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你要到成立分公司所在地的工商局领表.然后再准备好以下材料: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章程复印件、分公司经营场所证明(租的要有租赁协议,自己的要有产权证明)、任职文件(总公司任命谁为分公司负责人).ps:有的需要盖总公司公章、分公司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因为不知道你什么地方成立.所以您最好领表的时候问清楚需要什么材料,这样就可以省很多事?
- 文化问答
- 答案列表
成立分公司需要什么条件:成立公司需要多少钱[朗读]
子公司作为一个独立的法人组织,其设立条件本该和其他独立法人一样,但是子公司与母公司之间的关系和联系,使得子公司的设立条件必然和一般的法人组织有所不一样。
国内分公司设立办理程序第一步: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提出申请,经受理审查员初审通过,开具《受理通知书》或者《申请材料接收单》;
根据实际情况大概需要办理以下手续: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3、公司章程(法定代表人签署);4、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5、分公司营业场所使用证明7、分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8、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分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2、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三万元,其中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十万元);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5、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注:成立有限公司的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05年10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2号修正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2005年12月18日国务院令第451号修正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