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人可能因为某些原因,不方便直接出资,可以会与他人签订协议,由他人代为出资,自己作为隐名股东享有一系列的收益。那么根据现行法律,隐名股东的法律地位是什么呢?
隐名股东的法律地位。
1、隐名股东的法律地位主要通过和其他股东之间的关系体现。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的关系一般常被认定为委托投资合同关系,双方发生争议,适用合同法具体条款调整。一般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签订具体书面协议,隐名投资人具有领取公司红利的行为或日常管理公司的行为。
2、有限责任公司作为社团性法人,人合性是其基本特征,如果当公司其他股东不知道隐名股东存在的情况下,隐名股东要求显名,一般很难得到其他股东的同意,法律上也难以支撑。
3、隐名股东与其显名股东名下所涉及的股权被侵害时,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以外的第三人的关系。当隐名股东认缴资金不到位及发生其他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情况下,基于商事外观主义,显名股东在此时对债权人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另外当显名股东随意处分其名下股权,将严重侵犯隐名股东的利益。在这种情况下适用物权法中关于善意取得的规定,此时隐名股东只能基于委托协议追究显名股东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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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名股东的法律地位是什么[朗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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