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要打官司请律师的时候,对于律师的授权分为全权代理和特殊代理。
全权代理不等于全部代理。代理在法律上指以他人的名义,在授权范围内进行对被代理人直接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行为。代理的产生,有的是受他人委托,有的是由法律规定,有的是由有关部门指定。
代理有全权代理和一般授权代理之分。一般授权代理是指代理人仅享有出庭、收集提供证据、辩论、起草代写诉状等法律文书等诉讼权利。全权代理即特别授权代理中代理人除享有一般授权代理的诉讼权利外,还可行使代为和解、上诉等涉及当事人实体利益的诉讼权利。
同时需要留意的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69条的规定,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交的授权委托书,应在开庭审理前送交人民法院。授权委托书仅写“全权代理”而无具体授权的,诉讼代理人无权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
- 法律问答
- 答案列表
律师的全权代理是什么[朗读]
加入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