门查处通报的违规违纪案件,在局党组会、中层干部例会和全局职工大会上进行传达学习,有力杜绝了乱发钱物、补助问题。
(四)选人用人方面的问题。
18.针对“选人用人论资排辈、搞平衡照顾等现象还一定程度存在。干部‘能上能下’机制还不完善,优秀年轻干部递进培养和使用机制尚未建立”的问题整改。
落实情况:一是抓好程度把关,严格执行《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进一步规范基层党组织发展党员年度计划制度、预审制度、公示制度、票决制度,确保发展党员质量。二是认真执行和落实《石棉县林业局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实施意见》,加强中层干部管理并积极发挥他们的作用。目前,我局有中层干部12人,40岁以下的有4人。
(五)问题线索方面的问题。
19.针对“省委第七巡视组移交的问题线索方面”的问题整改。
落实情况:一是分类进行了梳理,对涉及涉及林权纠纷工作方面的问题由副局长秦河牵头,组织资源股、林改办相关人员逐一进行了调解处理。二是对涉嫌违纪问题线索,由局纪检组牵头,组织森林公安、林改办工作人员进行了核实调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了纠正。目前,已信访了结。
四、巩固成果,常抓不懈,以整治工作的成效推动林业事业健康发展。
目前,我局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下一步将继续严格对照巡视整改意见,抓好工作的重点和难点,以整改成果推动林业各项工作健康发展,坚持教育与惩戒并重,为生态文明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一)适时开展“回头看”,继续严格落实责任制,巩固整改成果。
(二)防止问题反弹,推进整改深入。我局将继续以此次整改为契机,压实“两个责任”,举一反三,坚守职责担当,加强自身建设,特别是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加强对领导班子成员中层干部日常教育管理,督促其履行“一岗双责”的情况。对一些苗头性、倾向性和群众有反映的问题,要主动约谈打招呼,严肃批评教育,及时予以纠正,使各岗位层级做到责任明、职责清,减少推诿扯皮,提高工作效率。
(三)加大制度建设,建立长效机制。进一步健全我局干部监督管理机制,进一步修订完善单位内部管理制度等,持之以恒纠正“四风”,确保各项制度执行到位,真正发挥作用。
(四)敢于担当真抓实干,严明党的纪律。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加强督促检查,加大涉林违法违纪行为查处力度,坚持不懈推进“四风”问题整治,不断总结和完善工作经验,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尽职尽责做好全县林业各项工作,为生态石棉建设提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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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管理局反馈问题整改报告[朗读]
根据市委安排部署,2018年8月24日-11月20日,十三届市委第五轮巡察第一巡察组对人大机关党组织进行了专项巡察。12月21日,巡察组正式向人大机关党组织反馈巡察情况,共指出人大机关党组织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五大项12个方面的问题。巡察组意见反馈后,市人大机关党组织高度重视,向常委会党组做了专题汇报,并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进行了认真研究,制定了具体的整改措施及整改时限,落实整改责任进行认真整改,并于2月15日召开了以巡察整改为主题的组织生活会,向全体党员通报了有关情况。现将整改落实情况报告通过“邹平市人大常委会”网站向社会公开。
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1.关于“围绕常委会依法履职的服务保障工作不到位,参谋助手职能比较薄弱”问题。
一是切实落实常委会各委室服务“三会”职能,充分发挥各专门委员会作用,落实“一线工作法”,围绕市委中心工作和人大常委会重点工作,科学筛选确定调研课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及时提出高水平的对策建议,为常委会依法履行职责充分发挥参谋助手作用。该项措施在2018年的“大学习、大调研、大改进”工作中已取得积极成效,人大系统通过广泛发动各级人大代表围绕新旧动能转换、乡村振兴、热点民生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共撰写高质量的调研报告30余篇,提出合理化意见建议100余条。二是对人大重要会议、重要活动坚持超前考虑、及早谋划、提前协调,抓好组织落实,充分发挥机关参谋助手和服务保障作用。优质高效地做好人代会、常委会、主任会议以及人大视察、执法检查等重要活动的组织服务,做到规范有序、细致周到。全年高质量组织召开主任会议15次、常委会会议14次,组织开展视察、执法检查和专题调研13次。三是在法规政策框架内,积极探索新时代加强人大工作的新思路、新办法,深入推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完善发展。在赴江浙等地考察学习的基础上,研究起草了《关于推行街道选民代表会议制度的意见》并以市委文件印发,在全市5个街道全面建立起街道选民代表会议制度,有效拓展了街道人大监督渠道,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搭建起街道群众参政议政的新平台。目前5个街道320名选民代表已全部选举产生,并相继召开了第一届街道选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2.关于“对监督工作深入思考不够,工作时效性不足”“敢于担当的锐气不足”的问题。
一是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对法定监督事项、市委市政府确定实施的重点工作、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代表建议意见集中的事项,盯住不放,开展经常性监督,切实做到一督到底、持续跟踪问效。改进代表建议意见办理方式,加大督办力度,确保办理实效。目前市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收到的61件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全部办结,满意和基本满意率达到98%。二是敢于担当、勇于负责,摒弃“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老好人”思想,围绕生态环保、安全生产、金融风险防范、民生保障、脱贫攻坚等重点工作,持续加大监督力度,综合运用专题询问、质询、特定问题调查等刚性手段,确保问题真正解决。特别是,针对近几年日益凸显的城区幼儿入园难入园贵、普惠性幼儿园数量不足、师资力量短缺、城乡发展不均衡等问题,已连续两年组成调研组进行专题调研,督促市政府落实责任、强化措施,尽快推动问题解决。市政府对此高度重视,认真研究,积极行动,黄山实验幼儿园新园于去年年底顺利开园,新增学位1500个,极大缓解了城区幼儿“入园难、入园贵”的问题。为切实增强监督实效,推动政府各项工作开展,计划2019年围绕重点监督事项首次开展专题询问工作。
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1.关于“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深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开展不够到位”的问题。
一是强化政治理论武装,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把政治理论学习作为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性修养的重要内容,建立常态化学习制度,通过集中学习、专题讲座、理论中心组研讨等形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重要思想,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始终做到“两个维护”。组织举办了全市人大系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五位一体”专题培训班,赴胶东党性教育基地接受革命传统教育,集中交流学习体会,进一步增强了学习实效。二是健全完善机关学习制度,认真制定学习计划,创新和丰富学习形式,精心组织和安排学习内容,经常性开展理论研讨交流活动,扎实推进机关学习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新制定了《办公室党支部学习制度》,对《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机关学习制度》进行了修订完善。对学习笔记存在问题的同志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要求其立即做好整改工作,要求全体党员一年撰写不少于10000字的学习笔记。建立和完善党员干部学习考核督促机制,落实学习考勤制度,每季度组织开展一次学习笔记检查评比活动,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目前,已组织开展学习笔记检查2次,党员干部的学习笔记质量得到明显提高。
2.关于“意识形态工作不够扎实”的问题。
一是制定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制度》、《意识形态工作报告制度》、《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制度》、《意识形态工作检查考核制度》、《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等制度规定,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党支部书记、各支部成员责任,把意识形态工作列入年度重要议事日程,列入对各委室的考核,列为党员干部述学述职述廉重要内容。人大常委会党组每季度组织一次对意识形态工作的分析研判,办公室党支部每半年向人大常委会党组报告一次意识形态工作,全年专题研判意识形态工作不少于两次。严格规范做好相关档案资料的整理工作。二是牢牢把握人大新闻舆论工作的主动权、话语权,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巩固和完善传统宣传阵地、用足用好新媒体,全面讲好人大故事邹平篇,2018年在《山东人大工作》《人民权利报》《滨州人大》《邹平信息》等省市级媒体和刊物发表宣传稿件40余篇,被省人大机关表彰为宣传工作先进单位。
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够规范”“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不够严格”的问题。
一是严格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修订完善了《党员组织生活监督管理制度》,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深入推进机关党支部标准化建设,严格落实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主题党日等制度要求,严格规范开展各项组织生活。目前,办公室支部及老干支部主题党日等组织生活均严格按照要求正常开展;人大常委会党组和机关党组织2018年度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及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均严格按照要求完成。办公室党支部和老干党支部均创建为五星标准化党支部。二是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提高支部委员会议事质量,严格规范组织好党小组活动,安排专人负责及时、规范、全面做好“三会一课”记录和档案资料整理工作。特别是针对党小组活动记录不规范的问题,对办公室支部党小组进行了优化调整,并将每月的主题党日确定为党小组活动日,要求各党小组在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结束后,结合党日活动内容,认真组织开展党小组活动,配备专门党小组活动记录本,要求党小组组长认真做好活动记录。
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1.关于“工作作风不够扎实,联系代表群众不够密切”的问题。
充分尊重代表主体地位,不断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行职责,努力建设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一是创新活动载体,激发代表活力。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重点,不断加强代表履职能力建设,采取集中培训、学习考察、集中视察、发放资料等多种形式,强化代表履职培训,提高代表能力素质。坚持向各级代表寄送“一报一刊”等学习材料,为代表更好依法履职创造条件。2018年底,在邹平电视台开辟专栏,深入开展“履行代表职责,展现时代风采”宣传活动,展示优秀代表风采,激发代表履职热情,营造了尊重代表、支持代表工作的良好氛围。二是优化服务保障,拓宽履职渠道。进一步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扩大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有序参与,全年邀请代表200余人次列席常委会会议、参加视察调研活动。组织开展“为人民履职,做合格代表”主题实践活动,深入开展“双联”活动,进一步密切常委会组成人员与代表、代表与选民之间的联系,“双联”活动中共收集整理代表建议意见42件,全部及时交办和转办,孙镇利民河桥闸维修等一批群众反映集中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充分发挥镇(街)人大代表接待站作用,定期组织开展“代表接访日”活动,畅通社情民意表达和反映渠道,累计接待选民110人次,收集意见建议80余件,大部分得到解决或现场答复。依法做好人大信访工作,积极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全年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来电30余件次,全部及时依法交办、转办和督办。
2.关于“机关创新活力不足”的问题。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深入研究法律法规政策,深入开展对标学习活动,坚持在继承中规范、在规范中创新,在法定框架内加大改革力度,积极探索新时代加强人大工作的新思路、新办法,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我市与时俱进、完善发展。一是积极稳妥推进人大领域各项改革。将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作为年度重点改革任务,结合邹平实际起草形成了《关于建立市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实施意见》,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文件也已形成初稿。加快推进基层民主体制机制创新,探索开展重要民生实事代表票决制,变“为民做主”为“由民做主”,“将百姓的事情办到百姓的心坎上”,目前该项工作已在魏桥镇进行试点。二是首次开展常委会任命干部述职评议。研究制定了《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述职评议工作暂行办法》《法官检察官述职评议工作暂行办法》,并首批次对8名市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4名员额法官进行了述职评议,实现了人事任免与任后监督、工作监督、法律监督的有机结合,解决了“一任了之”的现象。三是首次施行街道选民代表会议制度。在组织赴江浙等地考察学习,借鉴外地成功经验的基础上,研究起草了《关于推行街道选民代表会议制度的意见》并以市委文件印发,在全市五个街道全面建立起街道选民代表会议制度,有效拓展了街道人大监督渠道,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搭建起街道群众参政议政的新平台。四是在代表培训方面,组织部分驻邹滨州市人大代表和邹平市人大代表,围绕新旧动能转换、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赴惠民、青州、寿光等地开展了代表小组活动,组织各级人大代表开展了年末专题调研,为代表提出高质量的建议意见搞好了服务。
党的纪律建设方面关于“党风廉政主体责任不到位”“廉政教育形式单一,廉政风险意识不强”的问题。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落实机关党支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以严的标准、实的举措,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转变作风,切实把管党治党责任落到实处。二是坚持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充分利用主题党日和机关学习,及时传达学习上级有关廉政建设要求和文件精神,扎实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廉洁从政教育,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赴威海党性教育基地进行了参观学习,进一步强化了底线思维、红线意识,始终保持警钟长鸣;层层组织开展了廉政和纪律建设谈话,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党员干部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采取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等方式抓早抓小,使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及时阻断从前一种“形态”向后一种“形态”发展的路径,真正把纪律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
2.关于“财务管理不够规范,2014年、2015年购买部分办公用品无明细”的问题。
进一步修订完善了《机关财务管理制度》,今后将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落实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坚决拒绝此类问题的再次发生。
以上是市人大机关党组织对市委巡察组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下一步,市人大机关党组织将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主责主业,健全完善长效机制,从源头上防止问题的重复发生,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1.关于“围绕常委会依法履职的服务保障工作不到位,参谋助手职能比较薄弱”问题。
一是切实落实常委会各委室服务“三会”职能,充分发挥各专门委员会作用,落实“一线工作法”,围绕市委中心工作和人大常委会重点工作,科学筛选确定调研课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及时提出高水平的对策建议,为常委会依法履行职责充分发挥参谋助手作用。该项措施在2018年的“大学习、大调研、大改进”工作中已取得积极成效,人大系统通过广泛发动各级人大代表围绕新旧动能转换、乡村振兴、热点民生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共撰写高质量的调研报告30余篇,提出合理化意见建议100余条。二是对人大重要会议、重要活动坚持超前考虑、及早谋划、提前协调,抓好组织落实,充分发挥机关参谋助手和服务保障作用。优质高效地做好人代会、常委会、主任会议以及人大视察、执法检查等重要活动的组织服务,做到规范有序、细致周到。全年高质量组织召开主任会议15次、常委会会议14次,组织开展视察、执法检查和专题调研13次。三是在法规政策框架内,积极探索新时代加强人大工作的新思路、新办法,深入推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完善发展。在赴江浙等地考察学习的基础上,研究起草了《关于推行街道选民代表会议制度的意见》并以市委文件印发,在全市5个街道全面建立起街道选民代表会议制度,有效拓展了街道人大监督渠道,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搭建起街道群众参政议政的新平台。目前5个街道320名选民代表已全部选举产生,并相继召开了第一届街道选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2.关于“对监督工作深入思考不够,工作时效性不足”“敢于担当的锐气不足”的问题。
一是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对法定监督事项、市委市政府确定实施的重点工作、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代表建议意见集中的事项,盯住不放,开展经常性监督,切实做到一督到底、持续跟踪问效。改进代表建议意见办理方式,加大督办力度,确保办理实效。目前市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收到的61件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全部办结,满意和基本满意率达到98%。二是敢于担当、勇于负责,摒弃“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老好人”思想,围绕生态环保、安全生产、金融风险防范、民生保障、脱贫攻坚等重点工作,持续加大监督力度,综合运用专题询问、质询、特定问题调查等刚性手段,确保问题真正解决。特别是,针对近几年日益凸显的城区幼儿入园难入园贵、普惠性幼儿园数量不足、师资力量短缺、城乡发展不均衡等问题,已连续两年组成调研组进行专题调研,督促市政府落实责任、强化措施,尽快推动问题解决。市政府对此高度重视,认真研究,积极行动,黄山实验幼儿园新园于去年年底顺利开园,新增学位1500个,极大缓解了城区幼儿“入园难、入园贵”的问题。为切实增强监督实效,推动政府各项工作开展,计划2019年围绕重点监督事项首次开展专题询问工作。
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1.关于“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深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开展不够到位”的问题。
一是强化政治理论武装,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把政治理论学习作为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性修养的重要内容,建立常态化学习制度,通过集中学习、专题讲座、理论中心组研讨等形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重要思想,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始终做到“两个维护”。组织举办了全市人大系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五位一体”专题培训班,赴胶东党性教育基地接受革命传统教育,集中交流学习体会,进一步增强了学习实效。二是健全完善机关学习制度,认真制定学习计划,创新和丰富学习形式,精心组织和安排学习内容,经常性开展理论研讨交流活动,扎实推进机关学习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新制定了《办公室党支部学习制度》,对《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机关学习制度》进行了修订完善。对学习笔记存在问题的同志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要求其立即做好整改工作,要求全体党员一年撰写不少于10000字的学习笔记。建立和完善党员干部学习考核督促机制,落实学习考勤制度,每季度组织开展一次学习笔记检查评比活动,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目前,已组织开展学习笔记检查2次,党员干部的学习笔记质量得到明显提高。
2.关于“意识形态工作不够扎实”的问题。
一是制定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制度》、《意识形态工作报告制度》、《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制度》、《意识形态工作检查考核制度》、《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等制度规定,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党支部书记、各支部成员责任,把意识形态工作列入年度重要议事日程,列入对各委室的考核,列为党员干部述学述职述廉重要内容。人大常委会党组每季度组织一次对意识形态工作的分析研判,办公室党支部每半年向人大常委会党组报告一次意识形态工作,全年专题研判意识形态工作不少于两次。严格规范做好相关档案资料的整理工作。二是牢牢把握人大新闻舆论工作的主动权、话语权,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巩固和完善传统宣传阵地、用足用好新媒体,全面讲好人大故事邹平篇,2018年在《山东人大工作》《人民权利报》《滨州人大》《邹平信息》等省市级媒体和刊物发表宣传稿件40余篇,被省人大机关表彰为宣传工作先进单位。
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够规范”“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不够严格”的问题。
一是严格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修订完善了《党员组织生活监督管理制度》,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深入推进机关党支部标准化建设,严格落实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主题党日等制度要求,严格规范开展各项组织生活。目前,办公室支部及老干支部主题党日等组织生活均严格按照要求正常开展;人大常委会党组和机关党组织2018年度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及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均严格按照要求完成。办公室党支部和老干党支部均创建为五星标准化党支部。二是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提高支部委员会议事质量,严格规范组织好党小组活动,安排专人负责及时、规范、全面做好“三会一课”记录和档案资料整理工作。特别是针对党小组活动记录不规范的问题,对办公室支部党小组进行了优化调整,并将每月的主题党日确定为党小组活动日,要求各党小组在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结束后,结合党日活动内容,认真组织开展党小组活动,配备专门党小组活动记录本,要求党小组组长认真做好活动记录。
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1.关于“工作作风不够扎实,联系代表群众不够密切”的问题。
充分尊重代表主体地位,不断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行职责,努力建设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一是创新活动载体,激发代表活力。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重点,不断加强代表履职能力建设,采取集中培训、学习考察、集中视察、发放资料等多种形式,强化代表履职培训,提高代表能力素质。坚持向各级代表寄送“一报一刊”等学习材料,为代表更好依法履职创造条件。2018年底,在邹平电视台开辟专栏,深入开展“履行代表职责,展现时代风采”宣传活动,展示优秀代表风采,激发代表履职热情,营造了尊重代表、支持代表工作的良好氛围。二是优化服务保障,拓宽履职渠道。进一步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扩大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有序参与,全年邀请代表200余人次列席常委会会议、参加视察调研活动。组织开展“为人民履职,做合格代表”主题实践活动,深入开展“双联”活动,进一步密切常委会组成人员与代表、代表与选民之间的联系,“双联”活动中共收集整理代表建议意见42件,全部及时交办和转办,孙镇利民河桥闸维修等一批群众反映集中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充分发挥镇(街)人大代表接待站作用,定期组织开展“代表接访日”活动,畅通社情民意表达和反映渠道,累计接待选民110人次,收集意见建议80余件,大部分得到解决或现场答复。依法做好人大信访工作,积极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全年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来电30余件次,全部及时依法交办、转办和督办。
2.关于“机关创新活力不足”的问题。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深入研究法律法规政策,深入开展对标学习活动,坚持在继承中规范、在规范中创新,在法定框架内加大改革力度,积极探索新时代加强人大工作的新思路、新办法,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我市与时俱进、完善发展。一是积极稳妥推进人大领域各项改革。将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作为年度重点改革任务,结合邹平实际起草形成了《关于建立市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实施意见》,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文件也已形成初稿。加快推进基层民主体制机制创新,探索开展重要民生实事代表票决制,变“为民做主”为“由民做主”,“将百姓的事情办到百姓的心坎上”,目前该项工作已在魏桥镇进行试点。二是首次开展常委会任命干部述职评议。研究制定了《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述职评议工作暂行办法》《法官检察官述职评议工作暂行办法》,并首批次对8名市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4名员额法官进行了述职评议,实现了人事任免与任后监督、工作监督、法律监督的有机结合,解决了“一任了之”的现象。三是首次施行街道选民代表会议制度。在组织赴江浙等地考察学习,借鉴外地成功经验的基础上,研究起草了《关于推行街道选民代表会议制度的意见》并以市委文件印发,在全市五个街道全面建立起街道选民代表会议制度,有效拓展了街道人大监督渠道,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搭建起街道群众参政议政的新平台。四是在代表培训方面,组织部分驻邹滨州市人大代表和邹平市人大代表,围绕新旧动能转换、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赴惠民、青州、寿光等地开展了代表小组活动,组织各级人大代表开展了年末专题调研,为代表提出高质量的建议意见搞好了服务。
党的纪律建设方面关于“党风廉政主体责任不到位”“廉政教育形式单一,廉政风险意识不强”的问题。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落实机关党支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以严的标准、实的举措,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转变作风,切实把管党治党责任落到实处。二是坚持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充分利用主题党日和机关学习,及时传达学习上级有关廉政建设要求和文件精神,扎实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廉洁从政教育,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赴威海党性教育基地进行了参观学习,进一步强化了底线思维、红线意识,始终保持警钟长鸣;层层组织开展了廉政和纪律建设谈话,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党员干部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采取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等方式抓早抓小,使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及时阻断从前一种“形态”向后一种“形态”发展的路径,真正把纪律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
2.关于“财务管理不够规范,2014年、2015年购买部分办公用品无明细”的问题。
进一步修订完善了《机关财务管理制度》,今后将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落实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坚决拒绝此类问题的再次发生。
以上是市人大机关党组织对市委巡察组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下一步,市人大机关党组织将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主责主业,健全完善长效机制,从源头上防止问题的重复发生,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根据《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市房管局巡察情况的反馈报告》相关内容,市房管局党组坚持把巡察问题整改落实与“两学一做”专题教育活动有机结合起来,通过全体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截至目前,巡察组反馈的3方面8大类21个具体问题,20个已整改完毕,1个正积极推进。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主体责任,抓好整改工作部署
收到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局党组高度重视,立即召开局党组扩大会议和班子会议,就整改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制定下发了《五指山市住房保障与房产管理局落实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局各股室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对巡察反馈存在的3方面8大类21个具体问题分别落实到责任领导和责任责任股室或个人,明确了整改完成时限,将巡察反馈的问题清单建立整改台账,针对存在的问题逐一对账销号,要求整改不回避问题立行立改、改出成效,确保件件有落实、件件有回音。整改工作在局党组统一领导下有序推进,严格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靠前指挥,对照整改清单,逐条研究整改举措,逐项督促整改到位。
二、坚持问题导向,稳步推进整改落实
(一)党的领导弱化方面。
问题一:“四个意识”树的还不够牢。
主要表现:一是市房管局党组政治意识不强,未能充分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组织干部职工全面系统、反复地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4.13”重要讲话,学习次数少,学习方式单一,学习笔记仅记录学习内容,没有反映出参会人员围绕学习内容开展交流讨论情况,没有真正做到学懂弄通做实。二是传达学习中央及省市领导对房地产行业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相关文件较少,贯彻落实不够全面彻底。如学习《五指山市保障性住房物业管理办法》、《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一书中的“加快推进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建设”《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稳定房地产市场工作的通知》分别是1次,学得不够深入。在落实上,物业管理方面管理不够规范,问题突出,群众反映比较多,保障性住房建设存在进度缓慢,没有在市委市政府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任务,廉租住房租赁补贴方面没有完成上级下达的目标任务。
整改情况:一是切实增强党组政治意识,2019年,充分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学习计划,要求领导干部职工把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结合起来,做到明确学习要求、落实学习内容。组织干部职工全面系统、反复地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4.13”重要讲话和中央12号文件精神,2018年集中学习十九大精神3次,“4.13”讲话精神5次,中央12号文件2次,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2次。截止2019年1月年对十九大精神、“4.13”讲话精神、中央12号文件等分别学习了1次。同时创新学习方式,在开展集中学习之前,明确通知参会人员相关的学习内容,要求参会人员围绕学习内容提前思考和准备讨论发言内容,在会上班子成员带头讨论,转变不积极讨论的观念。二是加强传达学习中央及省市领导对房地产行业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相关文件,要求干部职工深入领会相关文件精神,做到理论联系实际全面贯彻落实。2019年采取每季度至少1次学习相关文件精神的方式进行,如1月集中学习了《五指山市保障性住房物业管理办法》、《关于做好稳定房地产市场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分别1次。在落实上,物业管理方面要求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协同物业管理协会加强规范管理,对问题突出,群众反映比较多的小区及时督促物业企业进行整改,同时协会还成立了专家组,2019年积极配合解决物业纠纷3起,解决电话投诉2起,发挥着行业协会的积极作用。
问题二: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弱化,制度执行不到位。
主要表现:一是“三重一大”制度落实不到位。二是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了《“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2018年已进行整改,对涉及“三重一大”事项的会议记录,均反映集体讨论过程和参会人员表态发言,严格执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所有事项进行集体讨论。2019年继续长期坚持。二是局党组切实提高了对新形势下意识形态领域斗争的新情况新问题认识,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2019年2月25日召开班子会议组织开展了1次意识形态工作专题研究部署会议,组织1次集中学习。主要是传达学习了中共中央办公厅颁布的《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
问题三:贯彻落实中央大政方针、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不力。
主要表现:一是履行职责不到位。2013年,国家下达的保障性安居工程新增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任务150户,实际完成62户,完成率41.33%,未完成任务。二是保障性住房建设进度缓慢。五指山市保障性住房居住小区二期工程、教师村公共租赁住房工程,两个项目开工日期均为2013年,工期一年,实际竣工时间为2017年,严重超期。三是房管局开展“三项”清理工作不到位。四是扶贫帮扶针对性不强,帮扶成效不明显。
整改情况:一是未完成任务国家下达的保障性安居工程新增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任务的原因为当时根据《五指山市廉租住房保障实施办法》(试行),我市廉租住房保障方式分为实物配租和货币补贴两种,申请家庭可以选择其中一种保障方式进行申请。当年共有264户家庭申请,其中申请实物配租有202户,货币补贴有62户,因大多数家庭选择实物配租,导致实际完成的申请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的家庭没有达到任务数。二是针对保障性住房建设进度缓慢问题,由于2013年工程设计及工程开工建设用地规划等前期准备工作用时较长,致使整个工程的进度缓慢,直到2017年才完全竣工。今后若有建设保障性住房计划,将吸取工作经验,充分做好各项前期准备工作。三是针对房管局开展“三项”清理工作不到位的问题,已于2018年11月9日将2015年违规发放领导班子成员值班补助,共计2700元整,退回局账户中;2013年以来6名干部职工私车用单位油卡加油共计20183.97元,已于2018年10月25日全部退回存到局账户中。进一步完善了公车管理和使用制度,杜绝出现干部职工私车用单位油卡加油现象。四是针对扶贫帮扶针对性不强,帮扶成效不明显问题。2017年以来,我局转变帮扶模式,由帮扶种苗转为帮扶基础设施,由农户自己购买种苗,局帮扶解决养殖基地建设设施用水泥。2018年经局帮扶建设基础设施共有9户,产业纯收入年达4000元的有12户。
(二)党的建设缺失方面。
问题四: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
主要表现:一是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严。二是民主生活会开展的质量不高。三是谈心谈话制度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组织生活会制度,2017年以来已做进一步的完善和整改,2018年党支部组织委员已认真做好组织生活会的全过程记录和参会人员的批评与自我批评记录。2019年继续长期坚持。二是切实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对即将召开的2018年度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要求班子成员在对照检查材料中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加大自我问题的剖析力度,追求达到红脸出汗的效果。对于受党纪政务处分人员党组要严格要求在当年的民主生活会及组织生活会上作深刻检讨,并能够在相互批评中指出要求高度重视吸取相关经验。2018年度无受党纪政务处分人员。三是严格落实谈心谈话制度。2018年以来已加强班子成员之间,分管领导与分管股室负责人之间,股室负责人与各自股室工作人员之间的沟通交流,层层压实责任,及时发现苗头性问题,杜绝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切实把握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的实践要求。2018年全年进行谈话提醒共计14次。目前,我局做到谈话提醒每月至少1次,每季度至少3次。2019年继续长期坚持。
问题五:党建工作力度不够,开展学习教育不扎实。
主要表现:一是“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二是“勇当先锋 做好表率”专题活动开展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2017年以来已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并要求党支部组织委员高度重视,对支委会、党课、党员大会等认真做好笔记记录。二是“勇当先锋 做好表率”专题活动开展不到位问题已经整改完毕,根据活动方案,已向市直机关工委提交8月至12月的心得体会,共计5篇。同时,结合工作实际,勇当先锋,做好表率,主要体现为在扶贫工作中主动作为,经研究同意为局帮扶贫困户购买瓷砖及联系公司给予安装楼梯扶手,及时完成了五个直观任务;在解决网签备案历史遗留问题时,及时召开两次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切实站在维护群众利益的角度上主动作为。
(三)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方面。
问题六:局党组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
主要表现:一是研究布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扎实。二是考勤制度不够严格。三是物业管理工作监管不力。四是落实审计整改工作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定期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对照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书,认真履行党风廉政“一岗双责”职责,切实突出党风廉政建设专题研究部署会议主题。2018年已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及任务进行了分解并设立台账。2019年继续长期坚持。二是已要求办公室严格执行落实考勤制度,完善外出下村登记记录,并长期坚持,同时从班子成员抓起,带头做好打卡工作,对出现迟到早退较严重的人员进行谈话提醒。已于2018年10月22日召开职工会议进行强调,加强纪律管理,分管领导与分管股室负责人之间,各股室负责人于股室内工作人员之间要加强监督。严格落实考勤与绩效挂钩。三是加强物业监管,创新监管工作方式方法,积极督促未进行备案的物业企业进行备案。针对物业相关投诉件多的问题,积极组织对全市物业管理服务行业进行专题调研,协调多部门处理物业管理纠纷,围绕重点问题展开研究,分析解决的办法,同时组织物业管理行业进行培训,从人员思想意识、业务能力、政策法规方面入手,不断夯实物业服务基础,提高物业服务水平。四是针对审计整改工作不力,海南省审计厅关于五指山市2016年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发现“政府投资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建商业设施部分拍卖款511.39万元未收到”的问题,我局已在2018年5月上诉法院,法院在2018年5月29日受理(法院案号:2018琼9001民初386号),被告文易平对管辖权提出异议,五指山市法院驳回被告的异议,被告对市法院驳回不服,上诉至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2018年9月25日收到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2018)琼96民辖终45号),驳回被告异议申请。目前该案件已审理终结。但于2018年12月10日文易平作为上诉人,上诉请求依法撤销原判决及改判驳回被上诉人市房管局的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已于2019年1月28日开庭审理。目前正在等待法院的二审判决。
问题七: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仍有发生,“四风”问题屡禁不止。
主要表现:一是公务接待不规范,报销手续不齐全。二是充值油卡又夹带报销油票情况。三是违规购买土特产。
整改情况:一是因当时财务报账执行没那么严格规范,且为了房产去库存促销,常接待一些外地有销售影响力的客人及对我市房地产展销有所贡献的人员。将完善公务接待及财务管理相关制度,要求财务工作人员严格按照《海南省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报账管理办法(试行)》来规范报账报销行为。二是因2013年经济房、公租房建设多,任务重,各分管责任人及工作人员下工地勘察次数多,油卡不能满足用油需求,因此经局班子讨论同意当时下工地人员在不使用油卡的情况下可以报销油票,以及下企业调查和物业管理等工作,可每季度用油各报销2000元。对于解释不清的情况已要求相关人员进行退款。三是针对2013年7月、8月违规购买茶叶、灵芝茶、蜂蜜的问题,因2013年7月25日—8月3日在石家庄、郑州等地区,开展“2013海南五指山城市形象推介会暨旅游养生地产展示会”活动,为了更好地推介五指山城市形象,宣传五指山旅游养生地产项目,达到预期的成果,购买了茶叶、灵芝茶、蜂蜜进行展销。针对2013年1月,购买节日慰问品野山鸡蛋12500元,无清单和领用人的问题,因当时临近春节,经局务会讨论决定,共购买125箱山鸡蛋,发放给自筹及聘用保障房调查工作人员43人,每人发2箱计86箱作为年终福利,其余39箱先后用于慰问困难群众、退休职工等,故未列明发放清单。
问题八:资金监管不够到位,财务制度执行不力。
主要表现:2013年全市经济适用房购房款余额48991753.61元未及时上缴;2014年7月,存在参加城市推介活动借用现金10万元用于食宿费用,而非使用公务卡;2017年违规将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收入50.34万元挪作他用:其中误餐费支出4.35万元,扶贫支出11.7万元,办公用品支出34.29万元。2013年11月,发放廉租房租金补贴1278户,发放人数3619人,发放金额37.64万元。其中,违规发放245户,703人,违规发放金额7.31万元。未按规定用途使用经济适用房购房款。经济适用房二期建设借用一期工程款187.07万元,即所收经济适用房一期购房款直接用于支付二期经济房勘察费、监理招标公证费、项目前期咨询服务费、设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等未能执行收支两条线。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2013年全市经济适用房购房款余额48991753.61元未及时上缴的问题,经核查,经济适用房购房款是签订合同后收取30%的首付款,是每天向购房者催收累计的资金,是一个动态数据,48991753.61元并非一开始就在账上,不存在长期占用大额资金不上缴的情况,已于2013年12月6日已全部上缴;二是针对2014年7月,存在参加城市推介活动借用现金10万元用于食宿费用,而非使用公务卡的问题,经核查,因当时去西北(乌鲁木齐、兰州)开展房地产推介活动,布置展馆等需紧急用款,时值周末,为确保展销活动顺利完成,经局务会讨论决定将10万元紧急付给前方工作人员,经核查,10万元全部用于公务费用,未超出活动预期经费;三是针对2017年违规将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收入50.34万元挪作他用的问题,因财务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有错误导致,我局于2018年3月22日起草请示报市政府申请拨付“公共租赁维修管理工作经费”50.34万元,经市政府2018年4月25日专题会议(〔2018〕94号)同意,我局根据会议精神起草函件到财政局申请拨付整改资金,市财政局于2018年5月31日将资金下拨,并将整改资金返还原资金渠道;四是针对2013年11月违规发放廉租房租金补贴金额7.31万元的问题,按照省厅文件要求进行整改,已全额追回,并于2013年12月取消了五指山市廉租住房租赁补贴人员公示名单473,今后严格执行发放廉租房补贴租金制度;五是针对经济适用房二期建设借用一期工程款187.07万元的问题,因当时经济适用房二期建设急需支付农民工工资,因此借用了一期工程款,但经济适用房二期建设资金一到位后,及时退还了进行垫付的一期工程款,并已上缴国库,今后会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要求。
三、立足长远长效,巩固提高整改成果
通过对巡察组巡察出的问题进行整改,使我们充分认识到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局党组将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切实加强党的领导,增强党的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把整改融入日常工作长抓不懈,立足长远巩固整改成效,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推进局各项工作。
一、强化主体责任,抓好整改工作部署
收到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局党组高度重视,立即召开局党组扩大会议和班子会议,就整改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制定下发了《五指山市住房保障与房产管理局落实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局各股室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对巡察反馈存在的3方面8大类21个具体问题分别落实到责任领导和责任责任股室或个人,明确了整改完成时限,将巡察反馈的问题清单建立整改台账,针对存在的问题逐一对账销号,要求整改不回避问题立行立改、改出成效,确保件件有落实、件件有回音。整改工作在局党组统一领导下有序推进,严格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靠前指挥,对照整改清单,逐条研究整改举措,逐项督促整改到位。
二、坚持问题导向,稳步推进整改落实
(一)党的领导弱化方面。
问题一:“四个意识”树的还不够牢。
主要表现:一是市房管局党组政治意识不强,未能充分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组织干部职工全面系统、反复地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4.13”重要讲话,学习次数少,学习方式单一,学习笔记仅记录学习内容,没有反映出参会人员围绕学习内容开展交流讨论情况,没有真正做到学懂弄通做实。二是传达学习中央及省市领导对房地产行业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相关文件较少,贯彻落实不够全面彻底。如学习《五指山市保障性住房物业管理办法》、《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一书中的“加快推进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建设”《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稳定房地产市场工作的通知》分别是1次,学得不够深入。在落实上,物业管理方面管理不够规范,问题突出,群众反映比较多,保障性住房建设存在进度缓慢,没有在市委市政府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任务,廉租住房租赁补贴方面没有完成上级下达的目标任务。
整改情况:一是切实增强党组政治意识,2019年,充分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学习计划,要求领导干部职工把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结合起来,做到明确学习要求、落实学习内容。组织干部职工全面系统、反复地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4.13”重要讲话和中央12号文件精神,2018年集中学习十九大精神3次,“4.13”讲话精神5次,中央12号文件2次,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2次。截止2019年1月年对十九大精神、“4.13”讲话精神、中央12号文件等分别学习了1次。同时创新学习方式,在开展集中学习之前,明确通知参会人员相关的学习内容,要求参会人员围绕学习内容提前思考和准备讨论发言内容,在会上班子成员带头讨论,转变不积极讨论的观念。二是加强传达学习中央及省市领导对房地产行业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相关文件,要求干部职工深入领会相关文件精神,做到理论联系实际全面贯彻落实。2019年采取每季度至少1次学习相关文件精神的方式进行,如1月集中学习了《五指山市保障性住房物业管理办法》、《关于做好稳定房地产市场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分别1次。在落实上,物业管理方面要求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协同物业管理协会加强规范管理,对问题突出,群众反映比较多的小区及时督促物业企业进行整改,同时协会还成立了专家组,2019年积极配合解决物业纠纷3起,解决电话投诉2起,发挥着行业协会的积极作用。
问题二: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弱化,制度执行不到位。
主要表现:一是“三重一大”制度落实不到位。二是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了《“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2018年已进行整改,对涉及“三重一大”事项的会议记录,均反映集体讨论过程和参会人员表态发言,严格执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所有事项进行集体讨论。2019年继续长期坚持。二是局党组切实提高了对新形势下意识形态领域斗争的新情况新问题认识,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2019年2月25日召开班子会议组织开展了1次意识形态工作专题研究部署会议,组织1次集中学习。主要是传达学习了中共中央办公厅颁布的《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
问题三:贯彻落实中央大政方针、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不力。
主要表现:一是履行职责不到位。2013年,国家下达的保障性安居工程新增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任务150户,实际完成62户,完成率41.33%,未完成任务。二是保障性住房建设进度缓慢。五指山市保障性住房居住小区二期工程、教师村公共租赁住房工程,两个项目开工日期均为2013年,工期一年,实际竣工时间为2017年,严重超期。三是房管局开展“三项”清理工作不到位。四是扶贫帮扶针对性不强,帮扶成效不明显。
整改情况:一是未完成任务国家下达的保障性安居工程新增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任务的原因为当时根据《五指山市廉租住房保障实施办法》(试行),我市廉租住房保障方式分为实物配租和货币补贴两种,申请家庭可以选择其中一种保障方式进行申请。当年共有264户家庭申请,其中申请实物配租有202户,货币补贴有62户,因大多数家庭选择实物配租,导致实际完成的申请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的家庭没有达到任务数。二是针对保障性住房建设进度缓慢问题,由于2013年工程设计及工程开工建设用地规划等前期准备工作用时较长,致使整个工程的进度缓慢,直到2017年才完全竣工。今后若有建设保障性住房计划,将吸取工作经验,充分做好各项前期准备工作。三是针对房管局开展“三项”清理工作不到位的问题,已于2018年11月9日将2015年违规发放领导班子成员值班补助,共计2700元整,退回局账户中;2013年以来6名干部职工私车用单位油卡加油共计20183.97元,已于2018年10月25日全部退回存到局账户中。进一步完善了公车管理和使用制度,杜绝出现干部职工私车用单位油卡加油现象。四是针对扶贫帮扶针对性不强,帮扶成效不明显问题。2017年以来,我局转变帮扶模式,由帮扶种苗转为帮扶基础设施,由农户自己购买种苗,局帮扶解决养殖基地建设设施用水泥。2018年经局帮扶建设基础设施共有9户,产业纯收入年达4000元的有12户。
(二)党的建设缺失方面。
问题四: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
主要表现:一是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严。二是民主生活会开展的质量不高。三是谈心谈话制度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组织生活会制度,2017年以来已做进一步的完善和整改,2018年党支部组织委员已认真做好组织生活会的全过程记录和参会人员的批评与自我批评记录。2019年继续长期坚持。二是切实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对即将召开的2018年度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要求班子成员在对照检查材料中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加大自我问题的剖析力度,追求达到红脸出汗的效果。对于受党纪政务处分人员党组要严格要求在当年的民主生活会及组织生活会上作深刻检讨,并能够在相互批评中指出要求高度重视吸取相关经验。2018年度无受党纪政务处分人员。三是严格落实谈心谈话制度。2018年以来已加强班子成员之间,分管领导与分管股室负责人之间,股室负责人与各自股室工作人员之间的沟通交流,层层压实责任,及时发现苗头性问题,杜绝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切实把握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的实践要求。2018年全年进行谈话提醒共计14次。目前,我局做到谈话提醒每月至少1次,每季度至少3次。2019年继续长期坚持。
问题五:党建工作力度不够,开展学习教育不扎实。
主要表现:一是“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二是“勇当先锋 做好表率”专题活动开展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2017年以来已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并要求党支部组织委员高度重视,对支委会、党课、党员大会等认真做好笔记记录。二是“勇当先锋 做好表率”专题活动开展不到位问题已经整改完毕,根据活动方案,已向市直机关工委提交8月至12月的心得体会,共计5篇。同时,结合工作实际,勇当先锋,做好表率,主要体现为在扶贫工作中主动作为,经研究同意为局帮扶贫困户购买瓷砖及联系公司给予安装楼梯扶手,及时完成了五个直观任务;在解决网签备案历史遗留问题时,及时召开两次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切实站在维护群众利益的角度上主动作为。
(三)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方面。
问题六:局党组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
主要表现:一是研究布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扎实。二是考勤制度不够严格。三是物业管理工作监管不力。四是落实审计整改工作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定期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对照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书,认真履行党风廉政“一岗双责”职责,切实突出党风廉政建设专题研究部署会议主题。2018年已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及任务进行了分解并设立台账。2019年继续长期坚持。二是已要求办公室严格执行落实考勤制度,完善外出下村登记记录,并长期坚持,同时从班子成员抓起,带头做好打卡工作,对出现迟到早退较严重的人员进行谈话提醒。已于2018年10月22日召开职工会议进行强调,加强纪律管理,分管领导与分管股室负责人之间,各股室负责人于股室内工作人员之间要加强监督。严格落实考勤与绩效挂钩。三是加强物业监管,创新监管工作方式方法,积极督促未进行备案的物业企业进行备案。针对物业相关投诉件多的问题,积极组织对全市物业管理服务行业进行专题调研,协调多部门处理物业管理纠纷,围绕重点问题展开研究,分析解决的办法,同时组织物业管理行业进行培训,从人员思想意识、业务能力、政策法规方面入手,不断夯实物业服务基础,提高物业服务水平。四是针对审计整改工作不力,海南省审计厅关于五指山市2016年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发现“政府投资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建商业设施部分拍卖款511.39万元未收到”的问题,我局已在2018年5月上诉法院,法院在2018年5月29日受理(法院案号:2018琼9001民初386号),被告文易平对管辖权提出异议,五指山市法院驳回被告的异议,被告对市法院驳回不服,上诉至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2018年9月25日收到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2018)琼96民辖终45号),驳回被告异议申请。目前该案件已审理终结。但于2018年12月10日文易平作为上诉人,上诉请求依法撤销原判决及改判驳回被上诉人市房管局的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已于2019年1月28日开庭审理。目前正在等待法院的二审判决。
问题七: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仍有发生,“四风”问题屡禁不止。
主要表现:一是公务接待不规范,报销手续不齐全。二是充值油卡又夹带报销油票情况。三是违规购买土特产。
整改情况:一是因当时财务报账执行没那么严格规范,且为了房产去库存促销,常接待一些外地有销售影响力的客人及对我市房地产展销有所贡献的人员。将完善公务接待及财务管理相关制度,要求财务工作人员严格按照《海南省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报账管理办法(试行)》来规范报账报销行为。二是因2013年经济房、公租房建设多,任务重,各分管责任人及工作人员下工地勘察次数多,油卡不能满足用油需求,因此经局班子讨论同意当时下工地人员在不使用油卡的情况下可以报销油票,以及下企业调查和物业管理等工作,可每季度用油各报销2000元。对于解释不清的情况已要求相关人员进行退款。三是针对2013年7月、8月违规购买茶叶、灵芝茶、蜂蜜的问题,因2013年7月25日—8月3日在石家庄、郑州等地区,开展“2013海南五指山城市形象推介会暨旅游养生地产展示会”活动,为了更好地推介五指山城市形象,宣传五指山旅游养生地产项目,达到预期的成果,购买了茶叶、灵芝茶、蜂蜜进行展销。针对2013年1月,购买节日慰问品野山鸡蛋12500元,无清单和领用人的问题,因当时临近春节,经局务会讨论决定,共购买125箱山鸡蛋,发放给自筹及聘用保障房调查工作人员43人,每人发2箱计86箱作为年终福利,其余39箱先后用于慰问困难群众、退休职工等,故未列明发放清单。
问题八:资金监管不够到位,财务制度执行不力。
主要表现:2013年全市经济适用房购房款余额48991753.61元未及时上缴;2014年7月,存在参加城市推介活动借用现金10万元用于食宿费用,而非使用公务卡;2017年违规将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收入50.34万元挪作他用:其中误餐费支出4.35万元,扶贫支出11.7万元,办公用品支出34.29万元。2013年11月,发放廉租房租金补贴1278户,发放人数3619人,发放金额37.64万元。其中,违规发放245户,703人,违规发放金额7.31万元。未按规定用途使用经济适用房购房款。经济适用房二期建设借用一期工程款187.07万元,即所收经济适用房一期购房款直接用于支付二期经济房勘察费、监理招标公证费、项目前期咨询服务费、设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等未能执行收支两条线。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2013年全市经济适用房购房款余额48991753.61元未及时上缴的问题,经核查,经济适用房购房款是签订合同后收取30%的首付款,是每天向购房者催收累计的资金,是一个动态数据,48991753.61元并非一开始就在账上,不存在长期占用大额资金不上缴的情况,已于2013年12月6日已全部上缴;二是针对2014年7月,存在参加城市推介活动借用现金10万元用于食宿费用,而非使用公务卡的问题,经核查,因当时去西北(乌鲁木齐、兰州)开展房地产推介活动,布置展馆等需紧急用款,时值周末,为确保展销活动顺利完成,经局务会讨论决定将10万元紧急付给前方工作人员,经核查,10万元全部用于公务费用,未超出活动预期经费;三是针对2017年违规将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收入50.34万元挪作他用的问题,因财务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有错误导致,我局于2018年3月22日起草请示报市政府申请拨付“公共租赁维修管理工作经费”50.34万元,经市政府2018年4月25日专题会议(〔2018〕94号)同意,我局根据会议精神起草函件到财政局申请拨付整改资金,市财政局于2018年5月31日将资金下拨,并将整改资金返还原资金渠道;四是针对2013年11月违规发放廉租房租金补贴金额7.31万元的问题,按照省厅文件要求进行整改,已全额追回,并于2013年12月取消了五指山市廉租住房租赁补贴人员公示名单473,今后严格执行发放廉租房补贴租金制度;五是针对经济适用房二期建设借用一期工程款187.07万元的问题,因当时经济适用房二期建设急需支付农民工工资,因此借用了一期工程款,但经济适用房二期建设资金一到位后,及时退还了进行垫付的一期工程款,并已上缴国库,今后会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要求。
三、立足长远长效,巩固提高整改成果
通过对巡察组巡察出的问题进行整改,使我们充分认识到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局党组将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切实加强党的领导,增强党的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把整改融入日常工作长抓不懈,立足长远巩固整改成效,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推进局各项工作。
**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根据5月7日县委常委会、5月6日县政府常务会议意见要求,针对2018年度群众安全感满意度电话访问反馈的问题清单,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现就2018年以来**街道在全市提高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工作中被动落后的原因及今后的整改措施作以汇报,我们将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扎实工作,知耻而后勇,力争后发赶超,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一、2018年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反馈问题情况说明
2018年电话访问中,全县共收集问题及建议208条,涉及街道的47条,占比22.6%。其中,反馈要求加大小区监控力度、增加监控摄像头的类似问题共计7条,同类问题占比最高。
二、工作被动落后的原因
(一)工作落实力度不够,重软件轻硬件,特别在法律法规宣传、社情民意调查走访等方面工作滞后。
(二)干部职工服务人民群众的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业务水平仍需进一步提高,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三)由于街道特殊的地理位置,各类矛盾利益相互交织,居民思想活跃,涉及人多、面广,特别是一些遗留问题一时难以解决。
(四)对成绩的取得宣传力度不够,群众知晓率低。
三、整改措施
(一)高度重视,明确责任。成立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派出所、综治办、司法所等单位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单位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整改领导小组具体研究制定印发《**街道进一步提升群众安全感和群众满意度工作实施方案》,全方位的安排部署**街道安全感满意度测评工作,切实扭转全街道安全感满意度测评工作被动局面。
(二)深入调查,掌握民情。在全街道范围内开展社情民意大走访活动,真诚倾听群众呼声,真实反映群众愿望,真情关心群众疾苦。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根据人民群众的反映问题和类别及时安排驻村指导员到村入户,为群众排忧解难,切实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进一步改善党群干群关系。
(三)狠抓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稳控工作,促进社会和谐 稳定。一要经常性专题研究信访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稳控工作,实行领导包案,责任到人,任务分配到位,形成长效工作机制,为各类矛盾纠纷的及时有效化解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二要排查、摸底、提前介入。工作中,我们要始终树立未雨绸缪,超前谋划的工作理念,对具有苗头性的各类矛盾纠纷进行排查摸底,及时掌握相关情况,并作出相应处理,防止矛盾扩大化,切实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对合理的诉求能在第一时间处理的绝不拖到第二时间处理,能在第一时间表态的绝不拖到第二时间表态,对一时不能处理的,向矛盾双方说明原因,限时处理;对不合理的诉求进行认真细致的做好解释工作和稳控工作。三要强化法律法规宣传,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制意识,切实减少胡搅蛮缠、违规,甚至导致违法的无理行为,引导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到依法行政的轨道上来。
(四)提高巡查监控震慑力度。依托科技手段,服务人民群众关心关切的社会治安问题。充分利用县、街道及辖区派出所、村三级综治信息可视化平台,利用人防加技防等科技手段,在线不间断巡查辖区内村(社区)、重点部位的治安情况,做到24小时值班,有情况报情况,没情况报平安。提高治安摄像头的安装密度,做到全方位无死角,保证每个楼道口安装一个摄像头,有力震慑违法犯罪分子。
(五)强化治安巡逻和法制宣传,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积极构建治安防控网络,进一步发挥派出所、村级巡逻队伍的作用,按照“一村一警务”的工作要求,明确工作人员(以各村网格员为主),配备警车、警服等设备,定期不定期的深入到各村居、学校,特别是重点区域进行治安巡逻,提高群众见警率,及时排除不安全因素,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同时严格按照三个“半小时”要求,充分利用“村村响大喇叭”循环播放《致广大村民的一封信》、《致广大家长朋友的一封信》等,并利用平安临沂手机移动终端app、短信、微信、微博等方式和载体广泛宣传法律法规知识,不断提高群众的法制意识和防范意识,坚决防止各种违法案件发生。
(六)有效化解群众各类诉求。充分利用12345市民服务热线、**app“为民办事”专栏和县长信箱等群众问题反映渠道,有效做好各类问题的梳理和化解,尤其是对综治平安建设的有关问题坚决做到人员靠上,重点化解,有效提升群众的安全感和对开发区各项工作的的满意度。同时,对可回访的群众做到逐一致电本人,查找问题症结做到,对症下药,彻底解决人民群众的诉求,扎实做好问题整改。
(七)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不断提高服务群众的水平。结合本次党建开展的“转作风提标准抓落实暨党建质量提升年”活动,加强干部职工的学习培训,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的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切实扭转工作推诿、作风散漫的不良作风,真正让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得到有效提升。
一、2018年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反馈问题情况说明
2018年电话访问中,全县共收集问题及建议208条,涉及街道的47条,占比22.6%。其中,反馈要求加大小区监控力度、增加监控摄像头的类似问题共计7条,同类问题占比最高。
二、工作被动落后的原因
(一)工作落实力度不够,重软件轻硬件,特别在法律法规宣传、社情民意调查走访等方面工作滞后。
(二)干部职工服务人民群众的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业务水平仍需进一步提高,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三)由于街道特殊的地理位置,各类矛盾利益相互交织,居民思想活跃,涉及人多、面广,特别是一些遗留问题一时难以解决。
(四)对成绩的取得宣传力度不够,群众知晓率低。
三、整改措施
(一)高度重视,明确责任。成立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派出所、综治办、司法所等单位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单位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整改领导小组具体研究制定印发《**街道进一步提升群众安全感和群众满意度工作实施方案》,全方位的安排部署**街道安全感满意度测评工作,切实扭转全街道安全感满意度测评工作被动局面。
(二)深入调查,掌握民情。在全街道范围内开展社情民意大走访活动,真诚倾听群众呼声,真实反映群众愿望,真情关心群众疾苦。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根据人民群众的反映问题和类别及时安排驻村指导员到村入户,为群众排忧解难,切实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进一步改善党群干群关系。
(三)狠抓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稳控工作,促进社会和谐 稳定。一要经常性专题研究信访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稳控工作,实行领导包案,责任到人,任务分配到位,形成长效工作机制,为各类矛盾纠纷的及时有效化解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二要排查、摸底、提前介入。工作中,我们要始终树立未雨绸缪,超前谋划的工作理念,对具有苗头性的各类矛盾纠纷进行排查摸底,及时掌握相关情况,并作出相应处理,防止矛盾扩大化,切实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对合理的诉求能在第一时间处理的绝不拖到第二时间处理,能在第一时间表态的绝不拖到第二时间表态,对一时不能处理的,向矛盾双方说明原因,限时处理;对不合理的诉求进行认真细致的做好解释工作和稳控工作。三要强化法律法规宣传,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制意识,切实减少胡搅蛮缠、违规,甚至导致违法的无理行为,引导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到依法行政的轨道上来。
(四)提高巡查监控震慑力度。依托科技手段,服务人民群众关心关切的社会治安问题。充分利用县、街道及辖区派出所、村三级综治信息可视化平台,利用人防加技防等科技手段,在线不间断巡查辖区内村(社区)、重点部位的治安情况,做到24小时值班,有情况报情况,没情况报平安。提高治安摄像头的安装密度,做到全方位无死角,保证每个楼道口安装一个摄像头,有力震慑违法犯罪分子。
(五)强化治安巡逻和法制宣传,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积极构建治安防控网络,进一步发挥派出所、村级巡逻队伍的作用,按照“一村一警务”的工作要求,明确工作人员(以各村网格员为主),配备警车、警服等设备,定期不定期的深入到各村居、学校,特别是重点区域进行治安巡逻,提高群众见警率,及时排除不安全因素,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同时严格按照三个“半小时”要求,充分利用“村村响大喇叭”循环播放《致广大村民的一封信》、《致广大家长朋友的一封信》等,并利用平安临沂手机移动终端app、短信、微信、微博等方式和载体广泛宣传法律法规知识,不断提高群众的法制意识和防范意识,坚决防止各种违法案件发生。
(六)有效化解群众各类诉求。充分利用12345市民服务热线、**app“为民办事”专栏和县长信箱等群众问题反映渠道,有效做好各类问题的梳理和化解,尤其是对综治平安建设的有关问题坚决做到人员靠上,重点化解,有效提升群众的安全感和对开发区各项工作的的满意度。同时,对可回访的群众做到逐一致电本人,查找问题症结做到,对症下药,彻底解决人民群众的诉求,扎实做好问题整改。
(七)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不断提高服务群众的水平。结合本次党建开展的“转作风提标准抓落实暨党建质量提升年”活动,加强干部职工的学习培训,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的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切实扭转工作推诿、作风散漫的不良作风,真正让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得到有效提升。
按照县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县委第三巡察组于2019年6月6日至7月5日对卫生健康局党组开展了巡察。2019年8月13日下午,巡察组召开了反馈会议,实事求是地指出了卫生健康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有针对性地提出了整改意见和建议。对于巡察反馈的问题和意见,我局党组高度重视,召开专题党组会,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责任人,明确了整改要求和完成时限,各有关负责同志和责任股室、医疗单位,根据《方案》要求,以高度负责的政治使命感和责任感全面抓好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现将巡察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整改工作抓紧抓实抓好
局党组充分认识到,县委这次巡察,不仅是对局机关党的建设的一次精准“把脉”,也是对整个卫健系统各项工作的一次全面“体检”,这对我们更好地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方针,进一步增强卫健系统各级领导干部凝聚力、战斗力,提高干部队伍建设水平,提高医疗服务水平,必将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对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局党组照单全收,坚定不移地贯彻巡察组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不折不扣地抓好各项整改工作。
(一)强化组织领导,统一思想认识。成立了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同志为副组长,各有关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先后召开党组会和局班子成员会,整改工作部署会等传达学习反馈意见,研究讨论整改工作,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聚焦问题,对症下药,及时把各级干部职工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察工作精神和整改工作部署上来。
(二)明确任务目标,压实整改责任。在深入分析论证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了《中共拜泉县卫生健康局关于落实县委第三巡察组反馈问题的整改方案》,明确了整改目标、整改步骤、整改措施和责任分工。局班子成员按照各自职责分工主动认领问题,层层分解任务,细化责任,传导压力,建立整改台账和责任清单,限时销号,做到整改任务人人有压力,事事有着落。
(三)强化整改措施,确保整改成效。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进行分类梳理整改。对能够立行立改的,集中攻坚、立即解决;对需要一段时间解决的,创造条件、限期见效;对需要长期跟踪落实的,明确整改措施和阶段性工作目标,扎实推进。同时,强化整改事项台账管理,实行销号制度,整改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加强过程管控,通过对问题整改工作的检查督导,确保每项整改任务都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四)强化问题导向,推动工作发展。通过问题的整改,直面工作中的短板和不足,逐步解决制约工作发展的瓶颈,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举一反三,查漏补缺,积极总结探索推进工作发展的好经验、好做法,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努力将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发展的不竭动力。
二、坚持真抓严改,确保把巡察反馈意见逐条整改到位
(一)关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1、党委核心作用发挥不强。充分发挥党组的核心作用,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积极参加党日活动,并将卫健工作和主题党日结合起来进行党员教育。(整改时限:2019年10月,整改责任人:赵淑艳,已完成)。
2、从严治党力度不大。由卫健康局转款改为卫生院直接转款药企。(整改时限:2019年10月,整改责任人:董显文,已完成)。
3、基层医疗机构仍存在功能不全,医疗水平落后问题。已经建成了三道镇、拜泉镇2个x光机房,提高了基层中心卫生院医疗水平。(整改时限:2019年10月,整改责任人:杨秀梅,已完成)。
4、职能履行不到位。老年证已纳入县政务大厅办理。(整改时限:2019年9月,整改责任人:王微,已完成)。
5、“深化机关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落实不细致。2019年将把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纳入重要工作日程,专门研究“优化营商环境”有关事项。(整改时限:2019年10月,整改责任人:杨秀梅,已完成)。
6、文风不正、行文不正确。已经整改完毕。(整改时限:2019年10月,整改责任人:张文革,已完成)。
7、党的基层组织生活不规范。按照支委会议的程序开展学习、讨论事项;转隶卫健局5人积极参加支部组织生活。(整改时限:2019年10月,整改责任人:赵淑艳,已完成)。
8、推进“看病不求人”成效不明显。班子成员通过到基层医院开展走流程调研活动,督导检查解决发现的问题;部分医院在住院部公开床位数及住院患者排队信息;在政府网站、各医院门诊大厅等显著位置宣传“看病不求人”具体举措,营造氛围。(整改时限:2019年10月,整改责任人:王加辉,已完成)。
9、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采购货款结算不及时。已经整改完毕。(整改时限:2019年10月,整改责任人:董显文,已完成)。
10、财务管理把关不严。严格执行财务制度,杜绝不合理支出。(整改时限:2019年10月,整改责任人:董显文,已完成)。
(二)干部不担当不作为问题。
11、党管人才工作履行不到位。积极宣传引导医疗院校毕业生到我县医疗机构就业,长期坚持。(整改时限:2019年10月,整改责任人:栾大雷、王加辉,已完成)。
12、奖特扶审批不严格。加强审批工作。(整改时限:2019年10月,整改责任人:梁金平,已完成)。
13、村医管理较松散。召开各院长会加强村医管理。(整改时限:2019年10月,整改责任人:董显文、王加辉,已完成)。
14、个体诊所审批程序不规范。按条例规范执行,已成立医疗机构评审委员会(整改时限:2019年10月,整改责任人:王加辉,已完成)。
(三)不依法依纪监督问题。
15、作风监督工作需进一步强化。加强依法监督,签订“看病不求人”责任书,强化作风整顿。(整改时限:2019年10月,整改责任人:王加辉,已完成)。
(四)群众办事难问题。
16、“放管服”改革不深入。深入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2019年07月制定“办事不求人”工作实施方案,截止目前,《医疗机构许可证》受理及审批都已经进驻政务服务大厅并优化审批流程,使申请人直接到大厅办理,不必再到局里审核。(整改时限:2019年10月,整改责任人:杨秀梅,已完成)。
17、干部日常管理不严格。借用人员办理借调手续,加强医疗单位工作纪律。(整改时限:2019年10月,整改责任人:张文革,已完成)。
18、《敬老优先证》不能及时办理。老年证已纳入县政务大厅办理。(整改时限:2019年9月,整改责任人:王微,已完成)。
(五)违纪违法问题。
19、违反财经纪律问题。严格按照管理办法执行。(整改时限:2019年9月,整改责任人:董显文,已完成)。
20、村医从事个体经营及在药店兼职问题。按照村医管理办法,严格规范村医管理。(整改时限:2019年9月,整改责任人:杨秀梅,已完成)。
(六)意识形态工作存在的问题。
21、意识形态工作重视程度不够。教育引导干部加强理论学习。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干部思想意识。结合工作实际坚持长效机制,及时准确把握干部思想动态。(整改时限:2019年9月,整改责任人:赵淑艳,已完成)。
(七)扫黑除恶工作存在的问题。加强对扫黑工作再度落实,加强宣传力度,人人参与扫黑工作,发动医务工作者提供有效线索。(整改时限:2019年10月,整改责任人:张文革,已完成)。
我局党组将以巡察整改为契机,把巡察整改工作与贯彻中央、省、市、县决策部署结合起来,把巩固整改成果与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结合起来,与当前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结合起来,围绕“走在前列,争创强县”目标,统筹兼顾,同步推进党的建设与卫生健康等各项工作,使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强大动力,促进工作向更高目标迈进,向更高质量发展。
一、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整改工作抓紧抓实抓好
局党组充分认识到,县委这次巡察,不仅是对局机关党的建设的一次精准“把脉”,也是对整个卫健系统各项工作的一次全面“体检”,这对我们更好地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方针,进一步增强卫健系统各级领导干部凝聚力、战斗力,提高干部队伍建设水平,提高医疗服务水平,必将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对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局党组照单全收,坚定不移地贯彻巡察组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不折不扣地抓好各项整改工作。
(一)强化组织领导,统一思想认识。成立了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同志为副组长,各有关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先后召开党组会和局班子成员会,整改工作部署会等传达学习反馈意见,研究讨论整改工作,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聚焦问题,对症下药,及时把各级干部职工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察工作精神和整改工作部署上来。
(二)明确任务目标,压实整改责任。在深入分析论证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了《中共拜泉县卫生健康局关于落实县委第三巡察组反馈问题的整改方案》,明确了整改目标、整改步骤、整改措施和责任分工。局班子成员按照各自职责分工主动认领问题,层层分解任务,细化责任,传导压力,建立整改台账和责任清单,限时销号,做到整改任务人人有压力,事事有着落。
(三)强化整改措施,确保整改成效。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进行分类梳理整改。对能够立行立改的,集中攻坚、立即解决;对需要一段时间解决的,创造条件、限期见效;对需要长期跟踪落实的,明确整改措施和阶段性工作目标,扎实推进。同时,强化整改事项台账管理,实行销号制度,整改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加强过程管控,通过对问题整改工作的检查督导,确保每项整改任务都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四)强化问题导向,推动工作发展。通过问题的整改,直面工作中的短板和不足,逐步解决制约工作发展的瓶颈,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举一反三,查漏补缺,积极总结探索推进工作发展的好经验、好做法,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努力将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发展的不竭动力。
二、坚持真抓严改,确保把巡察反馈意见逐条整改到位
(一)关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1、党委核心作用发挥不强。充分发挥党组的核心作用,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积极参加党日活动,并将卫健工作和主题党日结合起来进行党员教育。(整改时限:2019年10月,整改责任人:赵淑艳,已完成)。
2、从严治党力度不大。由卫健康局转款改为卫生院直接转款药企。(整改时限:2019年10月,整改责任人:董显文,已完成)。
3、基层医疗机构仍存在功能不全,医疗水平落后问题。已经建成了三道镇、拜泉镇2个x光机房,提高了基层中心卫生院医疗水平。(整改时限:2019年10月,整改责任人:杨秀梅,已完成)。
4、职能履行不到位。老年证已纳入县政务大厅办理。(整改时限:2019年9月,整改责任人:王微,已完成)。
5、“深化机关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落实不细致。2019年将把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纳入重要工作日程,专门研究“优化营商环境”有关事项。(整改时限:2019年10月,整改责任人:杨秀梅,已完成)。
6、文风不正、行文不正确。已经整改完毕。(整改时限:2019年10月,整改责任人:张文革,已完成)。
7、党的基层组织生活不规范。按照支委会议的程序开展学习、讨论事项;转隶卫健局5人积极参加支部组织生活。(整改时限:2019年10月,整改责任人:赵淑艳,已完成)。
8、推进“看病不求人”成效不明显。班子成员通过到基层医院开展走流程调研活动,督导检查解决发现的问题;部分医院在住院部公开床位数及住院患者排队信息;在政府网站、各医院门诊大厅等显著位置宣传“看病不求人”具体举措,营造氛围。(整改时限:2019年10月,整改责任人:王加辉,已完成)。
9、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采购货款结算不及时。已经整改完毕。(整改时限:2019年10月,整改责任人:董显文,已完成)。
10、财务管理把关不严。严格执行财务制度,杜绝不合理支出。(整改时限:2019年10月,整改责任人:董显文,已完成)。
(二)干部不担当不作为问题。
11、党管人才工作履行不到位。积极宣传引导医疗院校毕业生到我县医疗机构就业,长期坚持。(整改时限:2019年10月,整改责任人:栾大雷、王加辉,已完成)。
12、奖特扶审批不严格。加强审批工作。(整改时限:2019年10月,整改责任人:梁金平,已完成)。
13、村医管理较松散。召开各院长会加强村医管理。(整改时限:2019年10月,整改责任人:董显文、王加辉,已完成)。
14、个体诊所审批程序不规范。按条例规范执行,已成立医疗机构评审委员会(整改时限:2019年10月,整改责任人:王加辉,已完成)。
(三)不依法依纪监督问题。
15、作风监督工作需进一步强化。加强依法监督,签订“看病不求人”责任书,强化作风整顿。(整改时限:2019年10月,整改责任人:王加辉,已完成)。
(四)群众办事难问题。
16、“放管服”改革不深入。深入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2019年07月制定“办事不求人”工作实施方案,截止目前,《医疗机构许可证》受理及审批都已经进驻政务服务大厅并优化审批流程,使申请人直接到大厅办理,不必再到局里审核。(整改时限:2019年10月,整改责任人:杨秀梅,已完成)。
17、干部日常管理不严格。借用人员办理借调手续,加强医疗单位工作纪律。(整改时限:2019年10月,整改责任人:张文革,已完成)。
18、《敬老优先证》不能及时办理。老年证已纳入县政务大厅办理。(整改时限:2019年9月,整改责任人:王微,已完成)。
(五)违纪违法问题。
19、违反财经纪律问题。严格按照管理办法执行。(整改时限:2019年9月,整改责任人:董显文,已完成)。
20、村医从事个体经营及在药店兼职问题。按照村医管理办法,严格规范村医管理。(整改时限:2019年9月,整改责任人:杨秀梅,已完成)。
(六)意识形态工作存在的问题。
21、意识形态工作重视程度不够。教育引导干部加强理论学习。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干部思想意识。结合工作实际坚持长效机制,及时准确把握干部思想动态。(整改时限:2019年9月,整改责任人:赵淑艳,已完成)。
(七)扫黑除恶工作存在的问题。加强对扫黑工作再度落实,加强宣传力度,人人参与扫黑工作,发动医务工作者提供有效线索。(整改时限:2019年10月,整改责任人:张文革,已完成)。
我局党组将以巡察整改为契机,把巡察整改工作与贯彻中央、省、市、县决策部署结合起来,把巩固整改成果与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结合起来,与当前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结合起来,围绕“走在前列,争创强县”目标,统筹兼顾,同步推进党的建设与卫生健康等各项工作,使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强大动力,促进工作向更高目标迈进,向更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