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城的公租房申请:申请人应当根据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的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人应当书面同意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核实其申报信息.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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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城廉租房申请条件:廉租房申请条件2019[朗读]
2020年廉租房申请条件具体如下:1、请人具有5年以上当地城市常住户口;2、请人必须是当地民政部门认定的低收入家庭或最低收入家庭;3、请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
一、廉租房申请条件:1、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具有本市城镇户籍,并在本市工作或居住;2、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家庭资产净值符合政府公布的标准;3、无。
你看看下面的条件,如果满足的话,就可以申请了.申请廉住房的条件:(一)具有市区城镇常住户口5年以上;(二)持有合法有效的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并连续6个月以上享受低保待遇;(三)无房或者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积低于10平方米;(四)家庭成员及所在单位均无能力解决住房;(五)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家庭成员中未共同居住或者已入住敬老院、社会福利院的,不在廉租住房保障范围以内。
邹城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会向社会公布配租结果.《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十四条配租对象与配租排序确定后应当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配租对象按照配租排序选择公共租赁住房.配租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