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具备如下条件:1、购买自住住房的.2、建造自住住房的.3、翻建自住住房的.4、大修自住住房的.5、离休、退休的.6、职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合同的.7、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并领取《失业证》的.8、外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9、工作调离、户口迁出本市、出境定居的.10、偿还因购买自住住房银行贷款本息的.11、偿还因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银行贷款本息的.12、租房的.13、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14、职工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15、职工家庭因突发事件造成重大财产损失导致生活困难的.16、职工本人、配偶及子女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
- 文化问答
- 答案列表
公积金取出条件:公积金取出来的条件[朗读]
一、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的基本条件:根据国务院关建金管[2005]5号文件精神、《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吉林市住房公积金支取暂行办法》文件规定,正常足额。
(九)辞职、辞退或劳动合同到期不再续约提取提取条件:因辞职、辞退或劳动合同到期不再续约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满一年,不再就业或新就业单位不缴存住房公积。
根据提取的用途决定的,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24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离休、退休的;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4.出境定居的;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总结:该条例第25条规定,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再行购买房屋时,是可以将公积金提取的。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