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重度高血压患者,确诊之日即治疗之时。治疗高血压这一问题只存在于可疑高血压和成人轻型高血压人群中。有两个问题需要注意:①除高血压急诊外,对所有可疑高血压病人的诊断结论都应进行全面分析,以确定是否需要治疗,切忌仓促作出长期用药的决定。病人在观察期间,应停用激素类避孕药、、皮质激素、非固醇类抗炎药。对继发性高血压患者,应进行病因诊断和治疗。②对舒张压持续在12.7~14kpa(95~105mmhg)的成人轻型高血压病人则应先用非药物治疗,并于4周内多次测血压,若4周内舒张压继续上升或持续在13.3kpa(100mmhg)及以上者,应开始抗高血压治疗。若4周内舒张压降到13.3kpa(100mmhg)以下并能保持,则可继续用非药物措施观察3个月。每1个月末测压一次,若舒张压在12.7kpa(95mmhg)及以上者须开始用药;如舒张压在12~12.5kpa(90~94mmhg)之间,应每隔6个月重新评价一次,其后任何一次血压等于或超过12.7kpa(95mmhg)并保持在该水平之上,则应开始药物治疗。如舒张压在12~12.5kpa(90~94mmhg)之间,但伴有其它心血管危险因素者也需要用药。
在治疗高血压的时候,除观察舒张压外,还应结合以下因素综合考虑:①收缩压至少是和舒张压同等重要的危险因素。②对有左室质量指数增高、左室肥厚或有冠心病症状者,即使血压轻度增加也需用药。③对已有肾功能损伤者,脑中风和心脏病家族史者都应积极治疗高血压。④70岁以上的老人不易从长期治疗中获长期效益,且于较小剂量就开始有明显副作用,所以,老年人降压药的使用应慎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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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下开始治疗高血压[朗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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