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网信办等部门将组织开展为期2个月的专项行动,聚焦未成年人使用频率高的短视频直播、社交、学习类app、网络游戏、电商、儿童智能设备等平台,集中解决涉未成年人问题乱象。
具体整改措施和方案
一是严格管控侵犯未成年人个人隐私问题,查处对未成年人人身攻击、侮辱谩骂等网络欺凌行为,清理对未成年人造成不良导向的污言秽语等内容。
二是严肃查处利用“网红儿童”牟利以及让未成年人做出不雅姿势、性暗示动作吸引流量问题,整治诱导未成年人做危险动作等行为。
三是督促网站平台不得为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提供网络主播服务,严厉查处诱导未成年人参与直播打赏的问题。
四是集中清理以未成年人为形象创作的色情小说、漫画内容,查处引诱未成年人不良交友、煽动负面情绪等问题。
五是严厉查处利用社交软件、群组、同城频道等,对未成年人进行性引诱、教唆未成年人拍摄裸露视频图片、实施网络猥亵等行为。
六是集中查处散布虚假信息、虚构离奇故事和低俗剧情进行炒作引流、恶意营销等问题,进一步查处炫富拜金、奢靡享乐、扭曲审美等问题,防止对未成年人造成不良影响。
七是持续查处向未成年人提供网络游戏账号租售服务的信息,清理以问答等形式教授破解防沉迷系统的信息内容。
八是密切关注学习类app和版块,集中清理色情低俗及其他导向不良内容。
九是深入排查电商平台商品信息,关注评论区、问答区等互动环节,严防展示涉未成年人低俗、血腥等内容。
十是强化对专门供未成年人使用的智能手表、智能音箱、平板电脑、早教故事机等智能设备信息内容管理,深入排查语音、视频、文字、图片、游戏等场景,全面清理违法不良信息。
2020年以来,中央网信办已连续2年组织开展暑期未成年人网络环境专项整治行动,针对网上涉未成年人重点环节、突出问题持续开展治理工作。
谣言和不实言论的危害
1.网络谣言加剧社会恐慌。随着信息技术的裂变式发展,中国互联网的普及程度越来越高,根据最新数据显示,我国网民数目前已过6亿,且以每年近10%的速度在增长。这昭示在不久的将来,网络将如广播、电视一样覆盖到全国各个角落,“网民”这个概念将随着全民上网而不复存在。尤其值得注意的是随着移动信息技术的发展,中国手机网民规模也在迅猛增长,目前已有4.5亿人使用手机网络,其中手机绑定的微博用户突破4亿,微信用户数突破3亿,这意味着在中国,每3人就有1人通过手机使用微博,每4人就有1人使用微信。几乎每个人都可以通过移动网络成为信息的接受者,同时也可以成为议题的设置者和发言者。庞大的网民、庞杂的声音汇聚成一个错综复杂的舆论场。“人人都有麦克风、时时刻刻都发言”的自媒体、微信息时代已经到来。原有的网络生态彻底打破:以往我们常用虚拟世界来区别网络与现实的不同,而现在网络与现实的界限变得模糊;以往我们用“网上冒烟网下燃”来说明一个网络热点话题会发酵成为社会热点事件,而现在网络引燃现实矛盾的燃点更低。网上一个不负责任的谣言,很容易成为引发社会恐慌的爆点。
在“7·23”甬温特大铁路事故发生后,“秦火火”在网上编造了中国政府花2亿元天价赔偿外籍旅客的谣言,仅两小时就有上万条微博转载,挑动了民众对政府的不满情绪,使政府的善后处置陷入被动。2012年2月21日,名叫“米朵麻麻”的网友通过微博发布了“今天去打预防针,医生说252医院封了,出现了非典变异病毒,真是吓人”的信息。该微博迅速在网络上传播,引起一些群众恐慌。23日,252医院院方和保定市卫生局辟谣称,经调查,病人所患病为普通感冒,而非网络炒成的非典病例。2011年3月,日本发生地震核泄漏事故后,网民 “渔翁”在qq群上发消息称中国食盐将受核污染,后经大量转发扩散,中国部分地区开始疯狂抢购食盐,市场秩序一片混乱……。
这一系列网络谣言,对社会造成的危害可谓巨大,因网络传播速度快,加之造谣者往往“语不惊人死不休”,网络谣言便会在很短时间里传遍千里,成为一个不稳定因素的节点,而这些节点串联在一起,就会成为引发社会突发群体事件的导火索。一旦网络谣言对社会造成了危害,要去破解它、弥补它,需要付出巨大的经济和社会成本。因此,网络谣言极容易蛊惑人心,加剧社会恐慌,对社会正常秩序造成难以愈合的破坏。
2.网络谣言引发社会信任危机。当前,我国正处在经济转轨与社会转型的特殊时期,也是社会矛盾的高发期。在这一特殊时期,网络谣言很容易成为引发社会震荡、危害公共安全的直接因素。一些转型期特有的社会矛盾,往往成为网络议题设置的重点,譬如贫富分化、资源分配不平衡、腐败问题等内容的点击率很高。网络造谣者迎合转型期一些人内心的不安全感和不确定性,利用网民心理弱点,编造散布极具蛊惑性和危害性的谣言,引发社会危机。
浙江钱云会案件中,有网络谣言说“钱云会是被谋杀的”;贵州瓮安事件中,有网络谣言说“三名嫌疑犯都是当地领导干部的亲戚”,“死者叔叔带到警察局问话被打死”;湖北石首事件中,有网络谣言称“死者是在知晓当地公安局长、法院院长夫人同永隆大酒店老板走私贩卖毒品后被害的”……几乎每一次社会不安现象的出现,都有谣言的伴随和鼓动,网络谣言撕裂社会信任,产生巨大的负能量。
谣言自古以来就是社会稳定的大敌,所谓“众口铄金,积毁销骨”,“三人成虎”等等,都是用来形容谣言之“厉害”的。在诸多网络谣言中,针对社会公众人物、社会伦理道德和社会基本制度的谣言,危害是最为广泛的。这类谣言从根本上破坏公众对政府、社会和政治制度的信任,造成严重的思想混乱,影响群众对社会经济发展的信心。比如,有人曾在网络上造谣,说北京市公交系统的一位全国劳动模范因贪污腐败被抓。虽然相关部门及时澄清,消除了谣言,但这则谣言把“全国劳模”和“腐败”相联系,客观上影响了公众对劳动模范这一崇高荣誉的信任。
网络谣言总是偏好负面信息,试图用“坏消息效应”不断瓦解事情真相,不断摧毁社会信任体系。它将社会的阴暗面不断放大,将矛盾不断激化,其伤害是巨大的,不仅严重威胁社会稳定,而且让人们产生社会堕入黑暗的错觉,势必会对所处的社会失去信心,消耗推动社会前行的正能量。
3.网络谣言损害国家形象。不管在哪个国家,网络谣言都会造成恶劣影响,有时甚至会取人性命。2010年,年仅15岁的美国马里兰州少女菲比·普林斯因遭受网络谣言中伤而自杀身亡。此前,普林斯的同学曾在脸谱等社交网站上散布大量谣言,并对她进行了长达数月的人身攻击。事件发生后,散布谣言的学生受到处罚,脸谱也开始力推实名制以加强网络管理,但普林斯已成为网络暴力的牺牲品。
一起起网络谣言的背后,有的是个人无意识之举,但更多的是有组织有预谋而为之,网络谣言背后隐匿的是不良信息产业化。“秦火火”和“立二拆四”两人创立了北京尔玛公司,他们通过在网络策划传播热点事件,伙同少数所谓的“意见领袖”,组织网络“水军”长期在网上兴风作浪,通过恶意炒作、炮制谣言赚取眼球,谋取利益。据二人称,网络炒作必须要“忽悠”网民,使他们觉得自己是“社会不公”的审判者,只有反社会、反体制、反国家,才能宣泄对现实不满情绪,并叫嚣称,“谣言并非止于智者,而是止于下一个谣言”
网上恶意传播虚假信息已成为一个极为庞大的产业。利益的驱使,使得这个产业已渗透到互联网的各个角落,并形成一批专门从事发帖的水军。他们有组织地制造事端,混淆是非,引领网络舆论,谣言惑众,这些谣言既有对公民个体、社会组织的诽谤,也有针对公共事件的捏造,不仅侵害个体权益,污染网络生态,更影响社会稳定,损害国家形象。
在西方敌对势力插手或者指使下,一些别有用心者经常将网络谣言的矛头指向党和政府,恶意捏造事实,产生巨大的眼球效应。2012年3月以来,一些不法分子在互联网上无端编造、恶意传播所谓“军车进京、北京出事”等谣言,造成恶劣社会影响。事后,北京公安机关拘留了6名造谣者,电信管理部门也关闭了16家“造谣、传谣,疏于管理”的网站。
网络“水军”,尤其是一些试图在意识形态领域搞破坏,试图通过散布谣言不断攻击我们党和社会主义道路,抹黑我们党和国家的历史和领导人,对于这部分网络水军尤其是“水军”首领,我们要旗帜鲜明地与之做斗争并进行严惩。
当前,我们正走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征程上,在这一重要的历史时期,我们要不断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的指导地位,巩固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共同奋斗的思想基础。网络谣言作为意识形态领域的毒瘤,对其巨大危害必须给予清醒而充分的认识,并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将其彻底清除。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
网络不是世外桃源,不是法外之地,必须有道德和法治护航。近年来,国家逐渐强化网络信息管理,一个重要指向就是打击网络谣言。比如,在刑法修正案(九)中增设“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要求互联网注册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规定网站要对跟帖评论审核管理等等。
打击网络谣言,需要各个环节同向而行,发挥合力。对于网民来说,要增强识别网络谣言的能力,多一些理性思考,少一些情绪发泄,多一些较真拷问,少一些盲目转发;对于网络平台来说,要强化社会责任和法律意识,加强网络信息的审核管理;对于主流媒体来说,要强化辟谣力度,在阻遏谣言传播的过程中发挥好“澄清谬误、明辨是非”的作用,通过深入调查揭示事实真相。
从很大程度上说,网络谣言是信息资源不对等、话语权严重失衡的产物。要打破这种局面,需要信息发布部门第一时间站出来回应网友关切。倘若权威发布跟不上,谣言势必就会满天飞。与此同时,不管是信息发布者还是政府管理部门,都要确保公布的信息是准确的、真实的、权威的,否则很可能自身成为“谣言”的源头,而且也会贬损政府的公信力。
- 夫妻问答
- 答案列表
集中查处散布虚假信息等问题 集中查处散布虚假信息等问题整改[朗读]
加入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