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何收取诉讼费用
由于诉讼费的缴纳是根据当事人提出的赔偿数额,按照分段累计计算的,作为没有接触法律的患者及其家属来说,计算起来并不方便,因此,给大家一个速算表:
1、不超过1万元: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诉讼标的额×2.5%-200元。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诉讼标的额×2%+300元。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诉讼标的额×1.5%+1300元。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诉讼标的额×1%+3800元。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诉讼标的额×0.9%+4800元。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诉讼标的额×0.8%+6800元。
按照这个速算表,患者及其家属可以自己计算出需要缴纳的诉讼费用了。
二、医疗纠纷诉讼费如何缴纳
按照我国新出台的《诉讼费缴纳办法》,患者及其家属在立案的时候,可以只按照全部诉讼费的一半收取;如果案件可以在三个月内按照简易程序审结的,则不再收取另一半诉讼费;如果案件不能够通过简易程序在三个月内审结的,则法院会要求原告方补交另一半诉讼费。但是,在医疗纠纷诉讼实践中,常常看到由于医疗诉讼的技术专业性,往往需要“鉴定”,其诉讼程序的时间往往要超过三个月,甚至普通程序的六个月,因此,在立案时,有的法院要求缴纳全部诉讼费用,有的法院要求缴纳一半诉讼费。所以,患者及其家属在准备立案时应当准确计算诉讼费用,并且建议带足诉讼费,以免由于没有按时缴纳诉讼费而没有立上案,或者按照撤诉处理。
新出台的缴纳办法,充分考虑到医疗纠纷患者及其家属的经济条件,因此,在该规定的中部,特别规定了医疗纠纷是可以申请“诉讼费缴纳减交、免交、缓交”的情况。所以,如果患者及其家属在诉讼前确实存在经济困难,不能够立案的,可以在立案的同时申请减免、缓缴诉讼费用。
同时要说明的是,该申请手续是比较多的。往往需要患者及其家属所在居住地的居民委员会、街道办事处、村委会或者当地民政部门近期开出的,证明患者及其家属经济困难、没有经济来源的证明;同时需要由上述部门,或者相关单位、部门开具的,证明患者及其家属确实需要法律救助的“救助函”。通常情况下,在立案的法官是没有权利直接决定“减免、缓缴”的,往往需要受理案件的法官所在的法庭(民一庭,民二庭等等)的庭长,或者该法院的院长决定。因此,案件可以已经收下了,诉讼费暂时还没有缴纳,但是,是否减免,是否最终受理,在立案当时是不确定的。由于各个地方对于“生活困难”的标准,“法律援助”标准要求不同;对于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不同,因此,具体的事宜建议患者及其家属在立案前向立案法官咨询。
此文章摘自网络,如有侵权联系删除。
由于诉讼费的缴纳是根据当事人提出的赔偿数额,按照分段累计计算的,作为没有接触法律的患者及其家属来说,计算起来并不方便,因此,给大家一个速算表:
1、不超过1万元: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诉讼标的额×2.5%-200元。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诉讼标的额×2%+300元。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诉讼标的额×1.5%+1300元。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诉讼标的额×1%+3800元。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诉讼标的额×0.9%+4800元。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诉讼标的额×0.8%+6800元。
按照这个速算表,患者及其家属可以自己计算出需要缴纳的诉讼费用了。
二、医疗纠纷诉讼费如何缴纳
按照我国新出台的《诉讼费缴纳办法》,患者及其家属在立案的时候,可以只按照全部诉讼费的一半收取;如果案件可以在三个月内按照简易程序审结的,则不再收取另一半诉讼费;如果案件不能够通过简易程序在三个月内审结的,则法院会要求原告方补交另一半诉讼费。但是,在医疗纠纷诉讼实践中,常常看到由于医疗诉讼的技术专业性,往往需要“鉴定”,其诉讼程序的时间往往要超过三个月,甚至普通程序的六个月,因此,在立案时,有的法院要求缴纳全部诉讼费用,有的法院要求缴纳一半诉讼费。所以,患者及其家属在准备立案时应当准确计算诉讼费用,并且建议带足诉讼费,以免由于没有按时缴纳诉讼费而没有立上案,或者按照撤诉处理。
新出台的缴纳办法,充分考虑到医疗纠纷患者及其家属的经济条件,因此,在该规定的中部,特别规定了医疗纠纷是可以申请“诉讼费缴纳减交、免交、缓交”的情况。所以,如果患者及其家属在诉讼前确实存在经济困难,不能够立案的,可以在立案的同时申请减免、缓缴诉讼费用。
同时要说明的是,该申请手续是比较多的。往往需要患者及其家属所在居住地的居民委员会、街道办事处、村委会或者当地民政部门近期开出的,证明患者及其家属经济困难、没有经济来源的证明;同时需要由上述部门,或者相关单位、部门开具的,证明患者及其家属确实需要法律救助的“救助函”。通常情况下,在立案的法官是没有权利直接决定“减免、缓缴”的,往往需要受理案件的法官所在的法庭(民一庭,民二庭等等)的庭长,或者该法院的院长决定。因此,案件可以已经收下了,诉讼费暂时还没有缴纳,但是,是否减免,是否最终受理,在立案当时是不确定的。由于各个地方对于“生活困难”的标准,“法律援助”标准要求不同;对于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不同,因此,具体的事宜建议患者及其家属在立案前向立案法官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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