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四条【犯罪物品的处理】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第五条犯罪分子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而使其遭受物质损失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被追缴、退赔的情况,人民法院可以作为量刑情节予以考虑.经过追缴或者退赔仍不能弥补损失,被害人向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另行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受理。
- 历史问答
- 答案列表
退赃流程:诈骗案主动退赃的流程[朗读]
如果涉案金额达到立案标准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鉴于其主动退赃,如实供述事实的,并且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可以从轻处罚。
诈骗三千元以下属于治安处罚,积极退赃并得到受害人谅解的,可减轻处罚或免予处罚。
诈骗20万元,数额巨大,涉嫌诈骗罪,应当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不能退赃,不能从轻处罚。
根据公检法刑事诉讼法办案流程规定,退给检察院和法院都可以,最后都是上缴国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