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案情】2017年11月,廖某某驾驶小型客车与骑自行车的王某某发生碰撞,造成王某某受伤。经公安交警部门认定,廖某某承担此事故的全部责任。2017年12月,王某某与廖某某、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市分公司经蓬江法院调解,三方达成调解协议,并于当日登录“道交事故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平台及上传案件资料后,利用自动生成的申请书,在线申请人民法院确认该调解协议有效。人民法院在线收、立案后依法进行审查,认定上述调解协议没有违反相关法律的规定,在线一键确认后自动生成民事裁定书,并电子送达各方当事人。通过该平台处理,平均办理时间(从接收案件到理赔到账)从原来的20多天缩短到不足7天。
【点评】近年来,交通事故频生。司法实践中,事故受害方就其损失主张侵权方赔偿的过程较为繁琐,因此黑中介滋生,损害受害方的利益,不利于纠纷的解决和社会的和谐稳定。在中院的指导下,蓬江法院试行“互联网+”的模式,通过建立“道交事故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平台,为事故受害方提供一个上传医疗费单据等证据资料便可在线预判可得赔偿的平台。使用该平台可在线申请调解并由法院作出司法确认,如调解不成还可在线起诉,打破理赔壁垒,压缩黑中介生存空间。人民法院充分利用科技手段建立便民司法平台,为群众提供了公开、透明、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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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市分公司、王某某等申请司法确认调解协议纠纷案[朗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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