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建立健全党建工作责任制,构建各司其职的工作机制,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各级基层党组织责任清单。
一、院党组及班子成员、纪检监察组及纪检监察组组长责任清单
(一)院党组责任清单。
1、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党建工作列入院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审议通过年度党建工作要点,定期研究和听取机关党建工作报告。同时,领导班子定期听取责任清单落实情况汇报,对清单落实情况进行评议,将清单落实情况作为年度考核、评先评优、干部任免的重要方面。加大对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的指导力度,充分发挥对院机关党委协助和监督作用,改进干部考核评价体系,将党建工作纳入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
2、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集体决策“三重一大”事项,严肃党的组织纪律,认真执行民主生活会制度,定期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过好组织生活,营造讲政治、讲原则、讲规矩的良好氛围。
3、从严管理党员干部队伍。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要以对党的事业高 度负责的精神,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努力做到选贤任能,知人善任,人尽其才。加强干部的教育培养、考核管理,加强机关党员干部思想政治工作。选优配强机关党委专职干部和各支部书记,规范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严格党员干部队伍管理,纯洁党员队伍,完善党内关心关爱机制、谈心谈话制度,增强党组织凝聚力。
4、持续深入转变作风。深化党组织联系基层、党员联系群众的“双联系”制度,建设服务型基层党组织。结合审执中心工作,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开展对口联系社区、贫困村等党员志愿服务,发挥机关服务品牌作用,动员全体党员干部服务审判、服务基层、服务群众。加强监督检查,强化执纪问责,推动正风肃纪常态化、制度化,形成作风建设新常态。
5、加强党的纪律建设。认真履行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位置,做守纪律讲规矩的模范。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加强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做到守纪律、讲规矩,自觉守住干净为官的底线。坚持抓常抓细抓长,巩固和拓展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抓好建章立制工作,防止“四风”反弹。
(二)党组书记责任清单。
1、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全面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规党纪精神,坚持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把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坚持党组书记亲自抓,做到党建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研究、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大事项亲自督办。
2、加强研究部署。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及时指导和解决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对策措施。督促班子成员按照清单抓好分管科室的党建工作,抓好党建工作责任的落实。
3、强化制度落实。带头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明党的纪律,严格民主集中制、民主生活会、中心组理论学习、谈心谈话、组织生活会等制度建设。积极参加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带头参加支部组织生活会。
4、严明政治纪律。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加强党章党规党纪教育,严明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做到在党言党、在党忧党、在党兴党。带头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落实党风廉洁建设和意识形态责任制工作主体责任。
(三)党组成员责任清单。
1、共性清单。协助党组书记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分管责任,坚持党建工作与分管工作同步调研、同步部署、同步推进。贯彻执行党内各项规章制度,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开好民主生活会,带头落实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
2、个性清单。协助党组书记抓好分管领域和条线庭室的党建工作,落实党内关心关爱工作,完成年度党建工作重点(个性)任务。
(四)纪检监察组责任清单。
1、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决定执行情况以及上级党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
2、严格执行党的纪律,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开展纪律审查工作,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依纪依规查处违犯党纪的案件。
3、协调解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大事项,及时向院党组和上级纪委报告反腐败重大工作、重要案件情况。
4、协助院党组开展党员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教育。
5、坚持抓早抓小,协助院党组对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党员干部开展约谈提醒、函询和诫勉谈话。
6、履行党内监督职责,加强对领导班子成员的监督;协助院党组加强党内监督;组织开展对党内监督工作的监督检查。
7、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十项规定以及本院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四风”问题,重点查处顶风违纪行为,对典型问题通报曝光。
(五)纪检监察组组长责任清单。
1、主持纪检监察组日常工作,按照上级纪委和院党组的部署,组织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
2、督促提醒院党组领导班子成员、机关党委负责人、庭室主要负责人履行“一岗双责”。
3、协助院党组书记督促院机关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
4、参加或者列席院党组会、民主生活会、院长办公会以及研究“三重一大”等事项的其他会议,了解掌握动议和酝酿“三重一大”等事项情况。
5、了解掌握并集中管理中层干部主要负责人廉政情况信息。
6、对领导干部提拔、中层干部提任、中层后备干部考察人选的党风廉政情况提出书面意见。
7、对院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遵守和执行党的纪律、转变作风、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开展监督,发现问题线索及时向院党组和上级纪委报告。
8、对院领导班子成员和上级党委管理的其他干部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会同院党组书记进行约谈提醒。
9、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调查中层干部违犯党纪的案件,必要时可以直接调查中层以下干部违犯党纪的案件。受理机关党组织和党员的检举、控告及不服处分的申诉。
10、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问题性质、情节轻重,对机关党组织负责人、庭室负责人履行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不力的进行问责或提出问责建议。
11、协助院党组书记协调党员干部重要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对组织实施巡察工作负主要责任,抓好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各项具体工作落实。
12、上级党委、纪委和院党组确定的其他工作事项。
二、机关党委和机关党委书记、副书记及委员责任清单
(一)机关党委责任清单。
1、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团结、组织党内外的干部群众,支持和协助院党组完成本单位所担负的工作任务。
2、组织党员深入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学习国家法律法规,学习党的历史,同时广泛学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所需要的经济、政治、文化、科技等各方面知识,建设学习型党组织。
3、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服务,督促党员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
4、对党员进行监督,督促党员干部和其他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法政纪,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决同腐败现象作斗争。
5、做好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了解、反映干部职工的意见,维护干部职工的正当权益,帮助干部职工解决实际困难,推进机关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和谐机关建设。
6、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培养和考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7、协助党组管理机关党组织和群团组织的干部;配合政治部对机关行政领导干部进行考核和民主评议;对机关行政干部的任免、调动和奖惩提出意见和建议。
8、领导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众组织,支持群团 组织依照各自的章程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二)机关党委书记责任清单。
1、落实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牵头制定机关党建工作计划、目标任务和具体举措,抓好全面部署和责任分工;建立党建工作例会,专题研究和协调解决具体问题。
2、加强党员教育,开展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抓好党员理想信念、宗旨意识、组织纪律教育,健全学习制度,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改善教学培训条件,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培训。
3、规范党组织建设,加强机关党组织班子建设,配强配齐机关党务干部队伍。落实机关党组织书记年度述职制度,推进机关党建工作阳光透明。抓好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加强对换届工作的组织管理,保证基层党组织按期、规范地做好换届选举工作,及时上报换届选举结果。
4、严格党员管理,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制定好发展党员计划,严格执行发展党员八项制度,把好党员进口关,提高发展党员质量,优化党员队伍结构;教育帮扶警示党员,不断激发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服务活力。
5、严格规范党内组织生活,落实领导干部过双重组织生活制度,督促按期召开民主生活会,开展好谈心谈话,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落实支部“三会一课”和组织生活会等制度,开展党组织和党员“健康体检”。
6、强化“一岗双责”意识,切实把党内监督责任落到实处。深入开展机关作风效能建设,推进机关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建立健全党务公开制度。
7、推进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组织党员干部积极投身服务改革、服务发展,在推进全院中心工作方面敢于担当、勇挑重担,组织党员干部积极参与志愿服务,着力增强做好新形势下服务群众工作的能力。
8、加强机关文化建设,积极组织及参加各类机关文体活动,努力打造富有本单位特色的机关文化品牌;落实上级法院和县委有关加强机关党内人文关怀的有关要求,认真做好困难党员和老党员的慰问工作,从思想上、学习上、工作上和生活上关心关爱党员干部。
9、深化党建带队建、工建、团建、妇建工作,支持群团组织依照章程开展工作,并提供必要的保障;建立健全党建工作联席会议、双向沟通服务等工作机制,加强组织共建、阵地共建、载体共建、队伍共建、实事共建,工作同步部署、服务同步跟进、考核同步进行,实现党群共建,有力助推行政工作开展。
(四)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职责清单。
1、协助机关党委书记开展工作,负责机关党委的日常工作。
2、组织起草机关党委工作文件,提出工作计划和方案建议。按照上级党委的精神和本单位的实际,提出机关党委的工作计划,并及时提交机关党委会讨论。
3、组织、指导机关和基层党组织的政治理论学习活动、负责组织党员干部的理论培训工作。
4、配合政治部完成院党组中心组学习活动的有关组织和服务工作,负责协助制定学习计划,组织学习活动,并按规定上报年度学习情况。
5、配合政治部完成院党组班子民主生活会的有关组织和服务工作,负责协助制定年度民主生活会工作方案,组织协调工作方案的落实。
6、负责对本单位党员的日常教育和管理,负责下属支部入党积极分子教育、培训、考察和新党员的发展工作,负责机关党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
7、负责配合政治部对党员领导进行考核和民主评议,对中层干部的任免、调动和奖惩提出意见和建议。
8、负责机关文化建设,按照院党组要求办理各项文化活动。
9、指导和支持群团组织开展活动。
(六)机关党委委员职责清单。
1、组织委员。
(1)提出年度组织工作计划和建议,并抓好组织落实。根 据工作需要提出党组织设置和调整的意见。
(2)了解掌握机关党委的组织状况,负责对党支部工作进行业务指导,督促党组织按时开展组织生活,定期公布党员参加组织生活情况。了解和掌握党员的思想状况。协助机关党委书记对党员进行思想教育。
(3)做好党员发展和预备党员转正工作。协助下属支部做好党员教育、培养和考察工作。
(4)做好党员管理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做好先进党支部、优秀党务工作者和优秀共产党员的评比表彰工作;做好接转党员组织关系、收缴党费、党员统计等工作。
2、宣传委员。
(1)提出机关党委思想政治工作的计划和措施,协助抓好思想政治工作。
(2)负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组织的决议、决定的宣传工作,提出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按照机关党委决议,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
(3)根据上级党组织指示,围绕每个时期的工作任务,开展宣传发动工作。
(4)组织机关党员、干部学习政治理论及科学文化知识,协调机关工会等群团组织开展群众性文化娱乐体育活动。
(5)对机关干警加强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等教育。了解和掌握服务发展、服务群众、干事创业等方面的先进人物,宣传他们的事迹和经验,提出奖励和表扬的建议。
(6)组织开展机关党委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3、群团委员。
(1)深入了解、掌握群众思想情况和意见要求,及时提出 做好群众工作的建议和设想,改进机关党建工作。
(2)指导工、青、妇群众组织抓好政治理论、业务知识和 科学文化的学习,依照各自的章程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
(3)对机关工会、共青团的“推优”工作及时给予指导,推荐优秀工会会员、团员、妇女干警作为党的发展对象。
(4)指导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众组织积极开展群众性的文化体育活动,设计和推广机关全民健身项目,活跃党员和群众的文化体育生活。
(5)组织本单位党员职工积极参加机关党工委等部门举办 的文体活动和各项竞赛、比赛。
(6)承办机关党委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4、纪检委员。
(1)组织协调本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方面的工作。
(2)协助纪检监察组抓好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
(3)开展对本机关党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及廉洁自律等情况的监督。
(4)参与对本机关党员违纪案件的纪律审查工作。
(5)受理本机关党员的来信来访、控告和申诉,及时向机关 党委汇报和反映情况,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
(6)承办上级党组织和纪检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党支部和支部书记、副书记及支部委员责任清单
(一)党支部职责清单。
1、宣传和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及本党支部的决议。讨论决定或者参与决定本部门本单位重要事项,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团结组织群众,努力完成本部门本单位所担负的任务。
2、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
3、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突出政治教育,提高党员素质,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党性,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关怀帮扶生活困难党员和老党员。做好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依规稳妥处置不合格党员。
4、密切联系群众,向群众宣传党的政策,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批评和意见,了解群众诉求,维护群众的正当权利和利益,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凝聚广大群众的智慧和力量。
5、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严格程序、严肃纪律,发展政治品质纯洁的党员。发现、培养和推荐党员、群众中间的优秀人才。
6、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国家的财政经济法规和人事制度,不得侵占国家、集体和群众的利益。
7、实事求是对党的建设、党的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重要情况。教育党员、群众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坚决同各种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
8、按照规定,向党员、群众通报党的工作情况,公开党内有关事务。
(二)支部书记职责清单。
1、负责召集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党员大会;紧密结合本部门的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研究安排支部工作,将重大问题及时提交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
2、了解掌握党员和群众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
3、检查支部的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按时向支部委员会、支部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4、贯彻从严治党的方针,监督各项制度的落实。
5、抓好支部的学习,按时召开支部民主生活会,搞好党支部领导班子的自身建设,充分发挥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作用。
6、履行“一岗双责”,推进业务工作和党建工作相互促进,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保证业务工作的圆满完成。
(三)支部副书记责任清单。
1、协助支部书记开展工作。
2、在支部书记不在时主持本支部日常工作。
(四)支部委员职责清单。
1、组织委员。
(1)抓好党内制度落实,制定组织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做好党支部和各种党内会议的具体组织和文件、资料整理归档工作;建立健全党的组织生活和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检查和督促党支部开展好组织生活。
(2)了解和掌握党员的思想状况,协助其他委员对党员进行思想教育和纪律教育;督促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按照规定要求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收集和整理党员的先进事迹材料,向党支部提出表扬和鼓励建议;接转党员组织关系,严格把好转入(出)党员的入党材料审核;做好党员普查工作,不出现“三不”(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交纳党费、不做党组织分配的工作)党员;做好党员统计工作,及时足额收缴党费。
(3)做好党员发展工作,严格发展党员工作程序;提出发展党员工作计划,指导做好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养、教育和考察工作,及时办理入党和转正手续。
(4)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及时传达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决议,协助党支部书记落实好党建工作责任制;做好目标管理考核工作,推进有关制度落实。
(5)发挥民主决策监督职能。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及时向党支部和党支部书记提出工作意见建议;维护党的纪律和党内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
2、宣传委员。
(1)做好宣传思想工作。把宣传思想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了解和掌握党内外思想情况,根据党支部部署,围绕部门中心工作,做好宣传和思想政治工作,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
(2)做好党员教育工作。按照学习制度要求,安排实施党支部党员学习计划;组织党员学习党的理论,学习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党章、党规、党史以及党的基本知识;组织好党课学习和各种宣传活动,利用各种载体搞好党内教育和各种活动的宣传发动;根据党员的思想实际,提出加强和改进党员教育的意见和措施。
(3)开展党员思想状况分析。坚持党员思想状况形势分析会议制度,及时了解掌握党员干部在工作、学习、生活遇有困难或矛盾时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思想问题,并进行综合分析,加强沟通交流,及时化解矛盾,消除思想疙瘩,共同创造和谐、稳定的内部环境,进一步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4)加强党员文化建设。认真组织党员干警参加社会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指导机关党员干部群众学习科学、技术、文化知识;积极组织开展读书、文体和志愿活动,发现和弘扬司法行政系统先进典型。
3、纪检委员。
(1)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根据党支部部署,积极开展党内法规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引导广大党员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研究分析单位党风党纪建设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时向党支部提出加强和改进意见建议,结合实际制定提出整改措施;落实分解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加强检查考核,促进责任到位。
(2)维护党的纪律。严格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反映和协助查处违反党纪行为;严明政治纪律,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严明组织纪律,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现象;加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情况和院党组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
(3)加强作风建设。认真落实中省市县关于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有关规定,加大执纪监督力度,推进党支部关于作风建设常态化机制有效落实;时刻关注群众身边的“四风”问题和违反“八项规定”的行为,及时报告派驻纪检监察组。
(4)查处违法违纪问题。在院党组和党支部的领导下,协助上级纪委严肃查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发现的案件线索在向单位党支部报告的同时及时向上级纪委报告;积极办理上级纪委下发的违纪线索。
(5)强化党内监督。认真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协助党支部加强权力制约、规范权力运行;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努力做到关口前移,确保风清气正;保障和维护党员的民主权利;受理党员和群众的来信来访,主动向党支部和上级纪委提供问题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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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支部抓党建工作责任清单[朗读]
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党性分析、民主评议”阶段和“回头看”过程中,通过本人查摆、剖析,征求党员同志意见、建议、听取党小组和党组反馈意见,找出了自己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不足,并查找了根源。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自己进行了认真反思,总觉着:这些问题和不足,如果对照党员先进性标准来要求,突出表现在八个方面:就是不能始终保持与时俱进的精神状态,中心意识不到位,工作标准太低,大局观念树立的不够牢固,服务水平、工作效率不高,工作的主动性和组织纪律性不强等方面。
通过剖析、查摆,使自己更加正确地认识了自我。为巩固和提高这次参加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成果,更加以一个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把党员的先进性更好地落实到行动上、体现在工作中,为建设创新能力机关、把全市科技工作推向全面发展的新阶段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现制定个人整改措施如下:
1、加强学习,增强素质,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和质量。作为一名党员,一名公务员,要不断加强学习,增强做好本职工作的本领,提高为服务对象搞好服务的能力。以服务对象高兴不高兴、满意不满意作为自己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高低的检验标准。在加强学习,提高素质上,努力做到:
一是不断加强对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学习,打下坚实的理底。系统地而不是零碎地、全面地而不是片面地、深入地而不是肤浅地、融会贯通地而不是相互割裂地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特别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牢牢把握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关键在坚持与时俱进,核心在坚持党的先进性,本质在坚持执政为民的根本要求。全面掌握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领会马克思主义的精髓和本质,学会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来分析和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
二是立足于工作进步和自身全面发展,广泛学习一切有益知识。加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学习,加强对经济、政治、文化、科技、法律、管理、历史等基本知识的学习,加强对履行当前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门知识和技能的学习,并把这些方面的学习同深刻领会和灵活运用马克思主义理论紧密结合起来。既学习与自己的业务有关的专业知识,也要广泛涉猎多方面的知识,多学习一些反映当今世界文明进步的新知识、新经验,到“专”与“博”相结合,求知与修身共进步,使知识结构更加合理,个人素质全面提高。
三是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既要书本学习,又要向实践学习,还要注意向领导和同志学习,不断把学到的东西运用于实践,用实践来检验和提高学习的成效,做一名学习型、知识型、实干型相统一的党员,以高素质提高服务水平和质量。
2、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始终保持积极向上的精神状态。精神状态体现了一个人的工作态度。体现“三个代表”的要求,保持党的先进性,关键在坚持与时俱进。局党组从为建设经济强市提供强有力科技支撑的高度,制定了以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为主线的科技工作思路,体现了与时俱进。自己在今后的工作中,将团结科内同志一道,围绕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这条主线考虑、安排、做好政策法规和管理工作,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和方式方法,始终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做好工作。在科技政策管理上,着力把各种科技优惠政策学好弄懂,体现在为领导、为企业服好务上,力争做到对国家、省、市的一些科技政策法规、发展导向掌握全面、理解透彻、解释准确、服务到位。
3、强化中心意识,立足中心搞好服务。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工业经济、民营经济、招商引资”三大重点工作,是全市工作的中心。作为一名党员,必须服从和服务于这一中心。在工作中,自己将努力围绕中心考虑工作、干好工作。在民营科技企业认定上,着眼于培植高新技术企业、促进民营科技发展,积极主动地、诚心诚意地想企业、基层之所想,踏踏实实地为企业、基层服好务;在调研上,力求摸清找准高新技术企业的所需所求,为领导当好参谋;在软科学管理上,突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等;做好科普宣传,营造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和科技进步的良好环境。
4、坚持高标准要求,努力做好本职工作。工作标准决定一个人的工作实效。时时、处处以一名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堂堂正正做人,言行上注意形象;扎扎实实干事,工作上争创一流。把我市的科技政策法规与管理工作放在全省范围内考虑,无论是民营科技企业、园区发展、科普宣传,还是政策管理、调查研究,都要树立在全省科技系统创一流、争先进的思想,并落实到具体工作和行动上。
5、牢固树立大局观念,正确处理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的关系。自己作为科技局的一名党员,是全局“大棋盘”上的一个棋子。自己的一言一行,每一项工作将不折不扣地站在全局的角度、集体的高度上去考虑、去实践。在外面场合说话、办事要都要维护科技局的形象,决不发表有损单位的言论;履行本职工作和为企业服务也要树立科技局工作人员的良好形象,坚决不让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现象在自己身上和科内工作中出现。始终坚持全局利益高于个人利益,集体利益高于个人利益,在个人利益与全局利益、集体利益不一致时,心甘情愿、毫不勉强地牺牲个人利益。为全局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
6、树立效率观念,确保工作全面“提速”。对自己从事的本职工作和科内工作,做到立说立行,干就干好。对领导交办的工作,不折不扣高质量完成。每天、每周、每月的工作都制定切实可行的计划,当天的工作当天完成,日清日毕;不要求当天完成的工作,能提前的决不拖后。民营科技企业认定,凡符合要求的尽量做到随到随办,当时办不了的说明原因,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研究,对科技重点、热点问题,力争在短时间内摸清状况,并拿出有情况、有分析、有建议的报告,供领导参考;科普宣传,做到科学性、实效性相结合,确保宣传效果。
7、增强工作的主动性,满腔热情地做好工作。热爱本职工作,积极主动地做好本职工作。工作计划上,争主动、早安排;工作摆布上,以重点带一般;工作落实上,能提前就提前。对上争取方面,主动与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对接,如省级民营科技园区、省级优秀民营科技企业的命名、县级生产力促进中心试点、各种科技信息等;为企业服务方面,主动征求服务对象所想、所盼、所求,立足本职搞好服务;调查研究方面,根据全市、全局的工作重点,主动考虑重大调研课题,提前介入,力争实效;科普宣传方面,主动联系宣传媒体和宣传对象,力求典型宣传力度大,示范带动作用好。
8、增强组织纪律性,做遵纪守法的模范。自觉加强组织纪律性修养,保证在思想上政治上与党组织保持高度统一,组织上行动上的高度一致。自觉遵守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遵守党章,按党章的规定去做,勇于同一切违法乱纪行为作坚决的斗争。自觉坚持和遵守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时刻想着大局,处处顾全大局,当个人利益、局部利益与党的利益和全局利益发生矛盾时,自觉地服从大局。顾全大局,守纪律、讲团结、讲风格,在全体党员和全国人民中蔚然成风。增强法制观念,自觉带头遵守国家的法律,把遵守党纪和国法统一起来。一方面自己身体力行依法办事,一方面敢于同违法乱纪的现象作斗争,自觉维护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的严肃性,做端正党风和社会风气的带头人。
通过剖析、查摆,使自己更加正确地认识了自我。为巩固和提高这次参加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成果,更加以一个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把党员的先进性更好地落实到行动上、体现在工作中,为建设创新能力机关、把全市科技工作推向全面发展的新阶段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现制定个人整改措施如下:
1、加强学习,增强素质,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和质量。作为一名党员,一名公务员,要不断加强学习,增强做好本职工作的本领,提高为服务对象搞好服务的能力。以服务对象高兴不高兴、满意不满意作为自己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高低的检验标准。在加强学习,提高素质上,努力做到:
一是不断加强对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学习,打下坚实的理底。系统地而不是零碎地、全面地而不是片面地、深入地而不是肤浅地、融会贯通地而不是相互割裂地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特别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牢牢把握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关键在坚持与时俱进,核心在坚持党的先进性,本质在坚持执政为民的根本要求。全面掌握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领会马克思主义的精髓和本质,学会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来分析和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
二是立足于工作进步和自身全面发展,广泛学习一切有益知识。加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学习,加强对经济、政治、文化、科技、法律、管理、历史等基本知识的学习,加强对履行当前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门知识和技能的学习,并把这些方面的学习同深刻领会和灵活运用马克思主义理论紧密结合起来。既学习与自己的业务有关的专业知识,也要广泛涉猎多方面的知识,多学习一些反映当今世界文明进步的新知识、新经验,到“专”与“博”相结合,求知与修身共进步,使知识结构更加合理,个人素质全面提高。
三是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既要书本学习,又要向实践学习,还要注意向领导和同志学习,不断把学到的东西运用于实践,用实践来检验和提高学习的成效,做一名学习型、知识型、实干型相统一的党员,以高素质提高服务水平和质量。
2、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始终保持积极向上的精神状态。精神状态体现了一个人的工作态度。体现“三个代表”的要求,保持党的先进性,关键在坚持与时俱进。局党组从为建设经济强市提供强有力科技支撑的高度,制定了以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为主线的科技工作思路,体现了与时俱进。自己在今后的工作中,将团结科内同志一道,围绕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这条主线考虑、安排、做好政策法规和管理工作,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和方式方法,始终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做好工作。在科技政策管理上,着力把各种科技优惠政策学好弄懂,体现在为领导、为企业服好务上,力争做到对国家、省、市的一些科技政策法规、发展导向掌握全面、理解透彻、解释准确、服务到位。
3、强化中心意识,立足中心搞好服务。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工业经济、民营经济、招商引资”三大重点工作,是全市工作的中心。作为一名党员,必须服从和服务于这一中心。在工作中,自己将努力围绕中心考虑工作、干好工作。在民营科技企业认定上,着眼于培植高新技术企业、促进民营科技发展,积极主动地、诚心诚意地想企业、基层之所想,踏踏实实地为企业、基层服好务;在调研上,力求摸清找准高新技术企业的所需所求,为领导当好参谋;在软科学管理上,突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等;做好科普宣传,营造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和科技进步的良好环境。
4、坚持高标准要求,努力做好本职工作。工作标准决定一个人的工作实效。时时、处处以一名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堂堂正正做人,言行上注意形象;扎扎实实干事,工作上争创一流。把我市的科技政策法规与管理工作放在全省范围内考虑,无论是民营科技企业、园区发展、科普宣传,还是政策管理、调查研究,都要树立在全省科技系统创一流、争先进的思想,并落实到具体工作和行动上。
5、牢固树立大局观念,正确处理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的关系。自己作为科技局的一名党员,是全局“大棋盘”上的一个棋子。自己的一言一行,每一项工作将不折不扣地站在全局的角度、集体的高度上去考虑、去实践。在外面场合说话、办事要都要维护科技局的形象,决不发表有损单位的言论;履行本职工作和为企业服务也要树立科技局工作人员的良好形象,坚决不让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现象在自己身上和科内工作中出现。始终坚持全局利益高于个人利益,集体利益高于个人利益,在个人利益与全局利益、集体利益不一致时,心甘情愿、毫不勉强地牺牲个人利益。为全局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
6、树立效率观念,确保工作全面“提速”。对自己从事的本职工作和科内工作,做到立说立行,干就干好。对领导交办的工作,不折不扣高质量完成。每天、每周、每月的工作都制定切实可行的计划,当天的工作当天完成,日清日毕;不要求当天完成的工作,能提前的决不拖后。民营科技企业认定,凡符合要求的尽量做到随到随办,当时办不了的说明原因,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研究,对科技重点、热点问题,力争在短时间内摸清状况,并拿出有情况、有分析、有建议的报告,供领导参考;科普宣传,做到科学性、实效性相结合,确保宣传效果。
7、增强工作的主动性,满腔热情地做好工作。热爱本职工作,积极主动地做好本职工作。工作计划上,争主动、早安排;工作摆布上,以重点带一般;工作落实上,能提前就提前。对上争取方面,主动与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对接,如省级民营科技园区、省级优秀民营科技企业的命名、县级生产力促进中心试点、各种科技信息等;为企业服务方面,主动征求服务对象所想、所盼、所求,立足本职搞好服务;调查研究方面,根据全市、全局的工作重点,主动考虑重大调研课题,提前介入,力争实效;科普宣传方面,主动联系宣传媒体和宣传对象,力求典型宣传力度大,示范带动作用好。
8、增强组织纪律性,做遵纪守法的模范。自觉加强组织纪律性修养,保证在思想上政治上与党组织保持高度统一,组织上行动上的高度一致。自觉遵守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遵守党章,按党章的规定去做,勇于同一切违法乱纪行为作坚决的斗争。自觉坚持和遵守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时刻想着大局,处处顾全大局,当个人利益、局部利益与党的利益和全局利益发生矛盾时,自觉地服从大局。顾全大局,守纪律、讲团结、讲风格,在全体党员和全国人民中蔚然成风。增强法制观念,自觉带头遵守国家的法律,把遵守党纪和国法统一起来。一方面自己身体力行依法办事,一方面敢于同违法乱纪的现象作斗争,自觉维护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的严肃性,做端正党风和社会风气的带头人。
项目名称。
主要内容。
责任主体。
具体任务。
一、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
按照中央和省委、市委的统一部署,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突出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武装头脑,教育引导市科协党员干部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争做“三个表率”,争创模范机关。
党组。
1.按照中央和省委、市委统一部署,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专题研究制定本系统落实的具体措施。
2.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推进机关党的政治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作为推进机关党建的首要任务,结合本系统实际,把“争做‘三个表率’、争创模范机关”纳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 主题教育中,推动市科协党的政治建设、能力建设、作风建设。
3.结合本系统实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采取党组示范引领学、支部集中经常学、深入基地实践学等方式开展学习。
4.严格落实《市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实施办法》,制定党组中心组年度集中,全年集体学习研讨不少于8次,严格执行一学一报制度。
5.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尊崇和维护党章,把政治建设的要求体现到党员的日常学习和工作中,保持政治定力,把准政治方向,提高政治能力,增强斗争精神,发展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巩固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6.贯彻落实市委《关于加强各级党委(党组)民主集中制建设的实施意见》,增强领导干部民主素养,不断提高领导班子凝聚力和战斗力。
7.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条例》,按规定做好、个人重大事项报告。
8.按要求召开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党员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主动接受所在支部党员监督。
9.党组主要负责同志给本单位党员讲党课,领导班子成员所在党支部讲党课。
机关党委。
1.加强机关党委政治建设,定期对所属基层党组织“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情况进行调研指导。
2.按照《关于全面推行“5+n”模式进一步深化“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督促指导所属党支部落实“5+n”党支部主题党日模式。
3.在本单位全面推广“学习强国”平台,做到“应学尽学”。
4.做好党员思想政治工作,落实党员思想动态分析制度和谈心谈话制度,定期开展党员思想动态分析。
5.建立健全并落实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加强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做实党员干部身心健康工程和关爱帮扶行动,开展心理咨询、健康讲座等活动。定期慰问困难党员、离退休老党员,做到有制度、有措施、有台账。
6.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在筹办组织军运会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深入开展“双进双服务”“清洁家园行动”“党建品牌创建”等活动,引导机关党员干部争当“五个先锋”。
党支部。
1.将学习教育纳入支部经常性教育的重要内容,引导党员做到“四个合格”。制定并落实党支部年度学习计划。
2.严肃党内组织生活,认真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制度,规范开展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推进主题党日活动与“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组织生活会的有机融合。每季度党支部安排一次党课,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组织生活会。
3.以支部或支部联合为单位,组织到市直机关党员干部教育基地开展教育活动,每半年开展1次。
4.督促党员利用好“学习强国”app学习平台开展学习,组织支部党员积极参加“双进双服务”“双万双联”“清洁家园行动”“党建品牌创建”活动,积极为企业、群众解决实际困难。
二、落实党建主体责任。
认真落实党章要求和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组抓机关党建的领导责任。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和《湖北省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实施办法》要求,健全党组书记负总责、班子成员分工负责、机关党委推进落实、行政负责人“一岗双责”的责任体系,扎实推进党组、机关党委、党支部、党员“3+1”党建主体责任的有效落实。做好本单位统战、意识形态、国家安全等工作。
党组。
1.贯彻落实党章要求和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落实党组抓机关党建的领导责任和主体责任。持续做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和建章立制工作,加强机关党建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以机关党委换届为契机,加强机关党委和机关纪委建设,进一步健全组织、配强干部、理顺关系、明确职责。
2.调整、优化本系统基层党组织设置,同步做好发展党员、党组织关系接转、党费收缴管理等基础工作,实现基层党的组织和工作全覆盖。
3.将机关党建工作列入本单位年度工作要点,全年专题研究机关党建工作不少于2次。
4.立足本系统党建工作实际,全面梳理排查风险点、风险面、风险源,建立完善风险研判、风险评估、风险防控协同等工作机制。
5.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突出政治标准选人用人,提高干部选拔任用科学化水平。深入实施年轻干部成长工程,大力发现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
6.推进“抓党建促脱贫”工作,开展“四大行动”,推动党建工作更好地融入脱贫、服务脱贫。
7.落实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列席有关会议、对任免干部提出建议等有关规定。探索机关党务干部推优机制,根据“三定”方案选优配强专兼职党务干部。加强党务干部与行政业务干部的交流轮岗,积极选派党务干部参加市直机关工委组织的各类党务干部培训班。
8.贯彻落实《市科协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做细做实机关思想政治工作。落实领导干部谈心谈话制度,开展经常性的交心谈心活动。
9.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全面落实党组国家安全责任制和机要保密工作责任制。扎实推进“七五”普法宣传及法治机关建设。
10.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为党外知识分子建言献策、联谊交友搭建平台。
11.做好离退休干部支部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离退休干部各项生活待遇落实到位,工作机构、人员、经费保障到位。
12.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规范群众投诉办理工作机制,提升投诉件按期办结率和群众满意率。
13.将党建活动经费列入部门行政预算,严格按照《市市直机关基层党组织党建活动经费管理办法》支持基层党组织开展学习教育活动。
14.不断改进机关党建检查考核方式,注重工作实施,重点解决党建工作中重“痕”不重“绩”、留“迹”不留“心”等问题,让党务干部把更多精力用在抓工作落实上。
机关党委。
1.履行牵头抓总、推进落实的主体责任。落实机关党组织书记年度述职查找问题整改落实工作,做到有整改、有效果。
2.加强对直属单位基层党组织建设的领导和指导,强化分级管理和分类指导。
3.严格执行“一定双评”要求,组织所属基层党组织开展年度述职评议考核工作。
4.机关党委委员、机关纪委委员职责明确,按照分工开展工作,将履职尽责情况作为述职述廉的主要内容。
5.对上级规定的重点工作项目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6.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任用,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立足岗位敢于担当、善于担当、体现担当,在改革发展中体现推动力,在改善民生中增强凝聚力,在打好“三大攻坚战”中发挥战斗力,为推动中央重大部署、推进国家中心城市建设新篇章提供作风保障。
党支部。
1.党支部工作做到计划详实,责任明确,任务清晰。
2.支部书记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支部委员分工明确,发挥作用充分。
3.按照“一定双评”要求,支部书记在支部党员大会上报告年度支部工作完成情况和履职情况,并接受支部党员评议。
4.做好支部党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党员干部思想动态。
三、基层党组织建设。
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基层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和可持续导向,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以及开展支部建设和党员质量“双提升”行动为抓手,强化政治功能,推动机关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不断提升基层组织力。
党组。
1.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以机关基层组织体系建设为重点,突出政治功能,提升基层组织力,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推动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
2.建立基层党建工作联系点,每名党员领导干部全年到联系点指导党建工作不少于2次。
3.推动学会党建工作规范化制度化,进一步发挥学会党建指导员的作用,着力打造学会党建示范典型,形成学会党建与学会业务互相促进的良好局面。
4.指导本系统开展机关党建品牌创建,以“建国70周年”和“七军会”等重大活动为契机,深入开展“双提升”行动和“双万双联”、“千局联千企”活动,扎实推进“双进双服务”活动,发动机关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特别是窗口单位党员干部当先锋,作模范。
5.“七一”前夕开展系列庆祝建党98周年活动。
机关党委。
1.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进一步推动机关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2.深入开展支部建设和党员质量“双提升”行动,组织开展示范支部创建活动。
3.指导所属基层党组织健全党支部按期换届提醒督促机制,加强党支部委员会制度建设,更好发挥支部委员的作用。
4.及时做好党组织关系排查,加强失联党员处置,规范流动党员管理。积极探索离退休党员和流动党员开展活动、发挥作用的管理机制。
5.有专设或兼设的党员活动室。建立党务政务公开栏,对公开内容及时更新。严格规范党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规范管理“红色基金”,加强对所属基层党组织党费收缴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6.实施党员干部培训“345工程”,对所属支部新任书记培训做到全覆盖,每名党员每年集中学习培训时间不少于32学时。
7.坚持党建带群建,领导和指导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委会按照各自章程开展工作,围绕庆祝“建国70周年”和举办“七军会”等重大节点,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体育活动,唱响礼赞新中国、奋进新时代的主旋律,进一步展示市科协干部职工良好的精神风貌。
党支部。
1.按要求建立完善党支部党建工作管理台账,内容规范、完整。
2.深入推进支部建设和党员质量“双提升”行动,积极争创示范支部。
3.加强党员手册纪实管理,加强入党积极分子培养,严把发展党员入口关,注重在基层一线和业务骨干中发展党员。及时做好失联党员排查和处置,加强流动党员管理。认真开展党员民主评议,稳妥有序严肃处置不合格党员。
四、党风。
大力整治形式主义、,为高质量发展,成功举办“第七届世界军运会”提供有力的作风保障。持续从严监督执纪,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党组。
1.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坚决查处和纠正违背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搞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旗帜鲜明地同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的言论和行为作坚决斗争。
2.督促各级党组织强化政治担当,履行主体责任,坚持底线思维,加大政治风险和廉政风险防控力度。加强对干部的日常管理监督,使干部习惯在监督下开展工作。
3.完善对公权力和公职人员的监督体系,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以贯彻新发展理念、实现高质量发展、打好“三大攻坚战”和优化营商环境、开展“双万双联”等内容为监督重点,全面加强服务中心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
4.对党的十八大后仍有不收敛不收手、群众反映强烈、问题严重且在重要岗位的,从严从快查处。旗帜鲜明地为坚持原则、敢于担当、敢于斗争的干部撑腰鼓劲,为受到诬告陷害的干部澄清正名。
5.认真贯彻“三个区分开来”要求,落实全市作风工作会议精神,坚决做到“十不准”,深入治理形式主义、问题,组织开展好“力戒形式主义、三年行动”,严肃查处不维护、不作为、不担当的问题。
6.讨论和决定党员处分事项。
机关党委。
1.加强对党内政治生活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着力纠正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不健康以及在贯彻民主集中制、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选人用人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2.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市委实施办法要求。坚持问题导向,严防死守、深挖细查,抓具体、补短板、防反弹,紧扣廉政风险防控的重要部位和时间节点,对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露头就打。加强对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私车公养、违规滥发津补贴等问题的查处和通报,切实将日常监督抓起来、抓到位。
3.开展党费收支、工会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专项督促检查。
4.继续大力整治形式主义、,深化集中整治形式主义、成果,深挖细查可能存在的隐形变异“四风”问题,对典型问题一律从严处理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5.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紧盯重点领域、重点部门、关键岗位、重大工程,强化日常监督,坚决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蝇贪”,坚决整治吃拿卡要、盘剥克扣、贪污挪用等问题。
6.认真落实省、市纪委监委关于“十进十建”活动的要求,将党章党规党纪、《宪法》《国家监察法》等内容,纳入日常学习教育计划和党员培训教育中,建立健全“普纪普法”学习制度,切实抓好落实。紧密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好第二十个党风宣传教育月活动。
7.深化标本兼治,组织干部认真学习上级纪委通报的典型案例、编印的“忏悔录”、拍摄的警示教育片以及长江日报“见微思纪”专栏文章,切实发挥以案治本、以案释纪的作用。
8.对机关纪委书记和纪检干部进行业务培训。
9.加强自身建设,把机关党委打造成为党员干部成长的重要基地和温馨的“党员之家”,营造党员干部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党支部。
1.科学运用监督执纪“第一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综合运用提醒谈话、批评与自我批评、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
2.密切关注形式主义、隐形变异新动向新表现,把日常检查和集中督查结合起来。
3.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督促党员干部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4.经常性开展“普纪普法”教育,推动廉政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广泛开展警示教育,通过参观廉政教育基地、通报典型违纪违法案例、旁听庭审职务犯罪等多种形式,不断提高警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5.加强廉政风险排查,建立防控机制。
五、精神文明建设。
扎实开展市科协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加强党对宣传思想工作的领导,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权,在市科协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播“好声音”。注重经验总结,积极向市级以上媒体推介市科协党建的经验做法,打造特色鲜明的工作品牌。
党组。
1.党组高度重视,明确分管领导、责任处室和专人负责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将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纳入单位年度工作要点,定期研究。组织和指导本系统开展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2.落实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活动,做到有部署、有措施、有活动、有成效。深入推进“四讲四访”活动,引领机关党员干部积极传播“好声音”。
3.深入开展争创市级以上文明单位活动。
4.指导本单位总结、推介党建和文明创建工作经验做法,积极参加“市直机关党旗红”宣传,打造特色鲜明的工作品牌。
机关党委。
1.统筹做好本单位精神文明建设的谋划布置、检查落实考核总结等工作。
2.开展文明单位创建学习交流,每半年开参加1次市直机关文明单位“四互”活动。
3.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组织文明教育、网络传播等活动。
4.开展家庭和文明处室等细胞创建活动。开展道德模范学习、“立足岗位 争创一流”先进典型选树和学习活动。
5.开展有特色的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党支部和党员干部积极投身“四个百万”活动,带头展示文明、和谐、智慧、整洁城市形象。
6.开展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
党支部。
1.积极组织党员干部职工参加本单位开展的各类和志愿服务活动。
2.积极组织党员干部职工开展文明家庭和文明处室等细胞创建活动。
3.积极组织党员干部职工参加本单位开展的群众性文化活动。
主要内容。
责任主体。
具体任务。
一、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
按照中央和省委、市委的统一部署,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突出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武装头脑,教育引导市科协党员干部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争做“三个表率”,争创模范机关。
党组。
1.按照中央和省委、市委统一部署,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专题研究制定本系统落实的具体措施。
2.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推进机关党的政治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作为推进机关党建的首要任务,结合本系统实际,把“争做‘三个表率’、争创模范机关”纳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 主题教育中,推动市科协党的政治建设、能力建设、作风建设。
3.结合本系统实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采取党组示范引领学、支部集中经常学、深入基地实践学等方式开展学习。
4.严格落实《市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实施办法》,制定党组中心组年度集中,全年集体学习研讨不少于8次,严格执行一学一报制度。
5.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尊崇和维护党章,把政治建设的要求体现到党员的日常学习和工作中,保持政治定力,把准政治方向,提高政治能力,增强斗争精神,发展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巩固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6.贯彻落实市委《关于加强各级党委(党组)民主集中制建设的实施意见》,增强领导干部民主素养,不断提高领导班子凝聚力和战斗力。
7.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条例》,按规定做好、个人重大事项报告。
8.按要求召开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党员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主动接受所在支部党员监督。
9.党组主要负责同志给本单位党员讲党课,领导班子成员所在党支部讲党课。
机关党委。
1.加强机关党委政治建设,定期对所属基层党组织“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情况进行调研指导。
2.按照《关于全面推行“5+n”模式进一步深化“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督促指导所属党支部落实“5+n”党支部主题党日模式。
3.在本单位全面推广“学习强国”平台,做到“应学尽学”。
4.做好党员思想政治工作,落实党员思想动态分析制度和谈心谈话制度,定期开展党员思想动态分析。
5.建立健全并落实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加强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做实党员干部身心健康工程和关爱帮扶行动,开展心理咨询、健康讲座等活动。定期慰问困难党员、离退休老党员,做到有制度、有措施、有台账。
6.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在筹办组织军运会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深入开展“双进双服务”“清洁家园行动”“党建品牌创建”等活动,引导机关党员干部争当“五个先锋”。
党支部。
1.将学习教育纳入支部经常性教育的重要内容,引导党员做到“四个合格”。制定并落实党支部年度学习计划。
2.严肃党内组织生活,认真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制度,规范开展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推进主题党日活动与“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组织生活会的有机融合。每季度党支部安排一次党课,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组织生活会。
3.以支部或支部联合为单位,组织到市直机关党员干部教育基地开展教育活动,每半年开展1次。
4.督促党员利用好“学习强国”app学习平台开展学习,组织支部党员积极参加“双进双服务”“双万双联”“清洁家园行动”“党建品牌创建”活动,积极为企业、群众解决实际困难。
二、落实党建主体责任。
认真落实党章要求和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组抓机关党建的领导责任。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和《湖北省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实施办法》要求,健全党组书记负总责、班子成员分工负责、机关党委推进落实、行政负责人“一岗双责”的责任体系,扎实推进党组、机关党委、党支部、党员“3+1”党建主体责任的有效落实。做好本单位统战、意识形态、国家安全等工作。
党组。
1.贯彻落实党章要求和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落实党组抓机关党建的领导责任和主体责任。持续做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和建章立制工作,加强机关党建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以机关党委换届为契机,加强机关党委和机关纪委建设,进一步健全组织、配强干部、理顺关系、明确职责。
2.调整、优化本系统基层党组织设置,同步做好发展党员、党组织关系接转、党费收缴管理等基础工作,实现基层党的组织和工作全覆盖。
3.将机关党建工作列入本单位年度工作要点,全年专题研究机关党建工作不少于2次。
4.立足本系统党建工作实际,全面梳理排查风险点、风险面、风险源,建立完善风险研判、风险评估、风险防控协同等工作机制。
5.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突出政治标准选人用人,提高干部选拔任用科学化水平。深入实施年轻干部成长工程,大力发现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
6.推进“抓党建促脱贫”工作,开展“四大行动”,推动党建工作更好地融入脱贫、服务脱贫。
7.落实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列席有关会议、对任免干部提出建议等有关规定。探索机关党务干部推优机制,根据“三定”方案选优配强专兼职党务干部。加强党务干部与行政业务干部的交流轮岗,积极选派党务干部参加市直机关工委组织的各类党务干部培训班。
8.贯彻落实《市科协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做细做实机关思想政治工作。落实领导干部谈心谈话制度,开展经常性的交心谈心活动。
9.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全面落实党组国家安全责任制和机要保密工作责任制。扎实推进“七五”普法宣传及法治机关建设。
10.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为党外知识分子建言献策、联谊交友搭建平台。
11.做好离退休干部支部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离退休干部各项生活待遇落实到位,工作机构、人员、经费保障到位。
12.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规范群众投诉办理工作机制,提升投诉件按期办结率和群众满意率。
13.将党建活动经费列入部门行政预算,严格按照《市市直机关基层党组织党建活动经费管理办法》支持基层党组织开展学习教育活动。
14.不断改进机关党建检查考核方式,注重工作实施,重点解决党建工作中重“痕”不重“绩”、留“迹”不留“心”等问题,让党务干部把更多精力用在抓工作落实上。
机关党委。
1.履行牵头抓总、推进落实的主体责任。落实机关党组织书记年度述职查找问题整改落实工作,做到有整改、有效果。
2.加强对直属单位基层党组织建设的领导和指导,强化分级管理和分类指导。
3.严格执行“一定双评”要求,组织所属基层党组织开展年度述职评议考核工作。
4.机关党委委员、机关纪委委员职责明确,按照分工开展工作,将履职尽责情况作为述职述廉的主要内容。
5.对上级规定的重点工作项目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6.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任用,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立足岗位敢于担当、善于担当、体现担当,在改革发展中体现推动力,在改善民生中增强凝聚力,在打好“三大攻坚战”中发挥战斗力,为推动中央重大部署、推进国家中心城市建设新篇章提供作风保障。
党支部。
1.党支部工作做到计划详实,责任明确,任务清晰。
2.支部书记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支部委员分工明确,发挥作用充分。
3.按照“一定双评”要求,支部书记在支部党员大会上报告年度支部工作完成情况和履职情况,并接受支部党员评议。
4.做好支部党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党员干部思想动态。
三、基层党组织建设。
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基层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和可持续导向,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以及开展支部建设和党员质量“双提升”行动为抓手,强化政治功能,推动机关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不断提升基层组织力。
党组。
1.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以机关基层组织体系建设为重点,突出政治功能,提升基层组织力,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推动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
2.建立基层党建工作联系点,每名党员领导干部全年到联系点指导党建工作不少于2次。
3.推动学会党建工作规范化制度化,进一步发挥学会党建指导员的作用,着力打造学会党建示范典型,形成学会党建与学会业务互相促进的良好局面。
4.指导本系统开展机关党建品牌创建,以“建国70周年”和“七军会”等重大活动为契机,深入开展“双提升”行动和“双万双联”、“千局联千企”活动,扎实推进“双进双服务”活动,发动机关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特别是窗口单位党员干部当先锋,作模范。
5.“七一”前夕开展系列庆祝建党98周年活动。
机关党委。
1.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进一步推动机关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2.深入开展支部建设和党员质量“双提升”行动,组织开展示范支部创建活动。
3.指导所属基层党组织健全党支部按期换届提醒督促机制,加强党支部委员会制度建设,更好发挥支部委员的作用。
4.及时做好党组织关系排查,加强失联党员处置,规范流动党员管理。积极探索离退休党员和流动党员开展活动、发挥作用的管理机制。
5.有专设或兼设的党员活动室。建立党务政务公开栏,对公开内容及时更新。严格规范党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规范管理“红色基金”,加强对所属基层党组织党费收缴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6.实施党员干部培训“345工程”,对所属支部新任书记培训做到全覆盖,每名党员每年集中学习培训时间不少于32学时。
7.坚持党建带群建,领导和指导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委会按照各自章程开展工作,围绕庆祝“建国70周年”和举办“七军会”等重大节点,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体育活动,唱响礼赞新中国、奋进新时代的主旋律,进一步展示市科协干部职工良好的精神风貌。
党支部。
1.按要求建立完善党支部党建工作管理台账,内容规范、完整。
2.深入推进支部建设和党员质量“双提升”行动,积极争创示范支部。
3.加强党员手册纪实管理,加强入党积极分子培养,严把发展党员入口关,注重在基层一线和业务骨干中发展党员。及时做好失联党员排查和处置,加强流动党员管理。认真开展党员民主评议,稳妥有序严肃处置不合格党员。
四、党风。
大力整治形式主义、,为高质量发展,成功举办“第七届世界军运会”提供有力的作风保障。持续从严监督执纪,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党组。
1.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坚决查处和纠正违背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搞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旗帜鲜明地同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的言论和行为作坚决斗争。
2.督促各级党组织强化政治担当,履行主体责任,坚持底线思维,加大政治风险和廉政风险防控力度。加强对干部的日常管理监督,使干部习惯在监督下开展工作。
3.完善对公权力和公职人员的监督体系,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以贯彻新发展理念、实现高质量发展、打好“三大攻坚战”和优化营商环境、开展“双万双联”等内容为监督重点,全面加强服务中心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
4.对党的十八大后仍有不收敛不收手、群众反映强烈、问题严重且在重要岗位的,从严从快查处。旗帜鲜明地为坚持原则、敢于担当、敢于斗争的干部撑腰鼓劲,为受到诬告陷害的干部澄清正名。
5.认真贯彻“三个区分开来”要求,落实全市作风工作会议精神,坚决做到“十不准”,深入治理形式主义、问题,组织开展好“力戒形式主义、三年行动”,严肃查处不维护、不作为、不担当的问题。
6.讨论和决定党员处分事项。
机关党委。
1.加强对党内政治生活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着力纠正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不健康以及在贯彻民主集中制、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选人用人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2.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市委实施办法要求。坚持问题导向,严防死守、深挖细查,抓具体、补短板、防反弹,紧扣廉政风险防控的重要部位和时间节点,对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露头就打。加强对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私车公养、违规滥发津补贴等问题的查处和通报,切实将日常监督抓起来、抓到位。
3.开展党费收支、工会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专项督促检查。
4.继续大力整治形式主义、,深化集中整治形式主义、成果,深挖细查可能存在的隐形变异“四风”问题,对典型问题一律从严处理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5.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紧盯重点领域、重点部门、关键岗位、重大工程,强化日常监督,坚决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蝇贪”,坚决整治吃拿卡要、盘剥克扣、贪污挪用等问题。
6.认真落实省、市纪委监委关于“十进十建”活动的要求,将党章党规党纪、《宪法》《国家监察法》等内容,纳入日常学习教育计划和党员培训教育中,建立健全“普纪普法”学习制度,切实抓好落实。紧密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好第二十个党风宣传教育月活动。
7.深化标本兼治,组织干部认真学习上级纪委通报的典型案例、编印的“忏悔录”、拍摄的警示教育片以及长江日报“见微思纪”专栏文章,切实发挥以案治本、以案释纪的作用。
8.对机关纪委书记和纪检干部进行业务培训。
9.加强自身建设,把机关党委打造成为党员干部成长的重要基地和温馨的“党员之家”,营造党员干部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党支部。
1.科学运用监督执纪“第一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综合运用提醒谈话、批评与自我批评、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
2.密切关注形式主义、隐形变异新动向新表现,把日常检查和集中督查结合起来。
3.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督促党员干部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4.经常性开展“普纪普法”教育,推动廉政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广泛开展警示教育,通过参观廉政教育基地、通报典型违纪违法案例、旁听庭审职务犯罪等多种形式,不断提高警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5.加强廉政风险排查,建立防控机制。
五、精神文明建设。
扎实开展市科协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加强党对宣传思想工作的领导,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权,在市科协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播“好声音”。注重经验总结,积极向市级以上媒体推介市科协党建的经验做法,打造特色鲜明的工作品牌。
党组。
1.党组高度重视,明确分管领导、责任处室和专人负责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将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纳入单位年度工作要点,定期研究。组织和指导本系统开展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2.落实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活动,做到有部署、有措施、有活动、有成效。深入推进“四讲四访”活动,引领机关党员干部积极传播“好声音”。
3.深入开展争创市级以上文明单位活动。
4.指导本单位总结、推介党建和文明创建工作经验做法,积极参加“市直机关党旗红”宣传,打造特色鲜明的工作品牌。
机关党委。
1.统筹做好本单位精神文明建设的谋划布置、检查落实考核总结等工作。
2.开展文明单位创建学习交流,每半年开参加1次市直机关文明单位“四互”活动。
3.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组织文明教育、网络传播等活动。
4.开展家庭和文明处室等细胞创建活动。开展道德模范学习、“立足岗位 争创一流”先进典型选树和学习活动。
5.开展有特色的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党支部和党员干部积极投身“四个百万”活动,带头展示文明、和谐、智慧、整洁城市形象。
6.开展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
党支部。
1.积极组织党员干部职工参加本单位开展的各类和志愿服务活动。
2.积极组织党员干部职工开展文明家庭和文明处室等细胞创建活动。
3.积极组织党员干部职工参加本单位开展的群众性文化活动。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这是党中央健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的重要举措。
全面从严治党,党委(党组)负主体责任。党章总纲规定“强化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均对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作出了相应要求。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决定》强调,“完善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党委(党组)肩负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既是党中央的明确要求,也是党内法规的刚性规定。
“《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列出了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失职失责的负面清单。《规定》则从正面列明了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责任清单、任务清单,把主体责任的具体内容、落实机制进一步明确下来,促使党委(党组)、党的领导干部在知责明责的基础上做到守责负责尽责,构成了完善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的重要一环,为落实党委(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提供了重要保障。”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法规室有关负责同志认为。
《规定》对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总体要求、责任内容、责任落实、监督追责等作出具体规范。《规定》总则部分强调,党委(党组)必须守责、负责、尽责,一以贯之、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以伟大自我革命引领伟大社会革命,以科学理论引领全党理想信念,以“两个维护”引领全党团结统一,以正风肃纪反腐凝聚党心军心民心。这是对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提出的政治要求。各级党委(党组)必须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自觉承担起政治责任。
《规定》第二章明确了党委(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具体内容。《规定》指出,党委(党组)应当将党建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加强对本地区、本单位(本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的领导,并针对地方党委、党组(党委)分别列出12条、11条具体内容。
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是党的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规矩。《规定》中关于地方党委和党组(党委)的责任内容中,第一条均是“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上级党组织决定”。
“两个维护”是具体的不是抽象的,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真正落地落实。今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是脱贫攻坚决战决胜之年。各级党委(党组)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打赢三大攻坚战、保障改善民生、全面做好“六稳”工作等重大部署,结合地方和部门实际抓好落实,确保中央政令畅通、落地见效。
主体责任的具体内容还包括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制度建设及反腐败斗争,这些要求,与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一脉相承。
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不仅是反腐败斗争的基本方针,也是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方略。《规定》提出,党委(党组)要落实党风主体责任,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规定》第六条第十款提出“形成全面从严治党整体合力”的要求。《规定》不仅明确了地方、党组()和党委(党组)书记、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的责任,还在第九条明确了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党的纪律检查和党委办公厅(室)、职能部门、办事机构及党的工委、部门和单位机关党委等在党委(党组)落实主体责任中的责任和作用。这将有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到实处。
在责任落实方面,《规定》第三章提出了9条明确要求。这些要求,包括党委(党组)每半年应当至少召开1次常委会会议(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每年年初应当制定落实主体责任的年度任务安排、及时通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等,措施很细很具体,操作性非常强。
《规定》第十六条对提醒谈话、约谈方面作出详细规定。“这条体现了‘四种形态’这个全面从严治党的政策策略,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提出了更高要求。我们将在实事求是运用‘四种形态’上下功夫,坚持从基础制度严起、从日常规范抓起,精准发现问题,取得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的效果。”杨爱国表示。
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强调,推动党委(党组)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纪委监委监督责任贯通联动、一体落实。《规定》落实党章等要求,对党委(党组)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纪委监委监督责任作出了明确规定。
“落实上述要求,要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一以贯之、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要促进三个责任主体立足职能职责,担当作为,做到同向发力、协调发力。”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法规室有关负责同志认为,要在加强对各级“一把手”的监督中实现协同,在上级党委(党组)书记督促下级党委(党组)书记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同时,纪委监委也要协助同级党委加强对下级党委(党组)书记的监督,推动管党治党责任层层传导、层层落实。
全面从严治党,党委(党组)负主体责任。党章总纲规定“强化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均对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作出了相应要求。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决定》强调,“完善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党委(党组)肩负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既是党中央的明确要求,也是党内法规的刚性规定。
“《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列出了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失职失责的负面清单。《规定》则从正面列明了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责任清单、任务清单,把主体责任的具体内容、落实机制进一步明确下来,促使党委(党组)、党的领导干部在知责明责的基础上做到守责负责尽责,构成了完善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的重要一环,为落实党委(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提供了重要保障。”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法规室有关负责同志认为。
《规定》对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总体要求、责任内容、责任落实、监督追责等作出具体规范。《规定》总则部分强调,党委(党组)必须守责、负责、尽责,一以贯之、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以伟大自我革命引领伟大社会革命,以科学理论引领全党理想信念,以“两个维护”引领全党团结统一,以正风肃纪反腐凝聚党心军心民心。这是对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提出的政治要求。各级党委(党组)必须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自觉承担起政治责任。
《规定》第二章明确了党委(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具体内容。《规定》指出,党委(党组)应当将党建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加强对本地区、本单位(本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的领导,并针对地方党委、党组(党委)分别列出12条、11条具体内容。
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是党的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规矩。《规定》中关于地方党委和党组(党委)的责任内容中,第一条均是“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上级党组织决定”。
“两个维护”是具体的不是抽象的,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真正落地落实。今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是脱贫攻坚决战决胜之年。各级党委(党组)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打赢三大攻坚战、保障改善民生、全面做好“六稳”工作等重大部署,结合地方和部门实际抓好落实,确保中央政令畅通、落地见效。
主体责任的具体内容还包括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制度建设及反腐败斗争,这些要求,与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一脉相承。
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不仅是反腐败斗争的基本方针,也是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方略。《规定》提出,党委(党组)要落实党风主体责任,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规定》第六条第十款提出“形成全面从严治党整体合力”的要求。《规定》不仅明确了地方、党组()和党委(党组)书记、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的责任,还在第九条明确了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党的纪律检查和党委办公厅(室)、职能部门、办事机构及党的工委、部门和单位机关党委等在党委(党组)落实主体责任中的责任和作用。这将有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到实处。
在责任落实方面,《规定》第三章提出了9条明确要求。这些要求,包括党委(党组)每半年应当至少召开1次常委会会议(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每年年初应当制定落实主体责任的年度任务安排、及时通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等,措施很细很具体,操作性非常强。
《规定》第十六条对提醒谈话、约谈方面作出详细规定。“这条体现了‘四种形态’这个全面从严治党的政策策略,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提出了更高要求。我们将在实事求是运用‘四种形态’上下功夫,坚持从基础制度严起、从日常规范抓起,精准发现问题,取得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的效果。”杨爱国表示。
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强调,推动党委(党组)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纪委监委监督责任贯通联动、一体落实。《规定》落实党章等要求,对党委(党组)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纪委监委监督责任作出了明确规定。
“落实上述要求,要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一以贯之、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要促进三个责任主体立足职能职责,担当作为,做到同向发力、协调发力。”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法规室有关负责同志认为,要在加强对各级“一把手”的监督中实现协同,在上级党委(党组)书记督促下级党委(党组)书记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同时,纪委监委也要协助同级党委加强对下级党委(党组)书记的监督,推动管党治党责任层层传导、层层落实。
一、支部班子责任清单
1.贯彻执行好上级党组织的方针政策,抓好机关党建工作。
2.每年组织开展4次党建专题研究工作会,及时研究解决党建工作中的有关问题,做好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
3.研究制定年度党建工作规划,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分工和时限要求,充分发挥党支部在各项工作中的作用。
4.重视支部班子建设,抓好支委委员的选配工作,开展党务工作培训,强化业务素质。
5.关心党员的思想、工作和生活,帮助解决工作和生活中的实际问题。
6.按照“双基工程”建设要求,把支部的活动经费列入单位行政经费预算,专款专用。
7.加强党建带工建、团建、妇建工作,在加强基层党建工作中带动群团组织建设,在推进基层群团组织建设中促进党建工作的开展。
二、支部书记责任清单
1.定期主持召开支委会,专题研究党建工作的重大问题,牵头制定党建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
2.组织落实好“三会一课”等重要党内制度,发扬党内民主。
3.抓好重要党建活动的策划部署和检查督查工作,抓好党建工作总结、创新;4.经常深入基层,组织开展好党员义工日等志愿服务活动。
三、支委委员责任清单
1.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策部署,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本部门基层党建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和工作措施,并组织实施。
2.组织落实好各项党建工作制度和组织生活制度,并做好制度落实的督促和检查工作。
3.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强化对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
1.贯彻执行好上级党组织的方针政策,抓好机关党建工作。
2.每年组织开展4次党建专题研究工作会,及时研究解决党建工作中的有关问题,做好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
3.研究制定年度党建工作规划,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分工和时限要求,充分发挥党支部在各项工作中的作用。
4.重视支部班子建设,抓好支委委员的选配工作,开展党务工作培训,强化业务素质。
5.关心党员的思想、工作和生活,帮助解决工作和生活中的实际问题。
6.按照“双基工程”建设要求,把支部的活动经费列入单位行政经费预算,专款专用。
7.加强党建带工建、团建、妇建工作,在加强基层党建工作中带动群团组织建设,在推进基层群团组织建设中促进党建工作的开展。
二、支部书记责任清单
1.定期主持召开支委会,专题研究党建工作的重大问题,牵头制定党建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
2.组织落实好“三会一课”等重要党内制度,发扬党内民主。
3.抓好重要党建活动的策划部署和检查督查工作,抓好党建工作总结、创新;4.经常深入基层,组织开展好党员义工日等志愿服务活动。
三、支委委员责任清单
1.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策部署,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本部门基层党建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和工作措施,并组织实施。
2.组织落实好各项党建工作制度和组织生活制度,并做好制度落实的督促和检查工作。
3.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强化对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