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强化从严治党管党,根据中央和省、市、县委对基层党建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财税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清单:
一、党建工作部署责任
1.制定支部党建工作计划和方案,做到支部工作年初有计划、季度有安排、定期有检查、年终有总结,定期向局机关党委汇报工作。
2.抓好支部工作的全面部署和任务分解,明确支委会分工,督促支委会成员自觉按照分工抓好党建工作。
3.围绕党建工作重点、难点问题,每年领办至少1个党建项目,亲自协调、推进并取得实效。
4.向局机关党委作抓基层党建工作专项述职报告,接受民主评议。
二、党员干部管理责任
5.从严从实管理,引导督促党员干部守纪律、讲规矩。严格落实党员干部日常管理考核制度,改进作风,严格监督,发现问题及时采取组织措施。
6.加强学习教育,抓好党员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和组织纪律教育。积极组织党员参加党课、讲座、知识竞赛等活动,按时完成局机关党委布置的各项学习任务,每月组织学习不少于1次,每年组织交流学习体会不少于2次。
7.扎实开展党员队伍“活力纯洁”工程。认真落实“一员双岗”、“双诺双评”制度,严格执行党员民主评议和党性体检,每半年开展1次党员先锋指数考评。严肃处置不合格党员,对不合格党员及时进行约谈、告诫、处理,上报局机关党委。
8.加强党内关怀,研究落实党员干部关爱措施。落实谈心谈话制度,每年与支部党员开展谈心谈话不少于10人次。积极向局机关党委推荐选送“最美党员”、“道德模范”、“最美财税人”等先进基层党员干部典型。
三、严格党内生活责任
9.加强党内民主建设,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认真落实集体商议、民主决策、末位表态制度,专题研究和协调解决具体问题,对“三重一大”等重要事项提交集体讨论决定。
10.严格党内组织生活,落实开好“三会一课”。每月召开一次支委会,每季召开一次支部党员会议,每年开好组织生活会,每年给支部党员至少上1次党课。坚持党内组织生活考勤制度,做好党内活动记录。
11.创新党员组织生活方式,组织开展“创意党日”活动,丰富基层组织生活。
12.落实党风廉政主体责任。发挥支部主体责任和纪检监察作用,督促党员干部主动查找岗位廉政风险,及时采取防控措施。对发现的违纪违法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提醒告诫。持续加强正风肃纪,督促党员干部遵纪守法、廉洁奉公、优化服务,不断提升支部的党风廉政建设。
四、规范组织建设责任
13.扎实开展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严格基层党组织“堡垒指数”管理,每半年开展1次堡垒指数考评,积极主动接受党员群众的监督。
14.开展党员志愿服务,打造服务型党组织品牌建设。支部不定期组织党员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全年参与志愿服务不少于4次。深化进村入企走访、联系结对帮扶、“暖心行动”等活动,打通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15.深化党建带群建,推动群团共发展。加强对青年党员干部的培养力度,严格按照“十六字”方针和《发展党员工作手册》做好党员发展工作,把好党员队伍“入口关”。支持群团组织的“推优”工作,积极引导和参与工会、团支部、妇工委等组织共建活动。
16.扎实推进“两新”组织支部“活力和谐、双强争先”。加强各会计师事务所支部组织建设,做好支委到期换届选举工作,开展市级“两新”组织党建示范点创建工作,大力推崇企业诚信文化,着力提高“两新”组织党建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五、落实基础保障责任
17.及时、足额收缴、上解党费,并及时将党费解缴情况在适当场所进行公示。
18.加强支部阵地建设,建立健全党支部活动室,加强党务公开,将党员承诺、双指数考评等情况及时公示。
19.做好党建工作和党日活动信息、宣传稿报送,每季向局机关党委报送信息不少于1篇。
20.加强文化建设,促进党内和谐。开展形式多样、健康向上的支部活动,进一步增强团队的凝聚力、创造力和战斗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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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支部抓党建工作责任清单[朗读]
一、责任清单
1.自觉履行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学习贯彻上级党组织关于基层党建工作的部署要求,坚持党建工作和中心工作同步研究部署,研究制定党建工作年度计划。
2.定期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分析支部实际问题,制定工作措施,抓好任务落实。落实班子成员分工负责制,督促指导班子成员全面履行抓好支部党建具体责任。
3.开展全体党员干部评星定级和争创“党员示范岗,党员先锋号”活动。
4.坚持民主集中制,带着发扬民主,提高民主决策、科学决策水平。
二、任务清单
1.在机关全体党员中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强化学习,加强班子政治理论、理想信念、党性锻炼和常规党纪教育,把班子成员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上级党组织的决策部署上来;加强党员干部队伍思想政治教育和业务培训,为党员上党课不少于4次。
2.带着并组织引导党员开展学习研讨、廉政教育、业务培训、红色教育等活动。
3.举办“机关党建大讲堂”。启动党员轮流讲党课活动,围绕政治学习和业务培训,提高党员干部学习教育的实效,不断提高机关党员干部综合素质,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
4.认真做好党费收缴工作,按时足额收缴党费并进行公示,接受党员群众监督。
5.进一步贯彻发展党员实施细则,严格按照细则要求,以“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方针,把好发展党员入口关。
三、问题清单
(一)定期学习培训不足。
整改措施:1.开展书记讲党课;2.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3.制定统一的。
(二)党建活动不亮。
整改措施:1.进一步夯实“两学一做”及大讨论主题教育,在系统党员干部中开展实践活动;2.开展形式多样的党建活动。
(三)党风廉政教育不够。
整改措施:1.认真学习贯彻《党章》《准则》《条例》《监察法》;2.加强对党员的廉政学习和警示教育工作;3.对违反党的纪律的党员严肃处理。
1.自觉履行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学习贯彻上级党组织关于基层党建工作的部署要求,坚持党建工作和中心工作同步研究部署,研究制定党建工作年度计划。
2.定期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分析支部实际问题,制定工作措施,抓好任务落实。落实班子成员分工负责制,督促指导班子成员全面履行抓好支部党建具体责任。
3.开展全体党员干部评星定级和争创“党员示范岗,党员先锋号”活动。
4.坚持民主集中制,带着发扬民主,提高民主决策、科学决策水平。
二、任务清单
1.在机关全体党员中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强化学习,加强班子政治理论、理想信念、党性锻炼和常规党纪教育,把班子成员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上级党组织的决策部署上来;加强党员干部队伍思想政治教育和业务培训,为党员上党课不少于4次。
2.带着并组织引导党员开展学习研讨、廉政教育、业务培训、红色教育等活动。
3.举办“机关党建大讲堂”。启动党员轮流讲党课活动,围绕政治学习和业务培训,提高党员干部学习教育的实效,不断提高机关党员干部综合素质,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
4.认真做好党费收缴工作,按时足额收缴党费并进行公示,接受党员群众监督。
5.进一步贯彻发展党员实施细则,严格按照细则要求,以“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方针,把好发展党员入口关。
三、问题清单
(一)定期学习培训不足。
整改措施:1.开展书记讲党课;2.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3.制定统一的。
(二)党建活动不亮。
整改措施:1.进一步夯实“两学一做”及大讨论主题教育,在系统党员干部中开展实践活动;2.开展形式多样的党建活动。
(三)党风廉政教育不够。
整改措施:1.认真学习贯彻《党章》《准则》《条例》《监察法》;2.加强对党员的廉政学习和警示教育工作;3.对违反党的纪律的党员严肃处理。
一、支部班子责任清单
1.贯彻执行好上级党组织的方针政策,抓好机关党建工作。
2.每年组织开展4次党建专题研究工作会,及时研究解决党建工作中的有关问题,做好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
3.研究制定年度党建工作规划,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分工和时限要求,充分发挥党支部在各项工作中的作用。
4.重视支部班子建设,抓好支委委员的选配工作,开展党务工作培训,强化业务素质。
5.关心党员的思想、工作和生活,帮助解决工作和生活中的实际问题。
6.按照“双基工程”建设要求,把支部的活动经费列入单位行政经费预算,专款专用。
7.加强党建带工建、团建、妇建工作,在加强基层党建工作中带动群团组织建设,在推进基层群团组织建设中促进党建工作的开展。
二、支部书记责任清单
1.定期主持召开支委会,专题研究党建工作的重大问题,牵头制定党建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
2.组织落实好“三会一课”等重要党内制度,发扬党内民主。
3.抓好重要党建活动的策划部署和检查督查工作,抓好党建工作总结、创新;
4.经常深入基层,组织开展好党员义工日等志愿服务活动。
三、支委委员责任清单
1.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策部署,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本部门基层党建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和工作措施,并组织实施。
2.组织落实好各项党建工作制度和组织生活制度,并做好制度落实的督促和检查工作。
3.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强化对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
支委班子。
(一)在公司党委的领导下,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公司党委的决议。
(二)加强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建设,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搞好本支部日常管理工作。
(三)参与研究重大问题。具体包括:
1.本单位安全生产经营管理和后勤保障年度目标和计划的制定;
2.本单位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企业文化和社会稳定与政治安全、群众工作等方面年度目标和计划的制定;
3.本单位安全生产经营管理、干部与人力资源管理、后勤保障、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企业文化和社会稳定与政治安全、群众工作等方面制度的制定、修改;
4.本单位班组长的选拨、任用和考核,后备干部和技术骨干的推荐;
5.本单位大额资金的使用;
6.本单位上报公司的内部机构、劳动组织的设置调整方案;
7.工资奖金分配、技术职称的晋升、各种先进的评选等涉及广大员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
(四)领导同级工会、共青团组织。
(五)组织和引导员工学理论、学业务、学技术;经常听取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了解分析员工的思想情况,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落实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企业文化建设有关措施,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
(六)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定期召开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开展党课教育;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按时收缴党费。
(七)做好民主评议党员的工作,加强纪律教育,维护党的纪律。
(八)支持行政工作,围绕生产经营和工作任务,开展形式多样的创先争优活动和党建创新活动,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九)按时向上级党组织汇报工作,做好党支部资料收集、数据统计等工作。
(十)完成上级党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
支部书记。
履行党建工作第一责任:
(一)党(总)支部书记负责主持党(总)支部的全面工作。负责召集党(总)支部委员会和党员大会;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议、指示;研究安排党(总)支部工作,将党(总)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党(总)支部委员会和党员大会讨论决定。
(二)了解掌握党员、员工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稳定工作、政治安全工作。
(三)检查党(总)支部的、决议的执行情况,按时向党(总)支部委员会、党(总)支部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四)代表党(总)支部参与重大问题的决策。经常同行政领导以及工会和共青团等群众组织保持密切的联系,交流情况,支持他们的工作,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五)抓好党(总)支部委员的学习,按时召开党(总)支部委员会的民主生活会,搞好党(总)支部领导班子的自身建设,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六)完成上级党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
组织委员。
支持、协同支部书记抓好党建工作。
1.掌握党支部的组织情况,根据实际需要,提出党小组的划分和调整意见,检查和督促党支部和党小组过好组织生活。按照党章规定做好党支部改选的准备工作。
2.了解和掌握党员的思想状况,协助书记和其他委员对党员进行思想和纪律教育。做好党员奖惩的材料准备工作,向支部委员会提出表扬、奖励或处分的建议。
3.按照发展党员工作要求,了解入党积极分子的情况,掌握他们在培养、教育和考察期间的具体表现,提出发展意见;做好对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具体办理接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手续。
4.做好党员管理工作,根据本支部实际情况,做好评选先进活动,认真搞好评选先进党小组和优秀党员活动;收缴党费,定期向党员公布党费收缴情况;做好党员和党组织的统计工作;负责接转党员组织关系。
宣传委员。
履行“一岗双责”,对分管范围内党建工作负领导责任,结合分工抓好分管单位、部门的党建工作。
1.了解掌握党员和群众的思想状况,根据不同时期党的工作中心和任务,根据上级党组织的要求,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提出宣传教育工作的计划和意见。
2.组织党员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知识和时事政策,组织党课学习,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企业文化建设方面的学习。
3.围绕本单位的中心工作,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动员活动,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业余活动,活跃党员和群众的业余生活。
4.充分利用报纸、视窗、新媒体、宣传栏等宣传工具,办好本单位的宣传阵地,宣传党员群众中的先进思想和典型事例。
5.贯彻落实公司有关新闻宣传工作的规定和计划,维护新闻宣传工作的纪律。
纪检委员。
纪委委员履行监督责任:
1.对党员进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不断提高全体党员遵守党规党纪的自觉性。
2.经常了解并向支部委员会和上级组织如实汇报本单位党员遵守纪律的情况。
3.检查党员和党员干部执行党章、党规、党纪以及廉政勤政情况,提出加强党纪、党风的有效措施,维护党的纪律。
4.受理群众对党员的检举和控告,协助办理党员违纪案件的调查审理工作;受理和转递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同各种侵犯党员权利和败坏党风的行为作斗争。
5.对受党纪处分的党员进行考察教育,了解受处分党员改正错误情况。
青年委员。
1.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和党支部关于共青团工作的指示和要求,围绕党的中心工作,指导团支部积极开展活动,充分发挥党的助手作用。
2.教育团员和青年努力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现代科学文化知识,热爱本职工作,精通业务,积极为企业发展贡献青春和力量。
3.指导团支部加强对团员和青年的政治思想教育,开展适应青年特点的活动,教育团员和青年做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新人。
4.做好基层“党建带团建”的有关工作,对团组织的“推优”工作及时给予指导,及时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
5.指导、协助本单位工会、共青团积极开展健康有益的群众性的文化体育活动,活跃文化生活,组织他们参加社会公益活动,提高职工科学文化水平和工作技能,为本单位的科学发展作贡献。
党务助理。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工作中坚持原则,遵守组织纪律,保守秘密。
2.协助党(总)支部书记做好本支部日常的党务工作,完成上级党组织部署的各项工作。
3.协助党(总)支部书记起草本(总)支部的、通知、报告、方案、总结等;组织各类党内会议、学习活动,做好会务工作、会议记录、台账整理;负责党建信息的管理、上报和发布。
1.贯彻执行好上级党组织的方针政策,抓好机关党建工作。
2.每年组织开展4次党建专题研究工作会,及时研究解决党建工作中的有关问题,做好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
3.研究制定年度党建工作规划,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分工和时限要求,充分发挥党支部在各项工作中的作用。
4.重视支部班子建设,抓好支委委员的选配工作,开展党务工作培训,强化业务素质。
5.关心党员的思想、工作和生活,帮助解决工作和生活中的实际问题。
6.按照“双基工程”建设要求,把支部的活动经费列入单位行政经费预算,专款专用。
7.加强党建带工建、团建、妇建工作,在加强基层党建工作中带动群团组织建设,在推进基层群团组织建设中促进党建工作的开展。
二、支部书记责任清单
1.定期主持召开支委会,专题研究党建工作的重大问题,牵头制定党建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
2.组织落实好“三会一课”等重要党内制度,发扬党内民主。
3.抓好重要党建活动的策划部署和检查督查工作,抓好党建工作总结、创新;
4.经常深入基层,组织开展好党员义工日等志愿服务活动。
三、支委委员责任清单
1.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策部署,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本部门基层党建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和工作措施,并组织实施。
2.组织落实好各项党建工作制度和组织生活制度,并做好制度落实的督促和检查工作。
3.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强化对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
支委班子。
(一)在公司党委的领导下,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公司党委的决议。
(二)加强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建设,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搞好本支部日常管理工作。
(三)参与研究重大问题。具体包括:
1.本单位安全生产经营管理和后勤保障年度目标和计划的制定;
2.本单位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企业文化和社会稳定与政治安全、群众工作等方面年度目标和计划的制定;
3.本单位安全生产经营管理、干部与人力资源管理、后勤保障、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企业文化和社会稳定与政治安全、群众工作等方面制度的制定、修改;
4.本单位班组长的选拨、任用和考核,后备干部和技术骨干的推荐;
5.本单位大额资金的使用;
6.本单位上报公司的内部机构、劳动组织的设置调整方案;
7.工资奖金分配、技术职称的晋升、各种先进的评选等涉及广大员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
(四)领导同级工会、共青团组织。
(五)组织和引导员工学理论、学业务、学技术;经常听取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了解分析员工的思想情况,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落实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企业文化建设有关措施,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
(六)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定期召开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开展党课教育;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按时收缴党费。
(七)做好民主评议党员的工作,加强纪律教育,维护党的纪律。
(八)支持行政工作,围绕生产经营和工作任务,开展形式多样的创先争优活动和党建创新活动,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九)按时向上级党组织汇报工作,做好党支部资料收集、数据统计等工作。
(十)完成上级党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
支部书记。
履行党建工作第一责任:
(一)党(总)支部书记负责主持党(总)支部的全面工作。负责召集党(总)支部委员会和党员大会;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议、指示;研究安排党(总)支部工作,将党(总)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党(总)支部委员会和党员大会讨论决定。
(二)了解掌握党员、员工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稳定工作、政治安全工作。
(三)检查党(总)支部的、决议的执行情况,按时向党(总)支部委员会、党(总)支部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四)代表党(总)支部参与重大问题的决策。经常同行政领导以及工会和共青团等群众组织保持密切的联系,交流情况,支持他们的工作,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五)抓好党(总)支部委员的学习,按时召开党(总)支部委员会的民主生活会,搞好党(总)支部领导班子的自身建设,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六)完成上级党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
组织委员。
支持、协同支部书记抓好党建工作。
1.掌握党支部的组织情况,根据实际需要,提出党小组的划分和调整意见,检查和督促党支部和党小组过好组织生活。按照党章规定做好党支部改选的准备工作。
2.了解和掌握党员的思想状况,协助书记和其他委员对党员进行思想和纪律教育。做好党员奖惩的材料准备工作,向支部委员会提出表扬、奖励或处分的建议。
3.按照发展党员工作要求,了解入党积极分子的情况,掌握他们在培养、教育和考察期间的具体表现,提出发展意见;做好对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具体办理接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手续。
4.做好党员管理工作,根据本支部实际情况,做好评选先进活动,认真搞好评选先进党小组和优秀党员活动;收缴党费,定期向党员公布党费收缴情况;做好党员和党组织的统计工作;负责接转党员组织关系。
宣传委员。
履行“一岗双责”,对分管范围内党建工作负领导责任,结合分工抓好分管单位、部门的党建工作。
1.了解掌握党员和群众的思想状况,根据不同时期党的工作中心和任务,根据上级党组织的要求,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提出宣传教育工作的计划和意见。
2.组织党员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知识和时事政策,组织党课学习,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企业文化建设方面的学习。
3.围绕本单位的中心工作,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动员活动,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业余活动,活跃党员和群众的业余生活。
4.充分利用报纸、视窗、新媒体、宣传栏等宣传工具,办好本单位的宣传阵地,宣传党员群众中的先进思想和典型事例。
5.贯彻落实公司有关新闻宣传工作的规定和计划,维护新闻宣传工作的纪律。
纪检委员。
纪委委员履行监督责任:
1.对党员进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不断提高全体党员遵守党规党纪的自觉性。
2.经常了解并向支部委员会和上级组织如实汇报本单位党员遵守纪律的情况。
3.检查党员和党员干部执行党章、党规、党纪以及廉政勤政情况,提出加强党纪、党风的有效措施,维护党的纪律。
4.受理群众对党员的检举和控告,协助办理党员违纪案件的调查审理工作;受理和转递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同各种侵犯党员权利和败坏党风的行为作斗争。
5.对受党纪处分的党员进行考察教育,了解受处分党员改正错误情况。
青年委员。
1.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和党支部关于共青团工作的指示和要求,围绕党的中心工作,指导团支部积极开展活动,充分发挥党的助手作用。
2.教育团员和青年努力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现代科学文化知识,热爱本职工作,精通业务,积极为企业发展贡献青春和力量。
3.指导团支部加强对团员和青年的政治思想教育,开展适应青年特点的活动,教育团员和青年做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新人。
4.做好基层“党建带团建”的有关工作,对团组织的“推优”工作及时给予指导,及时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
5.指导、协助本单位工会、共青团积极开展健康有益的群众性的文化体育活动,活跃文化生活,组织他们参加社会公益活动,提高职工科学文化水平和工作技能,为本单位的科学发展作贡献。
党务助理。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工作中坚持原则,遵守组织纪律,保守秘密。
2.协助党(总)支部书记做好本支部日常的党务工作,完成上级党组织部署的各项工作。
3.协助党(总)支部书记起草本(总)支部的、通知、报告、方案、总结等;组织各类党内会议、学习活动,做好会务工作、会议记录、台账整理;负责党建信息的管理、上报和发布。
项目名称。
主要内容。
责任主体。
具体任务。
一、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
按照中央和省委、市委的统一部署,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突出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武装头脑,教育引导市科协党员干部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争做“三个表率”,争创模范机关。
党组。
1.按照中央和省委、市委统一部署,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专题研究制定本系统落实的具体措施。
2.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推进机关党的政治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作为推进机关党建的首要任务,结合本系统实际,把“争做‘三个表率’、争创模范机关”纳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 主题教育中,推动市科协党的政治建设、能力建设、作风建设。
3.结合本系统实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采取党组示范引领学、支部集中经常学、深入基地实践学等方式开展学习。
4.严格落实《市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实施办法》,制定党组中心组年度集中学习计划,全年集体学习研讨不少于8次,严格执行一学一报制度。
5.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尊崇和维护党章,把政治建设的要求体现到党员的日常学习和工作中,保持政治定力,把准政治方向,提高政治能力,增强斗争精神,发展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巩固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6.贯彻落实市委《关于加强各级党委(党组)民主集中制建设的实施意见》,增强领导干部民主素养,不断提高领导班子凝聚力和战斗力。
7.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按规定做好请示报告、个人重大事项报告。
8.按要求召开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党员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主动接受所在支部党员监督。
9.党组主要负责同志给本单位党员讲党课,领导班子成员所在党支部讲党课。
机关党委。
1.加强机关党委政治建设,定期对所属基层党组织“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情况进行调研指导。
2.按照《关于全面推行“5+n”模式进一步深化“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督促指导所属党支部落实“5+n”党支部主题党日模式。
3.在本单位全面推广“学习强国”平台,做到“应学尽学”。
4.做好党员思想政治工作,落实党员思想动态分析制度和谈心谈话制度,定期开展党员思想动态分析。
5.建立健全并落实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加强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做实党员干部身心健康工程和关爱帮扶行动,开展心理咨询、健康讲座等活动。定期慰问困难党员、离退休老党员,做到有制度、有措施、有台账。
6.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在筹办组织军运会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深入开展“双进双服务”“清洁家园行动”“党建品牌创建”等活动,引导机关党员干部争当“五个先锋”。
党支部。
1.将学习教育纳入支部经常性教育的重要内容,引导党员做到“四个合格”。制定并落实党支部年度学习计划。
2.严肃党内组织生活,认真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制度,规范开展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推进主题党日活动与“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组织生活会的有机融合。每季度党支部安排一次党课,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组织生活会。
3.以支部或支部联合为单位,组织到市直机关党员干部教育基地开展教育活动,每半年开展1次。
4.督促党员利用好“学习强国”app学习平台开展学习,组织支部党员积极参加“双进双服务”“双万双联”“清洁家园行动”“党建品牌创建”活动,积极为企业、群众解决实际困难。
二、落实党建主体责任。
认真落实党章要求和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组抓机关党建的领导责任。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和《湖北省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实施办法》要求,健全党组书记负总责、班子成员分工负责、机关党委推进落实、行政负责人“一岗双责”的责任体系,扎实推进党组、机关党委、党支部、党员“3+1”党建主体责任的有效落实。做好本单位统战、意识形态、国家安全等工作。
党组。
1.贯彻落实党章要求和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落实党组抓机关党建的领导责任和主体责任。持续做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和建章立制工作,加强机关党建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以机关党委换届为契机,加强机关党委和机关纪委建设,进一步健全组织、配强干部、理顺关系、明确职责。
2.调整、优化本系统基层党组织设置,同步做好发展党员、党组织关系接转、党费收缴管理等基础工作,实现基层党的组织和工作全覆盖。
3.将机关党建工作列入本单位年度工作要点,全年专题研究机关党建工作不少于2次。
4.立足本系统党建工作实际,全面梳理排查风险点、风险面、风险源,建立完善风险研判、风险评估、风险防控协同等工作机制。
5.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突出政治标准选人用人,提高干部选拔任用科学化水平。深入实施年轻干部成长工程,大力发现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
6.推进“抓党建促脱贫”工作,开展“四大行动”,推动党建工作更好地融入脱贫、服务脱贫。
7.落实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列席有关会议、对任免干部提出建议等有关规定。探索机关党务干部推优机制,根据“三定”方案选优配强专兼职党务干部。加强党务干部与行政业务干部的交流轮岗,积极选派党务干部参加市直机关工委组织的各类党务干部培训班。
8.贯彻落实《市科协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做细做实机关思想政治工作。落实领导干部谈心谈话制度,开展经常性的交心谈心活动。
9.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全面落实党组国家安全责任制和机要保密工作责任制。扎实推进“七五”普法宣传及法治机关建设。
10.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为党外知识分子建言献策、联谊交友搭建平台。
11.做好离退休干部支部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离退休干部各项生活待遇落实到位,工作机构、人员、经费保障到位。
12.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规范群众投诉办理工作机制,提升投诉件按期办结率和群众满意率。
13.将党建活动经费列入部门行政预算,严格按照《市市直机关基层党组织党建活动经费管理办法》支持基层党组织开展学习教育活动。
14.不断改进机关党建检查考核方式,注重工作实施,重点解决党建工作中重“痕”不重“绩”、留“迹”不留“心”等问题,让党务干部把更多精力用在抓工作落实上。
机关党委。
1.履行牵头抓总、推进落实的主体责任。落实机关党组织书记年度述职查找问题整改落实工作,做到有整改、有效果。
2.加强对直属单位基层党组织建设的领导和指导,强化分级管理和分类指导。
3.严格执行“一定双评”要求,组织所属基层党组织开展年度述职评议考核工作。
4.机关党委委员、机关纪委委员职责明确,按照分工开展工作,将履职尽责情况作为述职述廉的主要内容。
5.对上级规定的重点工作项目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6.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任用,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立足岗位敢于担当、善于担当、体现担当,在改革发展中体现推动力,在改善民生中增强凝聚力,在打好“三大攻坚战”中发挥战斗力,为推动中央重大部署、推进国家中心城市建设新篇章提供作风保障。
党支部。
1.党支部工作做到计划详实,责任明确,任务清晰。
2.支部书记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支部委员分工明确,发挥作用充分。
3.按照“一定双评”要求,支部书记在支部党员大会上报告年度支部工作完成情况和履职情况,并接受支部党员评议。
4.做好支部党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党员干部思想动态。
三、基层党组织建设。
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基层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和可持续导向,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以及开展支部建设和党员质量“双提升”行动为抓手,强化政治功能,推动机关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不断提升基层组织力。
党组。
1.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以机关基层组织体系建设为重点,突出政治功能,提升基层组织力,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推动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
2.建立基层党建工作联系点,每名党员领导干部全年到联系点指导党建工作不少于2次。
3.推动学会党建工作规范化制度化,进一步发挥学会党建指导员的作用,着力打造学会党建示范典型,形成学会党建与学会业务互相促进的良好局面。
4.指导本系统开展机关党建品牌创建,以“建国70周年”和“七军会”等重大活动为契机,深入开展“双提升”行动和“双万双联”、“千局联千企”活动,扎实推进“双进双服务”活动,发动机关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特别是窗口单位党员干部当先锋,作模范。
5.“七一”前夕开展系列庆祝建党98周年活动。
机关党委。
1.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进一步推动机关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2.深入开展支部建设和党员质量“双提升”行动,组织开展示范支部创建活动。
3.指导所属基层党组织健全党支部按期换届提醒督促机制,加强党支部委员会制度建设,更好发挥支部委员的作用。
4.及时做好党组织关系排查,加强失联党员处置,规范流动党员管理。积极探索离退休党员和流动党员开展活动、发挥作用的管理机制。
5.有专设或兼设的党员活动室。建立党务政务公开栏,对公开内容及时更新。严格规范党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规范管理“红色基金”,加强对所属基层党组织党费收缴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6.实施党员干部培训“345工程”,对所属支部新任书记培训做到全覆盖,每名党员每年集中学习培训时间不少于32学时。
7.坚持党建带群建,领导和指导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委会按照各自章程开展工作,围绕庆祝“建国70周年”和举办“七军会”等重大节点,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体育活动,唱响礼赞新中国、奋进新时代的主旋律,进一步展示市科协干部职工良好的精神风貌。
党支部。
1.按要求建立完善党支部党建工作管理台账,内容规范、完整。
2.深入推进支部建设和党员质量“双提升”行动,积极争创示范支部。
3.加强党员手册纪实管理,加强入党积极分子培养,严把发展党员入口关,注重在基层一线和业务骨干中发展党员。及时做好失联党员排查和处置,加强流动党员管理。认真开展党员民主评议,稳妥有序严肃处置不合格党员。
四、党风廉政建设。
大力整治形式主义、,为高质量发展,成功举办“第七届世界军运会”提供有力的作风保障。持续从严监督执纪,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党组。
1.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坚决查处和纠正违背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搞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旗帜鲜明地同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的言论和行为作坚决斗争。
2.督促各级党组织强化政治担当,履行主体责任,坚持底线思维,加大政治风险和廉政风险防控力度。加强对干部的日常管理监督,使干部习惯在监督下开展工作。
3.完善对公权力和公职人员的监督体系,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以贯彻新发展理念、实现高质量发展、打好“三大攻坚战”和优化营商环境、开展“双万双联”等内容为监督重点,全面加强服务中心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
4.对党的十八大后仍有不收敛不收手、群众反映强烈、问题严重且在重要岗位的,从严从快查处。旗帜鲜明地为坚持原则、敢于担当、敢于斗争的干部撑腰鼓劲,为受到诬告陷害的干部澄清正名。
5.认真贯彻“三个区分开来”要求,落实全市作风工作会议精神,坚决做到“十不准”,深入治理形式主义、问题,组织开展好“力戒形式主义、三年行动”,严肃查处不维护、不作为、不担当的问题。
6.讨论和决定党员处分事项。
机关党委。
1.加强对党内政治生活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着力纠正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不健康以及在贯彻民主集中制、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选人用人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2.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市委实施办法要求。坚持问题导向,严防死守、深挖细查,抓具体、补短板、防反弹,紧扣廉政风险防控的重要部位和时间节点,对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露头就打。加强对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私车公养、违规滥发津补贴等问题的查处和通报,切实将日常监督抓起来、抓到位。
3.开展党费收支、工会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专项督促检查。
4.继续大力整治形式主义、,深化集中整治形式主义、成果,深挖细查可能存在的隐形变异“四风”问题,对典型问题一律从严处理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5.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紧盯重点领域、重点部门、关键岗位、重大工程,强化日常监督,坚决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蝇贪”,坚决整治吃拿卡要、盘剥克扣、贪污挪用等问题。
6.认真落实省、市纪委监委关于“十进十建”活动的要求,将党章党规党纪、《宪法》《国家监察法》等内容,纳入日常学习教育计划和党员培训教育中,建立健全“普纪普法”学习制度,切实抓好落实。紧密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好第二十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
7.深化标本兼治,组织干部认真学习上级纪委通报的典型案例、编印的“忏悔录”、拍摄的警示教育片以及长江日报“见微思纪”专栏文章,切实发挥以案治本、以案释纪的作用。
8.对机关纪委书记和纪检干部进行业务培训。
9.加强自身建设,把机关党委打造成为党员干部成长的重要基地和温馨的“党员之家”,营造党员干部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党支部。
1.科学运用监督执纪“第一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综合运用提醒谈话、批评与自我批评、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
2.密切关注形式主义、隐形变异新动向新表现,把日常检查和集中督查结合起来。
3.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督促党员干部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4.经常性开展“普纪普法”教育,推动廉政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广泛开展警示教育,通过参观廉政教育基地、通报典型违纪违法案例、旁听庭审职务犯罪等多种形式,不断提高警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5.加强廉政风险排查,建立防控机制。
五、精神文明建设。
扎实开展市科协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加强党对宣传思想工作的领导,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权,在市科协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播“好声音”。注重经验总结,积极向市级以上媒体推介市科协党建的经验做法,打造特色鲜明的工作品牌。
党组。
1.党组高度重视,明确分管领导、责任处室和专人负责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将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纳入单位年度工作要点,定期研究。组织和指导本系统开展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2.落实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活动,做到有部署、有措施、有活动、有成效。深入推进“四讲四访”活动,引领机关党员干部积极传播“好声音”。
3.深入开展争创市级以上文明单位活动。
4.指导本单位总结、推介党建和文明创建工作经验做法,积极参加“市直机关党旗红”宣传,打造特色鲜明的工作品牌。
机关党委。
1.统筹做好本单位精神文明建设的谋划布置、检查落实考核总结等工作。
2.开展文明单位创建学习交流,每半年开参加1次市直机关文明单位“四互”活动。
3.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组织文明礼仪教育、网络文明传播等活动。
4.开展文明家庭和文明处室等细胞创建活动。开展道德模范学习宣传、“立足岗位 争创一流”先进典型选树和学习活动。
5.开展有特色的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党支部和党员干部积极投身“四个百万”活动,带头展示文明、和谐、智慧、整洁城市形象。
6.开展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
党支部。
1.积极组织党员干部职工参加本单位开展的各类教育和志愿服务活动。
2.积极组织党员干部职工开展文明家庭和文明处室等细胞创建活动。
3.积极组织党员干部职工参加本单位开展的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
主要内容。
责任主体。
具体任务。
一、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
按照中央和省委、市委的统一部署,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突出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武装头脑,教育引导市科协党员干部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争做“三个表率”,争创模范机关。
党组。
1.按照中央和省委、市委统一部署,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专题研究制定本系统落实的具体措施。
2.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推进机关党的政治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作为推进机关党建的首要任务,结合本系统实际,把“争做‘三个表率’、争创模范机关”纳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 主题教育中,推动市科协党的政治建设、能力建设、作风建设。
3.结合本系统实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采取党组示范引领学、支部集中经常学、深入基地实践学等方式开展学习。
4.严格落实《市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实施办法》,制定党组中心组年度集中学习计划,全年集体学习研讨不少于8次,严格执行一学一报制度。
5.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尊崇和维护党章,把政治建设的要求体现到党员的日常学习和工作中,保持政治定力,把准政治方向,提高政治能力,增强斗争精神,发展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巩固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6.贯彻落实市委《关于加强各级党委(党组)民主集中制建设的实施意见》,增强领导干部民主素养,不断提高领导班子凝聚力和战斗力。
7.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按规定做好请示报告、个人重大事项报告。
8.按要求召开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党员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主动接受所在支部党员监督。
9.党组主要负责同志给本单位党员讲党课,领导班子成员所在党支部讲党课。
机关党委。
1.加强机关党委政治建设,定期对所属基层党组织“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情况进行调研指导。
2.按照《关于全面推行“5+n”模式进一步深化“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督促指导所属党支部落实“5+n”党支部主题党日模式。
3.在本单位全面推广“学习强国”平台,做到“应学尽学”。
4.做好党员思想政治工作,落实党员思想动态分析制度和谈心谈话制度,定期开展党员思想动态分析。
5.建立健全并落实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加强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做实党员干部身心健康工程和关爱帮扶行动,开展心理咨询、健康讲座等活动。定期慰问困难党员、离退休老党员,做到有制度、有措施、有台账。
6.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在筹办组织军运会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深入开展“双进双服务”“清洁家园行动”“党建品牌创建”等活动,引导机关党员干部争当“五个先锋”。
党支部。
1.将学习教育纳入支部经常性教育的重要内容,引导党员做到“四个合格”。制定并落实党支部年度学习计划。
2.严肃党内组织生活,认真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制度,规范开展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推进主题党日活动与“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组织生活会的有机融合。每季度党支部安排一次党课,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组织生活会。
3.以支部或支部联合为单位,组织到市直机关党员干部教育基地开展教育活动,每半年开展1次。
4.督促党员利用好“学习强国”app学习平台开展学习,组织支部党员积极参加“双进双服务”“双万双联”“清洁家园行动”“党建品牌创建”活动,积极为企业、群众解决实际困难。
二、落实党建主体责任。
认真落实党章要求和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组抓机关党建的领导责任。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和《湖北省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实施办法》要求,健全党组书记负总责、班子成员分工负责、机关党委推进落实、行政负责人“一岗双责”的责任体系,扎实推进党组、机关党委、党支部、党员“3+1”党建主体责任的有效落实。做好本单位统战、意识形态、国家安全等工作。
党组。
1.贯彻落实党章要求和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落实党组抓机关党建的领导责任和主体责任。持续做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和建章立制工作,加强机关党建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以机关党委换届为契机,加强机关党委和机关纪委建设,进一步健全组织、配强干部、理顺关系、明确职责。
2.调整、优化本系统基层党组织设置,同步做好发展党员、党组织关系接转、党费收缴管理等基础工作,实现基层党的组织和工作全覆盖。
3.将机关党建工作列入本单位年度工作要点,全年专题研究机关党建工作不少于2次。
4.立足本系统党建工作实际,全面梳理排查风险点、风险面、风险源,建立完善风险研判、风险评估、风险防控协同等工作机制。
5.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突出政治标准选人用人,提高干部选拔任用科学化水平。深入实施年轻干部成长工程,大力发现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
6.推进“抓党建促脱贫”工作,开展“四大行动”,推动党建工作更好地融入脱贫、服务脱贫。
7.落实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列席有关会议、对任免干部提出建议等有关规定。探索机关党务干部推优机制,根据“三定”方案选优配强专兼职党务干部。加强党务干部与行政业务干部的交流轮岗,积极选派党务干部参加市直机关工委组织的各类党务干部培训班。
8.贯彻落实《市科协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做细做实机关思想政治工作。落实领导干部谈心谈话制度,开展经常性的交心谈心活动。
9.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全面落实党组国家安全责任制和机要保密工作责任制。扎实推进“七五”普法宣传及法治机关建设。
10.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为党外知识分子建言献策、联谊交友搭建平台。
11.做好离退休干部支部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离退休干部各项生活待遇落实到位,工作机构、人员、经费保障到位。
12.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规范群众投诉办理工作机制,提升投诉件按期办结率和群众满意率。
13.将党建活动经费列入部门行政预算,严格按照《市市直机关基层党组织党建活动经费管理办法》支持基层党组织开展学习教育活动。
14.不断改进机关党建检查考核方式,注重工作实施,重点解决党建工作中重“痕”不重“绩”、留“迹”不留“心”等问题,让党务干部把更多精力用在抓工作落实上。
机关党委。
1.履行牵头抓总、推进落实的主体责任。落实机关党组织书记年度述职查找问题整改落实工作,做到有整改、有效果。
2.加强对直属单位基层党组织建设的领导和指导,强化分级管理和分类指导。
3.严格执行“一定双评”要求,组织所属基层党组织开展年度述职评议考核工作。
4.机关党委委员、机关纪委委员职责明确,按照分工开展工作,将履职尽责情况作为述职述廉的主要内容。
5.对上级规定的重点工作项目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6.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任用,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立足岗位敢于担当、善于担当、体现担当,在改革发展中体现推动力,在改善民生中增强凝聚力,在打好“三大攻坚战”中发挥战斗力,为推动中央重大部署、推进国家中心城市建设新篇章提供作风保障。
党支部。
1.党支部工作做到计划详实,责任明确,任务清晰。
2.支部书记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支部委员分工明确,发挥作用充分。
3.按照“一定双评”要求,支部书记在支部党员大会上报告年度支部工作完成情况和履职情况,并接受支部党员评议。
4.做好支部党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党员干部思想动态。
三、基层党组织建设。
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基层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和可持续导向,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以及开展支部建设和党员质量“双提升”行动为抓手,强化政治功能,推动机关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不断提升基层组织力。
党组。
1.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以机关基层组织体系建设为重点,突出政治功能,提升基层组织力,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推动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
2.建立基层党建工作联系点,每名党员领导干部全年到联系点指导党建工作不少于2次。
3.推动学会党建工作规范化制度化,进一步发挥学会党建指导员的作用,着力打造学会党建示范典型,形成学会党建与学会业务互相促进的良好局面。
4.指导本系统开展机关党建品牌创建,以“建国70周年”和“七军会”等重大活动为契机,深入开展“双提升”行动和“双万双联”、“千局联千企”活动,扎实推进“双进双服务”活动,发动机关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特别是窗口单位党员干部当先锋,作模范。
5.“七一”前夕开展系列庆祝建党98周年活动。
机关党委。
1.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进一步推动机关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2.深入开展支部建设和党员质量“双提升”行动,组织开展示范支部创建活动。
3.指导所属基层党组织健全党支部按期换届提醒督促机制,加强党支部委员会制度建设,更好发挥支部委员的作用。
4.及时做好党组织关系排查,加强失联党员处置,规范流动党员管理。积极探索离退休党员和流动党员开展活动、发挥作用的管理机制。
5.有专设或兼设的党员活动室。建立党务政务公开栏,对公开内容及时更新。严格规范党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规范管理“红色基金”,加强对所属基层党组织党费收缴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6.实施党员干部培训“345工程”,对所属支部新任书记培训做到全覆盖,每名党员每年集中学习培训时间不少于32学时。
7.坚持党建带群建,领导和指导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委会按照各自章程开展工作,围绕庆祝“建国70周年”和举办“七军会”等重大节点,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体育活动,唱响礼赞新中国、奋进新时代的主旋律,进一步展示市科协干部职工良好的精神风貌。
党支部。
1.按要求建立完善党支部党建工作管理台账,内容规范、完整。
2.深入推进支部建设和党员质量“双提升”行动,积极争创示范支部。
3.加强党员手册纪实管理,加强入党积极分子培养,严把发展党员入口关,注重在基层一线和业务骨干中发展党员。及时做好失联党员排查和处置,加强流动党员管理。认真开展党员民主评议,稳妥有序严肃处置不合格党员。
四、党风廉政建设。
大力整治形式主义、,为高质量发展,成功举办“第七届世界军运会”提供有力的作风保障。持续从严监督执纪,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党组。
1.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坚决查处和纠正违背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搞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旗帜鲜明地同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的言论和行为作坚决斗争。
2.督促各级党组织强化政治担当,履行主体责任,坚持底线思维,加大政治风险和廉政风险防控力度。加强对干部的日常管理监督,使干部习惯在监督下开展工作。
3.完善对公权力和公职人员的监督体系,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以贯彻新发展理念、实现高质量发展、打好“三大攻坚战”和优化营商环境、开展“双万双联”等内容为监督重点,全面加强服务中心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
4.对党的十八大后仍有不收敛不收手、群众反映强烈、问题严重且在重要岗位的,从严从快查处。旗帜鲜明地为坚持原则、敢于担当、敢于斗争的干部撑腰鼓劲,为受到诬告陷害的干部澄清正名。
5.认真贯彻“三个区分开来”要求,落实全市作风工作会议精神,坚决做到“十不准”,深入治理形式主义、问题,组织开展好“力戒形式主义、三年行动”,严肃查处不维护、不作为、不担当的问题。
6.讨论和决定党员处分事项。
机关党委。
1.加强对党内政治生活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着力纠正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不健康以及在贯彻民主集中制、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选人用人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2.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市委实施办法要求。坚持问题导向,严防死守、深挖细查,抓具体、补短板、防反弹,紧扣廉政风险防控的重要部位和时间节点,对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露头就打。加强对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私车公养、违规滥发津补贴等问题的查处和通报,切实将日常监督抓起来、抓到位。
3.开展党费收支、工会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专项督促检查。
4.继续大力整治形式主义、,深化集中整治形式主义、成果,深挖细查可能存在的隐形变异“四风”问题,对典型问题一律从严处理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5.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紧盯重点领域、重点部门、关键岗位、重大工程,强化日常监督,坚决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蝇贪”,坚决整治吃拿卡要、盘剥克扣、贪污挪用等问题。
6.认真落实省、市纪委监委关于“十进十建”活动的要求,将党章党规党纪、《宪法》《国家监察法》等内容,纳入日常学习教育计划和党员培训教育中,建立健全“普纪普法”学习制度,切实抓好落实。紧密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好第二十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
7.深化标本兼治,组织干部认真学习上级纪委通报的典型案例、编印的“忏悔录”、拍摄的警示教育片以及长江日报“见微思纪”专栏文章,切实发挥以案治本、以案释纪的作用。
8.对机关纪委书记和纪检干部进行业务培训。
9.加强自身建设,把机关党委打造成为党员干部成长的重要基地和温馨的“党员之家”,营造党员干部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党支部。
1.科学运用监督执纪“第一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综合运用提醒谈话、批评与自我批评、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
2.密切关注形式主义、隐形变异新动向新表现,把日常检查和集中督查结合起来。
3.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督促党员干部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4.经常性开展“普纪普法”教育,推动廉政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广泛开展警示教育,通过参观廉政教育基地、通报典型违纪违法案例、旁听庭审职务犯罪等多种形式,不断提高警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5.加强廉政风险排查,建立防控机制。
五、精神文明建设。
扎实开展市科协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加强党对宣传思想工作的领导,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权,在市科协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播“好声音”。注重经验总结,积极向市级以上媒体推介市科协党建的经验做法,打造特色鲜明的工作品牌。
党组。
1.党组高度重视,明确分管领导、责任处室和专人负责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将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纳入单位年度工作要点,定期研究。组织和指导本系统开展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2.落实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活动,做到有部署、有措施、有活动、有成效。深入推进“四讲四访”活动,引领机关党员干部积极传播“好声音”。
3.深入开展争创市级以上文明单位活动。
4.指导本单位总结、推介党建和文明创建工作经验做法,积极参加“市直机关党旗红”宣传,打造特色鲜明的工作品牌。
机关党委。
1.统筹做好本单位精神文明建设的谋划布置、检查落实考核总结等工作。
2.开展文明单位创建学习交流,每半年开参加1次市直机关文明单位“四互”活动。
3.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组织文明礼仪教育、网络文明传播等活动。
4.开展文明家庭和文明处室等细胞创建活动。开展道德模范学习宣传、“立足岗位 争创一流”先进典型选树和学习活动。
5.开展有特色的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党支部和党员干部积极投身“四个百万”活动,带头展示文明、和谐、智慧、整洁城市形象。
6.开展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
党支部。
1.积极组织党员干部职工参加本单位开展的各类教育和志愿服务活动。
2.积极组织党员干部职工开展文明家庭和文明处室等细胞创建活动。
3.积极组织党员干部职工参加本单位开展的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
一、党组党建主体责任清单
1.把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列入工作要点,年终一起考核。贯彻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有关要求,专题研究并制定落实的具体方案和措施,每季度专题分析研究党建工作和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每半年听取机关党委党建工作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情况汇报,切实加强工作指导。
2.建立并落实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制度,明确党组、机关党委、基层党支部三级党建主体责任清单,抓好责任落实。落实“一岗双责”,坚持“支部建在处室,处长担任书记”工作机制。
3.深入开展“党建工作先进单位”创建活动。
4.坚持党组示范引领学,制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计划,全年集中学习不少于8次,班子成员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40学时。
5.领导干部建立基层党建工作联系点,全年到基层联系点指导党建工作不少于2次。党组书记给全体党员讲1-2次党课,党组成员到所在支部和基层联系点讲党课,结合精准扶贫等工作送党课到基层联系点。
6.按要求召开民主生活会。党员领导干部常态化参加所在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主动接受支部党员监督。
7.严格按省委要求选优配强专兼职党务干部,年内配齐配强机关纪委书记。
8.研究决定干部人事任免工作时,主动听取机关党委意见,研究决定党员干部行政职务与拟任党内职务一并研究。
9.贯彻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加强和改进机关思想政治工作。落实领导干部谈心谈话制度,党组成员每半年与分管处(室)负责人谈心至少一次。
10.按照《湖北省贯彻〈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实施办法〉》要求,做好统战工作。
11.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组主要负责人与党组成员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党组成员与分管处(室)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责任状。党组书记每年至少讲一次廉政党课,党组成员每半年与分管处(室)负责人进行至少一次廉政谈话,按要求填写《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纪实手册》。
12.支持纪检监察机关行使监督职责,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将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坚持抓早、抓小、抓常、抓长,正确运用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强化问责追责,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
二、机关党委党建主体责任清单
1.制定2017党建工作要点与理论学习安排,举办理论学习培训,邀请专家讲党课,积极开展党建理论研讨,完成研讨课题项目。制定推进“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实施方案,每月对所属基层党组织学习教育开展一次督查指导,做到有计划、有检查、有通报。
2.学习贯彻《中共湖北省委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加强省直机关党的建设意见》。召开支部书记会及时传达学习上级指示精神,组织基层支部书记和党务工作者积极参加省直机关工委和办机关组织的各类培训。
3.按照省直机关工委开出的机关党建工作主体责任任务清单和问题清单抓好落实、整改。严格执行“三级联述联评联考”制度,健全党员向支部述职、支部向机关党委述职、机关党委向省直机关工委述职的工作机制。机关党委委员、机关纪委委员按照职责分工抓好工作落实,年底进行述职述廉。
4.科学设置基层党组织,组织基层党支部按期换届选举,对基层党支部进行改建和合并,理顺基层党支部人员编配,建立办系统基层党组织结构图,指导各支部建立党建工作综合管理台账,提高创新开展工作能力。
5.深入开展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作风纪律建设活动,切实转变机关作风。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与省委六条意见,深化“三短一简一俭”,积极倡导务实重行、敢于担当的工作作风,重点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组织开展“我为精准脱贫办实事”活动,建强村党组织、发展集体经济、帮扶贫困户脱贫、关爱留守儿童,开展“建一流平台、创优质示范岗”活动。
6.深入开展“红旗党支部”创建活动,抓好党支部规范化建设。督促落实党支部月计划工作制度、季度制度,开展“强基础、晒台账、亮特色”活动,组织支部工作规范化建设观摩会,积极总结推广“支部工作法”,实现“红旗党支部”创建活动全覆盖,推动实现支部工作制度化。
7.按照全省支部主题党日活动规范指导书的要求,落实支部主题党日,不断提高组织生活质量。严格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规定,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组织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党性定期分析,积极协调组织开展主题党日活动。
8.抓好党员教育管理监督,不断提高党风廉洁工作水平。组织完成党员组织关系排查工作,落实党员手册纪实制度;组织开展第十八个党风廉政教育宣传月活动,提标提速,加大问责追责力度;制定并认真执行发展党员工作规划或计划,做好对发展对象的培训和审查工作;积极推行党务公开制度,定期向党员干部公开党建重大事宜;定期召开党员思想动态分析会,每半年向省委省直机关工委提交书面报告;落实党员激励关怀帮扶机制,关心党员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走访慰问困难党员。
9.严格落实党费管理制度,提高党员党性意识。党员在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中自觉、按时、足额交纳党费,机关党委按规定比例每半年向省直机关工委上缴党费,并按规定使用和管理党费。
10.建立完善党员活动室和机关图书室,设置党务政务公开栏,及时更新内容。
11.深化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制定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方案,深入开展职业道德教育、家风故事展现、志愿服务展示、创建无烟机关,创建“效能型”机关、“法律进机关”、创建平安大院等创建活动。
12.领导和指导工青妇等群团组织建设,做到组织健全、活动经常。积极推动岗位练兵技能比武、“全民阅读98书香机关”、学雷锋志愿服务、青年文明号和青年岗位能手、“巾帼文明岗”等活动制度化、经常化。实施党员干部身心健康服务工程,组织开展有益身心健康的文化活动,丰富干部职工精神文化生活。认真组织开展“喜迎十九大”合唱比赛,开展省直机关首届优秀“妇女之家”评选活动。
13.认真组织党建课题研究,联合有关市州办(局)开展深度调研,力争推出1-2篇高质量的理论研究成果。
14.切实加大机关党建工作推荐宣传力度,全年力争在《湖北日报》《湖北机关党建》等报刊杂志上发表2-3篇文章。
三、基层党支部党建主体责任清单
1.根据机关党委党建工作要点,制定支部工作、学习计划和“红旗党支部”创建计划,积极开展“红旗党支部”创建活动,结合支部实际探索“支部工作法”。
2.按规定做好支部换届工作,配强纪律检查委员。3.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纳入支部经常性教育的重要内容,组织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专题学习讨论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学习。党员全年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24学时。党员干部制定个人学习计划,完成湖北干部在线学习任务,积极参加长江讲坛、湖北机关党建网等平台的学习活动。
4.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制定“三会一课”计划并报机关党委备案。每月至少召开一次支委会,研究布置工作,处理党务;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至少上一次党课(全年至少有1次挂钩联系领导的授课)。
5.规范开展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每月开展1次“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把唱国歌、重温入党誓词、诵读党章、交纳党费、学习传达上级精神作为规定动作,结合实际大胆创新,丰富主题党日活动的形式和内容,“三会一课”和组织生活会可安排在支部主题党日进行。
6.按规定开好支部组织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7月1日前召开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为主题的组织生活会。
7.按照“三级联述联评联考”要求,做好支部和党员述职评议、考核工作。
8.做好认真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每季度分析一次党员干部思想动态,支部书记、委员每半年与支部党员至少谈心1次。
9.支部书记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做到到支部工作“五个一口清”,即“党员情况一口清、党建职责一口清、解决问题一口清、活动开展一口清、工作业绩一口清”。
10.加强队伍建设。支部书记和委员积极参加省直机关工委和机关党委组织的各类培训,不断提升做好党务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支部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党建方面的专题研讨。组织党员到湖北省直机关党员干部教育基地接受教育,开展“听、看、讲、读、写、想”学习交流活动。
11.加强党员的监督管理,突出运用好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让咬耳朵、扯袖子,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善于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要善于培养和发现身边先进典型,发挥典型示范作用。
12.按计划教育和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做好党员发展工作。
13.做好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规范开展党员党费收缴和登记工作,落实党员手册纪实制度。
14.落实好帮扶困难党员和“精准扶贫”结对帮扶工作,每半年深入贫困户一次,力所能及办实事、解难事。
15.按照《湖北省直机关党支部工作手册》“台账样本”,建立完善党支部党建工作综合管理台账,内容规范、完整,指定专人妥善管理。
1.把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列入工作要点,年终一起考核。贯彻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有关要求,专题研究并制定落实的具体方案和措施,每季度专题分析研究党建工作和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每半年听取机关党委党建工作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情况汇报,切实加强工作指导。
2.建立并落实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制度,明确党组、机关党委、基层党支部三级党建主体责任清单,抓好责任落实。落实“一岗双责”,坚持“支部建在处室,处长担任书记”工作机制。
3.深入开展“党建工作先进单位”创建活动。
4.坚持党组示范引领学,制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计划,全年集中学习不少于8次,班子成员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40学时。
5.领导干部建立基层党建工作联系点,全年到基层联系点指导党建工作不少于2次。党组书记给全体党员讲1-2次党课,党组成员到所在支部和基层联系点讲党课,结合精准扶贫等工作送党课到基层联系点。
6.按要求召开民主生活会。党员领导干部常态化参加所在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主动接受支部党员监督。
7.严格按省委要求选优配强专兼职党务干部,年内配齐配强机关纪委书记。
8.研究决定干部人事任免工作时,主动听取机关党委意见,研究决定党员干部行政职务与拟任党内职务一并研究。
9.贯彻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加强和改进机关思想政治工作。落实领导干部谈心谈话制度,党组成员每半年与分管处(室)负责人谈心至少一次。
10.按照《湖北省贯彻〈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实施办法〉》要求,做好统战工作。
11.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组主要负责人与党组成员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党组成员与分管处(室)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责任状。党组书记每年至少讲一次廉政党课,党组成员每半年与分管处(室)负责人进行至少一次廉政谈话,按要求填写《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纪实手册》。
12.支持纪检监察机关行使监督职责,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将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坚持抓早、抓小、抓常、抓长,正确运用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强化问责追责,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
二、机关党委党建主体责任清单
1.制定2017党建工作要点与理论学习安排,举办理论学习培训,邀请专家讲党课,积极开展党建理论研讨,完成研讨课题项目。制定推进“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实施方案,每月对所属基层党组织学习教育开展一次督查指导,做到有计划、有检查、有通报。
2.学习贯彻《中共湖北省委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加强省直机关党的建设意见》。召开支部书记会及时传达学习上级指示精神,组织基层支部书记和党务工作者积极参加省直机关工委和办机关组织的各类培训。
3.按照省直机关工委开出的机关党建工作主体责任任务清单和问题清单抓好落实、整改。严格执行“三级联述联评联考”制度,健全党员向支部述职、支部向机关党委述职、机关党委向省直机关工委述职的工作机制。机关党委委员、机关纪委委员按照职责分工抓好工作落实,年底进行述职述廉。
4.科学设置基层党组织,组织基层党支部按期换届选举,对基层党支部进行改建和合并,理顺基层党支部人员编配,建立办系统基层党组织结构图,指导各支部建立党建工作综合管理台账,提高创新开展工作能力。
5.深入开展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作风纪律建设活动,切实转变机关作风。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与省委六条意见,深化“三短一简一俭”,积极倡导务实重行、敢于担当的工作作风,重点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组织开展“我为精准脱贫办实事”活动,建强村党组织、发展集体经济、帮扶贫困户脱贫、关爱留守儿童,开展“建一流平台、创优质示范岗”活动。
6.深入开展“红旗党支部”创建活动,抓好党支部规范化建设。督促落实党支部月计划工作制度、季度制度,开展“强基础、晒台账、亮特色”活动,组织支部工作规范化建设观摩会,积极总结推广“支部工作法”,实现“红旗党支部”创建活动全覆盖,推动实现支部工作制度化。
7.按照全省支部主题党日活动规范指导书的要求,落实支部主题党日,不断提高组织生活质量。严格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规定,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组织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党性定期分析,积极协调组织开展主题党日活动。
8.抓好党员教育管理监督,不断提高党风廉洁工作水平。组织完成党员组织关系排查工作,落实党员手册纪实制度;组织开展第十八个党风廉政教育宣传月活动,提标提速,加大问责追责力度;制定并认真执行发展党员工作规划或计划,做好对发展对象的培训和审查工作;积极推行党务公开制度,定期向党员干部公开党建重大事宜;定期召开党员思想动态分析会,每半年向省委省直机关工委提交书面报告;落实党员激励关怀帮扶机制,关心党员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走访慰问困难党员。
9.严格落实党费管理制度,提高党员党性意识。党员在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中自觉、按时、足额交纳党费,机关党委按规定比例每半年向省直机关工委上缴党费,并按规定使用和管理党费。
10.建立完善党员活动室和机关图书室,设置党务政务公开栏,及时更新内容。
11.深化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制定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方案,深入开展职业道德教育、家风故事展现、志愿服务展示、创建无烟机关,创建“效能型”机关、“法律进机关”、创建平安大院等创建活动。
12.领导和指导工青妇等群团组织建设,做到组织健全、活动经常。积极推动岗位练兵技能比武、“全民阅读98书香机关”、学雷锋志愿服务、青年文明号和青年岗位能手、“巾帼文明岗”等活动制度化、经常化。实施党员干部身心健康服务工程,组织开展有益身心健康的文化活动,丰富干部职工精神文化生活。认真组织开展“喜迎十九大”合唱比赛,开展省直机关首届优秀“妇女之家”评选活动。
13.认真组织党建课题研究,联合有关市州办(局)开展深度调研,力争推出1-2篇高质量的理论研究成果。
14.切实加大机关党建工作推荐宣传力度,全年力争在《湖北日报》《湖北机关党建》等报刊杂志上发表2-3篇文章。
三、基层党支部党建主体责任清单
1.根据机关党委党建工作要点,制定支部工作、学习计划和“红旗党支部”创建计划,积极开展“红旗党支部”创建活动,结合支部实际探索“支部工作法”。
2.按规定做好支部换届工作,配强纪律检查委员。3.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纳入支部经常性教育的重要内容,组织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专题学习讨论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学习。党员全年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24学时。党员干部制定个人学习计划,完成湖北干部在线学习任务,积极参加长江讲坛、湖北机关党建网等平台的学习活动。
4.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制定“三会一课”计划并报机关党委备案。每月至少召开一次支委会,研究布置工作,处理党务;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至少上一次党课(全年至少有1次挂钩联系领导的授课)。
5.规范开展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每月开展1次“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把唱国歌、重温入党誓词、诵读党章、交纳党费、学习传达上级精神作为规定动作,结合实际大胆创新,丰富主题党日活动的形式和内容,“三会一课”和组织生活会可安排在支部主题党日进行。
6.按规定开好支部组织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7月1日前召开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为主题的组织生活会。
7.按照“三级联述联评联考”要求,做好支部和党员述职评议、考核工作。
8.做好认真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每季度分析一次党员干部思想动态,支部书记、委员每半年与支部党员至少谈心1次。
9.支部书记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做到到支部工作“五个一口清”,即“党员情况一口清、党建职责一口清、解决问题一口清、活动开展一口清、工作业绩一口清”。
10.加强队伍建设。支部书记和委员积极参加省直机关工委和机关党委组织的各类培训,不断提升做好党务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支部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党建方面的专题研讨。组织党员到湖北省直机关党员干部教育基地接受教育,开展“听、看、讲、读、写、想”学习交流活动。
11.加强党员的监督管理,突出运用好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让咬耳朵、扯袖子,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善于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要善于培养和发现身边先进典型,发挥典型示范作用。
12.按计划教育和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做好党员发展工作。
13.做好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规范开展党员党费收缴和登记工作,落实党员手册纪实制度。
14.落实好帮扶困难党员和“精准扶贫”结对帮扶工作,每半年深入贫困户一次,力所能及办实事、解难事。
15.按照《湖北省直机关党支部工作手册》“台账样本”,建立完善党支部党建工作综合管理台账,内容规范、完整,指定专人妥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