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东部战区司令部驻南京,领导和指挥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五省和上海市的所属武装力量。
2、南部战区司令部驻广州,领导和指挥湖南、广东、广西、海南、云南、贵州的所属武装力量。
3、西部战区司令部驻兰州,领导和指挥四川、西藏、陕西、甘肃、宁夏、青海、新疆和重庆的所属武装力量。
4、北部战区司令部驻沈阳,领导和指挥辽宁、吉林、黑龙江和内蒙古的所属武装力量。
5、中部战区司令部驻北京,领导和指挥河北、山西、山东、河南、湖北和北京、天津的所属武装力量。
2、南部战区司令部驻广州,领导和指挥湖南、广东、广西、海南、云南、贵州的所属武装力量。
3、西部战区司令部驻兰州,领导和指挥四川、西藏、陕西、甘肃、宁夏、青海、新疆和重庆的所属武装力量。
4、北部战区司令部驻沈阳,领导和指挥辽宁、吉林、黑龙江和内蒙古的所属武装力量。
5、中部战区司令部驻北京,领导和指挥河北、山西、山东、河南、湖北和北京、天津的所属武装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