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阉割”属于内分泌治疗,又称药物去势。黄体生成素释放激素\成的超活性lhrh类似物(lhrh a)可在用药早期刺激脑垂体释放黄体生成素(lh),使脑垂体的lhrh受体下降调节,受体减少,反而抑制了lh的释放,睾酮的产生减少,最终使睾酮下降至去势水平,从而起到与手术去势相似的疗效,称之为药物去势,也是一种标准的前列腺癌内分泌治疗方法,也被一些国家用这种方法打击性犯罪者。
由于副作用过大,化学阉割也被视为是一种变相“肉刑”,不但违反自由刑的趋势,更涉及人道、人权等问题。罪犯的内分泌腺功能受外力抑制,在药力失效之后恢复男人的正常功能,但产生的一些副作用持续时间较长。另一方面,亦可能会对去势者造成心理创伤,更容易因而心生仇恨,做出扰乱社会秩序的事情。
化学阉割是对男性强奸罪犯注射一系列雌性荷尔蒙药物使其失去性欲,2003年以来一些国家也立法对一些诸如强奸幼女的犯人进行化学阉割。捷克是欧洲唯一一个对性犯罪者实施阉割的国家,1998年—2008年曾对至少96名罪犯进行过手术阉割。俄国也对恋童癖惯犯实施化学阉割。
在亚洲,2010年6月29日,韩国国会通过“化学阉割法案”,决定对16岁以下的儿童进行性侵犯的性犯罪者实行药物治疗,最长治疗时间长达15年,以根除罪犯的性冲动。而在我国,不会轻易采纳这一做法,但可在今后立法研究上做进一步探讨。
其实化学阉割实施后,这和生理阉割就没有多大区别了。反正你就丧失了人类与生俱来的性功能,我感觉这也算是一种另类的额“酷刑”
当然,实施化学阉割必须有严格的各方面的界定,千万不能任意随性,不然就会毁终生的。我倒希望,中国也把“化学阉割”提到议事议程,把这个东西弄出来,不一定使用,但起码会对那些性犯罪分子起到震慑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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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阉割是什么意思[朗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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