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示范家庭农场申请需要对照市级示范家庭农场认定标准,由符合条件的县级示范家庭农场自愿向所在乡镇农业农村(经管)机构提出申请,递交申报材料。
乡镇农业农村(经管)机构组织人员进行实地核查,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并择优向县级农业农村(经管)部门推荐。
县级农业农村(经管)部门对乡镇的推荐材料及家庭农场的实际情况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将拟推荐对象在官方网站或其它公共媒体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市农业农村局。
市农业农村局组织评审,评审结果经市农业农村局集体研究通过后,在官方网站或有关媒体上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或异议不成立的家庭农场,由市农业农村局授予市级示范家庭农场称号。
乡镇农业农村(经管)机构组织人员进行实地核查,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并择优向县级农业农村(经管)部门推荐。
县级农业农村(经管)部门对乡镇的推荐材料及家庭农场的实际情况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将拟推荐对象在官方网站或其它公共媒体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市农业农村局。
市农业农村局组织评审,评审结果经市农业农村局集体研究通过后,在官方网站或有关媒体上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或异议不成立的家庭农场,由市农业农村局授予市级示范家庭农场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