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岗就业”是指政府出资向用人单位购买劳动岗位及社会服务,用以安置就业困难群体,实现就业的一种就业方式。公益性岗位是指由政府出资开发,以满足社区及居民公共利益和安置就业困难人员为目的的非营利性公共管理和社会公益性服务岗位。政府所开发的公益性岗位对就业困难人员实行优先录用和安排,并实行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
根据《就业促进法》和2015年《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等的规定,就业援助的主要对象是指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就业困难人员,包括因身体状况、技能水平、家庭因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以及连续失业一定时间仍未实现就业的人员。具体包括:年龄偏大的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年满50周岁人员,患有疾病和身体残疾的劳动者、文化素质较低缺乏职业技能的劳动者、零就业家庭、失地农民和长期失业者。而大学生和海归明显不符合该人群特征,大学生和海归均具有较高的学历和知识技能,具有较强的自主择业能力和就业竞争力,应当选择更加能够发挥个人价值的岗位和工作。他们买岗就业是在浪费才能,也会降低大学生自主创业的积极性,不符合国家促进自主就业、自主创业的理念。
买岗就业和公益性岗位本质上是属于政府对困难群众就业的一种扶持性政策,是为就业援助准备的。所以大学生和海归想享受“买岗就业”、“公益性岗位”遭据是合理合法的,应该自主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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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甲想 买岗就业 ,海归想享受 公益性岗位 ,均遭拒,怎么办[朗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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