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财产保全,是指在民事诉讼中,人民法院为保证将来的判决能得以实现,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者人民法院依职权决定,对当事人争议的有关财物采取临时性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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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全费用:财产保全费用由谁承担[朗读]
你所谓的保全费其实就是为了保证在判决后够顺利执行而交纳的申请费用.根据《诉讼费用收费办法规定》,申请保全措施的,根据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保全费由申请人垫付,由最终承担赔偿的一方承担.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四条申请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二)申请保全措施的,根据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按照下。
要根据所申请的保全金额来计算要交纳的保全费,但最多是5000元.《诉讼费用交纳办法》(二)申请保全措施的,根据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按照下列标准交纳: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但是,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
1、必须交纳保全费.2、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四条申请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二)申请保全措施的,根据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按照下列标准交纳: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