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的刑罚,即把犯人强制迁到边远地区充当军士,类似流刑,但比流刑重.充军分附近、近边、远边、极边、烟瘴五等、充军人.充军人一种是终身充军、即到死亡为止;一种是永远充军,即自身死亡后还要罚及子孙,永无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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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军什么意思[朗读]
基本释义详细释义发配流放,旧时遣送犯罪者到边远地区服苦役的刑罚百科释义充军就是罚犯人到边远地区从事强迫性的屯种或充实军伍,是轻于死刑、重于流刑的一种刑罚,类似现在的劳改,作为死刑代用刑“刑莫惨于此”。
发配发配即充军,古代的一种刑罚,指把死刑减等的罪犯或其他重犯押解到边远的地方去服役.《明史.刑罚志》充军者,明初唯边方屯种,后定制,分极边,烟瘴,边远,边卫,沿海,附近军.有终生,永久.终身,规定罪犯要服役到死,永久,还要罪及子孙后代。
就是去保卫祖国~。
“充军”的意思就是:把犯罪的人发配到(边远艰苦的)军队中做为士兵.“充军”分历史阶段,以明朝为分水岭,有两种含义:一:就是字面的意思——把犯罪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