驴被偷走,却无法证明它是自己的,县委书记出了个主意……。
这是桑麻先生讲述的一个失窃案,他那篇《一头驴的回家之路》,风趣极了,曾被收入《2010中国散文年选》。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
一天夜里,邯郸郑某家的驴没了,郑某一家想到这驴被人偷走,很可能会送去成安县高母镇屠宰市场,就火速找了过去。
高母镇驴肉市场远近闻名,郑某到达后果然看到了他家的驴。当时卖驴的人已经拿到钱,正要离开。
郑某赶紧抓住缰绳,拦住那人,宣示主权,但是双方一场唇枪舌战下来,郑某并无胜算。
因为郑某认得自家的驴,却说不出它有什么特别之处。卖驴人问他有啥记号,他说不出,让他叫一声,看驴会不会答应,他更无可奈何?
而屠夫也说,你如果拿不出证据,那我就只管杀了。
郑某面对如此盗贼一时无法。他本想报案,却觉得派出所没认识人,这只是一头驴而已,还在人家地盘,恐怕不好办,于是一急,就想起一个人来。
他在邯郸认识的张绍辉,现在调到成安县任县委副书记了,兼管政法。郑某一想到这个,登时气壮,说这驴你反正不能杀,会有人做主的。
屠夫听了这口气,再想到郑某抹黑赶十几里路过来,不可能没有问题,这才松口,要回钱,先让卖驴的人把驴牵走了。
郑某随后又跑几十里赶到县城找到张绍辉,张绍辉没有推脱敷衍。他觉得驴事即民事,一头驴对一户农民是大事,就通知下属过去调查。
可是县公安局和当地派出所干警到了卖驴人的村子后,村主任和治保主任都说,驴肯定是卖驴人的,因为这驴他养了好久了,村里都知道。
公安局的人不放心,还是亲自去看了看驴圈、驴槽,又让村主任、治保主任、卖驴人都写了证明,按了手印才回来报告。
他们倒是曾提出一个问题,说驴槽边黑乎乎的,不像长期喂驴的样子,而村主任和治保主任都说,光凭这个就断定不是人家的,说不过去。
他们甚至还愤愤不平:他养了驴,别人就不能养了?他养了灰驴,别人就不能养灰驴了。
这就跟你能叫驴答应吗?差不多的逻辑。
却说张绍辉是从基层干起来的,他一开始就知道这事不易,也基本料到了会是这种结果。
但是他要相信基层干部,却也没理由质疑郑某。
人家跑几十里路来找他,是为了赖一头驴。
所以他最后就给主办此案的副局长出了个主意。
你们不妨把驴牵到郑某村口,看看会发生什么?
那时候,驴已经在卖驴人的家中养了些日子,郑某听到这个办法,有些怀疑,但张绍辉说,要是什么都没发生,你恐怕就要认了?
而卖驴人和他的村干部则坚决反对,不是说我的驴凭什么要牵到他们村去,就是说公安局不相信人,是有意偏袒?
但是公安局态度坚决,说必须去,你去了,才能洗清自己。
于是这后面,那驴就到了郑某村口,村民们一听到驴来认门的新鲜事,就都出来围观。
结果那驴一到村口,就驴蹄欢快起来,拉都拉不住。它一路嗅着嗅着,还忽然躺下,打了八九个滚。
然后它就爬起来,一阵阵鸣叫,七拐八绕,直接来到了郑家。
当时郑某的老父亲正在门口等着,一见驴过来,上去抱住驴脖子,眼泪都下来了。
而驴安静了一会后,挣开老人,迫不及待地进了院子,进了驴圈……这一切都把人看呆了。
此情此景,就连公安局的同志都有点激动起来,可是他们想回头发表点感想时,却不料跟着来的村干部都不见了。
公安局在第一时间就控制了偷驴人,副局长随后给副书记复命,很为自己轻信证人证言,差点弄出冤案而惭愧,而这事最终的调查结果是:
村干部跟偷驴人是邻居,还是一姓,他们就为这个做了伪证。
——这很有些古代民间传奇的味道,让人对驴顿生神奇之感,也能引发多种思考。但我想,如果那驴没这么聪明呢?现代社会,真的没有更先进的办法破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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聪明智慧之书记破案:一头驴的回家之路[朗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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