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阶段被评为省级优秀学生的,总分加20分。
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一等奖以及全国决赛。
一、。
二、三等奖者,总分加20分。
高中阶段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及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
一、二等奖者,总分加20分。
高中阶段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者,总分加20分。
高中阶段参加重大国际比赛和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前六名的,总分加20分。
高中阶段获得并经省招生委员会测试认可的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的考生,总分加10分。
此外,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总分加10分;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伍军人,总分加20分。少数民族考生、归侨、烈士子女等可加分。
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一等奖以及全国决赛。
一、。
二、三等奖者,总分加20分。
高中阶段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及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
一、二等奖者,总分加20分。
高中阶段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者,总分加20分。
高中阶段参加重大国际比赛和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前六名的,总分加20分。
高中阶段获得并经省招生委员会测试认可的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的考生,总分加10分。
此外,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总分加10分;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伍军人,总分加20分。少数民族考生、归侨、烈士子女等可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