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执照和经营许可证是企业进入市场的两把“钥匙”。营业执照指的是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许可证指的是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经营许可证。开办一家企业,首先要取得主管部门的经营许可证,才能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办营业执照,这种开办流程容易造成“办照容易办证难”和“准入不准营”的问题。
为破解上述难题,进一步释放企业经营活力,国家在“先照后证”改革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近几年,很多人只是知道企业办理手续更方便了,但是这项改革目的何在?怎么进行改革?不仅某些群众理解的不够深入,甚至某些基层执法人员也不太清楚。“证照分离”改革的主要目的是进一步减少企业领取营业执照后的行政审批事项,简化行政审批手续。除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和公众健康等重大公共利益外,分类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现持“照”即可经营,使审批更简、监管更强、服务更优。
“证照分离”改革是将许可类的“证”分别采用适当管理方式分离出来,突出照后减证,能减尽减、能合则合,尽可能减少审批发证,有效区分“照”“证”功能,着力破解“准入不准营”难题。“多证合一”改革以减少涉企登记、备案等非行政许可类事项为主要方式,以信息共享为主要手段,着力解决“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的问题,努力实现“最多跑一次”“一次就办成”,减少企业办事制度性成本。总结起来,“证照分离”改革主要是破解“准入不准营”难题。“多证合一”改革是解决企业办事制度性成本。通俗的讲,前一个是解决不能办理的问题,后一个是解决更省事办理的问题。
实施“证照分离”改革是在减少行政审批的同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把更多行政资源从事前审批转到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可以说,创新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是深化“证照分离”改革的应有之意,是改革成功的基本保障。为进一步强化事中事后监管质量,重点推行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对一般行业、领域,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根据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实施差异化监管措施,持续推进常态化部门联合抽查。还有告知承诺制度。“政府定标准、企业作承诺、过程强监管、失信有惩戒”的管理模式,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强化部门监管责任。
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规定,营业执照和各类许可证都属于行政许可。但是,随着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的逐步深化,营业执照的行政许可性质越来越淡化,行政确认的属性越来越明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事主体登记管理条例(草案)》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明确阐明商事主体登记的性质是行政确认而不是行政许可。但是,2021年7月27日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并未对市场主体登记的行政确认性质予以明确。综上可知,营业执照目前仍属于行政许可。
明确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和相关行政许可部门对无证无照经营的查处权限、厘清职责,有利于构建权责明确、透明高效的事中事后监管体制。《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明确规定:对无照经营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对无证经营的,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对负责查处无证经营的部门有明确规定的,由规定的部门查处;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部门查处。对既无证也无照从事经营活动的,依照无证经营的规定予以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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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照分离背后的法律依据是什么[朗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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