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幼儿园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管理规范》、《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的相关规定,保障全体师生的身体健康和公共卫生,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我园针对传染病疫情及相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明确组织机构和任务
(一)建立预防传染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组?长:xx负责传染病防控全面工作。
副组长:xx协助园长负责传染病的防控全面工作。
成员:xx及保健人员和各班班主任具体负责传染病防控的日常工作,做到五早:早预防、早发现、早诊断、早报告、早隔离治疗。
(二)明确传染病疫情报告人姓名及职责。
市二幼疫情报告人姓名:xx(分管园长为疫情报告人,保健组长协助疫情报告人工作)。
疫情报告人职责:
1.在园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本园传染病疫情和疑似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
2.协助本园建立、健全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发现及报告相关工作制度及工作流程。
3.定期对全园幼儿、老师的出勤、健康情况进行巡查。
4.负责指导全园幼儿的晨午检工作;
5.负责幼儿园传染病疫情收集、核实、登记、报告和分析工作;
6.疫情报告人接到报告后应及时追查幼儿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切断传播途径。
7.协助上级教育、卫生部门对幼儿园发生的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调查和处理,接受教育部门与卫生部门对幼儿园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督促、检查。
二、加强职工学习和宣传
幼儿园要组织教职员工认真学习《传染病防治法》,必须人人重视,加强预防,任何班级和个人不得隐瞒、缓报、谎报。做到人人知晓传染病类型:
1.法定传染病:甲类传染病:鼠疫、霍乱。乙类传染病: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丙类传染病: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除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卫生部决定列入乙类、丙类传染病管理的其他传染病。
2.其他传染病及相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省级人民政府决定按照乙类、丙类管理的其他地方性传染病和其他暴发、流行或原因不明的传染病及相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3.不明原因肺炎病例和不明原因死亡病例等重点监测疾病。
三、加强每天晨检和午检
保健组对每日来园幼儿进行晨检,班级教师对到园的每个幼儿进行观察、询问,了解幼儿出勤、健康状况。对因病缺勤的幼儿,班主任要追查病因并进行登记,及时上报给保健医生。
四、严格上报传染病疫情
(一)报告内容及时限。
1.在同一班级,1天内有3例或者连续3天内有多个幼儿(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或者共同用餐、饮水史时,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2.当幼儿园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应当立即报出相关信息,包括患者名单、发病日期、班级分布、主要症状、目前状况、接触史等。
3.个别幼儿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时,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4.幼儿园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或者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二)报告方式及流程。
1.报告方式:当出现传染病疫情时,疫情报告人应当以最方便的通讯方式(电话、微信等)向xx或者岳麓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同时向上级事务管理局和市区教育局报告。
2.?报告流程:一旦发生传染病事件,疫情报告人(保健室或者班级教师)及时向园领导汇报,召集传染病应急小组成员,做好专册登记,统计人数。报告顺序:班主任--园领导、保健人员--组织排查疫情报告人—当地疾控中心—xx事务管理局--当地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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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 日报告零报告 制度17篇[朗读]
2月2日,记者从梧州市教育局获悉,连日来,市教育局采取措施应对疫情。截至1月31日,全市教育系统已对44517名教职员工、693474名学生进行了排查,确定监控对象238人。
为加强对全市各中小学、幼儿园全体师生员工的宣传工作,市教育局及时将相关疫情防控知识、假期生活提示等信息通过家长群、微信公众号、校园网等网络渠道发送给师生及家长。同时,该局将《致梧州市民朋友的一封信》《自治区教育厅致全体学生和家长的一封信》,以及《关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等宣传资料,通过市教育局微信公众号、校长(园长)工作群、教师工作群、家长联系群、手机短信等形式进行推送。
由于有不少梧州籍在湖北读大学的大学生返乡过年,因此,市教育局对这些大学生也进行了逐一排查,将这些大学生的信息分区域分学校加密传输给各县(市、区),协助地方政府、社区、村委开展调查了解工作,跟踪掌握返乡大学生目前的健康状况和行踪。此外,对教育系统近期从武汉回来或曾停留武汉的回来人员,该局也做好相关的统计和备案工作。
从1月24日起,市教育局及下辖各单位已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据统计,截至1月31日,全市教育系统对44517名教职员工、693474名学生进行了排查,确定监控对象238人。
为加强对全市各中小学、幼儿园全体师生员工的宣传工作,市教育局及时将相关疫情防控知识、假期生活提示等信息通过家长群、微信公众号、校园网等网络渠道发送给师生及家长。同时,该局将《致梧州市民朋友的一封信》《自治区教育厅致全体学生和家长的一封信》,以及《关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等宣传资料,通过市教育局微信公众号、校长(园长)工作群、教师工作群、家长联系群、手机短信等形式进行推送。
由于有不少梧州籍在湖北读大学的大学生返乡过年,因此,市教育局对这些大学生也进行了逐一排查,将这些大学生的信息分区域分学校加密传输给各县(市、区),协助地方政府、社区、村委开展调查了解工作,跟踪掌握返乡大学生目前的健康状况和行踪。此外,对教育系统近期从武汉回来或曾停留武汉的回来人员,该局也做好相关的统计和备案工作。
从1月24日起,市教育局及下辖各单位已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据统计,截至1月31日,全市教育系统对44517名教职员工、693474名学生进行了排查,确定监控对象238人。
为加强学校传染病疫情防控工作,有效防止传染病在校园内的发生与蔓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严格执行相关制度。学校严格执行晨、午检制度和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
二、建立健全管理体系。形成传染病校内防控管理网络,成立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传染病工作防控领导小组,设立学校传染病疫情总报告人、部门报告人和班级报告人。建立学校、年级、班级、家长四级防控联系网络,及时收集和报送相关信息。建立联防联控工作网络,掌握当地卫健部门、所属街道办事处(社区)、属地疾控机构、就近医疗机构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加强沟通,取得专业技术支持。
三、畅通信息传输渠道。班主任及时了解学生情况,第一时间上报学生管理部门和卫生室,学生管理部门和卫生室报告至学校疫情防控主要负责人。教职工由内设部门负责人或工会组长密切联系,对疑似或确诊情况第一时间上报分管领导和卫生室,报告疫情防控主要负责人。
四、核查信息上报内容。班主任须在第一时间了解并上报疑似或确诊学生姓名、性别、班级、家庭信息、活动路线、所乘交通工具、症状、就诊医院、确诊病名、密切接触人员信息、有无接种史(例水痘、腮腺炎)等信息,学校传染病疫情总报告人要及时上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属地疾控机构,在属地疾控部门指导下有序开展后续工作。
五、做好信息续报工作。密切跟踪患病师生情况,及时关注疫情信息。疫情发生变化时要及时续报,并做好详细记录。
六、严守信息发布纪律。学校不得自行向社会发布传染病疫情信息。上报和发布的信息内容要迅速准确、客观详实,不得漏报、瞒报、谎报、延报。应关注舆情,引导师生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
七、启动特殊报告制度。如有特殊情况,按照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要求,启动“日报告、零报告”制度。
八、稳定秩序。做好相关人员的疏导工作,并根据疫情发展情况,及时调整教育教学方式,维持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一、严格执行相关制度。学校严格执行晨、午检制度和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
二、建立健全管理体系。形成传染病校内防控管理网络,成立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传染病工作防控领导小组,设立学校传染病疫情总报告人、部门报告人和班级报告人。建立学校、年级、班级、家长四级防控联系网络,及时收集和报送相关信息。建立联防联控工作网络,掌握当地卫健部门、所属街道办事处(社区)、属地疾控机构、就近医疗机构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加强沟通,取得专业技术支持。
三、畅通信息传输渠道。班主任及时了解学生情况,第一时间上报学生管理部门和卫生室,学生管理部门和卫生室报告至学校疫情防控主要负责人。教职工由内设部门负责人或工会组长密切联系,对疑似或确诊情况第一时间上报分管领导和卫生室,报告疫情防控主要负责人。
四、核查信息上报内容。班主任须在第一时间了解并上报疑似或确诊学生姓名、性别、班级、家庭信息、活动路线、所乘交通工具、症状、就诊医院、确诊病名、密切接触人员信息、有无接种史(例水痘、腮腺炎)等信息,学校传染病疫情总报告人要及时上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属地疾控机构,在属地疾控部门指导下有序开展后续工作。
五、做好信息续报工作。密切跟踪患病师生情况,及时关注疫情信息。疫情发生变化时要及时续报,并做好详细记录。
六、严守信息发布纪律。学校不得自行向社会发布传染病疫情信息。上报和发布的信息内容要迅速准确、客观详实,不得漏报、瞒报、谎报、延报。应关注舆情,引导师生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
七、启动特殊报告制度。如有特殊情况,按照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要求,启动“日报告、零报告”制度。
八、稳定秩序。做好相关人员的疏导工作,并根据疫情发展情况,及时调整教育教学方式,维持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为及时有效预防传染病的发生和蔓延,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传染病防治法》要求,制定我校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一、 学校建立传染病防控管理组织,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副校长负责具体工作,各班班主任老师协助配合。学校其他教职工,学生发现传染病疫情均有义务向责任疫情报告人提供情况。
二、 责任疫情报告人职责:
1、 在校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本单位传染病疫情和疑似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
2、 定期对全校学生的健康情况进行巡查。
3、 负责指导全校学生的晨检工作。
4、 严格病例登记,学校发现传染病病例或疑似病例时必须按《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立即登记(项目包括:病人的发病日期、所有班级、姓名、性别、年龄、症状、是否就诊及医院、排查结果、采取措施、登记人等),并及时向所在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及学校主管部门报告。
5、 授受卫生部门对学校疫情登记报告和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指导。
三、 学校传染病报告顺序:第一发现人→班主任→校长→当地疾控中心→卫生行政府部门
四、 疫情报告内容及时限:
1、 在同一宿舍或同一班级,1天内有3例或者连续3天内有多个学生(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或者有共同用餐、饮水史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传染病流行期间,学校应按照传染病防控领导小组的规定及时上报。
2、 当学校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立即报出相关信息。
3、 个别学生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4、 学校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或者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5、 学校发生群体性重大传染病暴发流行、食物中毒事件、。
饮用水污染事件、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严重影响师生健康的事件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必须在最短时间内(不超过2小时)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及卫生院报告。
五、 学校疫情报告人发现传染病病人或传染病疑似病人时,不得隐瞒、谎报或缓报。
六、 严格消毒灭菌隔离制度,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规范,在发生传染病疫情期间,校方应在疾病防控机构的指导下,认真落实相应的传染病综合防治措施。
一、 学校建立传染病防控管理组织,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副校长负责具体工作,各班班主任老师协助配合。学校其他教职工,学生发现传染病疫情均有义务向责任疫情报告人提供情况。
二、 责任疫情报告人职责:
1、 在校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本单位传染病疫情和疑似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
2、 定期对全校学生的健康情况进行巡查。
3、 负责指导全校学生的晨检工作。
4、 严格病例登记,学校发现传染病病例或疑似病例时必须按《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立即登记(项目包括:病人的发病日期、所有班级、姓名、性别、年龄、症状、是否就诊及医院、排查结果、采取措施、登记人等),并及时向所在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及学校主管部门报告。
5、 授受卫生部门对学校疫情登记报告和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指导。
三、 学校传染病报告顺序:第一发现人→班主任→校长→当地疾控中心→卫生行政府部门
四、 疫情报告内容及时限:
1、 在同一宿舍或同一班级,1天内有3例或者连续3天内有多个学生(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或者有共同用餐、饮水史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传染病流行期间,学校应按照传染病防控领导小组的规定及时上报。
2、 当学校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立即报出相关信息。
3、 个别学生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4、 学校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或者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5、 学校发生群体性重大传染病暴发流行、食物中毒事件、。
饮用水污染事件、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严重影响师生健康的事件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必须在最短时间内(不超过2小时)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及卫生院报告。
五、 学校疫情报告人发现传染病病人或传染病疑似病人时,不得隐瞒、谎报或缓报。
六、 严格消毒灭菌隔离制度,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规范,在发生传染病疫情期间,校方应在疾病防控机构的指导下,认真落实相应的传染病综合防治措施。
一、开学前
1.加强宣传引导。各幼儿园要通过微信、短信等形式,对教职员工、幼儿和家长进行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教育,动员 教职员工、幼儿家长积极配合幼儿园实施各项防控措施,引 导教职员工、幼儿和家长提高自觉防控意识和能力,做好个 人防护,疫情防控期间减少外出,规范佩戴口罩,尽量避免 乘坐公共工具,不参加聚会和聚餐,不到人员密集的公 共场所活动,尤其是空气流动性差的地方,例如温泉、影院、网吧、ktv、商场、车站、码头、展览馆等。
2.建立教职员工和幼儿行踪和健康监测机制。对本园教职员工和幼儿进行全覆盖排查,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 度,精准掌握来自疫情防控重点地区教职员工、幼儿的分布 情况,精准掌握疫情防控重点地区教职员工、幼儿在园内各 年级、班级的分布情况,特别是要精准掌握每一名确诊及疑 似病例教职员工、幼儿的康复情况,精准掌握每位教职员工、幼儿返校前14 天的身体健康状况,“一人一案”建立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数据准。对有疫情高发地区居住史或 旅行史的教职员工、幼儿及家长,自离开疫情高发地区后,居家或在指定场所医学观察14 天。
3.幼儿居家应注意加强开窗通风、日常清洁和预防性消 毒。
4.开学前要根据有关部门要求和疫情防控方案对全体教职员工进行疫情防控制度和知识技能培训。
5.做好园区预防性消毒。持续、深入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对教室、寝室、食堂、图书室、洗手间等重点区域和室内外 场所提前杀菌消毒和通风换气,做好灭鼠、清除蚊卵等工作,彻底清除各类病媒生物孳生环境。开学前一天,幼儿园应全 面检查防疫工作部署的到位情况,再次对园区环境进行预防 性消毒。
6.幼儿园应加强与属地卫生健康部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的联系,取得专业技术支持,解决防控疫情所 需设备设施、医务人员配备问题,做好疫情防控应对准备,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联防联控。在卫生室(保健室)附近设 置相对独立的观察室,用以暂时留观身体不适的教职员工和 幼儿,并优化工作流程,做好环境消毒,避免交叉感染。
7.开学前应按规范配齐配足食堂、公共卫生间等区域的 水龙头数量,保证满足需求;在园内各公共卫生间配备充足 的洗手液或肥皂,并在醒目位置张贴“正确洗手图示”,宣 传指导帮助幼儿学会正确洗手方法。
8.做好食堂、饮用水的安全监管。提前对食堂从业人员 进行健康体检,开展安全操作培训,体检和培训合格后方可 上岗。
9.加强校车安全卫生检查。重点对车内座椅、扶手、安 全带、吊环等物体表面进行消毒,使用化学药剂消毒后,应 晾干并及时通风换气。
10.幼儿园应配备足量的体温计、消毒液、口罩等防护物资。
11.幼儿园应加强值班值守,按要求及时向有关单位报送疫情防控信息。
二、开学当日
1.教职员工、幼儿返园当天监测体温和健康状况,填写健康卡,不允许带病或未解除医学观察人员上班、上学。严 格入园管理,建立入园体温检测制度,进入园内的所有人员,均须佩戴口罩,接受体温检测,体温正常方可入校。幼儿园 应引导家长及幼儿有序入园,避免人员聚集。严禁家长进入 教室、寝室等幼儿活动区域。
2.教职员工和幼儿尽量不乘坐公共工具,建议步行 或乘坐私家车上学。如必须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须全程佩 戴口罩。途中尽量避免用手触摸车上物品。幼儿放学回到家 后,用75%酒精或消毒湿巾擦拭钥匙、文具、水杯等随身物 品,把外套放到通风处。
3.教职员工和幼儿在教学、办公、生活区域内应佩戴口罩,并保持一定距离,避免近距离接触。乘坐电梯时全程佩 戴口罩,排队乘坐,避免拥挤,尽量保持距离。勿用手接触 口、鼻、眼等部位。接触水龙头、扶手、门把手、电梯按键、柜台、话筒等物品后,应在流动水下用洗手液或肥皂洗手,或使用含酒精的免洗洗手液、消毒湿纸巾擦拭。
4.对去过疫情严重地区的幼儿,入园时要严格进行健康监测。出现发热、乏力、干咳及胸闷等症状的幼儿,应由家长陪同主动到就近的医疗机构就诊,并做好个人防护。不允 许未解除医学观察幼儿入园。
5.通过多种方式,对家长和幼儿开展公共卫生健康知识 和疫情防控教育。
6.按照有关操作规范,统一对教具、器械、玩具、寝具、餐(饮)具及环境进行预防性消毒,保证教室、寝室、食堂 等地空气流通及室内外环境卫生整洁。
7.幼儿园应做好教职员工和幼儿缺勤、早退、请假记录,如发现可疑症状者,应及时上报,同时配合当地医疗卫生机 构做好密切接触者管理、环境消毒等工作。
8.幼儿园不组织聚集性活动。
三、开学后
1.上好开学第一课。幼儿园要在开学后及时对所有在园幼儿上一堂公共卫生健康知识宣讲课,重点普及新冠肺炎防控知识。同时,在园区显著位置设置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栏,提升教职员工疫情防控意识。不组织聚集性活动。
2.教职员工和幼儿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建议步行 或乘坐私家车上学。如必须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须全程佩 戴口罩。途中尽量避免用手触摸车上物品。幼儿放学回到家 后,用75%酒精或消毒湿巾擦拭钥匙、文具、水杯等随身物 品,把外套放到通风处。
3.教职员工和幼儿在教学、办公、生活区域内应佩戴口 罩,并保持一定距离,避免近距离接触。乘坐电梯时全程佩 戴口罩,排队乘坐,避免拥挤,尽量保持距离。勿用手接触口、鼻、眼等部位。接触水龙头、扶手、门把手、电梯按键、柜台、话筒等物品后,应在流动水下用洗手液或肥皂洗手,或使用含酒精的免洗洗手液、消毒湿纸巾擦拭。
4.在教室、图书室、寝室等人员密集场所入口处设置手持式红外额温仪,有条件的幼儿园可在入口处设置红外热 成 像仪,并对进入人员进行体温检测。
5.坚持每日监控全体教职员工和幼儿身体状况,严格 落实幼儿晨午检等制度,如发现患病或疑似患病者,应及 时上报幼儿园防疫领导小组并及时联系幼儿家长,要求戴好 口罩到指定医院就诊,并按照要求向属地疾病控制中心、教 育主管部门报告。做好教职员工和幼儿因病缺勤的追访工 作。对不按照要求进行报告、隔离的教职员工和幼儿家长,及时批评教育、改正。
6.实行家长接送幼儿不入园制度,指导家长培养儿童良 好的日常卫生习惯,在疫情防控期间,不带儿童去人员密集 场所。
7.全面做好园区环境清洁。垃圾日产日清,保持清洁卫 生;制定日常消毒工作标准和细则,对教室、寝室、专用活 动室、图书室、食堂、办公室、卫生间等幼儿、教职员工聚 集场所和幼儿接触的各类物品每天定期清洁、消毒,定时通 风换气(每日通风至少 2 次,每次 30 分钟以上,通风时注 意保暖),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并认真做好记录。
8.食堂从业人员(食品采购、加工制作、供餐等有关人 员)均应佩戴一次性帽子、口罩、手套;食堂采购人员或供。
货人员应避免直接手触肉禽类生鲜材料,摘除手套后及时洗 手。加强对集体配餐单位监控管理,尤其督促落实送餐到校 人员的健康管理和个人卫生防护。
9.食堂进货严格落实索证索票,不得使用来源不明的家 禽家畜。严禁采购食用野生动物。
10.餐具用品须按照《食( 饮) 具消毒卫生标准》进行高温消毒。
11.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实行“ 分时、分区、分组” 就餐制度,避免幼儿聚集用餐。
12.加强校车安全卫生检查。重点对车内座椅、扶手、安全带、吊环等物体表面进行消毒,使用化学药剂消毒后,应晾干并及时通风换气。
13.及时核查、补充疫情防控物资,如体温计、消毒用品、洗手液或肥皂、垃圾袋等,确保疫情防控物资充足。幼儿园应加强值班值守,按要求及时向有关单位报送疫情防控信息。
1.加强宣传引导。各幼儿园要通过微信、短信等形式,对教职员工、幼儿和家长进行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教育,动员 教职员工、幼儿家长积极配合幼儿园实施各项防控措施,引 导教职员工、幼儿和家长提高自觉防控意识和能力,做好个 人防护,疫情防控期间减少外出,规范佩戴口罩,尽量避免 乘坐公共工具,不参加聚会和聚餐,不到人员密集的公 共场所活动,尤其是空气流动性差的地方,例如温泉、影院、网吧、ktv、商场、车站、码头、展览馆等。
2.建立教职员工和幼儿行踪和健康监测机制。对本园教职员工和幼儿进行全覆盖排查,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 度,精准掌握来自疫情防控重点地区教职员工、幼儿的分布 情况,精准掌握疫情防控重点地区教职员工、幼儿在园内各 年级、班级的分布情况,特别是要精准掌握每一名确诊及疑 似病例教职员工、幼儿的康复情况,精准掌握每位教职员工、幼儿返校前14 天的身体健康状况,“一人一案”建立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数据准。对有疫情高发地区居住史或 旅行史的教职员工、幼儿及家长,自离开疫情高发地区后,居家或在指定场所医学观察14 天。
3.幼儿居家应注意加强开窗通风、日常清洁和预防性消 毒。
4.开学前要根据有关部门要求和疫情防控方案对全体教职员工进行疫情防控制度和知识技能培训。
5.做好园区预防性消毒。持续、深入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对教室、寝室、食堂、图书室、洗手间等重点区域和室内外 场所提前杀菌消毒和通风换气,做好灭鼠、清除蚊卵等工作,彻底清除各类病媒生物孳生环境。开学前一天,幼儿园应全 面检查防疫工作部署的到位情况,再次对园区环境进行预防 性消毒。
6.幼儿园应加强与属地卫生健康部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的联系,取得专业技术支持,解决防控疫情所 需设备设施、医务人员配备问题,做好疫情防控应对准备,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联防联控。在卫生室(保健室)附近设 置相对独立的观察室,用以暂时留观身体不适的教职员工和 幼儿,并优化工作流程,做好环境消毒,避免交叉感染。
7.开学前应按规范配齐配足食堂、公共卫生间等区域的 水龙头数量,保证满足需求;在园内各公共卫生间配备充足 的洗手液或肥皂,并在醒目位置张贴“正确洗手图示”,宣 传指导帮助幼儿学会正确洗手方法。
8.做好食堂、饮用水的安全监管。提前对食堂从业人员 进行健康体检,开展安全操作培训,体检和培训合格后方可 上岗。
9.加强校车安全卫生检查。重点对车内座椅、扶手、安 全带、吊环等物体表面进行消毒,使用化学药剂消毒后,应 晾干并及时通风换气。
10.幼儿园应配备足量的体温计、消毒液、口罩等防护物资。
11.幼儿园应加强值班值守,按要求及时向有关单位报送疫情防控信息。
二、开学当日
1.教职员工、幼儿返园当天监测体温和健康状况,填写健康卡,不允许带病或未解除医学观察人员上班、上学。严 格入园管理,建立入园体温检测制度,进入园内的所有人员,均须佩戴口罩,接受体温检测,体温正常方可入校。幼儿园 应引导家长及幼儿有序入园,避免人员聚集。严禁家长进入 教室、寝室等幼儿活动区域。
2.教职员工和幼儿尽量不乘坐公共工具,建议步行 或乘坐私家车上学。如必须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须全程佩 戴口罩。途中尽量避免用手触摸车上物品。幼儿放学回到家 后,用75%酒精或消毒湿巾擦拭钥匙、文具、水杯等随身物 品,把外套放到通风处。
3.教职员工和幼儿在教学、办公、生活区域内应佩戴口罩,并保持一定距离,避免近距离接触。乘坐电梯时全程佩 戴口罩,排队乘坐,避免拥挤,尽量保持距离。勿用手接触 口、鼻、眼等部位。接触水龙头、扶手、门把手、电梯按键、柜台、话筒等物品后,应在流动水下用洗手液或肥皂洗手,或使用含酒精的免洗洗手液、消毒湿纸巾擦拭。
4.对去过疫情严重地区的幼儿,入园时要严格进行健康监测。出现发热、乏力、干咳及胸闷等症状的幼儿,应由家长陪同主动到就近的医疗机构就诊,并做好个人防护。不允 许未解除医学观察幼儿入园。
5.通过多种方式,对家长和幼儿开展公共卫生健康知识 和疫情防控教育。
6.按照有关操作规范,统一对教具、器械、玩具、寝具、餐(饮)具及环境进行预防性消毒,保证教室、寝室、食堂 等地空气流通及室内外环境卫生整洁。
7.幼儿园应做好教职员工和幼儿缺勤、早退、请假记录,如发现可疑症状者,应及时上报,同时配合当地医疗卫生机 构做好密切接触者管理、环境消毒等工作。
8.幼儿园不组织聚集性活动。
三、开学后
1.上好开学第一课。幼儿园要在开学后及时对所有在园幼儿上一堂公共卫生健康知识宣讲课,重点普及新冠肺炎防控知识。同时,在园区显著位置设置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栏,提升教职员工疫情防控意识。不组织聚集性活动。
2.教职员工和幼儿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建议步行 或乘坐私家车上学。如必须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须全程佩 戴口罩。途中尽量避免用手触摸车上物品。幼儿放学回到家 后,用75%酒精或消毒湿巾擦拭钥匙、文具、水杯等随身物 品,把外套放到通风处。
3.教职员工和幼儿在教学、办公、生活区域内应佩戴口 罩,并保持一定距离,避免近距离接触。乘坐电梯时全程佩 戴口罩,排队乘坐,避免拥挤,尽量保持距离。勿用手接触口、鼻、眼等部位。接触水龙头、扶手、门把手、电梯按键、柜台、话筒等物品后,应在流动水下用洗手液或肥皂洗手,或使用含酒精的免洗洗手液、消毒湿纸巾擦拭。
4.在教室、图书室、寝室等人员密集场所入口处设置手持式红外额温仪,有条件的幼儿园可在入口处设置红外热 成 像仪,并对进入人员进行体温检测。
5.坚持每日监控全体教职员工和幼儿身体状况,严格 落实幼儿晨午检等制度,如发现患病或疑似患病者,应及 时上报幼儿园防疫领导小组并及时联系幼儿家长,要求戴好 口罩到指定医院就诊,并按照要求向属地疾病控制中心、教 育主管部门报告。做好教职员工和幼儿因病缺勤的追访工 作。对不按照要求进行报告、隔离的教职员工和幼儿家长,及时批评教育、改正。
6.实行家长接送幼儿不入园制度,指导家长培养儿童良 好的日常卫生习惯,在疫情防控期间,不带儿童去人员密集 场所。
7.全面做好园区环境清洁。垃圾日产日清,保持清洁卫 生;制定日常消毒工作标准和细则,对教室、寝室、专用活 动室、图书室、食堂、办公室、卫生间等幼儿、教职员工聚 集场所和幼儿接触的各类物品每天定期清洁、消毒,定时通 风换气(每日通风至少 2 次,每次 30 分钟以上,通风时注 意保暖),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并认真做好记录。
8.食堂从业人员(食品采购、加工制作、供餐等有关人 员)均应佩戴一次性帽子、口罩、手套;食堂采购人员或供。
货人员应避免直接手触肉禽类生鲜材料,摘除手套后及时洗 手。加强对集体配餐单位监控管理,尤其督促落实送餐到校 人员的健康管理和个人卫生防护。
9.食堂进货严格落实索证索票,不得使用来源不明的家 禽家畜。严禁采购食用野生动物。
10.餐具用品须按照《食( 饮) 具消毒卫生标准》进行高温消毒。
11.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实行“ 分时、分区、分组” 就餐制度,避免幼儿聚集用餐。
12.加强校车安全卫生检查。重点对车内座椅、扶手、安全带、吊环等物体表面进行消毒,使用化学药剂消毒后,应晾干并及时通风换气。
13.及时核查、补充疫情防控物资,如体温计、消毒用品、洗手液或肥皂、垃圾袋等,确保疫情防控物资充足。幼儿园应加强值班值守,按要求及时向有关单位报送疫情防控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