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隆德县某镇某村张甲、张乙、张丙系兄弟关系,母亲杨某为聋哑人。2018年2月23日(正月初八),张氏三兄弟的父亲张某因突发心脏病医治无效死亡。2018年2月27日,三兄弟因遗产分配问题产生矛盾,经亲属及所在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无果,申请某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镇调委会)调解。
【调解过程】。
镇调委会调解员找到张某所居住的社区居委会,会同社区工作者一起分别调查了解张氏三兄弟各自的诉求。通过调查得知:张甲在成家后便与其父母分家另过日子,张乙和张丙与其父母在一起生活。老两口的社保卡、银行储蓄卡,以及母亲杨某的残疾津贴均由二儿子张乙保管。父亲张某死后,张丙向张乙提出要分其父的社保卡和银行卡里的积蓄,而张乙做不了主将这件事情告知张甲,张甲主张如果张乙、张丙分家另过,其父亲的积蓄由他们三兄弟平分,如果不分家,这个款项谁也不能动,而张丙认为张甲早已分家,这个事情与其无关,也无权再进这个家门。同时,张丙以前经常打骂其母亲杨某,在家闹事,张乙表示不愿再与张丙一起生活,但遭到张丙拒绝。三兄弟始终各持己见,互不相让。
了解诉求后,调解员通过法、理、情有机结合的调解方式,进行调解。首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十三条、十五条等规定,其父生前所有的社保卡和银行卡里的钱均属于与其母亲的夫妻共同财产,其母亲享有一半的财产分配权,剩余一半则属于其父亲的遗产,母亲杨某、张甲、张乙、张丙均属于第一顺位继承人,应按照每人四分之一的份额继承。其次,孝敬父母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子女有照顾父母的义务。而张丙经常打骂其母亲的行为应受到社会的谴责,如其再对母亲大打出手则有可能构成刑事犯罪,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经过调解员的耐心调解、说服教育,三兄弟终于意识到亲情的重要性,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达成了一致意见,签订了人民调解协议书。
【调解结果】。
当事人镇调委会主持下,达成以下调解协议:
1.张甲因分家另过,但有义务探望并照顾母亲杨某,张乙和张丙不得阻拦张甲到家中探望母亲。
2.其父亲张某生前社保卡、储蓄卡中的剩余款项由张乙保管,用以办理其父亲张某丧葬后的事宜和其母亲杨某的日常生活开销,任何人不得擅自挪用。
3.杨某的残疾津贴归杨某个人使用,张乙和张丙共同保管。
4.杨某此前遭受张丙打骂且经社区干部和派出所教育警示,自此协议签订之日起,张丙再有打骂母亲杨某的情形,由张甲、张乙、社区负责报警处理。
5.张乙和张丙继续共同生活,互相帮助,共同照顾残疾母亲杨某,不得再生事端。
【案例点评】。
调解中,为了防止矛盾的激化,调解员先对当事人进行详细的询问笔录,了解当事人各自的想法,就争议内容通过法律和道德相结合的调解方式,进行耐心调解,教育说服,使得当事人都感受到了亲情的重要。经过协商,此件家庭纠纷随着一份调解协议的签订而化解,告慰了张父的在天之灵,也有效解决了母亲杨某的后顾之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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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德县张甲、张乙、张丙兄弟之间婚姻家庭纠纷调解案[朗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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