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老套的思想是女儿出嫁了,就跟娘家一点关系都没有了,遇上娘家征地补偿这样的事,外嫁的女儿也别想得到半点好处,实际当中,很多的乡村也都有不成文的规矩;外嫁女不能享受本村的征地补偿。
真的是这样么?其实不然,有三种情况,外嫁女是可以享受征地补偿的:
第一,外嫁女的户籍还在其原来娘家所在的村集体,没有迁移户口,那外嫁女就属于被征地的农民,就可以享受征地补偿。
第二,外嫁女结婚后,丈夫与她都在娘家所在的村集体生活,相当于我们常说的“入赘”,并且还以娘家村集体的土地为他们的主要生活来源,这种情况也可以享受征地补偿。
第三,外嫁女户口虽迁到了丈夫家,但她在丈夫家没有被分配到承包地,那她就还属于被征地的农民,应享受征地补偿。
对于外嫁女来说,满足以上任一情况,都能享受征地补偿款,国家也有相关的法律明文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害妇女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的各项权益,妇女在农村土地征收或者征用补偿费方面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
如果外嫁女遭遇征地补偿不合理的问题,那么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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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补偿有没有外嫁女的份[朗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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