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是自愿的,怎么能说是我强奸她?这种行为是不构成犯的。”王某委屈地说道。
“你胡说,是你先说要报警抓我的,我才一时糊涂,你这样已经违背了我的个人意愿,就等法律的制裁吧。”宋某边说边哭道。
一、案例回顾
王某今年40岁,没有工作,平时靠房租为生,日子过得比任何人都舒服,每天喝喝茶聊聊天,每个月钱都会定期有。妻子和孩子也跟王某住单元里。
王某觉得去哪里还不如呆在城中村舒服,于是,便留下来定居这里。
王某家是郊区的原著村民,随着社会的发展与进步,城市里的房价是越来越高,很多进城打工人员,为了节省一些钱,便选择了郊区靠近市区近一点的村子里租房住。
王某一看这情况,心里不由得起了一个主意,隔天一大早,就去了银行贷贷款,用来建房子。
一下子将自己家盖到了8层高,每一层都有8间小房子,价格也是根据房间大小而定的价位,刚开始有很多人嘲笑王某,花了那么多钱,也不知道啥时候才能挣回来。
可是让他们没想到的是,房间根本不愁住不满,于是,家家户户就开始建起了这样的房屋,村里面有越来越多的租客,慢慢的腰包越来越满,以后王某就辞了工作,毕竟每个月收的房租花都花不完。
几年后,随着人口的越来越多,城中村成了王某和这些人的荣耀,附近有越来越多的摆摊,清晨一大早就能听到买这买那的声音,环境也不由得变差了许多。
王某妻子见状,跟王某商量,想在环境好一点的地方买一套房,也为了孩子能得到更好的教育。王某听后便答应了。
等新房装修好后,王某觉得过去,人都不认识,太无聊,就没跟妻子孩子一起过去住,等有空的时候王某来回跑,毕竟现在把整栋房子租出去的话,也会少赚一些钱。
妻子也答应了王某说的,等妻子走后,王某整天拿个水杯外面转转,饿了就在村里的饭馆吃点东西,过得那叫一个快活。
这些天到了统一收房租的时候,有些人转钱,也有些人是现金。等王某收到现金以后就放在了卧室床头柜的抽屉里,想着过几天到妻子那边去存钱,放好钱后就出去了,在村里的棋牌室坐了一个多小时,突然想起门好像没关好,便立马朝家中跑去。
王某住处在一楼,从二楼开始就是租客的房间,走到门口刚准备关紧门,突然房间中传出声音,王某小心翼翼地走进了房间,却看到女子宋某在行窃,王某大声呵斥一下后,宋某吓坏了。
原来,宋某是二楼的租客,从阳台看到王某没关门就出去,于是心生贪念,左右思想以后,才迈出了这一步。
于是,王某抓住宋某刚拿出手机准备报警,宋某突然跪在了地上,苦苦哀求道,只要不报警,做什么都可以。王某上下打量了一下宋某,威胁宋某只要让他满意,这件事就过去了于是两人发生了关系。
宋某回到自己房间后,越想越委屈,越想越生气,一气之下便报了警。
随后,两人就被带到了警局。
二、王某是否构成强奸罪呢?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强奸罪,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在本案例中,从王某的行为来说,王某虽然没有使用暴力手段,但是以她拿东西作为胁迫,违背了宋某的意愿,因此已经构成强奸罪。
当然在这里,宋某的行为也是不妥的,等待她的也是法律的判决。
最终,王某被判为有期徒刑三年。
三、那么在本案例中宋某又会构成什么罪呢?我国《刑法》第二十三条明确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减轻处罚。”
宋某趁王某不在家,来到了王某家中悄悄拿东西。但是,在作案过程中,被临时回家的王某发现,虽然未能成功,当然可以从轻处罚,只是依旧违法了。
入室盗窃未遂会判刑,一般会比照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
最终,宋某也没有逃过法律的制裁,被判为有期徒刑一年。
四、如果发生这种事,我们该怎么去避免呢?
1.出门在外一定要关好门窗锁好门。以免别人趁虚而入。
2.现金之类的贵重物品,不要放在家中很显眼的地方。
3.有必要可以在家中按监控,时时刻刻监察家中情况。
五、写在最后
王某原本有幸福的家庭,不愁吃不愁穿,以后可以过得很美好,可是因为一时的冲动,触碰了法律。而宋某也是如此,最终让自己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不要轻易钻法律的空子,法律对待每个人都很公平,也希望大家不要轻易触碰法律。
对此,你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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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租客入室悄拿东西未成,与男子发生关系,男子是否构成强奸罪[朗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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