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年3月1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议了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设立重庆直辖市的议案,决定:一、批准设立重庆直辖市,撤销原重庆市。
- 自然问答
- 答案列表
重庆什么时候直辖的:重庆是最失败的直辖市[朗读]
1997年6月18日重庆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第四个直辖市。
1939年5月5日,南京国民政府颁令,将重庆升格为甲等中央院辖市(即直辖市),重庆亦是既南京、上海、天津、青岛、北平后第六个中央院辖市,辖区范围大致为今重庆主城区,即渝中区、九龙坡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以及江北区、南岸区,而北碚市(今北碚区)为中央行政院和临时政府所在地.第二次直辖时期1997年3月14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审议通过了将原四川省重庆市、万县市、涪陵市、黔江地区合并,恢复重庆直辖市的议案;同年6月18日,重庆直辖市政府机构正式挂牌。
1983年率先成为全国经济体制综合改革试点城市,成为计划单列市,赋予省级经济管理权限.1992年辟为沿江开放城市.1994年2月25日被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确定为副省级城市.1996年9月中央批准重庆代管万县市(现重庆市万州区)、涪陵市和黔江地区.1997年3月14日,经八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审议批准,重庆恢复为中央直辖市,于1997年6月18日正式挂牌.重庆成为继北京、天津、上海之后的中国第四个中央直辖市,也是中国中西部地区唯一的中央直辖市,从此掀开了重庆建设与发展史上崭新的一页。
1997年6月18日重庆直辖市正式挂牌重庆升格为直辖市,其最初的背景是三峡的建设,是必须直接在中央政府的领导下才能解决的问题.在中央提出西部大开发之后,重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