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佛界认为,和尚或僧人如果娶妻近酒色,不守戒规,难以修成正果,即便修成了,也要花去很长的时间。
在这种说法影响下,立志得道成佛的和尚或僧人便自觉选择抛妻别子,甚至终身不娶,净身出家修行,这也是管和尚或僧人叫“出家人”的由来。
那么,和尚或僧人娶老婆犯法吗?
现代的《婚姻法》规定:只要男女年纪够法定结婚年龄和有关规定,不算违犯婚姻法。
但出家人违反佛教戒律,按照寺院的规定要“迁单”(即开除)的,不再有出家人的资格。
因此,现在如果出家人想结婚,合规合法的做法是,先还俗,再结婚。
而古代的出家人“沙弥十戒”称:出家人不为自己保持金钱。出家的人,应该常处于物质生活的贫穷之中,不储蓄金钱,也不手持金钱等的财宝,目的是灭除对于身外之物的贪求之心,若有一念贪求存在,他便无法进入解脱之门。
不过,为了教团大众的生活,以及寺院经营的维持,保持金钱,不为过失。
同样,在上面的“沙弥十戒”的第三条还规定:断绝男女的淫事。
此与五戒所不同者,是由不邪淫而进为不淫。
中国很早以前,特别从宋代开始,从法律层面禁止和尚或僧人娶妻。宋太祖赵匡胤规定,道士与和尚都不许结婚。宋太宗赵光义即位后,又重申了这一规定,但惟有“广南”地区的和尚(或僧人)例外。
接下来的元朝并没有继承这一法规。在元代,和尚(或僧人)是允许结婚生子的,如盗掘南宋皇陵的僧人杨连真迦便有儿子。在元朝,藏传佛教当道,和尚(或僧人)娶妻比比皆是,“艳妻妾,污秽不羞,夺利争名,奔竟无已,虽俗人所不屑为。”一直到了元朝泰定年间,因为出现了异常的天灾,朝臣认为是和尚(或僧人)娶老婆秽渎了天神,元朝朝廷“遂复申旧法禁之”,实际仍是一纸空文。
明朝也是明文禁止和尚或僧人娶妻的,这大概与开国皇帝朱元璋本人是和尚出身有关。
在明朝,如果和尚或僧人娶妻被发现了,可以“乱棍打死”。即便花钱留下了活命,也要被取消做和尚(或僧人)的资格,赶出寺院。后来朱棣当皇帝时,进一步加重了对和尚(僧人)娶妻的打击力度,“有违者杀”,这是中国司法史上对和尚(僧人)近女色行为最为严厉的处罚。
清代也禁止僧人结婚,但相比明朝,对和尚(僧人)娶妻行为的管理放松多了。在西北地区,和尚娶妻甚至成当地的一种风俗。据赵冀的《陔馀丛考》,陕西边郡山中,“僧人皆有家,不以为异”
在中国当代的相关法律中,并无禁止和尚或僧人娶妻的条文。
有关部门认为,僧人能否结婚,还是由佛教界自己决定,“尊重教义和习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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